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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章·圣火降临

《圣火降临》 三号引擎/著, 本章共8819字, 更新于: 2025-09-07 15:27

章节一

陷阱

1.王明毅

宿醉的头痛是最折磨人的。早上,王明毅捂着后脑勺上方走进厕所,路过书架时随手抓了本杂志。他走到厕所,瞥了一眼世界上头发最长的人的照片,把它丢到了马桶盖上。回来再去处理吧。

王明毅用手盛了一把水,拍在脸上,反复搓着。接着,他关掉水龙头,两手撑在陶瓷洗手台两侧,抬起头,望着镜子里面自己湿漉漉的脸和脸上的黑眼圈。

前天晚上,他追着那个小**追了半条街后,认定自己实在追不动了,就折回了她家。宋文和孟衡刚刚从地上爬起来,他一人给了一拳,他们又瘫坐在地上。

“废物!”他冲着地上的二人大吼道。他开始四处踱步,时不时低头愤怒的看看表情愚蠢的宋文。“你们连他妈的一个女生都制不住!”

“你不是也没——?”孟衡用手肘把自己从地上撑起来,还没说完,王明毅一个箭步冲上前,套着靴子的长腿紧跟上来踢向孟衡,他应声倒地,王明毅鞋上的链子哗啦啦的响着。

“闭嘴!”

宋文什么反应也没有,他做梦似的,一直看着位于他正前方的一扇门,坐在地上的他抬起手,摸了摸自己的额头。

突然,从窗外传来的微弱光线忽地熄灭了,房间里本来就不亮,现在更是一片漆黑。王明毅抬起头。

“发生什么事了?”

话音未落,在他们身后敞开的房间里,一阵粗重的呼啸声传来,宋文惨叫起来。王明毅蹲下来,在一片黑暗中,他摸到宋文正死死地按着他的额头。接着,他也摸到了:一把沉重的切肉刀,木质刀把,刀锋正牢牢嵌在宋文的额头上。他的额头渗出鲜血。

恐惧像暴风一样卷走了理智。王明毅尖叫起来,他胡乱把切肉刀从他头上拔出来,金属刀身和宋文的颅骨摩擦发出那种泡沫快递箱拆开时的刺耳声音,王明毅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他拉起宋文,嚷道:“孟衡!去开门!我们得他妈的赶紧出去!”

回应他的是孟衡迟钝的声音:“到底发生了——”随即又是一声尖利有如母猫交配时的哀嚎。“救我,王明毅!”他哭号道,试图在地上爬行。“有东西抓住我了,有东西在咬——”突然,他的声音戛然而止,只剩下了皮肉和骨骼撕裂的声音,就好像谁正一口咬掉鸡翅顶端那些白白的软组织,在吃它时,你会管它叫“脆骨”。屋外,刮起一阵风,吹得枫树茂密的叶子沙沙作响。

孟衡的脑袋被拧下来了。

那片黑暗在王明毅短暂的一生中所做的最后几个噩梦里频繁出现,在梦里,一片黑暗,只有孟衡被拆成碎片时的撕裂声。

王明毅匆忙逃窜着,一手拿着切肉刀。还没跑几步,他的脑袋就狠狠地撞上了李雨晗家厚重的防盗门。他心里一阵狂喜,伸出拿着刀的右手,刚想打开门,他感觉自己手下宋文的胳膊突然向后抽了一下,王明毅被拽倒了,他伸出一条胳膊紧紧地拽住防盗门的门把手,把手下旋,门的锁舌咔哒一下缩回去了,但却紧紧地关着,因为王明毅正和它——无论这东西是谁,或是什么——抢夺着受伤的宋文。

