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晚星是被一阵浓郁的栀子花香熏醒的。
不是医院消毒水的刺鼻气味,也不是中药熬煮的苦涩味道,是那种清清爽爽、甜而不腻的花香,丝丝缕缕钻到鼻尖,熨帖得人骨头缝都发酥。
她费力地掀开眼皮,视线从模糊到清晰,入目是一盏流光溢彩的水晶吊灯,暖黄的光晕洒下来,将偌大的卧室衬得温馨又奢华。身下是触感丝滑的真丝床单,贴着皮肤凉飕飕的,舒服得让人想喟叹。
这不是她的身体。
这个念头刚冒出来,一股不属于她的记忆就如同潮水般涌进脑海,劈头盖脸地砸了过来。
原主也叫林晚星,今年二十岁,三个月前嫁给了沈氏集团的总裁沈砚辞。沈砚辞二十八岁,英俊多金,是京市无数名媛趋之若鹜的钻石王老五,可他对原主却冷淡得像块万年寒冰,结婚三个月,两人别说同床共枕,就连正经说过的话,加起来都不超过十句。
原主还有个继子,叫沈聿,是沈砚辞弟弟的孩子。三年前沈砚辞的弟弟和弟媳出车祸双双离世,沈聿就被沈砚辞接回了沈家抚养,今年十二岁,长得唇红齿白,像个精致的小少爷,却是个十足的小刺猬,对原主这个半路冒出来的后妈充满敌意,日常不是冷脸无视,就是阴阳怪气地挤兑人。
原主的身世也可怜,父母早逝,被叔婶磋磨着长大,性格懦弱得像只小白兔。嫁入沈家后,她战战兢兢,生怕惹得沈砚辞不快,更怕被沈聿讨厌,在偌大的沈家别墅里活得像个透明人,连佣人看她的眼神都带着几分轻视。
昨天下午,原主熬了一锅冰糖雪梨汤,想给沈聿送去润润嗓子,结果沈聿不仅不领情,还故意抬手打翻了汤碗,滚烫的汤水溅到了原主的手背上,疼得她眼泪直流。可她连一句重话都不敢说,只能默默收拾残局,最后躲在卧室里委屈得哭晕过去,再一睁眼,芯子就换成了来自异世的林晚星。
林晚星,上辈子是个实打实的锦鲤。
别人寒窗苦读十年未必能考上重点大学,她随便翻翻书就能稳坐年级第一的宝座;别人买彩票连五块钱都安慰奖都中不了,她出门买瓶酱油都能捡着金戒指;就连走路摔一跤,都能磕出个价值连城的古董玉佩。
可老天是公平的,给了她逆天的学习能力和爆棚的好运气,却偏偏关上了身体健康的门。从记事起,她就药罐子不离手,活到二十二岁,没跑过一次步,没爬过一次山,甚至连好好逛一次街都是奢望,最后在病床上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没想到,她的锦鲤好运居然带着她穿越了!
还穿成了一个和自己同名同姓的姑娘身上,更妙的是,这姑娘身体倍儿棒,胳膊腿儿利索,全身上下没有一处病痛,简直是天上掉馅饼的好事!
林晚星捏了捏自己胳膊上的软肉,感受着那股充满活力的触感,又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脸颊,光滑细腻,没有一丝瑕疵,嘴角忍不住扬得老高。
冷漠老公?傲娇继子?
小意思。
上辈子她躺床上没事干,就爱看各种家庭伦理剧和育儿宝典,什么驯夫三十六计,什么搞定熊孩子一百招,她早就烂熟于心。原主的胆小懦弱?从今天起,彻底拜拜!
从今天起,她林晚星,就是沈家的女主人!谁也别想再让她受委屈!
“夫人,您醒了吗?”
就在这时,门外传来佣人张妈小心翼翼的声音,带着几分试探。
林晚星定了定神,清了清嗓子,用一种既不卑微也不张扬的语气应道:“醒了,进来吧。”
门被轻轻推开,张妈端着一碗小米粥走了进来,看到林晚星坐在床上,脸上还带着笑意,不由得愣了一下。
在张妈的印象里,这位夫人总是愁眉苦脸的,眼神怯生生的,像只受惊的小鹿,哪里见过她这般神采飞扬的样子?
