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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魂兮归来兮》 重庆王子/著, 本章共8966字, 更新于: 2024-04-26 09:56

第 六 章

远处的市郊,夜空中,只见一大片暗红的浓烟在升腾,在弥漫……

那是他们盛唐集团家具厂厂房位置的上空。此时,那一片天空已是浓烟滚滚,火焰冲天,几乎映红了半边天空,还不时传来几声沉闷的爆炸声。

街上,一辆接一辆的消防车呼啸而去……

市民们听到一阵紧一阵呼啸而去的消防车发出的那揪人心扉、凄厉的声音,纷纷来到外面张望……

当盛婵娟和唐政议论着金灵的时候,一家大型娱乐城的一间屋里,明亮的灯光下,一张桌子的四周,几对青年男女默默地站着,神色紧张,面面相觑。

屋中央,一位三十岁左右,五大三粗,名叫唐放的男子,正怒气冲冲,对龟缩在一张沙发角落里的一个小伙子大发雷霆。吼叫的声音,让四周的几个青年男女一个个噤若寒蝉。小伙子叫二娃,他脸上流露出异常痛苦的表情,表明正在经受着毒魔的折磨。

“……二娃,你说啊!什么东西不能沾?非要去沾那玩意儿!哎,当初你和贾三还在山上的时候,我就一再给你们打过招呼,一旦重新获得自由回到双庆,别的什么都可以干,就这个东西不能沾。当时你们不是答应得好好的吗?怎么回来就变了?我出来以后,为了能让你们早点回来,我千方百计托人找关系,拿钱不当钱的为你们疏通关节,哎,你以为出来了就忘乎其形,就可以为所欲为?!”

唐放结交的这群朋友,大都是二三十岁的年轻人,基本上都是刑满释放人员、解教人员和没有正当职业的无业人员,这些不务正业,游手好闲的人,平常除了吃喝嫖赌,打架斗殴,就是偷盗抢劫,可以说是五毒俱全,有些是二进宫,甚至三进宫的人。他们各自的家庭,遭遇大同小异,多半都是离异了的单亲家庭。在家里,从小到大缺情少爱,分手后的父母大都只顾自己的生活,把他们丢给年迈的爷爷奶奶,或者外公外婆。他们整天在社会上游荡鬼混,可要吃饭穿衣,要玩乐就得要钱!由于他们很早就辍学了,一无所长,没什么本事,又没收入来源。他们离大把大把的金钱太远,又渴望早日缩短与富裕的距离。

他们要消费,要享乐,想潇洒,想穿得体面一些,希望和那些有钱人一样。在能够偷到,或者抢到一些钱财的时候,就大肆挥霍,完了就又去偷又去抢。这群醉生梦死的人,他们没有理想,没有明确的生活目标,有的只是得过且过,早就远离了道德和良心的轨道。在百无聊赖,苦闷郁闷的时候,就只好用毒品来麻痹麻醉自己。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因了共同的遭遇和处境,他们才聚集在了一起。当他们得知和了解到唐放这人生性豪爽,性情梗直,是一个可以投靠,可以让他们依附的人以后,就逐渐聚集在了唐放的身边。

唐放自己并不沾染任何毒品,他甚至厌恶那些东西。他不像那些追随他的年轻人,他有他的抱负和理想,他希望能够像他唯一的哥哥唐政那样,凭借自己的能力干一番事业,凭自己的本事挣钱,挣大把大把的钱,并渴望有那么一天甚至超过他的哥哥唐政。

唐放因打架斗殴刺伤了人蹲过八年监狱,属于劳改刑满释放人员。回来后,唐政给了他一笔创业资金,让他独自去创业,他开了这家娱乐城。为了有更多的财源,他请求唐政把盛唐集团下面的那家家具厂承包给了他。

