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痛欲裂,像是有无数根钢针在太阳穴里搅动。
林砚之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掀开沉重的眼皮,雕花木梁上缠着几缕蛛网,糊着细麻纸的窗棂被晨风吹得微微颤动,几声清脆的鸟鸣从院墙外飘进来,带着草木的清新气息。可鼻尖萦绕的,却是一股挥之不去的霉味,混杂着苦涩的草药香,呛得他忍不住咳嗽起来。
这绝不是他那摆满精密仪器的实验室。
记忆的最后一帧清晰如昨:光谱仪突然爆出刺眼的蓝白色电弧,瞬间吞噬了眼前的一切,同事小王惊慌失措的尖叫像是隔着一层水膜传来。作为材料学研究员,他比谁都清楚,那瞬间击穿空气的电流足以让心脏骤停。
“嘶 ——” 他想撑着身子坐起来,浑身的骨头却像被拆开重拼过一般,每动一下都疼得钻心。身上盖着的锦被虽有些褪色,边缘还磨出了毛边,却比他出租屋里那条洗得发硬的化纤被舒服百倍,棉絮蓬松得像朵云。
“姑爷醒了?” 一个怯生生的女声在耳边响起,带着几分惊喜和惶恐。
林砚之缓缓转头,看见个梳着双丫髻的小姑娘,约莫十五六岁的年纪,穿着件半旧的粗布襦裙,靛蓝色的布料上打了两个不太显眼的补丁。她手里端着个粗陶碗,碗沿还缺了个小口,见他望过来,姑娘的脸颊 “腾” 地泛起红晕,慌忙低下头盯着自己的鞋尖:“夫人吩咐,您醒了就把药喝了,说是能去去寒气。”
姑爷?夫人?
这两个陌生的称谓像投入平静湖面的石子,瞬间激起记忆深处的层层涟漪。无数不属于他的画面争先恐后地涌入脑海:漏着风的破败私塾、拿着戒尺的严厉先生、红烛摇曳却冷清的新房、一纸写着 “入赘” 二字的文书,还有…… 一个总是低着头,露出半截光洁额头和温顺眉眼的少女。
他穿越了。
穿成了大唐长安城里,一个与他同名同姓的落魄书生。更要命的是,这具身体的原主还是苏家的赘婿 —— 在这个时代,比商户还低贱的存在。
“水……” 林砚之想开口,嗓子却干得像被砂纸磨过,沙哑的声音惊得他自己都愣了一下。
“哎!” 小姑娘手忙脚乱地把陶碗搁在床头的矮凳上,转身从墙角的水缸里舀了瓢水,倒进一个青瓷茶杯里。杯子递过来时还带着些微凉意,林砚之贪婪地喝了大半,温润的水流滑过喉咙,才感觉火烧火燎的痛感缓解了些。
他借着喝水的功夫打量这间屋子,陈设简单得近乎寒酸:一张缺了条腿用砖块垫着的旧木桌,两把掉了漆的椅子,墙角堆着几个锁着的木箱,看起来有些年头了。唯一像样的,就是他躺着的这张拔步床,虽然雕花已经模糊,却看得出曾是件好东西。
“我睡了多久?”
“回姑爷,三天了。” 小姑娘小声答道,手指紧张地绞着衣角,“前儿您去西市给账房先生送账本,回来时淋了场大雨,当晚就发起高热,浑身烫得像炭火盆。请来的郎中把过脉后,都摇头说…… 说凶多吉少呢。”
林砚之了然。原主就是这场风寒没扛过去,才让他这个来自千年后的灵魂占了这具身体。他看向矮凳上那碗黑漆漆的药汁,浓重的苦味直冲脑门,胃里顿时一阵翻江倒海:“这药……”
“是夫人让后厨熬的。” 小姑娘偷偷抬眼瞄了他一下,又飞快低下头,“夫人说,姑爷是苏家的人,就算…… 就算用处不大,也不能就这么没了,传出去不好听。”
这话听着像是关心,字里行间却透着股冷冰冰的算计。林砚之从原主混乱的记忆里扒拉出更多信息:苏家是长安西市有名的绸缎商,在朱雀大街有三间铺面,家主苏夫人是个出了名的厉害角色,丈夫早逝,膝下只有一女,便是原主名义上的妻子苏婉卿。招他这个穷书生入赘,不过是想给女儿找个门面装点,顺带解决苏家没有男丁撑场面的尴尬。
可赘婿的地位,在这大唐简直低到了尘埃里。
记忆中,原主入府半年,别说夫妻之实,就连苏婉卿的正脸都没见过几次。每日里除了被苏夫人呼来喝去地做些杂事,还要受下人们的白眼和排挤。府里的账房先生算错了账目,都能拐弯抹角地赖到他这个赘婿头上,说是他这读书人身上的 “穷酸气” 带坏了财运。