“夫人,您感觉怎么样?昨天您哭晕过去,先生让我给您熬了点小米粥,您趁热喝点吧。”张妈将粥碗放在床头柜上,语气恭敬。
林晚星瞥了一眼那碗熬得软烂的小米粥,肚子正好咕咕叫了两声。她上辈子因为身体不好,吃什么都没胃口,如今换了个健康的身体,闻到食物的香气就忍不住食指大动。
她端起粥碗,拿起勺子舀了一口,温热的小米粥滑入喉咙,带着淡淡的米香,舒服得她眯起了眼睛。
“张妈,这粥熬得不错,”林晚星一边吃一边点头,“下次可以加点红枣,味道会更好。”
张妈又是一愣,连忙应道:“好的夫人,我记下了。”
以前的林晚星,别说提意见了,就算是饭菜不合口味,也只会默默咽下去,哪里敢这样直接说出来?
林晚星三两口喝完了粥,放下碗,才想起什么似的问道:“先生和小少爷呢?”
“先生在楼下书房处理工作,小少爷在客厅里看动画片。”张妈如实回答。
林晚星点点头:“知道了,你先下去吧,我换件衣服就下楼。”
张妈应了一声,转身退了出去,临走前还忍不住回头看了林晚星一眼,心里暗自嘀咕:这位夫人,怎么一觉醒来,像是变了个人似的?
林晚星没理会张妈的诧异,掀开被子下了床,赤脚踩在柔软的羊绒地毯上,走到巨大的衣帽间前。
衣帽间里的衣服琳琅满目,挂满了整整三面墙,可大多都是素净的颜色,灰色、白色、米色,款式也都是中规中矩的连衣裙,一看就是原主为了讨好沈砚辞特意挑选的。
林晚星嫌弃地皱了皱眉。
穿得这么死气沉沉,难怪沈砚辞对她没兴趣。
她在衣帽间里翻了半天,终于找到一件明黄色的连衣裙,款式简约大方,裙摆是蓬松的蛋糕裙设计,衬得人活泼又灵动。
她迅速换上裙子,又翻出一双白色的运动鞋,对着镜子转了个圈。镜子里的姑娘皮肤白皙,眉眼弯弯,一双杏眼亮晶晶的,像盛满了阳光,明黄色的裙子衬得她气色极好,整个人都鲜活了起来。
林晚星满意地勾了勾唇。
这才对嘛,做人就要活得明艳张扬一点!
她简单地挽了个丸子头,让几缕碎发垂在脸颊边,修饰得脸型愈发小巧精致,然后迈着轻快的步子走出了卧室。
沿着旋转楼梯下楼,客厅里的动静清晰地传了过来。
沈砚辞坐在沙发上,手里拿着一份文件,看得专注。他穿着一身黑色的家居服,墨发随意地垂在额前,侧脸线条冷硬流畅,鼻梁高挺,薄唇紧抿,明明是温润的长相,却透着一股生人勿近的疏离感。
而坐在他旁边的沈聿,穿着白色的T恤和牛仔裤,怀里抱着一个抱枕,正目不转睛地盯着电视屏幕,播放的是时下最火的动画片《小猪佩奇》。小家伙的脸蛋肉嘟嘟的,长长的睫毛像两把小扇子,随着眼睛的眨动轻轻颤动,看起来格外可爱。
听到脚步声,父子俩同时抬眼望了过来。
沈砚辞的目光落在林晚星身上,瞳孔微微一缩。
眼前的女人,穿着明黄色的连衣裙,踩着白色的运动鞋,脸上带着明媚的笑意,和以前那个畏畏缩缩、素面朝天的样子判若两人。阳光透过落地窗洒在她身上,仿佛给她镀上了一层金边,耀眼得让人移不开视线。
他的喉结不自觉地滚动了一下,握着文件的手指微微收紧。
而沈聿看到林晚星,脸上的表情瞬间垮了下来,眉头皱成了一个“川”字,冷哼一声,扭过头去,继续盯着电视屏幕,仿佛多看她一眼都觉得晦气。
林晚星视若无睹,大大方方地走到沙发旁,在沈砚辞对面的单人沙发上坐下,还故意晃了晃自己的脚丫子,姿态惬意得很。
沈砚辞这才回过神来,放下手中的文件,目光落在她身上,声音低沉冷淡,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审视:“身体好些了?”
