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的翠微,正是鲜嫩欲滴的季节,舒展的芭蕉叶里盛满了浓酽的月光。
那时的髻庐,却是颓废而慵懒的。
明灭的灯与氤氲的烟彼此纠缠,空气中总是弥漫着鸦片的味道。
——《怪物的爱情》(以上为每章节的题记,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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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早晨,专案组。
“就这样,大家分头行动吧!”余锋从座位上站起来。
侦查员们也跟着站起身来,推开办案区的玻璃门纷纷离去,会议室发出嘈杂的声音。
袁莨从座位上走到余锋面前:“怎么?不好意思给老同学派工还是咋地?”
“怎么?真想加入啊?良心发现啦?”余锋揶揄他,“以前让你配合,可是一百个不情愿啊。”
“这种大案可不是天天有,咱也想抓住机会,跟着立个集体一等功啥的……待在基层,永远没指望喽!老同学,这个忙,必须得帮!”
余锋恍然大悟:“我这儿正好还缺个副队长,只要案子破了——”
“好吧,真是一个无法拒绝的条件!”
“今天,你负责外围走访,”余锋递给袁莨一份名单:“调查一下褚文福家的邻居、居委会……”
“好!”袁莨说着迈步离开。会议室门口,恰好与胸口抱着资料的杨媛擦肩而过。
杨媛走到桌前,把资料堆到余锋面前:“队长,这是您要找的档案。”
“翠微村?”袁莨不知何时又返回会议室,站在杨媛身后,指着桌上的户籍档案,“这村子在我的辖区,有点远,我带你们去吧!”
“不,你还是按照刚才的计划走访吧。”
“总把这种跟居委会老大妈一起嗑瓜子絮叨什么家长里短鸡零狗碎的杂事交给我!”袁莨把名单丢在桌上,鼻子里喷出一阵粗气。
“昨天的会上不是你说的吗?动机可能是情杀。既然是情杀,那就必须要从死者的社会关系上找线索,”余锋耐心地说服着老同学,“所以,社会关系的走访至关重要,可不是什么鸡零狗碎的杂事。”
“另外,我任命你为社会关系摸排组组长。”余锋重重拍了拍老同学的肩膀。
“我去!”袁莨语意模糊地嘟囔着,拿起桌上的名单,悻悻转身。
“杨媛!”余锋望着正要离开的女法医的背影,叫住了她。
“哎?”
余锋上下打量着女法医。目光炯炯,齐耳短发,举手投足透出一股干练。“今天走访的对象都是女性,你跟我一起去吧!”
“我?我可以吗?”
“我们太缺女侦查员了,”余锋看着面前稚气未脱的娃娃脸,苦笑一声:“今天没女侦查员不方便。只能是你先顶上了。”
杨接过资料,做了个深呼吸,“好吧,我试试吧。”
城市猎人沿着海岸路向北飞驶。
刚履新的法医兼侦查员有点不自在地在副驾上说:“队长,我来开吧。”
“我不习惯坐女司机的车,车速太慢。”
杨媛似乎有些尴尬,过了一小会儿,才又开口:“咦,头儿,这车里,怎么好像有一股烟味?您可是不抽烟的呐?”
“是文夫。他有时候会在车上抽烟。”余锋说。车内的烟味依稀可辨,想不到人却已经死于非命。人生真是无常啊。
“哦,你们交情可真深啊!”杨媛感叹,“难怪那天在案发现场,我头一次见到您那么伤心……”杨媛把车窗打开一点,让清新的空气吹进来,深吸一口气:“队长,咱能不能给局里提个意见?开会的时候能不能不要抽烟?”
“我只能保证自己不抽烟。黄局、徐局那几个二十几年的老烟枪我可管不了呐!”
“那些混在一起的万国牌太难闻了!”
“万国牌?”余锋把车开进乡村小路,会心地笑着。
“除了禁酒令,公安部要是再下一个戒烟令,那就好了!”杨媛无奈地摇摇头,叹口气。
“对了,昨晚你们不是加班检验的吗?结果也该出来了吧?”
杨媛赶紧打开膝头的手提电脑。
“结果刚刚出来……”杨媛扶着在乡村路上不断颠簸晃动的电脑,“受害者手里的毛发、指甲里的皮肤组织、烧烤炉旁发现的餐巾纸,三者的DNA认定高度同一,指向同一个人。”
“好,赶紧申请把鉴定结果拿到比对平台上去大范围筛查!”
