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痛欲裂。
李伟镇在混沌的意识海中挣扎,像溺水者拼命向上游动,却总被无形的力量拽回深渊。耳畔是尖锐的嗡鸣,眼前是无边的黑暗,只有零星的记忆碎片如流星般划过——
出租屋里闪烁的电脑屏幕,堆积如山的外卖盒子,手机屏幕上银行催款短信的红色数字……然后是那个声音。
冰冷。机械。不容置疑。
“李伟镇。任务:取代太师庶子李昀,为其周旋于大皇子身侧,护其生母性命无虞。时限:三年。成功,许你成为一国首富。失败,抹杀。”
什么鬼?他当时只想破口大骂。连续加班七十二小时后产生的幻觉?可那声音太过真实,真实到每个字都像刻进颅骨。
然后是失重感。坠落。黑暗吞噬一切。
再睁眼时,就是此刻。
李伟镇——不,现在他必须接受自己是李昀了——艰难地转动眼球。视线模糊,像隔着毛玻璃看世界。白惨惨的光从高处漏下,勾勒出古旧床架的轮廓。那床顶的雕花繁复,漆色斑驳,是某种他不认识的花纹,似莲非莲。
他尝试移动手指。关节僵硬,仿佛这身体已躺了很久。指尖触到身下的布料,滑凉细腻,是上好的丝绸,却冰冷得没有一丝暖意。这不是他那张躺了五年、弹簧都硌人的廉价床垫。
喉咙里火烧火燎的疼,想咳,却只发出嘶哑的气音。
“呃……”
这声音陌生得让他心惊。年轻,虚弱,带着少年人变声期将过未过的沙哑。
“昀儿?昀儿你醒了?!”
急促的脚步声由远及近,门被猛地推开,撞在墙上发出闷响。一个妇人扑到床边,李昀尚未来得及看清她的脸,一只冰凉颤抖的手已经覆上他的额头。
那手很粗糙,指腹有厚茧,掌心却异常柔软。
“退烧了……老天保佑,退烧了……”妇人哽咽着,眼泪大颗大颗砸下来,落在李昀脸上,温热,带着咸涩的味道。
李昀勉强聚焦视线。
妇人三十许的年纪,穿着半旧的藕荷色对襟衫子,头发梳成简单的圆髻,只插一支素银簪子,簪头已经磨损得看不出原本的花样。她面容憔悴,眼下是浓重的青黑,颧骨因瘦削而突出,但五官清秀,尤其一双眼睛,此刻盈满泪水,却仍能看出年轻时的风韵。
记忆的闸门被这眼泪冲开。
柳氏。他的母亲。太师李承远的侍妾,原是个绣娘。
更多的碎片涌来:常年弥漫药味的小院,下人轻蔑的眼神,嫡兄嫡姐们华服美饰的身影,父亲李承远那张永远冷硬如铁板的脸……还有那场高烧前的最后记忆——
书房。檀香袅袅。李承远端坐太师椅上,手中把玩着一块和田玉镇纸,甚至没有抬眼看他。
“三日后,去大皇子府报到。”
声音平淡,像在吩咐一件无关紧要的小事。
跪在地上的少年——原主李昀——猛地抬头,脸色惨白:“父亲……儿子、儿子才疏学浅,恐难当此任……”
“大皇子点名要你。”李承远终于抬眼,那目光像冰锥,直刺过来,“这是恩典。”
“可、可是母亲她……”
“你母亲身子弱,需得静养。”李承远打断他,手中的镇纸轻轻叩在紫檀木桌面上,发出沉闷的声响,“府里虽不宽裕,该有的用度,总不会短了她的。”
话锋一转,声音压得更低:“只要你懂事。”
最后三个字,重若千钧。
懂事。去大皇子府,就是懂事。
李昀记得原主当时浑身发抖,冷汗浸透了里衣。他想说什么,嘴唇哆嗦着,却发不出声音。大皇子萧煜——这个名字在京城权贵圈子里,是带着血腥味的禁忌。性情乖戾,喜怒无常,尤以折辱身边人为乐。去年一个侍读因为研磨时溅出了一滴墨,被罚在雪地里跪了一夜,回去就高热不退,没几日便没了。尸首抬出来时,十个手指头都冻掉了。
“儿子……儿子怕……”
“怕?”李承远笑了,那笑容冷得没有一丝温度,“李昀,你十六了。该知道,这世上有些事,不是‘怕’就能躲过去的。”
他站起身,走到李昀面前,居高临下地看着这个瘦弱的庶子。
“你母亲入府十八年,安分守己,从无错处。”李承远慢条斯理地说,“可她到底是奴婢出身,这些年,府里对她的照拂,已是格外开恩。”
他弯腰,靠近李昀耳边,声音轻得只有两人能听见:
“你若不去,她‘病逝’的消息,三日后就会传遍全府。你猜,有几个人会真正在意一个侍妾的死活?”