这是他第一次主动跟原主说话,语气虽然依旧冷漠,却少了几分疏离。
林晚星挑了挑眉,心里暗道:看来这便宜老公也不是完全无动于衷嘛。
她笑盈盈地看着他,语气轻快:“好多了,谢谢先生关心。”
她刻意加重了“先生”两个字,带着几分调侃的意味。
沈砚辞的眉峰微微一蹙,没再接话,只是拿起桌上的咖啡抿了一口,试图掩饰自己的不自在。
旁边的沈聿却忍不住了,扭过头来,翻了个大大的白眼,语气阴阳怪气:“装模作样。”
林晚星早就料到这小刺猬会出言不逊,也不生气,反而笑眯眯地看向他:“小聿,怎么说话呢?没礼貌。”
沈聿梗着脖子,下巴扬得高高的:“我说错了吗?昨天不知道是谁哭哭啼啼的,现在倒是笑得开心。”
这话要是换做原主,肯定会委屈得红眼眶,可林晚星是谁?她可是怼遍医院无敌手的锦鲤。
她歪了歪头,似笑非笑地看着沈聿:“昨天哭是因为汤洒了心疼,今天笑是因为身体好了开心,这有什么问题吗?难道小聿你希望我天天哭丧着脸,让整个沈家都跟着晦气?”
沈聿被噎得一噎,小脸涨得通红,半天说不出一句话来。
他没想到,以前那个任他拿捏的软柿子,居然敢这么跟他说话!
林晚星看着他气鼓鼓的样子,心里乐开了花。
小刺猬炸毛的样子,还挺可爱。
沈砚辞坐在一旁,将这一幕尽收眼底,端着咖啡杯的手顿了顿,眼底闪过一丝诧异。
他原本以为,林晚星会像往常一样忍气吞声,没想到她居然敢反驳沈聿,而且还说得有理有据,让沈聿哑口无言。
这女人,好像真的不一样了。
林晚星没理会沈砚辞的打量,目光扫过客厅,看到茶几上放着一盘洗好的草莓,红彤彤的,看着就诱人。
她毫不客气地拿起一颗草莓,塞进嘴里,酸甜的汁水在口腔里蔓延开来,味道好极了。
“张妈买的草莓真甜,”林晚星一边吃一边赞叹,然后看向沈聿,“小聿,要不要吃?”
沈聿扭过头,哼了一声:“不吃!谁知道你有没有下毒!”
林晚星挑了挑眉,又拿起一颗草莓,递到沈砚辞面前:“先生,你吃吗?”
沈砚辞看着那颗鲜红欲滴的草莓,又看了看林晚星那双亮晶晶的眼睛,鬼使神差地微微低头,咬住了草莓。
温热的触感从指尖传来,林晚星的心跳漏了一拍,连忙缩回手,假装镇定地继续吃草莓。
沈砚辞嚼着草莓,酸甜的味道在嘴里散开,心里却莫名地泛起一丝异样的情愫。他看着林晚星吃得津津有味的样子,喉结又动了动,低声道:“慢点吃,没人跟你抢。”
林晚星抬起头,冲他眨了眨眼睛:“太好吃了嘛,忍不住。”
沈砚辞的嘴角几不可查地勾了一下,很快又恢复了冷淡的模样。
旁边的沈聿看到这一幕,气得差点跳起来。
他瞪大了眼睛,看着沈砚辞,不敢置信地喊道:“爸!你居然吃她递的东西!”