“是!”杨媛答应着:“队长,您还记得那张餐巾纸吗?那根动物毛发……”
“我知道。凶手就是吸入这个才打喷嚏的。”
“根据几个痕检组同志的共同判断,认为那有可能是一根狗毛。”
“狗毛?”余锋思索了一会儿又问:“可以在技术上确定吗?”
“确定不了。”
“为什么?”
“狗毛上没有毛囊,无法作为DNA提取样本。”杨媛遗憾地说,“只是从形态上,根据经验判断出来的。”
村口石牌坊上,“翠微村”三个红色大字掩映在翠绿的芭蕉叶间。
“翠微?”
轻轻重复着这个充满诗情画意的村名,余锋觉得有点耳熟,一时却想不起在什么地方听过。
“对,这儿就是翠微村。”石牌坊下方,一个穿警服的高个子警察站在那里。看到余锋走下车,男人立即迎了上来。余锋隔了几秒才反应过来,诧异地问:“你怎么会在这里?”
原来是袁莨。
“这个村子不安全,是出了名的,我想来想去还是不放心。”像是为了强调似的,袁莨抬起右手指着“翠微”两个大字说。
“怎么就不安全?”杨媛问。
“这两年出警次数特别多,最消耗警力了。”
“既然怕消耗警力,你还来?”杨媛说。
“社区走访调查完成了吗?”余锋说。
“我等下就去。”袁莨不理会杨媛的揶揄和余锋的不快,继续坚持着,“你们去哪家,我带你们去。”
杨媛把一份户籍资料递给袁莨。
“哦,寄庐啊。”袁莨看了一眼,露出松了一口气的神情。
他们沿着覆盖着厚厚苔藓的青石板路穿过村子。前清和民国时代的老屋分列在狭窄的小巷两侧。青砖墙的屋檐下,不时可以看到霉变发黑的砖雕。色泽虽然黯淡,却自有一种历经岁月的沧桑。巷子里冷冷清清,只能见到几个花白头发的老人们躺在破旧的竹椅上,拖着粗大的水烟袋,在收音机的催眠下昏昏欲睡,老人身旁围着几个没上学的孩子在地上打闹,追赶着鸡鸭。
“这里……哪里不安全?”杨媛指着空荡荡街巷,疑惑地说。
“很多事情不是你想象,小姑娘。”袁莨说。
村头的老榕树下,倒是围着几个人,有人正在那里作画。
画布上,一幢饱经沧桑的民国建筑群正在一点点显形。画家正把蓝色颜料挤在黑色颜料上,一边用排刷调和颜料,一边摇晃着细长脖颈上的娃娃脸。余锋认出了那张娃娃脸,原来是一个月前在简餐见过的画家吕光。
“这黑色里怎么要加一点蓝色?纯黑色不是更有冲击力吗?”余锋微笑着说。
吕光果然被问话吸引,撩起头上的宽帽檐,却没有认出余锋:“黑色一定要加点普兰或红颜料,不然黑色会显得特别脏。”
“真漂亮啊!”杨媛欣赏着,忍不住赞叹。
“再漂亮也没用,”画家惋惜地咂咂嘴,“可惜啊,都要拆了。”
这一路上,余锋注意到很多墙上都用触目惊心的红漆喷着“拆”字。
“你好!吕光。”
“哦,你是——”画家放下画笔,摘下帽子,认真打量着穿制服的余锋,露出惊讶的表情,“哦,余先生啊……原来你是警察?”
“你刚才说这里要拆了?”
“就是那个狗屁诗人!”吕光激动地晃动着娃娃脸,“还记得吗?你见过的,仇甲丁!”
“仇甲丁?”
“就是他!写什么狗屁不通的诗集,其实是为了商业包装,打着文化开发的旗号,目的就是拆迁,搞什么会所。”
哦,余锋恍然大悟!难怪刚才觉得这个村的名字好耳熟。仇甲丁的那本诗歌集名字就叫《放歌翠微》。
“这可不是一般的老房子,一拆了之,实在太可惜。”吕光用画笔的末端点着画布上的一幢老建筑:一条乡村小路穿过芭蕉林延伸到画面深处,一幢造型别致的民国建筑被枝繁叶茂的竹林环抱着:“你们有没有去寄庐看过,那里的历史文化价值……”
“什么价值不价值的?他们不想拆,为什么要签字?”袁莨粗暴地打断了吕光的话。
“在这个村,谁敢出头反对,谁的眉心就变成靶心!”吕光用笔刷用力搅动着画板上黑乎乎的颜料,“财富背后,总有犯罪。”
“谁说的!”袁莨喝道。
“巴尔扎克,巴尔扎克说的!”吕光举起笔刷点着袁莨的鼻子:“村民报警,你们总是姗姗来迟!难道你们警察个个都是扁平足吗?”