王明毅两条胳膊一齐用力,胳臂上健壮的肌肉青筋暴起,可那东西的力气更大。宋文的肩膀脱臼了。他惨叫起来。

王明毅使出浑身解数拉扯着宋文,他的叫声也就越来越响亮。

“他妈的松手啊!”他尖叫着。痛楚突然袭上他的小腿,霎时间感觉什么东西扎了进去,闭合,脱离。他哀嚎着,松开手,不管不顾地用左腿——没受伤的那条——站起来,狠狠踹了门一脚,那东西也得到了宋文。门外,楼道里亮起了明亮的日光灯。光下的东西扫清了王明毅重新见到光亮的一丝欣慰。

灯光下,一具无臂尸体站在王明毅眼前,闪烁不定的日光灯勾勒着它的轮廓。尸体的皮肤发青,原本是眼睛的地方现在是两个空洞。一开始,王明毅的心里只有震惊,他从来没想象过,谁的身体可以缺少这么多——这么多!——还得以站立。接着,他依稀想起,这死法似乎有些熟悉:他在报纸上看到过报道。他顿悟了,一个几乎完全不可能的事实——

李义春咧开嘴,下颚骨吧嗒一下落下,掉在地上,露出他残缺不全的牙齿。在他的嘴里,他那只被夺走的眼球被塞在原本是喉咙的空洞里,瞳孔变成了血红,眼白漆黑。

“加入我们吧,王明毅……”李义春的嗓音沙哑而又苍老。“成为守望者,你会的,你会受到奖赏,当血眼占据天空时……”

王明毅的尖叫划破了他的嗓子,他尝到一股咸咸的,腥腥的味道回荡在他嘴边。一双手从两边紧紧扣住了他的肩膀,把他硬转过来。他抬起头,看到了——

看到了什么?

王明毅咬紧牙关,抬手砸去,镜子碎了,漏出后面的小柜子。镜子的碎片划伤了他的骨关节,鲜血从一个个小小的裂口中渗出。

“操!”他大吼,松开拳头,扇了自己一巴掌,他的脸颊上登时多了一个红红的手印。他低下头。

梦,肯定是梦。一个声音在他脑子里斩钉截铁地说道。

不可能,另一个声音和前一个一样语气坚定。

那你怎么解释孟衡说的话?一个有尖牙,使得一手好刀的东西,你当你在哪里?在看科幻小说吗?

王明毅伸手用掌根轻轻揉了揉后脑,那里现在不只是因为宿醉在疼了。他想象两个一黑一白的小人在一间屋子里激烈地争吵着,他们站起来,吐沫星子喷到对方脸上。此时,另一个小人踹开桌子,指着桌子下方,一副就事论事的样子:

那你怎么又要怎么解释我腿上的伤?难不成是我自己咬的?你说啊?

想到这里,他撸起裤腿,低头望去。他的右边小腿上胡乱缠着许多绷带,他昨晚缠上后一个小时绷带还是雪白的,现在却已经被脓液浸透变成令人恶心的黄绿色,热乎乎地粘在他的皮肤上。

王明毅皱了皱鼻子,抬起腿蹬在洗手池上,那双靴子仍旧穿在脚上(他昨天在衣柜里躲一上午,直到下午才从柜子里出来吃点东西,然后就在酒馆里泡到午夜,一杯接一杯地喝,直到神智不清)。他把绷带解开,一圈圈绕下。一股刺鼻的臭味从伤口处传来,王明毅迅速把绷带丢进垃圾桶里,趴在洗手池上吐了个一塌糊涂。

吐完,他直起身子,用手背擦了擦嘴,嘴里面尽是二锅头的味道,胃里翻江倒海。王明毅打开水龙头,在水下面把手冲干净,把洗手池里的呕吐物冲完,他把水龙头关上。

王明毅打开被打坏的镜子后的药柜,里面放着一小盒剃须刀片和一把剃须刀,二层放着一些药,三层是一盒盒的纱布、创口贴和绷带。他拿出一盒。

他坐到马桶盖上,撸起牛仔裤裤腿。他深吸了一口气,审视着小腿上的伤口——还是吓了一跳。伤口更严重了:小腿肚子已经肿成了另一条的两倍,变成了脏兮兮的绿色,上下各有一排深深扎进肌肉里的伤口,伤口尚未结痂,他怀疑永远也不会。散发出一股令人作呕的气味,往外缓缓流着黄绿色的脓液。王明毅打开盒子,拿出一卷绷带,开始包扎。