唐政之所以答应了唐放,目的也是希望他能够过上正常人的生活,免得到处给他惹麻烦,到头来总是让他去找人收拾残局。

唐放还在他服刑期间,就仔细设计规划过他自己出来以后的人生道路。他清楚,要想成就一番事业,身边不能缺少一群,至少是几个愿意为他的事情赴汤蹈火、两肋插刀的兄弟。他更明白,要想笼络住这样一批人,要他们今后乐意死心塌地地为他出生入死,就必须施以小恩小惠。以至,在他们困难、拮据的时候,他总是不忘帮他们一把,给予他们一笔可以暂时度过难关的钱;在他们遇上危险,随时可能被公安警察抓去的时候,他又会想尽办法,用大把的钱去疏通关系,打通关节,让他们化险为夷。因此,出狱后的几年来,在他的周围已有至少二十几个算得上是他心腹的兄弟。

这些兄弟除了照看场子,维持着这家娱乐城的正常营运之外,一些平时还在别的地方干点兼职活的兄弟,每月也会定时来这里,他们知道唐放会发笔零花钱给他们,就像拿薪水的职工一样。以至当唐放像呵斥奴隶一样教训二娃的时候,所有人都不敢吱声,甚至连大气都不敢出,惟有耷拉着头洗耳恭听的份儿。

“一个大男人,居然让小小的毒品就弄成这副模样,今后还能干什么大事?!”唐放见一直没人吱声,才逐渐放低了愤怒的吼声。少顷,他长长的叹了口气,又说下去。“前几次,我拿钱给你,你以为是让你去腾云驾雾?让你去云游四海?让你去什么仙境漫游?我是让你去戒毒所彻底戒毒!嘿——,没想到,你果然又都拿去买了白粉。哼——,我就不相信那东西戒不掉。你们谁的身上还有那玩意儿,拿出来!我这就吸给你们看看,再让你们看看我是怎样戒掉的!”

一位叫做贾三的小伙子小心翼翼地说道:“放哥,放哥,这玩意儿很—,很厉害的,我看,我看你最好还是别碰它,因为,因为到时——。”

“拿来!怕!怕什么?所有妖魔鬼怪的诱惑,对于一切意志薄弱的人来说,等于灾难和毁灭;对于一切追求梦想,意志坚强的人来讲,就是考验和挑战。我唐放这辈子,就从来没怕过什么?难道还怕这玩意儿?拿来!叫你拿来!给我!”

贾三有些胆怯地从口袋里摸出一小毒品递给唐放,唐放一把抓过去,手脚笨拙地将毒品倒出来,贾三见唐放不知怎么吸的笨拙样,急忙上前帮忙,正准备点燃……

唐放的电话响起来,他拿起手机听着电话,顿时傻了眼,大叫起来。

“什么?!好,好——。我马上去,马上就去!”他一把捏碎手中的锡箔纸,扔在地上,大骂道。“真他妈的一群混蛋!简直就是他妈的一群SB、废物!一群没用的饭桶!这下把老子给毁了。跟我走——。”

唐放说完,一阵风似的跑出去,后边紧跟着三个小伙子,几人钻进停在路边不远处的一辆黑色奥迪,迅速地离去。

旋转起来的车轮发出一声凄厉的嘶鸣,转眼就消失在了暗黑之中……

宽阔平坦、冷冷清清的公路上,明亮柔和、桔黄色的路灯光下,一辆轿车风驰电掣般疾驶着……

车内,盛婵娟瞥瞥一脸肃穆的唐政,忍不住了。“唐政,你自己说,我给你说过多次,可你还是当做耳边风。唐放,他懂什么管理?十足一个游手好闲的混混!肩不能挑,手不能提,什么本事没有,你偏偏要让他去经营家具厂。”

唐政沉吟片刻,一声长叹道:“当初让他随便去管一管具体点儿的事,还不是考虑让他有点儿事情做做,免得他到处给我惹事生非,到处给我惹祸摆摊子吗?”

“这不就惹祸摆摊子了?这下好啦!”