原主如遭雷击,瘫软在地。
记忆到此中断。再然后,就是高烧,昏迷,以及……李伟镇的到来。
“昀儿?昀儿你别吓娘……”柳氏见他眼神空洞,吓得魂飞魄散,用力摇晃他的肩膀,“你说句话啊!”
李昀——现在我们必须完全用这个名字了——艰难地吞咽了一下,喉咙干痛得像被砂纸磨过。
“水……”
“水!对,水!”柳氏慌忙起身,踉跄着扑到桌边倒水。粗瓷茶壶磕在碗沿上,发出清脆的撞击声。她的手抖得厉害,半碗水洒在了桌上。
她端过来,扶起李昀,小心翼翼地将碗沿凑到他唇边。
温水入喉,李昀终于觉得活过来一些。他靠在柳氏单薄的肩头,慢慢喝着水,同时飞速整理着脑子里那些混乱的记忆和属于李伟镇的现代思维。
夺舍。穿越。任务。首富。抹杀。
荒诞得像一场噩梦,可额头上柳氏手掌的温度,嘴里粗瓷碗的涩味,空气里弥漫的、混杂着霉味和药味的古怪气息,都真实得可怕。
这不是梦。
他真的成了这个叫李昀的倒霉蛋,一个爹不疼娘弱鸡、即将被送进虎口的太师府庶子。
“娘……”他开口,声音依旧嘶哑,“我昏了多久?”
“一天一夜了……”柳氏又要落泪,“郎中来看过,说是急火攻心,又染了风寒,开了药,可你一直昏着,药都灌不进去……娘以为、以为……”
她说不下去了,只是紧紧抱着他,像抱着失而复得的珍宝。
李昀感受着这具身体对柳氏本能的依赖和孺慕之情,心里五味杂陈。在原主的记忆里,柳氏是这冰冷府邸里唯一的暖色。她出身低微,不识字,不懂那些弯弯绕绕,只会用最笨拙的方式爱着自己的儿子——省下自己的月例给他买纸笔,熬夜做绣活换钱给他添置稍微体面些的衣裳,在他被欺负后偷偷抹泪,然后温言软语地安慰。
可她太弱了。弱到连自己都护不住,更遑论保护儿子。
“爹……来过了?”李昀问,明知故问。
柳氏的身体明显僵硬了。她放开李昀,眼神躲闪着,手指无意识地绞着衣角,那粗布的料子在她指尖拧成了麻花。
“来、来过了……”她声音发颤,“老爷说……大皇子府那边……”
“我知道了。”李昀打断她,不想看她再受一次折磨。
柳氏愕然抬头,泪眼朦胧中,她看见儿子脸上有种陌生的神情。不是往日的怯懦恐惧,也不是病中的脆弱迷茫,而是一种……沉静。一种近乎冷酷的沉静。
“昀儿,你……”
“我去。”李昀说,声音平静得连他自己都有些意外。
柳氏瞪大眼睛,像是没听懂。
“我去大皇子府。”李昀重复道,撑着身体想坐直。柳氏连忙扶他,往他背后垫了个半旧的枕头。
“不行!绝对不行!”柳氏忽然激动起来,抓住他的手腕,力气大得惊人,“你不能去!娘听说了,那大皇子、大皇子他……他不是正常人!他会折磨死你的!娘去求老爷,娘给他磕头,娘这条命不要了,也不能让你去送死!”