他绕着绷带在腿上缠了几圈,脓液很快就浸湿了开始的几层。他不管,继续绕着。等到脓液终于无法浸透厚厚的绷带时,王明毅拿起剃须刀,挥手斩断了它,把它丢回洗手池里。他打了个笨拙的死扣,活动了一下。还行,只是有一点点疼而已,其余的地方都只是肿胀。

没什么影响。对他要干的事没什么影响。还好,就像那首歌里唱的:一切没有想象的那么糟……

他抬起手腕,看向什么人留在那里的,上面覆盖着黑色鳞片的伤疤。那些伤疤一小条一小条的,一起构成了一个地点:

莱西街69号乙。

王明毅点点头。

“这次我不会再办砸了。”他说。“感谢您给我这次机会……我不会再办砸了。”

他等待回应。果然,那些鳞片刷一下一片接一片直立起来,王明毅感受到皮肉分离的剧痛,但他不在乎。那些鳞片颤抖着,像直立着的被磁铁吸引的铁屑那样游移到了他的手心,一股温热的力量感伴随着剧痛瞬即传遍了他全身,这力量像嗑药一样。肮脏又美丽。王明毅抬起手触摸了一下额头。

“向您致敬,主人。”说完,他走出屋子,上了他的别克车。

2.张远帆和李雨晗

“咱们去哪?”

李雨晗等了一会儿,发现张远帆没有回答她的问题,清了清嗓子,又问了一遍。他们在张远帆偷来的一辆长城车里,张远帆坚持要自己开车。李雨晗坐在副驾驶上。张远帆的脸上还有着许多青肿,他的腿可能也受伤了,但是李雨晗最关心的不是那些。

张远帆一言不发。以前,他的话很多,他最受不了的就是两个人在一起时令人难受的沉默。他常常说,那让他想跳楼。现在正是那样的沉默……李雨晗衷心希望他不要践行他的另一个承诺。

当然,他刚刚失去了他的一个朋友,可是他们也得前进。亲友离开后会给你的生活留下一个比他妈的美洲还大的破洞,你总不能只是丢下它,对自己的心说“管他呢,反正不缺这一个。”那样的话,你的自我就会一点一点地从你身体里流出去,你必须想方设法拿些东西来把它补上。雕刻啦,绘画啦,新朋友啦,甚至是收集形状特别的石头也成,但重要的是,你不能不管它。不然,它就会在半夜变大,尖叫着:“把我填上,把我填上!该死的笨瓜,把我填上呀!”

“张远帆,我很难过。”

“嗯。”他终于说话了。

“沈浮光……是你的朋友?”

“最好的一个。”

一阵沉默。“那段时间,曹柯把我扔进一个粪堆就跑了,你知道吧。”张远帆干巴巴地说。“是她丢给我了一根绳索,而不是像我爸那样扔下一个铁砧,想把我当头砸死。”

李雨晗犹豫着要不要继续……但张远帆却自己往下说了。

“我和曹柯有过一段。”他说,声音不带任何感情,好像只是在重复一段他早就烂熟于心的课文。“那大约是在去年。你知道,她长得不错,人刚开始也不错,所以我像个瞎了眼的疯子一样爱她。真他妈的荒谬,我还爱得停不下来。当时班里只有几个人知道这件事,其中一个就是沈浮光。我们很安全,至少一开始是这样的。”