“姑爷,药要凉了。” 小姑娘见他盯着药碗发愣,又小心翼翼地提醒了一句。
林砚之深吸一口气,端过陶碗。刺鼻的苦味直冲脑门,他捏着鼻子一饮而尽,苦涩的药液滑过喉咙,瞬间在五脏六腑里蔓延开来,苦得他眉头都拧成了疙瘩。
“对了,还没问你名字。” 他放下碗,尽量让自己的语气温和些。原主记忆里对这小姑娘没什么印象,想来是平日里太过寡言。
“奴婢春桃。”
“春桃,” 林砚之点点头,这名字倒挺符合她怯生生的模样,“能不能帮我找身干净衣裳?” 他低头看了看身上这件里衣,已经被汗水浸得发潮,黏糊糊地贴在皮肤上,很不舒服。
春桃应了声,转身走到墙角的木箱前,打开最上面那个没上锁的,翻找了半天,才拿出一件叠得整整齐齐的衣服:“姑爷,就剩这件了,是上月夫人让人给您做的。”
林砚之接过一看,是件半旧的湖蓝色襕衫,料子是最普通的粗布,针脚也歪歪扭扭的,一看就是学徒的手艺。他费力地穿上,衣服还算合身,就是领口有些紧。春桃递过一面黄铜镜,镜面有些模糊,却能看清里面那张陌生的脸:眉清目秀,鼻梁挺直,就是脸色苍白得像纸,嘴唇干裂起皮,带着几分挥之不去的病气。
这副模样,倒真像个落魄潦倒的书生。
“咕噜噜 ——” 肚子不合时宜地叫了起来,声音在安静的屋子里格外清晰。穿越过来折腾了这么久,他早就饿得前胸贴后背了。
“春桃,厨房……”
话还没说完,院门外就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伴随着一个尖利的女声,像指甲刮过木头般刺耳:“那病秧子醒了没?夫人在前厅等着问话呢,别耽误了正经事!”
春桃吓得一哆嗦,手里的铜镜 “哐当” 一声掉在地上,慌忙低下头,声音带着哭腔:“是…… 是刘妈妈来了。”
林砚之心里了然。这刘妈妈是苏夫人的陪房,在府里向来横行霸道,原主没少受她的气,记忆里全是她尖酸刻薄的嘴脸。
门被 “吱呀” 一声推开,一个穿着青色比甲,体态微胖的中年妇人走了进来,三角眼滴溜溜地上下打量着林砚之,嘴角撇出一丝毫不掩饰的讥讽:“哟,命还挺硬。我还以为你就这么死了,能赖掉府里的差事呢。”
林砚之没说话。原主的记忆告诉他,跟这刘妈妈争辩只会自讨苦吃,她最擅长添油加醋地在苏夫人面前搬弄是非。
“还愣着干什么?” 刘妈妈见他不吭声,提高了音量,唾沫星子都喷了出来,“夫人在前厅等着呢,耽误了夫人的时辰,仔细你的皮!”
林砚之深吸一口气,压下心头翻涌的不适,默默跟在刘妈妈身后往外走。
穿过几处抄手游廊,脚下的青石板路渐渐变得平整光滑,两旁的花草也打理得愈发精致。林砚之知道,这是从他住的偏僻小院往主院走。苏家虽是商户,宅院却不小,单是这重重叠叠的院落和回廊,就比他现代住的那个小区还大上几分。
前厅里,檀香袅袅,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昂贵的香料味。一个穿着紫色褙子,头戴珍珠抹额的中年妇人坐在主位上,手里捻着一串紫檀佛珠,正是苏夫人。她保养得宜的脸上没什么表情,眼角的细纹却透着精明,眼神像刀子般锐利,落在林砚之身上,带着毫不掩饰的嫌弃。
“醒了?” 苏夫人淡淡开口,声音里听不出丝毫喜怒。
“是,谢夫人关心。” 林砚之依着原主记忆里的规矩,规规矩矩地拱手行礼。
“哼,” 苏夫人冷哼一声,佛珠捻得更快了些,“我苏家好吃好喝供着你半年,不是让你占着茅坑不拉屎的。” 她放下佛珠,端起侍女秋荷递来的茶盏,轻轻吹了吹浮沫,“既然醒了,就该干点正事。后院那几亩地荒着也是荒着,从明日起,你就去打理打理,种点时鲜蔬菜,也省得浪费了地土。”
林砚之愣了一下。让他一个堂堂材料学研究员去种地?这落差未免也太大了。
“怎么?不愿意?” 苏夫人挑眉,眼神里的讥讽更浓了,“还是觉得委屈了你这‘大才子’的身份?”