“来得太早,该砸的拳头没砸,该捅的刀子没捅,证据不足咋办?”
“难怪村民都把110叫妖妖灵!”画家从折叠椅上跳起来,双眼似乎要喷出火来,那一瞬间,余锋以为他要抄起不锈钢调色刮刀跟袁莨拼命。“你到底是不是警察?我怎么觉得,你跟他们是一路的?”
“你错了,我跟他们可不是一路的,”袁莨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我比你更希望他……”袁莨没有继续说下去,而是领头向画布上的民国建筑走去。
“……你就是那种没加普兰的……又黑又脏……”倔强的声音继续不屈不挠地从身后远远传来。
正像画布上描摹的那样,他们沿着一条蜿蜒曲折的小路穿过一片芭蕉林。小路上杂草丛生,似乎好久没人走过了。步行五分钟,来到一幢民国老屋门前。
近现代,这个村子曾有大批村人海外闯荡,回乡后扩建祖屋。村里的民国老屋都是在华侨们衣锦还乡的心理驱使下建成的,寄庐就是其中之一。
低矮院墙上也喷着大大的“拆”字,被喷上油漆的爬山虎藤蔓已经开始枯萎。透过被涂得血红的枝叶间隙,余锋隐约瞥到一个长发女人。女人站在一丛翠竹下面,呆呆凝视着空荡荡的地面,微风拂过天蓝色的丝绸裙,勾勒出瘦弱的双腿。
天蓝色?余锋突然想起文夫曾经穿过的那件风衣。
一阵风吹过,一条飒飒作响的红色标语吸引了余锋的注意:“开展扫黑除恶,创建平安翠微”。他盯着荔枝树上的标语看了几秒,转身向袁莨:“带路的任务已经完成,这个走访对象我早就认识,就不用你陪了。”袁莨楞了一下,张张嘴,似乎要说什么。余锋赶忙做了一个阻止的手势:“对了,省上的警犬队刚刚赶到,帮我一个忙,把他们带去案发现场。我现在把联系人电话发给你。”
袁莨犹豫了一下,一副心有不甘的样子,还是答应着“没问题”,转身离开了。
杨媛摁响了门铃。
宽阔的门楣上,镶嵌着一块石匾,粗大的颜体镌刻着“寄庐”两个古朴大字,落款竟是民国国民政府要员林森!看来这个老屋的第一代主人非富即贵。落款时间是民国二十五年。余锋心算了一下,大概是1936年,那一年民国最大的政治事件应该是西安事变。
大门两侧位置曾经镌刻着一副砖雕楹联,楹联已经漫漶不清,楹联底端还残存着几个字迹,仿佛是“……身似寄”——大概是对老屋命名为“寄庐”的解释吧。
门铃响了很久,站在门口可以听到屋内隐隐传来的音乐响铃。
没有人回应。
余锋重新回到泥墙边,向院子里张望,院子里空荡荡的,刚才那个女人已经不见了。
杨媛一边摁门铃,一边不耐烦地敲打着铁门。
大门后面传来栓滑落的金属摩擦声,门后却又再度陷入沉默。
杨媛试着推推门,铁门闪开一道缝隙,缝隙里出现一张年轻女人的脸。
透过缝隙,杨媛向女人出示着证件。女人几乎头也不抬,既不看杨媛,也不伸手去接递过来的工作证。杨媛的手在空中尴尬地悬着——
“这个,应该是多余的吧?”余锋伸手拨开杨媛手上的工作证,微笑着把身体挤进铁门缝隙:“还记得我吗?我是余锋,我们在简餐见过,一个月前。”
铁门里的女人愣住了,表情凝固了几秒,一个月不见,那张鹅蛋脸变得修长瘦削。
女人从里面拉开大门,没有说话,径直向里面走去。
余锋和杨媛对视一眼,赶紧跟上。
沿着青石板铺成的台阶,他们穿过一段罗马式拱廊,来到一扇金漆剥落的雕花木门前。