他顿了一会,转了个弯,现在是日出时分,街上的车寥寥无几。

“后来,可能是哪个图表现的孬种告了状,或是我们传的东西被发现了,我不在乎。反正,我们俩都被分别叫到了办公室,我在老师面前守口如瓶,什么也没说。我那时想,老师看我的眼神,大概就知道我在说谎了。

“从那以后,除了万不得已,她就再也没有对我说过一个字……这让当时的我很抓狂。”张远帆惨笑了一下,抬起一只手捋了捋头发。“后来我才知道,她对老师全盘托出,害得我还去撒谎。但那时的我不知道。就那时的情况来说,我总得找到个发泄口。在我身边这样状况的人有的是。他们去抽烟,去喝酒,结果半夜从床上爬起来在洗脸盆里吐了个死去活来。还有的干脆又找了一个。

“我没这样干。沈浮光在我二年级的时候和我就是朋友,我决定把一切都说给她听听,看会不会好受一点。

“她开导了我……或是说,把我自己和曹柯一起缝在我眼皮上的线拆了。她告诉我,曹柯曾经组织过一堆女生一起去羞辱另一个,而那个人只是不小心把某种该死的橡皮泥弄到了她头发上。她组织的人大多都是一些书包上绑‘我爱某某某’明星的毛绒挂牌,铅笔袋上插着明星照片的没脑子笨驴,作业是抄的,考试是蒙的,脑子里面装的全是糨糊,如果她们戴着臂章,我搞不好还会说他们像纳粹。她干了这件事,然后她说……说我带着学校篮球队里的朋友去一起骂那个女生。真幽默,她连我连个该死的替补都不算,除了同班同学之外在篮球队里没一个肯跟我做朋友都不知道。就这样,我慢慢明白了。

“可是还没完。她出于一些只有她自己才明白的理由,又想起我来了(早干嘛去了)……又有了几个月,我就那样忘光了沈浮光的话,像个笨蛋一样又有了几个月。最后,发生了什么事,我爸狠揍了我一顿,第二学期开学后,她连一根手指都不让我动了。

“我终于受不了了,索性也不理会她。然后,嘭!正中靶心!我自由了!他妈的张远帆终于自由了!”

说到这里,张远帆笑起来,那不是他平常的样子,而是一种痛苦的,令人难受的笑容。

“她说,我是个好人……不像我和曹柯分开后她对周围人说的那样……不,我不是好人,我只是一个十三岁的烂写手,出版社连正眼瞧瞧我的小说都不肯。整天看恐怖小说和电影,害得周围人都觉得我是怪物。不,我不是。沈浮光才是好人。她才是好人。

“警察本应也是好人的……可是他们却……杀了她。”

张远帆叹了口气。

“找个藏身处。”最后,他却说出这样一句毫不相干的话。“不能去破屋,他们现在肯定已经开始监视那里了。咱们上莱西街,你需要休息。整顿好了之后,咱们就去杀了那个狗娘养的。”

3.吴林

警察局一片狼藉。

所有警员都在公交车还没爆炸的时候就成功地逃了出来。有一两个警员下楼梯时扭到了脚,但除了吴林的手之外,伤者也不多。而他的伤口也已经处理好了。

吴林是叫人从警察局里硬拖出来的。出来后,两个警员刚刚放开他,吴林就向破碎的警察局跑去,刚才的两个年轻警察连忙又拽住他。

“不!咱们不能出来!蒋华还在里面,咱们得把他带出来!”

“吴林——”

“蒋华还在里面!”

“吴林”

“你给我闭嘴!”吴林冲着他大吼道。“咱们得把蒋华救出来!他妈的你根本不配当局长!”

吴林像头倔驴一样向前冲着,两个警员东倒西歪,但仍然紧拽着他不放。

局长愣住了,他抬起两根手指推了推因为鼻子上的汗水而滑下去的眼镜,说:“蒋华已经死——”

话还没说完。吴林再次怒吼:“你敢!他没死!他不可能死!你就是不想让他和你争局长的位子!你一直以来都在因为这个怕他,因为你知道你根本不配!*你妈的!”

