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爷的出现,带来了一段令人眩晕的时光。
这个男人,五官深邃,眼神灼人。但我还是认出了他。
他也是。
他也是怪物。
——摘自《怪物的爱情》
————————————————————————————————————(以上为每章节的题记,应为楷体)
“当我在飞机上看到哭泣的喃喃时,我突然明白,自闭症患者对疼痛的麻木是一种常见现象。”余锋眼前浮现出娇娇对疼痛麻木无感的面孔。
“娇娇和喃喃这样的自闭症患者存在疼痛感知方面的问题,不等于文夫也有啊?”
“不!文夫也有!”
“你凭什么这么肯定?”
“他其实也是一个自闭症患者,那才是他最大的隐疾。”
“啊!”朝颜瞬间瞪大了眼睛,“你有什么证据?”
“证据就是娇娇。”
“哦!”朝颜瞬间明白了,“你指的是遗传学的证据。但是,自闭症遗传的概率大概是四分之一,不是百分之百啊。”
“证据是在文夫的书桌上,我发现了陀螺。自闭症患者都酷爱这种玩具。”
“这算什么证据?”朝颜撇撇嘴,不以为然:“那文夫到底是有痛觉,还是没有?”
“应该是有的,吴医生说过,没有痛觉的人很难长大成人。而且,如果没有痛觉,他为什么要不露痕迹地用颠茄作为镇痛剂?文夫学医,当然知道颠茄的麻醉作用。他不敢直接服用麻醉镇痛的药物,怕被怀疑是自杀。用野生颠茄就不露痕迹,可以解释为不小心误食。”
天空不知什么时候开始飘起星星点点的小雨。
“案件中,还有很多耐人寻味的细节,也可以佐证是自杀。”
“什么细节?”
“在致命伤的上下有三处平行的浅伤口。这叫犹豫伤,在自杀者遗体上是经常存在的。由于自杀时的疼痛和畏惧,自杀行为难以通过一刀迅速完成。往往会进行多次试探。”
“我还是无法相信这是自杀!”朝颜摇摇头,“还有其它的证据吗?”
“还有一个佐证:发现尸体的时候,近视镜被丢在水里。”
“这算哪门子佐证?”
“摘掉眼镜,是自杀者的特征之一。就像跳楼自杀的人都会摘下近视镜一样,任何人都没有勇气眼睁睁看着自己走向死亡,当时我误以为他是在河边洗脸,可现场没有发现毛巾和其它洗漱用品。所以,眼镜他在自杀的时候专门摘下的。就像医生无法给自己动手术,谁也无法面对自己开膛破肚的腹部,即使痛觉可以忍受,那种心理恐惧,也让他不得不摘下眼镜……”
“难道就不能是被凶手打掉的吗?”
“如果是被暴力打掉的话,镜片会碎裂。”
余锋不由自主地握紧了拳头:“所有这些细节都是精心设计的,却又不露痕迹,让人难以察觉。比方说:表面上看,驱蛇粉在野外露营很常见,似乎合情合理。实际上,那些驱蛇粉,是文夫故意撒在现场的,严重干扰警犬的嗅觉,目的是让我们找不到那块肝脏。同时,他又处心积虑地把‘凶器’和手机,丢到受驱蛇粉影响范围之外的地方,目的是让警犬顺利找到这个关键物证。”
说到这里,余锋从石头上站起来,感到眼前一阵阵发黑:“文夫利用延迟的痛觉,配合一点草药,完成了自我解剖,用智慧和生命创造了一个最完美的诡计。这是他一生中创作的最优秀的作品。他为我们准备了完美的证据链,这个设计的现场,简直就是一件艺术品——作案时机、作案过程、现场痕迹、作案工具、作案动机……形成一套完整的证据链条和逻辑闭环,骗过了所有的侦查技术,也骗过了整个警队!”