她说着就要下跪,李昀死死拉住她。
“娘。”他叫了一声,手上用力,眼神直直看进柳氏眼里,“你听我说。”
柳氏被他眼中的光芒镇住了。
“爹的决定,你改变不了。你的命,在他眼里不值钱。”李昀说得很慢,每个字都像石头砸在地上,“你死了,我照样得去。还可能死得更快。”
柳氏浑身发抖,眼泪无声地流。
“可你去了……你去了会死的……”她泣不成声。
“不一定。”李昀松开她的手,靠回枕头上,望着床顶那些繁复却黯淡的雕花,“大皇子要的是伴读,不是死人。只要我谨慎些,或许能活。”
他在心里补充:而且我必须活。为了那个该死的任务,为了“首富”的诱惑,更为了……“抹杀”的威胁。
柳氏只是摇头,显然不信这套说辞。京城里关于大皇子的传闻太多了,多到让人不敢细想。
李昀知道一时半会儿说服不了她,转而问道:“还有几天?”
“两、两天……”柳氏抹着眼泪,“老爷说,三日后辰时,府里会派车送你过去。”
两天。四十八个小时。
时间紧迫。
“娘,我饿了。”李昀说,“有吃的吗?”
转移话题,保存体力,思考对策——打工人的本能,哪怕换了时空也刻在骨子里。
柳氏愣了一下,连忙点头:“有!厨房里温着粥,娘这就去拿!”
她匆匆起身往外走,到门口又回头,深深看了李昀一眼。那眼神里有太多东西:悲痛,绝望,困惑,还有一丝微弱的、连她自己都不敢承认的希冀——儿子醒来后,好像哪里不一样了。具体哪里,她说不上来,但那眼神里的沉静,是她从未见过的。
房门轻轻合上。
李昀靠在床头,缓缓吐出一口浊气。
他抬起手,举到眼前。这是一双少年的手,手指修长,骨节分明,皮肤白皙得近乎透明,能看见淡青色的血管。掌心没有老茧,只有右手中指第一节指侧有薄薄的茧子,是长期握笔留下的。
这不是他那双因为常年敲键盘、偶尔还要兼职送外卖而关节粗大、掌心粗糙的手。
他真的成了另一个人。
李伟镇,二十五岁,某二线城市普通公司财务,月薪六千,房租一千八,每月还助学贷款一千二,剩下三千要吃饭穿衣交通话费,月底能剩五百都是奇迹。连续加班三天后猝死——或者没死,只是被这个诡异的“系统”抓来当壮丁。
太师庶子李昀,十六岁,生母是侍妾,在府里地位比体面些的奴仆高不了多少。性格内向懦弱,唯一的优点大概是书读得不错——在原主的记忆里,那些四书五经诗词歌赋像刻在脑子里一样清晰。
而现在,他要顶着这个身份,去给那个传闻中变态的大皇子当伴读,还要在三年内完成任务,否则就是“抹杀”。
抹杀。这两个字让他脊椎发凉。
那个声音没有解释什么是“抹杀”,但直觉告诉他,绝对不是送回现代那么简单。很可能是……彻底消失,魂飞魄散。
而成功后的奖励……
一国首富。
李伟镇舔了舔干裂的嘴唇。这个诱惑太大了。大到他可以暂时压下对未知命运的恐惧。在现代社会,他穷了二十五年,穷怕了。看着同龄人买房买车结婚生子,自己却连下个月的房租都要精打细算。那种无力感,像慢性毒药,一点点腐蚀掉人的尊严和希望。
如果……如果真能成为首富……
他闭上眼,深吸一口气,再缓缓吐出。
睁开眼时,眸子里最后一点属于李伟镇的茫然和惊恐褪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种破釜沉舟的决绝。
不管前路是刀山火海,他必须闯过去。
首富的路,他要走。
这具身体的母亲,他要护。
至于那个大皇子……
李昀眼底闪过一丝冷光。
打工人的必备技能是什么?察言观色,能屈能伸,必要时还能把黑锅甩得漂漂亮亮。伺候一个喜怒无常的老板?他在行。