他左手掏出枪,大拇指拨下保险栓,上了膛。他把枪口对准了警察局长汗湿的额头,开了枪。一声枪响,马龙倒下,重重地砸到地上,脸上血肉模糊。

吴林喘着气,他转过头,正好看见那个威胁要炸了警局的女孩从公交车里跳出来,他尖叫着冲着她也开了枪,就在这个当口,公交车爆炸了。警察局起了火,吴林看见张远帆把那个女孩拖到了后面,说了几句话,就上了一辆他们偷来的车。警察们目瞪口呆地看着。

吴林转过身。

“你们,想杀了那个杂种男孩的,跟我走,咱们去追那两个人。你们跟我走了,就没有回头路了。咱们要么走下去,要么被枪毙。你们有多少人有枪?”他弯下腰,把马龙的枪套解下来,用只剩三根手指的右手拎着。他抬起头时,所有人都举起了手。

吴林点点头。“好,”他说,“那你们有谁射得准的?……我是说真的,说实话,你们有谁用的好的?”

那些手又放下了。吴林环顾四周,发现唯一没放下手的,是一个看起来约莫有三十好几的男人。吴林把枪套扔给他,男人接个正着,把它拴在另一边皮带上。

“好了。”最后,吴林说道,把警服上的警徽扯了下来,检查了一下手枪的子弹。“有车的上车,没车的偷一辆,咱们抓到他们后,张远帆会让咱们加一顿肉。”

人们欢呼起来,跟着吴林大步走向各自的警车,途中不止一人踩过了马龙的尸体,踩碎了他的眼镜。

4.躲藏

王明毅下了别克车,开车时,那条腿并没给他增添什么麻烦,现在也没有,似乎他一旦踏上旅程,病痛就消失了。

那股在他手心里的黑色力量一直没有消散,在路上时,他一直没有用那只手握住方向盘。那只手到现在都紧紧攥着。他用左手关上车门,坐在别克车布满五颜六色的涂鸦的前盖上,抬头望着这栋建筑。

岁月并没冲淡圣火的痕迹——这栋居民楼在经年的风吹雨打后,仍旧保持着大火熏染的焦黑色。但是,有些植物在这里生活得倒挺自在——爬山虎几乎覆盖了整栋建筑,绿油油的充满生机。在居民楼脚下,长出了许多小花。但是,王明毅却感觉,这里令他难受,厌恶,更是反感。这个地方有什么东西不欢迎他……也许是圣火。

他刚抬腿要走进居民楼,手心里的鳞片就传来一阵剧痛。他低下头张开手心,发现鳞片之间开始流血,冒出红光。

不,不要进去!你得躲在外面。一个声音说道,这声音悦耳,动听得有如仙乐一般。

“谁在说话?”王明毅问道,虽然他明白这么做是愚蠢而荒谬的——这里压根就没有人,他心里很清楚。

那声音说得很简短。你得躲在房子外面。还有,你不用说出来,你心想我就能听见。你那样像个傻瓜。

他走到建筑外,政府因为一些只有老天才能理解的原因,在这里修筑了两道树篱组成的围墙。他躲到围墙后,趴在地上,等待着。

等待……他们会在日落前到来……

王明毅点了点头。

我知道。我明白。我会结果掉他们。

警察也许也会来,他们是第一层陷阱,如果他们甩掉了警察,就看你了……

调整了一下姿势,从裤兜里掏出了一把长长的军刀。他把刀抽出刀鞘。军刀反射着正在慢慢黯淡的阳光,一会儿就阴天了。

王明毅注视着刀锋上自己的倒影,想到,也许自己已经疯了。也许他在神经病院的观察室(其实就是软壁牢房,只是听起来更专业,更温柔一些)里想象着这一切,身上正裹着白色的束身衣,看起来就像个巨婴。

或者他可能只是躺在床上,流着口水做白日梦。很快他就会醒过来,在那里,无论孟衡和宋文会怎么死,都不会发生。无论他现在(被迫)服侍的主子是谁,都不存在。他们三个会开着他的别克车,抽烟喝酒,还有几个漂亮姑娘。

你会到那里的,我保证。

是吗?