“嗨——,婵娟,发生这样的事情,你以为是我希望的吗?这要说,事情不出都已经出了。唐放这混蛋,真它妈的不是个玩意儿,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唐政开始拨打起手机来。“喂,唐放吗,你现在在哪儿?什么?还在路上!?混帐!你,在厂里等我……”

座落在市郊的这家家具厂,正好处在两座不大的小山坡的中间,顺着那条直直的狭窄的公路,恰好形成一个风口,尽管没什么风,但是炎热的气候,加上火苗已经窜上了厂房,滚滚浓烟裹挟着火焰,越烧越旺,火光映红了半边天空。

呼啸而至的消防车却因了狭小的场地,让消防官兵难以进行有效的施救。现场,火光的映照下,几处已经锈蚀的消防火栓又无法启用,气得几位消防官兵直跺脚……

现场,工人们一个个汗流浃背,犹如从煤灰堆里钻出来的花猫,来来往往,用塑料桶、脸盆端着水冲向现场边……

不远处的一块空地上,到来的盛婵娟与唐政从工人们的嘴里了解到:厂房里边还有几个工人没来得及撤出来的消息,不免心急如焚。

唐政开始声嘶力竭地指挥着一大群工人拼命地灭火,不一会就大汗淋漓。然而,当盛婵娟发现火势根本就没法扑灭的那一刻,她知道一切的努力都无济于事,她放弃了招呼,伫立在一边愁眉苦脸地瞧着:

消防官兵和工人们进行着最后的努力……

盛婵娟眼睁睁看着厂房在顷刻间化为了一片灰烬。

余烟袅袅的废墟现场,不少工人呜呜地哭着叫喊烧伤员工的名字……

几位被烧伤抬下来的伤员被迅速送上了救护车。

一群消防人员和医务人员开始清理着现场……

几位工人气急败坏地跑到盛婵娟身边,哭叫道:“董事长,董事长!死了——,死了两个人!好惨呐!”

众人闻讯,又蜂拥而去。盛婵娟痛苦不堪地垂下头来。少顷,她抬头看了看余烟袅袅现场,独自拖着沉重的步履,悄悄地离开了火灾现场。

双庆,这座有着几千年历史的山城,随着这些年来日新月异的城市建设,早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在许多地方,与国内外很多大都市一样,富有和贫穷共存,奢靡与简朴同在。一部分人因为有钱而变得纸醉金迷、骄奢淫逸,一部分人因为没钱而食不果腹、无家可归。在远离喧嚣嘈杂繁华的街道,即使在闹市中心那些高楼大厦的后面,同样残留着一些低矮、破旧、稠密的居民住宅区,尤其在郊外一些僻静的地方,更是有着许多拥挤、杂乱、陈旧、破烂、肮脏的居民住宅区。

在一地处城市边缘的郊外,就有一大片典型的还未被纳入折迁规划的老式居民住宅区,里边纵横交错着的是一条条弯弯曲曲,一会儿上,一会儿下,忽高忽低,凸凹不平显得狭窄的石梯和石板路。那些高低错落的房前屋后,或者石板路的两旁,总会看到许多高大粗壮的黄葛树,盘根错节紧贴在石壁上面,顽强地生长在条石砌成的堡坎边缘。偶尔,会看到一小片树枝茂密的洋槐树林和香樟树,间或夹杂着许多没有任何经济价值的刺桐树,以及许多的灌木杂草。

夏季的双庆,素有火炉之称。而一般清晨的阳光,还是比较清新、柔和,朝阳懒散地在天空和大地徜徉,只是临近中午,当太阳摈弃了庸懒,随即就露出它狰狞的面目,它会毫无声响地穿透枝茂叶繁的树叶枝梢,那些笼罩在树林中妄图赖着不走的雾霾,根本阻碍不了它无孔不入的渗透。阳光的锋芒,犹如脉冲波一样势不可挡,无形而锐利,发散着一波接着一波的光芒。