余锋环顾四周,目光所及只有朝颜。但他仿佛在向整个专案组陈述着——“一起命案出现后,警方到现场勘查,根据现场遗留的信息、数据,能够分析得出什么结论,他了如指掌。他对勘查会采集到的数据信息、采集的步骤、分析的过程一清二楚。他熟悉所有的侦查手段和反侦查手段,什么样的现场能得出什么样的结论,还有人比他更了解吗?我们所有人,都是他的提线木偶,按照他设计的轨道在运行着,根据他给出的证据和动机,做出他希望的推论!警方在这一连环命案得到的所有勘查结果,都是他希望我们得到的。所发生的一切,都在他庞大精密的计划表中……”
“他这个庞大的计划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从强奸案发生的那个罪恶的夜晚开始。仇甲丁认出了当年仇人的女儿,在吸毒状态的狂乱状态下强奸了燕美绸。匆匆赶来的文夫搜集了强奸证据,但是因为自己尴尬的身份,也因为燕阳天在仇甲丁手上,最终只好作罢。但是,如果仇甲丁不死,美绸将永远生活在恐惧的深渊。如果仇甲丁不死,寄庐肯定难逃被拆毁的命运。仇甲丁对美绸、对寄庐的暴行,让文夫下定决心:临死之前,一定要除掉这个人!我曾经对他说过生物检材可以伪造现场,说者无意听者有心,一个疯狂的念头在他脑子里渐渐成型。从那个寒冷而罪恶的夜晚开始,他开始行动了。
“首先,他要切断与燕美绸的任何牵连。他瞒着美绸,用狗尸替换了婴儿尸体。美绸一直被蒙在鼓里,直到我们挖出狗尸,她才知道孩子的尸体被替换了。他销毁了与燕美绸交往的任何证据。他以打扫为名,用吸尘器,换了所有衣物被褥,我能想象,寄庐的上上下下、里里外外,他一定清理了不知多少遍:从地漏里的毛发到厕所里的胡须,从门把手上的指纹到卧室的被褥,从厕所的牙刷水杯到客厅的烟灰缸,从床下的角落到冲凉房的下水道,从墙上他的画作到书架上他的赠书……可能存在的任何蛛丝马迹,他都涂抹得干干净净——那是绝望中迸发的唯一一线希望,他没有理由不死死抓住!周德纯那种懒汉,怎么可能是他的对手?”
“可是,那件蓝色风衣,他不是留下了吗?”
“也许,因为被我注意到了,反而不能处置掉,任由它挂在家里的书房。”
“他与燕美绸交往用的手机记录,也能消除吗?”
“通话和微信记录,我们始终查不到,这也是怪事一桩。”余锋说。
“接着,他混入赌场,故意当众拍照,勒索黑社会,为仇甲丁‘行凶杀人’制造‘作案动机’。为了搞清楚鞋子和尺码,他甚至不惜向那个黑社会下跪!另外一面,文夫的家庭已经濒临破产,为了娇娇母子能继续有勇气活下去,他想到了那些唯利是图的保险公司。我猜想,为了娇娇买保险的事,文夫生前对那些百般刁难的嘴脸一定非常痛恨。在举报信中,文夫解释自己举报的动机是为女儿筹钱治疗,的确,父亲从心㡳深深爱着这个身患同样疾病的女儿。不过,他才看不上区区50万,他想要的是三千万!有了这笔巨款,孤苦伶仃的娇娇母子在他死后,生活仍可以继续……日益逼进的死神让这个父亲铤而走险,为自己购买意外险,意外险不需要体检证明。即便有的保险公司不要求体检,一般都会有90天的等待期。而老天留给文夫的时间,没有那么多了……在大限来临的最后的日子,他清理了电脑,把书稿交付给美绸,然后……”