在沈聿的认知里,他的爸爸对林晚星向来不屑一顾,别说吃她递的东西了,就连跟她多说一句话都嫌浪费时间。
沈砚辞瞥了他一眼,淡淡道:“草莓没毒。”
沈聿:“……”
他觉得自己受到了暴击。
林晚星看着沈聿憋屈的样子,笑得更欢了。她拿起一颗草莓,慢悠悠地吃着,心里已经开始盘算起来。
驯夫教崽之路,任重而道远啊。
不过没关系,她有的是耐心和手段。
就在这时,墙上的挂钟响了起来,已经上午十点了。
林晚星眼睛一亮,放下草莓,站起身来,走到沈砚辞面前,双手背在身后,笑得像只偷腥的猫:“先生,我有件事想跟你商量。”
沈砚辞抬眸看她:“什么事?”
“我辞职了。”林晚星开门见山。
原主在一家小公司做文员,每天早出晚归,累死累活,一个月的工资还不够买沈家别墅里的一个花瓶。
沈砚辞的眉峰又皱了起来:“理由?”
“上班太累了,”林晚星理直气壮,“沈家又不缺我那点工资,我在家伺候你和小聿,不好吗?”
这话要是换做原主说出来,肯定是带着小心翼翼的讨好,可从林晚星嘴里说出来,却带着一股理所当然的劲儿,听得沈砚辞太阳穴突突跳了两下。
他还没说话,旁边的沈聿又跳了出来,指着林晚星的鼻子:“你就是想偷懒!”
林晚星瞥了他一眼,不紧不慢地说道:“小聿,话可不能乱说。我在家伺候你们父子俩,洗衣做饭打扫卫生,哪一样不比上班轻松?这叫为家庭做贡献,懂吗?”
沈聿被怼得哑口无言,气得小脸通红,却只能干瞪眼。
沈砚辞看着林晚星那副理直气壮的样子,又看了看自家继子憋屈的表情,沉默了几秒,最终还是点了点头:“随你。”
意思就是,辞职的事,他同意了。
林晚星心里比了个耶。
第一步,搞定老公的“默许”,成功!
她笑得眉眼弯弯,趁热打铁:“对了先生,晚上我想吃麻辣小龙虾,你下班的时候记得带两斤回来,要最新鲜的那种。”
沈砚辞:“……”
他活了二十八年,还是第一次有人敢这么指使他。
沈聿更是瞪大了眼睛,不敢置信地看着沈砚辞,期待着他拒绝。
可沈砚辞沉默了片刻,终究还是吐出两个字:“知道了。”
沈聿:“!!!”
他觉得自己的世界观崩塌了。
林晚星满意极了,又看向沈聿,笑眯眯地说道:“小聿,你放学的时候,记得帮我带一支草莓味的甜筒冰淇淋,要那家老字号的,谢谢啦。”
沈聿炸毛了:“我不去!凭什么让我给你买冰淇淋!”
林晚星挑了挑眉,似笑非笑地看着他:“你不去?那好吧,我只好麻烦先生,让他下班的时候绕远路去买了。”
沈聿的目光瞬间投向沈砚辞。
沈砚辞的公司在城东,老字号冰淇淋店在城西,绕远路去买的话,至少要多花一个小时。
沈聿咬了咬牙,心里憋屈得要死,却只能从牙缝里挤出三个字:“知道了。”
林晚星笑得像朵盛开的向日葵。
第二步,搞定傲娇继子,成功!
她拍了拍手,看着眼前一大一小两个男人,语重心长地说道:“好了,大家都这么乖,以后我们一家把日子过好比什么都强。”
沈砚辞看着她那副得意洋洋的样子,无奈地揉了揉眉心,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娇妻作妖,逆子犯傻,头疼不已。
沈聿则是低着头,盯着自己的脚尖,心里把林晚星骂了八百遍,悲伤的嘴角却不受控制地向上扬起了一点点。
他在心里默默吐槽:小妈闯祸,老爸双标,自己背锅,想离家出走。
而林晚星,则是美滋滋地伸了个懒腰,心里得意地想:驯服野生“狼狗”和“小刺猬”,我林晚星,得心应手!
阳光透过落地窗洒进来,落在三人身上,暖洋洋的。
沈家的日子,从今天起,注定要鸡飞狗跳,却又充满了欢声笑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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