一条凸凹不平、行人寥寥的石板路上,一位二十岁左右的姑娘,她就叫余春兰,模样俊俏,漂亮的脸蛋,高挑的身材,一米七零的身高,显得格外出众。这样身高的女孩,在地处长江边的双庆,出现在街上,给人有一种鹤立鸡群的感觉,加上余春兰那张东方女性特有的鸭蛋脸,自然天成的柳眉,饱满的额头,细腻白皙的皮肤,挺直的鼻梁,从不涂唇彩都永远红润柔软的嘴唇,不愧是典型的双庆美女。

余春兰是一位在读的大学三年级的学生,认识她的人一般都称呼她兰兰。兰兰上身穿着一件非常普通的红色短袖体恤衫,因了那丰满润圆的胸脯的支撑和点缀,加上她修长的身段,让她更是显得活力四射,浑身散发着充满青春气息的魅力。

余春兰虽然长相漂亮,性格却很内向,不爱说话,穿着也非常质朴、普通,作为女孩子,不是她不追求不向往时尚和美,而是没那个经济条件。冬天,她常常留一头飘逸漂亮的长头发,跑动起来时,犹如奔涌一泻的黑色瀑布。她不太讲究发型,一般就一根皮筋栓出一束马尾。夏季,为了节约钱,每一次理发,她都要求把头发剪得短短的,让理发师常常为剪掉她的头发感到惋惜和遗憾。现在,她那一头短发,看上去就格外阳光,精神,充满朝气。

她是那种越看越耐看越好看的女孩,是那种会让男人痴迷、想入非非和贪婪凝视的姑娘,是会让女人嫉妒、愤慨,甚至诅咒的女人。就因了她那细腻白皙的肌肤,浓密漆黑的头发,鸭蛋型的脸,挺直的鼻梁。自然的没有经过任何修饰纹过的柳叶眉,衬托着一双脉脉含情明澈的大眼睛,黑黑的眼珠,宛如两口透明的深潭,会让人产生诸多的联想和幻想,尤其她是微笑的时候,嘴角两边就会现出两个浅浅的酒窝,让所有看见过她的人都久久难以忘怀。

以往放假期间,余春兰曾经去过两家国营公司实习,那会儿,她不经意的一瞥,或是自然的凝视,都时常会把公司里一干结婚没结婚的大老爷们儿电得晕头转向。她总是穿着一条合适的短裙,不经意间,雪白细腻的大腿就露了出来,走起路来昂首挺胸,婀娜多姿、风情万种,这使她的电眼威力倍增。倘若她真要一放电,恐怕没几个人能抵挡得住,那些男同事私下对她都抱有各种不切实际,罗曼蒂克的各种冲动与幻想。

可就是这么一位让无数男生男人追逐、疯狂的大美女,虽然收到过无数的情书与邀请,可从没见她与任何男同学或男人来往过。上苍和父母赋予了余春兰漂亮迷人的容颜,却没有给予她天仙般的待遇,她仅仅是一个贫困家庭平民的女儿。熟悉兰兰家的邻居们都知道,兰兰的家的确太穷,穷得是家徒四壁,一贫如洗,况且她母亲又是众所周知的老病号,再加上她还有一个不仅天天酗酒,而且嗜赌如命难以自拔的继父。

余春兰自己也清楚,自己的家既然是这么副状况,也无心更无意去谈什么情说那门子爱。以至不管是大学里的同学,还是去实习时的男同事,还且是家属区里许多的小伙子,甚至大街上的陌生男士,曾经试着搭讪接近她,她都从不领情,总是一副冷若冰霜的模样,根本不会搭理谁,偶尔回答你一句,除了哦嗯哎,就是掉头而去。她的美丽的确是众人一致公认的,不知有多少男人对她垂涎三尺,而在她周围众多认识不认识的男性中,的确有不少男子事业兴旺,成就辉煌;其中不乏风度翩翩的绅士,风流潇洒的帅哥,纨绔不羁的靓仔。那些有财有势有貌的男人,对她产生的所有非分之想觊觎之图,她不是不明白,但是她都毫不动心,了无兴趣,就像一尊凛然不可侵犯的美丽女神,总是让那些“登徒子”们一个个兴高采烈乘兴而来,却又灰头土脸悻悻而归。