“然后,与她分手,让她伤心欲绝?”朝颜讽刺地撇撇嘴。
“那是因为他担心,担心胸无城府的美绸能否经受住警察的盘问,尽量让她远离这个案件。宁愿被美绸误解,他也要这么做。”
“做完这些准备后,他去‘敲诈’仇甲丁。仇甲丁案发当晚到野鹤岛与文夫私了,成为动机强烈的嫌疑人。期间,静中芳曾来到现场意图捉奸,意外发现仇甲丁不是凶手,但是她听从丈夫的要求,一直守口如瓶。静中芳离开后,褚文福利用自己不为人知的隐疾,割掉肝脏并让它让按计划消失……这样,他身患绝症的事就不会有人发现,保险公司也找不到拒赔的理由。就这样,褚文福除掉了这个恶贯满盈的黑社会头目,而不必张扬强奸,保全了美绸的名声。退一步讲,万一仇甲丁团伙没有被扳倒,美绸还可以用那本小说的收入偿还赌债,保住这幢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
余锋从口袋里掏出那本《怪物的爱情》,放在膝头。
“从他为寄庐画的墨竹图中,我能感觉到他非常喜爱这栋民国老宅。袁莨多次不出警不作为,这肯定也激起了文夫的愤怒。所以他把自杀点选择在海岸派出所的辖区,就是要把他卷进来。即使没有发生仇甲丁遭到枪击失忆这样的小概率事件,仇甲丁黑恶团伙也会因这个案子,进入媒体公众视野。他的斑斑劣迹根本经不住查,只要沾染这个剖尸大案,在舆论的压力下也必定会被政府铲除。文夫把自杀时间恰好选择在建市四十周年的前夕,也是为了增加警方的办案压力。”
余锋长舒一口气,抹去脸上的雨滴:“他完美地燃尽了生命最后一缕火焰,那具必死之躯,献给了自己深爱的人们。只要跨过他的尸体,他所爱的人们都可以迎来生命的破晓,他才会那么坦然,那样安详离世……”
“好吧,好吧!就算是自杀,”朝颜做了一个举手投降的姿势,“为什么非要用割掉肝脏这么惨烈的方式?”
“首先,自杀是拿不到保险金的。割掉肝脏,才能让警方坚信这是他杀案件!其次,如果尸体被发现满是晚期肿瘤,那难免染上自杀骗保的嫌疑。而保险公司的苛刻冷酷文夫是深有体会的。割掉肝脏之后,再挑剔的保险公司也找不到破绽了。”
“整个计划难道一点瑕疵都没有?”
“有!”余锋叹息一声:“就是那具狗尸:如果把后院的狗尸也毁掉,我恐怕就很难发现用来栽赃的‘凶器’从哪里获得的……”
“那他为什么不处理?比方说,把狗尸扔到海里去?”
“因为,那条狗,曾经救过美绸的命,他不忍心……”
“哦!”
“爱,是最大的羁绊,让他难以安心离开……他不想掏空这个家庭,所以决定弃疗。回到国内后,他抓住自己残存一息的生命,夜以继日地创作自己最后的小说,他写了小说,又实施了小说的诡计,这些都是迫不得已的,时日无多,他不得不就地取材,把身边的实例当做题材写进小说,为了不被对号入座,他模仿燕美绸,使用了女性视角,并把时代设定在年代较远的民国。
“我一直很厌恶文夫这一点:他为什么要出轨美绸?”