一走进客厅, 雕花木门就在身后缓缓关上了。
老房子特有的霉味扑鼻而来,余锋感觉仿佛置身于一个幽深的洞穴,房屋四个角落耸着两根石柱,在房间地板上投下一道长长的黑影,支撑着一个仿佛倒扣的瓷碗般的天花板。天花板侧面的窄长窗户的缝隙露出淡淡的光斑,非但没有给房间增添光亮,反而让光线照不到的地方氤氲着晦暗阴沉的气息。借着房门关闭之前的一缕光线,余锋大致看清了一楼客厅里的陈设:迎面靠墙放着一排沙发。沙发面前摆着一张木质茶几。沙发的左面是似乎兼用作圣坛的五斗柜,柜体上印着描金风格的水果图案,金漆斑驳剥落,似乎是某个年代曾经时髦一时的家具。沙发的右手边稍远的位置上似乎放着一架老式钢琴和一张宽大的书法台。
他走到沙发坐下。一坐下去,身体就深深陷进沙发里,膝盖的高度似乎要与下巴齐平。余锋尽力调整着坐姿,让自己尽量舒适一些,这破旧的沙发真的要换一个新的了。
在黑暗中足足愣了十几秒,余锋才算适应了屋内昏暗的光线。原来屋内的昏暗是两幅巨大的落地窗帘造成的。
他忽然意识到,女人不见了。
黑暗中,隐约嗅到身旁飘过一阵绿茶的清香,消失的女人不知从什么地方忽然出现在面前,他并未听见脚步,吓了一跳,仿佛女主人才是这个老屋的不速之客。
女人悄无声息地走到沙发旁,手上的托盘端着两杯冒着热气的茶,放在茶几上,自己在侧边的沙发上坐下来,膝盖紧紧并拢在一起,双腿的间隙几乎可以放得下一个拳头。
“谢谢!”杨媛好奇地打量着眼前的女人。
余锋咳嗽一声,说明来意:“燕女士,冒昧上门打扰,我们想向你了解一些情况……”刚说到这里,他突然感觉鼻腔中有被细微的绒毛拂过的刺痒感,连打几个猛烈的喷嚏。
“有纸巾吗?”余锋表情狼狈地问。
美绸从茶几下面拿出一盒抽纸巾。
“对不起,我对动物毛发过敏。”余锋一边擦拭鼻子一边道歉,目光在四处搜寻着什么:“您这里一定养着猫狗之类的宠物吧?”
“没有。”美绸艰难地吐出两个字,声音仿佛生了锈一般透着嘶哑,仿佛长时间没有开口说过话。
没有?那条罗威纳犬呢?余锋在心里暗暗发问,但他没有真的问出口。他把餐巾纸丢入茶几旁的垃圾桶,忽然心里跳出一个念头——去找找那条狗。
“厕所在哪儿?”余锋环视四周,寻找可以洗手的地方。
女主人站起身,走过黑白相间的民国地板,拉开客厅角落的一扇门,走出那扇门,来到后院。美绸指了指院子角落一间红砖小屋,那应该是后期加盖的。
“谢谢!”一关上厕所门,他就掏出手套戴上。
洗手间是房屋主人生物检材最集中的地方。
厕所被一道磨砂钢化玻璃墙隔开,左侧用作冲凉房。冲凉房地板上杂乱地放着洗发水、沐浴液。靠墙放着一个大桶,几乎占据了小小冲凉房的一半地面。余锋打开看看,里面是大半桶漂白剂。漂白剂里丢着几个钢丝绒球。漂白剂放在这里做什么?洗澡应该用不到,难道是拿来擦洗瓷砖的吗?厕所倒是贴着白色瓷砖,靠近墙角的部分已经发黄,上面完全没有被擦洗过的痕迹。马桶看起来还是全新的。与普通马桶不同的是,马桶盖右侧伸出一个类似飞机座位扶手的操作盘,他凑上去仔细看了看,上面的按键全部是日语标志。
盥洗台上放置刷牙杯的两个杯架上,一个杯架上里放着牙杯和牙刷,另一个杯架是空的。他打开盥洗台下面的收纳柜,他发现了另一只牙杯,杯子里插着一把牙刷和电动剃须刀——这些,应该都是文夫使用过的吧?