古往今来的社会生活中,对于一般相貌平平的女性,内心深处最是羡慕,甚至嫉妒那些天生丽质,貌美体靓,在街上回头率100%的女孩,得天独厚的外在条件是她们的骄傲,是吸引异性的本钱和资本,也是可以因此改变自己命运的底气和筹码。可对于余春兰来说,美貌似乎带来却是无穷的烦恼和恐慌,因为她发现无论在什么地方,都有帅哥靓仔向她献殷勤,在许多的公共场所,她几乎都是被重点盯梢被凝视,是潜在的被骚扰被伤害的对象,这让她感到格外的不舒服,甚至担心和害怕。

余春兰不为外人所知的拒人**里之外的傲慢和矜持,久而久之,就再没人愿意去自讨没趣,自寻其辱,去享受冷美人的冷眼冷脸冷屁股了。就因为她给人的感觉实在是太冷淡冷漠,甚至冷酷了。

对于了解余春兰的人,比如金灵一家人,知道兰兰并不是那种无情无义的冷血女孩。其实,天性善良的她心中隐藏着一个长久的梦,她顾虑更多的是担心拖累了别人。尽管兰兰看上去似乎每天都无忧无虑,一张脸每天都阳光灿烂,看不见一丝阴影。然而,在她内心的深处,埋藏着别人很难理解与体谅的苦衷和怨尤;尽管她的内心,与所有爱美的女孩一样,同样具有追求高质量生活的欲望,可她的心理,并没有正常人那样的充实和健全。

余春兰手中提着几个用塑料袋装着的蔬菜,笑意盈盈,姗姗而来,不时露出那一口整齐洁白的牙齿。一路上,她总是热情地与遇上的几位认识的邻居打招呼。她看见前面一位拄着拐杖蹒跚而行的老妇人,赶紧上去搀扶。她一边慢慢地和老妇人走着,一边拉着家常。在这一片居住的不管男女老幼,凡是认识她兰兰的人,没一个不说她漂亮,善良,孝顺,懂事,热情,乐于助人,尤其在一些老人中间,有极佳的口碑。

余春兰的家,是一家机械厂以前的家属宿舍,一套狭窄的二室一厅的房子。屋中陈设简陋,没有一件像样的高档家用电器,除了一台油漆已开始剥离的单门电冰箱,客厅里,惟一显眼的只有一台十七寸的旧彩电,不过屋里屋外倒是收拾得非常干净、整洁。

余春兰就住在一间大约只有六七平米的卧室。卧室的靠墙里,一个破旧的平柜上面,摆放着一尊一尺高的观音菩萨的瓷象。那是她母亲的精神寄托。

回到家来的余春兰,与正在她卧室里独自念经的母亲打声招呼后,就躺在她那张单人床上闭目养神。

余春兰的母亲叫陈冬梅,人看上去很憔悴,似乎有近六十岁的年纪,实际上她还不到五十岁,一副弱不禁风、病恹恹的模样。她默默地坐在一张草垫上,手中捏着一串佛珠,双目紧闭,口中念念有词……

一会儿,陈冬梅有些警惕地听听动静,然后悄悄地从一个破柜子里,拿出一副一位军人有些发黄的遗像,默默地看着、擦拭着。不一会儿,陈冬梅的眼眶里已是泪花闪闪,末了,她把遗像拿去放在瓷佛侧边,又在神龛前插上几柱燃烧的香。袅袅青烟中,陈冬梅泪痕斑斑的脸上,显得格外的虔诚,开始声如蚊嗡的喃喃细语起来。

“秋辉呀秋辉,你都听见了吗?你在天之灵,一定得好好保佑咱娘俩无灾无病,保佑兰兰今后能够嫁个好人家,秋辉呀秋辉,你都听见了吗——。”

躺在床上的余春兰本来想养养神,或者打个盹,无奈,耳边总是缭绕着母亲有些伤感的祈祷声。听腻了妈妈每天祷告和祈福话语的余春兰欠起身。

“妈,你就别再念了,好不好?哎,妈,你把爸爸的相片让我再看看。妈,爸爸真的好帅哟!”