“因为,他们都是怪物……”余锋拍拍膝头的书名,那上面已经滴满了雨水,“那也许是两个自闭症隐形患者的互相抚慰吧。”
“那他为什么在临死之前还要与美绸分手,这多伤害美绸啊!”” 朝颜抖动了一下身体,长长的烟灰掉落进溪水。
“他必须完全切断自己与寄庐和美绸的关系,才能让那些从寄庐移过来的伪证不被发现,这样才能保证栽赃成功。而且,如果她知道真相,当面对警察时,就可能透露出不该知道的信息,那样将无法保证计划成功。”
“为什么他还要亲手杀死自己刚刚出生的的孩子?就是因为是私生子?而不是娇娇这样的合法孩子?孩子无辜的啊。我一直不明白……”
“别忘了,文夫和美绸都有这种病。那个无名的孩子与娇娇出生时的状况一模一样。而且,那还是一个男孩,比女孩更容易患自闭症。文夫那样做,是因为恐惧,极端的恐惧,对那个百分之百几率的恐惧!这个恐惧让他一度想切除女儿的子.宫。”
“杀死另一条无辜生命,无论如何都是不可原谅的。”朝颜毫不留情地说,“而且,别忘了,那天晚上正是文夫自己亲手把美绸推上了罪恶的奔驰车。”
“所以,那对自己的一刀,是他在用生命,完成对自己罪孽的救赎。一个人需要多深的绝望,才能让他亲手割下自己的内脏?他的人生,没有血浓于水的亲情,没有天长地久的爱情,只剩下一个冰冷绝望的诡计……”
说完,像是完成了一件艰难的任务,余锋重重地吐出一口气。
“有时候我想,我真的是他的挚友吗?我一直不明白,他为什么要带我去参加那个所谓的雅集?那时候他的病情已经非常严重。自己的朋友痛苦不堪,我却毫无察觉。直到今天,我才意识到:他只是想借着这种场合,不露痕迹地与朋友们作最后的告别。而我,却一直在为一件风衣喋喋不休,给他增加心理负担。那向我投来的最后告别的眼神,直到现在,我才读懂……面对即将夺去生命的死神,他恐惧;面对嚣张的黑社会,他害怕;所爱的人被侮辱被损害,他痛心又无能为力!而我,却对他的困境丝毫没有察觉,任由他一个人在死亡之路上踽踽独行,完成自己孤独的告别……”
海面上的汽笛凄凉地长啸一声。余锋仰望零星的雨点,脸上浮现出寂寥的神情。
“这么多年来,我真的了解他吗?我其实对他一无所知。在我看不到的地方,他过着什么样的生活。他从小是个孤儿,又有那种怪病,不但没有正常孩子幸福的童年,而且肯定会经常被人当做怪物。成年后,他乖巧地把自己的缺陷深深隐藏起来,凭着敏感的心灵,勤奋地创作着,却在事业鼎盛期,为了娇娇而放弃写作。这个世界对他并不温柔,但他依然对世界充满了善意,即便是知道自己的生命开始倒计时,他还是连车轮下的一只流浪猫也不愿意伤害。他放弃昂贵的治疗,让所爱的人在绝境中逃出生天。他撤销了器官捐献,不想那枚‘腐烂的苹果’牵连别人。他处理了所有的细节,但就因为娇娇的恋物行为,他担心加重孩子病情,不忍心把那块地毯从孩子身旁拿走……
“甚至,他还考虑到了我,他没有把自杀时间放在周六,而是选择了周日,这样周一尸体才会被发现,因为,他不愿让我周末加班。直到赴死之际,还是在为别人着想……
“而我,从看到尸体那一刻起,就陷入了一个怪圈,我越是想为他沉冤昭雪,就越是在违拗他的遗愿。对真相一无所知,才是最好的吧。我的努力,就是一个悖论。从穿上警服那天开始,我脑子里只有缉凶,还原真相,伸张正义——是我作为刑警的精神支柱,可是,这一次……”
“这些话,你在大会上说过……”
“是的,没有人听得懂。大家都以为我在为庇护袁莨的事道歉。”余锋声音低沉下去,“他说过,要给我出一道大难题,这就是那道难题。”
“如果把这个案子变成一道选择题,也许就更明了一些。”
“选择题?”
“要么仇甲丁死,要么燕美绸和娇娇母女死。你选哪一个?”
“我已经做了选择。还有比真相更重要的东西。我所做的,只是想让一个善良人的放心瞑目。”
“你的选择很正确!我支持你!”朝颜向余锋竖起大拇指。
“可是,我不甘心!”
“不甘心?”
“那些获救的人,理解他吗?她们有的误解他,有的诅咒他……他不能作任何解释,不能有任何台词,文夫知道,他的牺牲,注定不会被看见。甚至,连麻醉药都不敢痛痛快快地吃,只能用山上的草药。只能怀抱着那些秘密,沉默地死去,没人知道那些牺牲……可怕的是,他根本不在乎……原来一个人竟能奉献到如此地步!”