余锋拧开剃须刀的金属保护罩,小心倒出刀片上的胡须碎屑,都是不带毛囊的断屑,不能作为检测DNA样本。他犹豫了一下,把牙刷拿在手上。他摸摸口袋,发现物证袋留在客厅的包里了,便从盥洗台上抽出几张面巾纸,把胡须屑和牙刷分别包起来。
去厕所私自搜集物证——这种老掉牙的梗,小说都用滥了。余锋自嘲地想,但在实际办案中,还是那么有用。希望这些可以证明文夫曾经在这里生活过,毕竟,仅凭一个月前那一两个一晃而过的小动作,无法证明他们之间的关系。而证实这种情人关系,是情杀成立的先决条件。
走出厕所,美绸已经不在院子里。
高大的竹林从老屋后面探出身来。与其它农舍不同的是,院子里没有种菜,甚至也没有种花。院子里杂草狼藉,有的地方露出光秃秃的深红色土壤。
紧挨着院墙的角落里,放着一间废弃的狗屋,他走过去,狗屋是空着的。屋顶颜色已经泛白。根据经验,门框的四个角通常会遗留有狗毛。他取出镊子,小心揪下一绺儿粘在门框上的狗毛。
那条狗去哪里了呢?
她为什么要否认养狗了呢?
他记得,一个月前这个女人还在餐桌上为狗打包。
“真先进啊,那个马桶盖……”余锋做出一身轻松的样子,拉开小门,走回客厅。经过钢琴旁的时候,他停下了脚步,把目光投向钢琴。
“我记得大家都说你弹得很好。可以弹一曲吗?”
“对不起,我没这个心情。”美绸冷冷地回答。
她似乎不善于待客,也可能是仅仅不擅长面对警察,而且是不速之客。
余锋对女主人的态度丝毫不以为意,余锋随手拿起琴台上放着的一本书,就着昏暗的光线翻看着:“作者……燕美绸?”他的音调突然变得热情起来,“呀,是你写的?”
美绸木然地听着。
“被会写作的女孩喜欢,是一件很恐怖的事。她瞒着你,把你们的隐私写得漫天飞舞,全世界都看到你光着屁股上了头条,就你还蒙在鼓里呢!”余锋说完,自顾自地发出干巴巴的笑声。
“不好意思,可以打开灯吗?”
女主人走到沙发侧面的墙边,在壁纸如蜕皮般剥落的墙上摸索着,打开开关。
从穹顶垂下的大型烛形吊灯散发出晶莹的光,照亮了钢琴一侧墙壁上的褪色海报。那是二十年前台湾某男子偶像组合。纸张已经变得焦黄。有些地方更是已经开裂,而那四个男子脸色煞白,当年帅气的鼻眼早已模糊不清,在强光下,倒像是几个怯生生的鬼。
“对了,美绸小姐,有男朋友了吗?或者已经结婚了?”
“没有。”她把头扭向一侧,长发恰到好处地挡住她一侧的脸。那突兀的锁骨、扭曲着的细长脖颈让人联想到白天鹅。
杨媛一边记录,一边盯着那乌黑的长发,露出羡慕的表情。
“没有什么?是没有结婚?还是没有男朋友?”
“都没有。”
“《怪物……的爱情》?看书名就很吸引人呢!可以借来看看吗?”
“对不起,那是样书,没有出版,只有一本。”美绸那毫无抑扬顿挫的声音,传达出拒绝翻阅的暗示。
“好吧!出版后,我可一定要好好拜读!”余锋意犹未尽似的把书放回原处,突然留意到刚才放书的地方有一块巴掌大的裂痕,钢琴表面的烤漆已经碎裂,表面翘起。
“咦!这里怎么了?”
“水杯烫的。”
美绸从沙发上远远抬起头来,映在琴台上的脸投射在凹凸不平的裂痕上,看起来支离破碎。
余锋转过身,钢琴对面的书法台上,几只毛笔垂吊在笔架上,一得阁牌的墨汁瓶上落满灰尘,几张宣纸被凌乱地折叠着堆在书法毯上。
“对了,我们这次来访,主要是打听一件事。”刑警队长回到沙发旁,仿佛刚刚才想起自己使命似的,“你已经知道了吧?褚文福遇害了。”为了不错过任何细微的表情,他刻意走到女人撩起头发的脸庞的那一侧,坐下,双眼紧紧地盯着陶瓷般苍白的脸。
“遇害?”她打个激灵,就像刚刚从睡眠中醒过来一样,目光从遥远的地方收回,与其说是吃惊,那种表情倒更像是茫然。
“你不知道?”