“是啊,你爸爸又高大又英俊。用现在的话说是个标准的大帅哥。唉——,可惜呀!好,妈这就完了。兰兰,你这两天干吗呆在家里?厂里又没事儿干了?”

“差不多吧,反正是打三天鱼,就晒两天网。听叔叔说,这段时间,厂里已经无米下锅,快要走到尽头了。我现在担心,一旦那厂垮了,那些聋哑人,那些缺胳膊少腿的工人们怎么办啊?”

余春兰的担心,有她的道理。在她初中毕业刚考上高中的那个暑假,金灵带着她和金戈一起去印刷厂玩,那天,正好遇上厂里一对残疾人结婚。那些年轻的残疾人和聋哑人,看见这么一位漂亮的女生,当知道是金叔叔的女儿,一个个高兴得发了疯似的,他们用最率真最热情的仪式向她表示欢迎。一位聋哑人,围在她身边跳起欢快的新疆舞;那各自缺了一条手肘和小腿的新郎新娘,一个用一只手敲着顶在头上的脸盆,一个为她唱起一首《友谊地久天长》的歌曲,还说是专门送给她的,让她感动得热泪盈眶。

以至在以后读书的日子里,一旦有闲暇,她就忍不住会往这个小小的印刷厂跑,之所以常常去,已不再是出于新鲜和好奇,更多的则是出于对那些残疾人的关心和牵挂。她会在那简陋、狭窄的车间里,在工人们休息的间歇,跟他们屈膝交谈,那些残疾人不同的身世和遭遇,无不深深地震撼着她善良的天性。当她知道,厂里有时候也需要人手的时候,就主动跑去做些杂事,一来是希望能多少减轻些叔叔家的经济压力,二来为了有更多的时间和那些已经把她看作天使的残疾人在一起。最后,她说服了叔叔金灵,让她只要有空余时间,或在节假日,或在寒暑假去厂里打工。这几年来,她把自己全部的空余时间和精力几乎都放在了印刷厂。

余春兰发现,只有当她来到那些残疾人中间,她才感到无比的自由、快乐和幸福。一旦她出现在那些残疾人中间,那些聋哑人就会咿哩哇啦不停地向她诉说许多的事情,更多的是他们的喜怒哀乐。时间长了,她已能基本听懂他们所说的意思,他们告诉她,他们喜欢她,只要有她去了,他们干起活来,浑身都是劲。他们每一个人都愿意把他们心中的苦闷,烦恼,痛苦,希望和秘密告诉她。她成了他们不可缺少的朋友。她收获更多的是她的另一个慰藉:只有在那个小小的印刷厂里,在些残疾人中间,她作为人的尊严和人格,似乎才得到了最大的尊重!就在于那些残疾人把她看作了最知心最亲密的朋友,这,让她感到了无比的欣慰和满足。

随着时间的流逝,慢慢的,余春兰离不开那家印刷厂了,那些残疾人似乎更离不开她。这些年来,她从来没想过要离开印刷厂,或者像别的同学那样,去做家教,或者可以去别的地方打工挣更多的钱。每当她看着那些聋哑与残疾的兄弟姐妹,走近那一颗颗无助的心田,余春兰的心就会颤栗,那根由同情和怜悯熔铸的神经,常常会被那一副副残缺的肢体所牵拉,毕竟,她的心原本就很脆弱!