脚步声再次传来,柳氏端着一个托盘回来了。上面是一碗冒着热气的白粥,一小碟腌萝卜,还有两个不大的馒头。
“厨房……就这些了。”柳氏有些窘迫,“你病着,该吃点好的,可娘……”
“够了。”李昀接过粥碗,温热的感觉从掌心传来。粥熬得很稠,米粒几乎化了,上面飘着几粒枸杞。腌萝卜切得细细的,淋了香油。馒头是杂粮的,颜色发暗。
他舀起一勺粥送进嘴里。米香很足,只是淡得几乎没有咸味。但在原主的记忆里,这已经是柳氏能弄到的最好食物了——她把自己的份例省下来,又偷偷接了些绣活,才勉强能让儿子不饿肚子。
李昀安静地吃着,每一口都细嚼慢咽。他在适应这具身体,也在整理思绪。
两天时间,他需要做几件事:
第一,彻底消化原主的记忆,尤其是关于这个世界的常识、规矩、人际关系。任何细节都可能救命。
第二,了解大皇子萧煜。原主的记忆里只有恐惧和传闻,不够。他需要更多信息,哪怕只是碎片。
第三,思考应对策略。如何在萧煜手下活下去,甚至……完成任务。
第四,也是最重要的,给柳氏一个安身立命的保障。他走了,柳氏在这个吃人的府里,必须有点依仗。
“娘,”吃到一半,李昀忽然开口,“我这次去,短则数月,长则……不知多久。你在府里,要好好的。”
柳氏眼圈又红了,强忍着没哭:“娘知道,你别担心娘……”
“不,你要答应我几件事。”李昀放下碗,看着她的眼睛,“第一,无论发生什么事,无论听到什么关于我的消息,不要去找爹求情,更不要做傻事。”
柳氏想说什么,李昀抬手制止:“听我说完。”
“第二,我走后,你就‘病’着。每天去厨房取饭就好,其他时间尽量别出院门。如果有人问起我,你就哭,说不知道,说你担心,但别多说一个字。”
“第三,”李昀顿了顿,声音压低,“娘,你手里还有多少银钱?”
柳氏愣了一下,眼神躲闪:“没、没多少了……上次抓药……”
“娘,”李昀语气严肃,“我要听实话。这关系到你能否平安等我回来。”
柳氏咬着嘴唇,好半晌,才起身走到墙角一个掉了漆的柜子前,打开最底层的抽屉,摸索半天,取出一个小小的布包。
她走回来,将布包放在床上,一层层打开。
里面是几块碎银子,加起来大概二三两,还有几十个铜板。最底下,压着一支成色普通的银簪,簪头镶着米粒大的小珍珠,已经黯淡无光。
“就这些了……”柳氏声音发涩,“本来还有几件首饰,前年你生病,当掉了……这支簪子,是你外祖母留下的,娘舍不得……”
李昀拿起那支簪子看了看,又放回去。他数了数碎银和铜板,心里大概有数了。
太师府侍妾的月例是二两银子,柳氏这些年省吃俭用,还要贴补儿子,能攒下这些,已是不易。
“娘,这些钱你收好,贴身藏着,轻易别动。”李昀将布包包好,塞回柳氏手里,“我走后,你的日子会更难。如果实在过不下去……就拿这支簪子去找西角门的张婆子。”
“张婆子?”柳氏茫然。
“对,那个瘸腿的婆子。”李昀根据记忆说,“她女儿嫁给了南城一个粮铺掌柜。你把这簪子给她,就说……是我留给你的念想,托她帮忙换成钱,或者换成米粮。她若问起我,你就哭,说不知道。”
张婆子是个有些贪小便宜但不算太坏的人,原主曾帮她写过家信。这关系很薄弱,但在绝境中,或许能顶点用。
柳氏似懂非懂地点头,将布包紧紧攥在手里。
“还有,”李昀想了想,补充道,“如果我……如果我很久没消息,或者传回来什么不好的消息,娘,你要想办法离开这里。”
“离开?”柳氏震惊,“我能去哪儿?”