余锋感到,头顶凤凰木是阴影越来越沉重:“文夫的那一刀,划开了我身上的…伤疤,其实,我一直都是一个自私的……”
他的声音越发低沉下去,混杂在各种夜虫的鸣叫声中。
“不对啊!好像少了什么?”余锋的自责忽然被打断了。朝颜像有了什么重大发现似的大叫着,“如果是自杀,那割下来的肝脏去哪儿了?”
“是的,还差一块拼图。”余锋抹去下巴聚集的雨滴,“好在还差一块拼图!”
“为什么是好在?”
“那样的话,就算我想说出自杀的真相,如果找不到最后一块拼图,没有哪个智力中等精神正常的警察会相信我。”
“除了自杀,还有没有其他的可能?”
“其实,我还想到了一种可能:燕美绸与文夫合伙,燕美绸杀死文夫。为了他们共同的复仇目标,文夫心甘情愿被燕杀死,既是因为身患绝症,也是为了以命赎罪,抵偿他杀死他们的孩子。即使美绸在现场,可以帮忙带走肝脏,文夫也不想让她卷进来,而是用诡计让肝脏隐藏在现场,待我发现。文夫知道,只有这样,我这个逻辑推理狂才会坚信那是一场自杀。”
朝颜脑袋耷拉下来,苦思冥想:“如果相爱,为什么忍心杀死对方?如果文夫自己能完成一切,美绸还干嘛冒险去现场?”
“所以,我只能说,这是我们无法理解的怪物们之间的爱情吧!”
“如果燕美绸参与这个计划,她应该知道那具死婴的下落。”
“也许这是他们之间唯一的分歧,于是,文夫为了计划的周全,偷偷瞒着她处理了尸体。”
“我现在头好乱。”朝颜双手紧紧住脑袋:“我要求的承诺是一个真相,现在一下子来了7个……”
“7个……”余锋喃喃道:“这7个答案。都有证据,有动机,有可行性,都可以顺利结案。”
“那到底哪一个才是真相?”朝颜抬起头,满脸的迷茫神色。
“亲友关系、仕途升迁、钱色欲望、生存压力,都会影响真相的选择。谁是凶手?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答案,因为我们都在那个故事之中。你选哪一个?”
朝颜直起身来,脚丫湿淋淋滴着水。她丢下雨伞,轻轻伸了个懒腰,茫然望着喜怒无常的天色:“我?我肯定选文夫为了美绸而自杀的那个!”
“也许,每个人认为的真相,只是一个自己愿意相信的真相。”余锋意味深长地环视了四周一圈,“如果选了这个,那么肝脏就藏在这片河床上!”
“被动物吃掉了?他带来一只狗?比如,那条叫夫子的……”
“那条狗比文夫还要早死一个月!”余锋有点哭笑不得,“而且,即使动物吃掉,也不可避免地留下残渣,地面也会有拖拽的痕迹。”
“或者,他把肝脏切碎,藏到某个地方?”
“那样反而更容易发现!一旦剖去肝脏,就算他能走动,喷涌的血液也会暴露行动轨迹,把我们带到隐藏肝脏的地点。”
“被硫酸腐蚀了?”
“勘查已经排除这种可能性。”
“那——他养了一只听话的大鸟,神雕侠侣……”
余锋求饶般地仰望天空:“你为什么不说用无人机走运走肝脏?”
“对啊!用无人机嘛!”