没错,我说到做到。

好。我将不辱使命……主人。

王明毅想着,遁入梦乡。

5.躲藏

他们开着偷来的车走到第一个路口,李雨晗照常把脑袋靠在车窗上,已经睡着。她蜷着身子,套头衫的兜帽翻起来盖住脸,那件警服的外套被她胡乱揉成一团放在身旁。张远帆瞥了一眼,笑了一下。

她可真是累坏了,张远帆想。他现在能逃出来,基本上都是沈浮光和她的功劳。她前两天才被绑架威胁,今天又经历这个,她的确有资格累坏。

而且,她看起来比以前瘦多了!老天!原来李雨晗就很苗条,张远帆观察过,她的手指才不到一公分粗。但现在,看着她躺在玻璃上,眼睛下面是连续好几个小时神经紧绷导致的黑眼圈。她的胳膊上有伤口,张远帆刚看到时一度惊慌失措,现在仔细看看才发现,那只是子弹掠过时的灼伤。谢天谢地。

张远帆心里升起一阵自责的黑云。

李雨晗曾经对他说,关于莱德的事,实际上和他并没有关系。其实不然。因为无论张远帆怎么看待那个混蛋,它都会一直跟踪他,让他永无安宁之时。他们两个或早或晚总是要展开一场战斗的,也许两场,也许打一辈子也停不了。最终他们的结局肯定会像《哈利·波特》里面那句压抑的预言一样:“两个人不能都活着,只有一个生存下来……”见鬼,真的是这样。这场游戏不会停止。

李雨晗和这一切一点关系也没有。她本来应该在这个暑假出去玩,认识许多新朋友,或许会和一些会教她打羽毛球、做花环或是下国际象棋的——想到这里,他感到了一种令自己过意不去的苦涩——俊朗男生。而不是现在这个,对那些好孩子玩的东西毫不关心,只会开枪和偷车,满口脏话的恐怖迷。他们在打羽毛球时,如果被对面杀球,而那些小白脸又来不及把球及时地挑回去,他们会说“好球!”而不是“我操,你真他妈的厉害。”或是“*你妈的”。

是他害她现在成了这样……是他把李雨晗拽进了这场有如九连环的烂摊子里,害她现在憔悴得快要死掉了似的。她本应过得更好。

突然,张远帆感到车子被猛然地撞击,他向前一冲,脑袋险些撞到仪表盘上。他看了眼后视镜,发现一辆警车正稳稳撞在长城车的车尾,没开警笛。

张远帆迅速把车子挂到四档,油门踩到底,接着狂打方向盘,车子到了路口急转弯,轮胎发出刺耳的声音,后面警车的车窗打开了,从里面伸出一只手,拿着一把自动手枪不断射击。枪声吵醒了李雨晗,张远帆把***自动手枪扔给她,她回了个神,把枪套里的鲁格手枪抽出来,张远帆接过手枪,插进沈浮光为他缝的枪带里。

他说:“朝他们开枪,尽量瞄着轮胎打,鲁格手枪的子弹很珍贵。小心点,李雨晗。”

李雨晗点了点头。她仍然睡意朦胧,但一声枪响打碎了他们身后的车玻璃。李雨晗彻底清醒过来了。她从座位上跪起来,朝着后方追逐的车辆不断射击着。

好姑娘。张远帆想道,在他们右面,一辆警车追上来,警察抽出手枪。张远帆连忙弯下腰,一发子弹击中了仪表盘,迸出火花。他考虑着要不要扔枚炸药,又放弃了。车子太快,极有可能炸弹一扔出去就被吹跑了,况且他也不想浪费炸药在他们身上。

他开始尽力思考着。这些警车里面毫无疑问坐的是警察,他在后视镜里看见了模糊的警徽。那么,他们为什么行事却像老电影里面那些头上绑着头巾的黑帮一样野蛮?