“去城南的清水庵。”李昀说得很慢,确保每个字都刻进柳氏心里,“找个理由,说为我祈福,要去住一段时间。到了那里,捐些香油钱,住下来。清水庵的静安师太为人正直,会收留你的。”
这是他根据原主记忆能想到的最稳妥的退路。清水庵香火不旺,但清静,柳氏在里面做点绣活,勉强能糊口。最重要的是,远离太师府这个是非之地。
柳氏已经彻底懵了。儿子这一连串的安排,条理清晰,思虑周全,完全不像那个胆小怯懦、遇事只会躲在她身后的少年。
“昀儿,你……你怎么会想到这些?”她忍不住问。
李昀沉默了一下,才低声说:“差点死过一次,总该明白些事。”
这个解释勉强说得通。柳氏想起儿子高烧昏迷一天一夜,郎中都说凶险,也许真是鬼门关前走一遭,开了窍。
她不再追问,只是眼泪又掉下来:“是娘没用……是娘护不住你……”
“不怪你。”李昀拍拍她的手,“这世道如此。”
两人不再说话。李昀继续喝粥,柳氏坐在床边,怔怔地看着他,眼神复杂。
吃完东西,李昀觉得体力恢复了一些。他让柳氏扶他下床,在屋里慢慢走动,适应这具身体。
屋子不大,一床一桌一柜两椅,陈设简单到近乎寒酸。桌上摆着文房四宝,是最廉价的那种,毛笔的笔毫都秃了。书架上倒是堆满了书,线装的,书页泛黄,边角磨损得厉害,显然被翻过无数遍。
李昀抽出一本《论语》,随手翻开。原主的记忆立刻浮现——这是开蒙时读的,每一页都有柳氏用绣花针在角落里扎的小点,帮他标记生字。再抽一本《诗经》,记忆里是十岁那年生日,柳氏用攒了半年的钱给他买的,他高兴得抱着书睡了一夜。
每一本书,都承载着原主贫瘠却温暖的过去。
李昀合上书,放回书架。
他不是原主,但既然用了这身体,承了这份因果,就有责任护住该护的人。
窗外的天色渐渐暗下来。柳氏点了油灯,豆大的火苗在灯盏里跳动,将两人的影子投在墙上,拉得忽长忽短。
“娘,我困了。”李昀说。他需要独处,好好整理思绪。
柳氏连忙给他铺床,掖好被角,又试了试他额头的温度,确定没有再烧,才一步三回头地离开。
房门关上。
李昀躺在黑暗中,睁着眼睛。
油灯的光从门缝漏进来一线,微微摇曳。
他开始系统性地梳理原主的记忆。
这个世界有点像他认知中的中国古代,但又不完全相同。国号“晟”,当今皇帝萧启在位二十三年,年号“景和”。朝中有太师、太傅、太保三公,下设六部。大皇子萧煜是长子,生母早逝,由皇后抚养。二皇子萧熠、三皇子萧烁皆已成年开府,朝中隐隐有立储之争。
太师李承远,原主的父亲,是坚定的“皇长子派”,原因不明。原主隐约听过下人议论,说是因为当年李承远曾受已故贵妃——也就是大皇子生母——的恩惠。
大皇子萧煜,十九岁,开府两年。关于他的传闻很多:八岁时因为一个宫女打翻了茶盏,亲手用烛台砸破了宫女的头;十二岁在御花园活埋了一只冲他吠叫的狗;十五岁将侍读罚跪在碎瓷片上,膝盖血肉模糊……
真真假假,无从分辨。但有一点可以肯定:萧煜的名声极差,差到连民间都有“夜啼小儿闻煜名而止哭”的说法。
而原主,一个怯懦内向、除了读书一无是处的庶子,被送去给这样的人当伴读,无异于羊入虎口。
李承远为什么要这么做?真的只是为了向大皇子示好?还是……有更深的目的?
李昀想不通,暂时也不想去深究。眼下最要紧的,是怎么在萧煜手下活过第一天。
原主的性格肯定不行。怯懦畏缩,在萧煜那种人眼里,恐怕更会激起凌虐的欲望。
他要伪装。伪装成什么样?
不能太聪明,招忌。不能太愚笨,惹厌。不能太刚强,易折。不能太软弱,可欺。
要谨慎,要恭顺,要恰到好处地表现出一点读书人的清高和迂腐,又要适时地流露恐惧和敬畏。
最重要的是——要有用。
一个无用的伴读,随时可能被丢弃,甚至被“处理”掉。
李昀在黑暗中睁着眼,脑子里飞快地构建着“李昀2.0”的人设。
油灯终于燃尽,最后一缕光消失。
绝对的黑暗笼罩下来。
李昀闭上眼。
两天。他只有两天时间准备。
首富之路,就从这大皇子府开始吧。
哪怕那是龙潭虎穴,是刀山火海。
他必须闯过去。
为了活着。
为了那个遥不可及却诱人无比的许诺。
窗外,不知何时下起了雨。淅淅沥沥的雨声敲打着屋檐,像无数细小的鼓点,敲在这个不眠之夜的边缘。
而属于李昀——或者说,李伟镇——的征程,才刚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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