“对不起!现场没有发现遥控设备。”
朝颜双脚拍打着水花,嘴里发出夸张的哀叹。
她想了想又说:“还有,如果是自杀,凶器一定在尸体附近。可是,那把刀为什么会出现在三百米之外的山脚下?再有臂力的人也扔不了那么远。标枪世界纪录也不过一百米多一点,那还是在助跑的情况下。”
“要把自杀伪装成他杀,第一条原则是:必须把凶器带离尸体,越远越好。在本案中,文夫不仅让凶器远离自己,还更进一步,让肝脏凭空消失。”余锋说着,往溪流里丢了一块石子,“我感觉选择在水边剖尸,也是他精心策划的。”
朝颜脸色变得煞白,哗的一声从溪流里抽出脚来。
“别紧张,案发时,这条山溪处于枯水期,成年人的肝脏重达3斤,让水冲走的可能性为零。所以,水里没有肝脏。我的意思是,选择在水边剖尸,是为了让水流干扰警犬的搜寻……”他补充道:“肝脏上应该裹满了驱蛇粉,让警犬闻不到气味,而且应该装在一个草绿色塑料袋里……”
“草绿色?”朝颜盯着着地上深深浅浅的一丛丛杂草,“这说明,肝脏就在……”
“的确。”余锋点点头:“绿色是最好的隐蔽色。”
“那我们还不赶紧找找看!”朝颜跳起来,穿上凉鞋,目光停留在远处缠绕着牵牛花的绿色灌木丛。
“别看了,不可能!这怎能瞒过八条警犬?而且,我已经翻遍了这里的每一块儿石头,几乎要掘地三尺了。”
“三斤重的肝脏就这么像肥皂泡一般凭空消失了?”
“物质不可能凭空消失,但是,等到今年第一场山洪一来,那个时候,这个三斤重的证据,就永远消失了!”余锋抬头,风声劲疾,空气中嗅得出大雨将至的水腥味。 “天气都考虑到了!真是机关算尽!”
“天气也是诡计的一部分吗?”朝颜难以置信地晃晃脑袋。
余锋没有回答,看着忽然放晴的天空,太阳光正从西面的云层缝隙射出来。黄昏的苍凉光线里,风揉碎了光影,躁动不安的竹林被夕阳拖出长长的影子,远远地从对岸投射过来,斑驳的竹影恰好落在朝颜的脸上,让她的神情显得更加迷离。
余锋盯着这一幕,忽然想到了一个词。
湘妃竹。
他感到心中似乎被什么东西触动了一下,死死盯着朝颜的脸,试图在脑海里抓住某个一闪而过的镜头。
朝颜迅速感受到了男人目光的异常,狐疑地问:
“你总盯着我的脸干什么?”
耳环上的反光仿佛钉子一样直刺进余锋的眼睛,余锋感到头脑一阵恍惚,脑海中一晃而过的念头像海浪的泡沫一样破碎漂远了。紧接着,一声粗糙锐利的汽笛彻底划断了这个神秘的念头。
“可恶……”男人晃动一下脑袋,粗鲁地戳着眉心。
走下海誓桥的时候,天色已经完全黑了。港口挤满了归港的渔船,台风“玛莉亚”那凌厉的长发呼啸着扫过这个城市的面颊。
雨势变大了,余锋不得不钻进唯一的一把花伞里。
风一瞬间鼓起了朝颜的裙摆,露出连衣裙下浑圆的膝盖。
“糟糕!我好像又被蚊子叮了。”朝颜弯腰挠着膝盖,“会不会又再被传染一次?”
“要传染,也是你再传染给我吧。”
两人不禁相视一笑。
海滩上,孩子们在父母的陪伴下,举着五颜六色的风筝,迎着大风奔跑,海滩上传来孩童的欢笑声。余锋忽然想起那个放烟花的夜晚,他至今都不知道人潮中看到的到底是不是女儿?上次跟女儿勉强算是交谈的时刻是在什么时候?袁莨无法和自闭症的儿子沟通。他和霏霏就可以吗?余锋突然迫切地想见见女儿。
朝颜忽然抱紧双臂,在风中打了个寒颤:“我怎么觉得,有人在跟踪我们呢?”
余锋神经质地猛然回头,左右张望着。
一只惊起的白鸟倏地跃出,倾斜的尾翼碰到水面,划出一条长长的涟漪,没入萦绕着迷茫雾气的海面。
他隐隐感到,那种被窥视的感觉阴魂不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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