她觉得他们很可怜,远比她的身世和处境更值得世人的同情和怜悯,当她偶尔在私下埋怨没钱买衣服买鞋穿的时候,她就会想起那些缺胳膊少腿的兄弟姐妹。他们的不幸有些是上苍的失误造成了他们先天的创伤;有些则是命运的捉弄,后天的疾病留下的痕迹。尤其是那几个盲人,自他们来到这个世界,就不知道白昼与黑夜,犹如天生的色盲,——蝙蝠一样,孤零零的悬吊在幽深冷寂的溶洞岩壁上,在无边无际的暗黑中,期盼着光明,守侯着食物。他们是那样的孤单,那样的柔弱,那样的无奈,他们是人类弱势群体与苦难的缩影,相比之下,自己也算得上不幸的家境和遭遇,又算得了什么呢?

“如果厂子关门了,”母亲在一边又提醒余春兰说道。“到时候,还得让你叔叔再想想别的什么办法。”

余春兰不置可否地望着破旧的天花板出神。

余春兰住家附近的路边,在路两边各种小铺面之中,有一家小小的酒店,长年掩隐在一棵粗大的黄葛树下。这会,在那酒店靠墙角的位置,坐着一位被人们叫做温大头的五十多岁的男子。他就是余春兰的继父,是这家小酒店里常年一开门就光顾的常客。

温大头看上去相貌猥琐,衣冠不整,一年四季,胡子拉茬,蓬头垢面。一到夏季,人们每天看到他总是穿着一双塑料拖鞋,啪嗒啪嗒地走在这条石板路上,颇有些当年阿Q穷愁潦倒时的遗风和韵味。

此时,温大头又喝得醉醺醺的,看他那模样大概准备离去了。他装模作样的摸遍自己全身上下的口袋,最后摸出一包廉价的劣质香烟和一个打火机,抖出一支叼在嘴边点燃后,犹豫片刻,脸上隐略露出一丝歉疚的神色,看见老板似乎并没注意他,于是,他摇头晃脑地起身径自朝门口走去。

小酒店的老板,姓曾,一个看上去同样五十多岁的男子。曾老板与温大头曾经都是红光机械厂的同事,而且还是同一层楼门对门的邻居。由于工厂效益不佳,机械厂被盛唐集团给兼并重组后,曾老板和温大头一样,被优化组合掉了,曾老板下岗后租了这个门面开了这家小餐馆。

曾老板一看温大头摇摇晃晃站起身就走,顿时急了。他赶紧几步过去拉住温大头,不过还是带着一脸笑意。“哎,我说温大头啊温大头,怎么搞的呢?今天又没钱?你怎么老是这副德行!嘿——,吃了就想溜啊?”

温大头消瘦的脸上,即刻堆满了近似于谄媚的笑容,露出满口藏污纳垢的牙齿与发黑的牙龈,嬉皮笑脸地答道:

“嗨——,我说曾老板,看你说那里话!我温大头的为人,你又不是不晓得。况且,我们都是多年的老邻居了,这出门不出门都天天见面的人。听你的意思,未必我温大头还会赖你这一点儿酒钱?你怎么越来越小气了。哎,你说,我温大头几时赖,赖过帐啊,我从来都是认帐不赖帐。想当年,我——。”

“算了吧,温大头,英雄不提当年勇。你当年那些什么过五关斩六将,什么丰功伟绩,我没兴趣听也不想听!”

“这不就行了吗?你知道就好,我就怕别人不晓得。还是,还是老规矩,记帐!记上嘛,我不会少了你曾老板一分钱,放心!”

曾老板一脸苦笑。说道:“嗨,从前那孔乙已吗,也是有了几文钱才去喝两杯嘛。你温大头一文不名,却想天天喝酒。”

温大头一阵干笑,觉得自己今天又胜利了一回。脚,迅速地跨出了酒店的门,他只略微扭了扭头:“嘿——,曾老板,你怎么能拿孔乙已和我温大头相提并论呢?时代不同了,时代不同了!”

曾老板依然一脸苦笑,眼睁睁瞧着:快速溜出门不远的温大头,即刻又放慢脚步,慢条斯里摇摆着走去的背影,无奈地摇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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