记忆里,原主确实总以读书人自居,认为种地是下等人干的活,每次苏夫人让他做点体力活,他不是唉声叹气就是据理力争。林砚之心里苦笑,他可没那么多穷讲究。在现代,为了搞实验材料,别说种地,就是去深山老林里挖石头、采样本都干过。
“不敢,” 林砚之低头应道,“全凭夫人吩咐。”
苏夫人倒有些意外,抬眼多看了他两眼。这病了一场,性子倒是变了些,没像往常那样摆出副酸秀才的架子。
“如此便好。” 苏夫人点点头,又想起件事来,“还有,下月初是婉卿外祖父的六十大寿,你也跟着去。到时候少说话多吃饭,别给我苏家丢人现眼。”
林砚之心里一动。这还是原主入赘以来,第一次有机会接触苏家的亲戚。他连忙应下:“是,谨记夫人教诲。”
“行了,下去吧。” 苏夫人挥挥手,像是在打发什么碍眼的东西。
林砚之告退,刚走到门口,就听到苏夫人对身旁的刘妈妈低声说:“看着点他,别让他又整出什么幺蛾子。若不是婉卿心软,说什么‘既入我门,便是我家人’,我早把这废物赶出去了。”
林砚之的脚步顿了顿,心里五味杂陈。原来原主能在苏家安稳待着,还是靠了那位素未谋面的妻子。
回到偏院,春桃已经端着午饭在门口等着了:一碗糙米饭,上面还沾着几粒沙子,一碟黑乎乎的咸菜,看着就齁咸,还有一碗寡淡的青菜汤,菜叶都黄了边。
“姑爷,您别往心里去,” 春桃见他脸色不太好,小声安慰道,“夫人就是刀子嘴豆腐心,不然也不会让人给您熬药了。”
林砚之没说话,拿起筷子默默吃饭。糙米饭剌得嗓子生疼,咸菜咸得发苦,但他还是吃得很香。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至少,他现在还活着,这就比什么都强。
吃完饭,他搬了把椅子坐在院子里,看着头顶的天空发呆。蓝天白云,跟现代没什么两样,可这世界,却陌生得让他心慌。
留下来,还是逃走?
这个问题在他脑海里反复盘旋。逃走吧,他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在这大唐举目无亲,连长安城的城门都未必能出去,怕是活不过三天。留下来,就要忍受这低人一等的赘婿生活,看别人的脸色过日子,说不定哪天就被苏夫人找个由头赶出去了。
“姑爷,您看什么呢?” 春桃端着空碗要走,见他望着天空出神,好奇地问了一句。
林砚之指着天上一团蓬松的白云,笑道:“你说,那云像不像棉花糖?”
春桃愣了愣,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随即咯咯笑起来:“姑爷真会说笑,云怎么会像棉花糖呢?棉花糖是甜的,软软的,云摸不着呀。”
看着春桃纯真的笑脸,林砚之心里忽然轻松了些。或许,留下来也没那么糟糕。至少,他还有条命,还有机会看看这个辉煌的时代。至于地位低下,受人白眼…… 他一个来自二十一世纪的灵魂,难道还斗不过这古代的人情世故?
再说,他还没见过那位让他得以留下的妻子,苏婉卿呢。记忆里,那个总是低着头的少女,有着一双清澈得像山泉水的眼睛。
“春桃,” 林砚之坐直身子,“我问你,小姐她…… 是个什么样的人?”
春桃脸上的笑容淡了些,低下头小声说:“小姐她…… 很好。人长得漂亮,性子又安静,就是不太爱说话。” 她顿了顿,又补充道,“夫人对小姐管得严,除了去夫人院里请安,小姐平日里就在自己房里看书刺绣,很少出来走动。”
林砚之点点头,看来这位苏家小姐,日子过得也不算自由。
“对了,” 他像是想起了什么,“后院那几亩地,我能自己做主怎么种吗?”
春桃愣了一下,仔细想了想说:“应该…… 可以吧。那地以前是老王头打理的,去年老王头回乡了,就一直荒着,也没人管过。”
林砚之笑了。那就好。
他来自农业大国,虽然不是学农的,但从小到大耳濡目染,也知道不少改良农作物的法子。就算不能种出杂交水稻这种逆天的东西,种点高产的蔬菜,改善一下伙食,还是没问题的。
至少,先让自己在这苏家,站稳脚跟再说。
至于什么醉卧美人膝…… 林砚之摸了摸下巴,露出一抹意味深长的笑。还是先填饱肚子,养好身体,才是正经事。
窗外的阳光正好,透过稀疏的树叶洒在地上,形成斑驳的光影,暖洋洋的。林砚之伸了个懒腰,感受着这具年轻身体里重新涌动的生机。
大唐,我来了。
赘婿的日子,或许也能过得有滋有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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