问题出在蒋华。张远帆想到这里,豁然开朗。蒋华被他羞辱后,想掐死他;在其他警察心中,他也一定是个大人物,不然在警局他拔出枪时就已经被处分了。他杀了蒋华,在一定程度上也再次羞辱了他。羞辱了他,对于那些他的崇拜者来说,也就羞辱了他们。

可能是吴林打的头。那家伙是蒋华的搭档,在蒋华的尸体还温乎的时候就想报仇。因此,他可能是利用其他人对蒋华的敬仰——简直莫名其妙,这个笨拙的哥们究竟破过什么世纪大案?逮捕了刺杀秦王的荆轲吗?——来控制了他们,就像那个小胡子一样鼓动了他们。在某种意义上来说算是狐假虎威,只不过是为了报仇。为了多数人的利益。

我操,我就像个政客。张远帆想。

他的右手从枪带上的炸药移向了胯部上的枪套,用令人叹为观止的速度拔出枪,但没有瞄准警察,而是稍稍放慢了速度,打爆了那辆车的轮胎。警车旋转着撞向路边,迅速后退,消失在他们的视线里。

在他身后,李雨晗又开了两枪,手枪没子弹了,发出虚弱的“啪啪”声,她索性把自动手枪举到齐肩,向前奋力扔去,手枪像一枚炮弹一样砸碎了全速前进的警车的车玻璃,伤了驾驶员。

“没有子弹了!”李雨晗在一片混乱的枪声中朝着张远帆嚷道。“他们就跟疯了一样!咱们去哪里,张远帆?”

张远帆看了看后视镜,做了个夸张的动作,李雨晗开怀大笑。

“把枪给我,远帆!子弹在我这里!”

张远帆向后望去,但看的不是李雨晗,而是街道。刚才还空旷得就像幽灵街的光明路,现在至少出现了一打警车,每一辆都有一个人朝着他们开枪。张远帆犹豫了一下。

“你有把握吗?”

“我要是没有,我早就跳下去叫那警车碾死了!”

“我开车,你开枪!”

张远帆向后伸出一只手,把鲁格手枪丢给李雨晗,她接了个正着。李雨晗推出手枪的弹巢,从兜里面掏出一小把子弹,一颗颗塞进去,然后她把手枪装上,抬到肩头。

两辆警车加快马力接着向中间靠拢,他们被夹在中间。

张远帆嚷道:“快点,李雨晗!咱们被夹住了!”

李雨晗立刻起身,瞄准了长城车右面警车的轮胎,开了枪。第一枪打得很偏,第二枪正中靶心,打在轮胎上。那辆车随即被抛在了身后。她又瞄准了警车的油箱盖,警车立刻变成了一个大火球,里面的警察手忙脚乱地爬出来。张远帆突然拐过一个弯,在一条勉强可够汽车通过的巷子里疾驰。

“那一发击中油箱的子弹真是漂亮,李雨晗。”张远帆由衷的赞叹道,李雨晗大口大口喘着粗气,点了点头。

“我实在是不想用枪了,张远帆,”她说,语气里的严肃让张远帆明白了她的急迫。她现在已经不再感觉那把枪握起来很舒服了,她现在烦透了这倒霉玩意儿。李雨晗开始怀念那根在破屋里发现的钢叉,亦或是从王明毅手中夺来的棍子。她再也受不了拿它战斗了,这玩意她实在是用不来。她的双手现在酸痛得要命,因为她是用两只手来拿枪的,而不是像张远帆那样一只手对抗后坐力就绰绰有余。

“我得回去拿我那根倒霉的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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