“知道。”
“怎么知道的?”
“朋友圈里。”
“你们是很好的朋友吗?”
“不。我们不熟。”她眨了一下眼,睫毛打在刘海上,刘海凌乱地抖动着,苍白皮肤下蜿蜒着的蓝色静脉更深了。
令余锋失望的是,尽管碰到了她的目光,她也毫不躲避。不,不是不躲避,她的表现像个盲人,涣散失焦,眼睛里没有任何——哪怕一丝丝——表情。她的灵魂似乎被什么带走了,只剩下了躯壳。而在简餐第一次遇到她的时候,她的目光仿佛受惊的兔子一般机敏。
屋子里又归于沉寂。
沉默像是一团黏稠的果冻,透明却推不动扯不开,让人窒息。
杨媛合上手中的平板电脑,红色保护套发出清脆的声音,似乎是在提醒领导尽快结束谈话,尽快摆脱这可怕的漫长沉默。
一走出寄庐,杨媛情不自禁地张开双臂,打开胸肺,深深吸了几口新鲜的空气,“啊——”地低低大叫一声。这也难怪,纵使外面阳光明媚,寄庐里却如此压抑幽暗。
城市猎人微微颠簸着。杨媛出神地看着车窗外,民国老屋在芭蕉林投下黑色的的阴影。
“这么偏僻的大房子,她真敢一个人住吗?”
“房产证上登记的名字是燕阳天,是她的弟弟。沙发背后的墙上挂着一张老照片,是一家四口的全家福——你真的没注意到?”
杨媛偷偷对着窗外的芭蕉林吐了吐舌头:“房间里的光线有点昏暗。”
余锋脑海里再次浮现出那张黑白色的全家福。那应该是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老式摄影棚里拍的。父亲的手搭在一个小女孩的肩膀上,母亲怀里抱着一个小婴儿,从光溜溜的脑袋看,应该是男孩。夫妻俩身后站着一个面容晦暗的妇人,梳着不符合本人年龄的发型,穿着让人联想到民国大宅里的旧式丫鬟。
“今天感觉怎么样?”
“比当法医好玩多了!”女法医带着初学者的新鲜感说,“至少,工作对象都会说话,虽然可真没说几句话。”
“这个工作对象的确让人捉摸不透。”余锋微微笑着。
“头儿,你今天好像也让人捉摸不透……”杨媛偷看了一眼正在转动方向盘的余锋,小心翼翼地接着说,“一会儿上厕所,一会儿又要人家弹琴,一会儿又借什么书,就是不问与案情相关的事,比方说,不在场证明什么的。”
“那样只会打草惊蛇,让嫌疑人警惕……”
“嫌疑人?这样一个瘦弱的女人怎么可能杀死一个成年男人,还剖尸?”
“瘦弱?那倒真是的。除了瘦弱,你还有什么印象?”
“很漂亮,那么清纯,鹅蛋脸还带一点忧郁,尤其是那头长发,可真让人羡慕啊。一想到要摆弄尸体,我这辈子都没机会留那样的长长……”
“看来,你还是在看热闹啊!法医改行做侦查员,本该有更大的优势才对!要能发现一般人看不到的细节!”余锋语气变得有点生硬,用指尖戳着太阳穴,“要多动脑子啊。”
“我觉得她……很反常,”女法医再次偷偷吐着舌头,“既然刑警都找上门来了,她居然一直没有问一句我们为什么要来找她。”
城市猎人正驶过野鹤岛,余锋看向窗外,阳光下的野鹤岛仿佛一块翡翠镶嵌在蔚蓝色的海面上,安宁静谧得跟血案一点边都不沾的样子。
“她一直在撒谎。”
“撒谎?你说她在撒谎?”
“几乎每一句都是。”
“啊?”
“钢琴那里,可能发生过一次激烈的打斗。”
“啊?!”
“她说没有养狗,可是一个月前,她当着我的面给狗打包,在后院,我也发现了狗屋。”
“啊?!”
“谎言的外衣包裹着的,肯定不是糖果。”他递给杨媛一个纸团:“带回去检测,把胡须和牙刷与文夫做个比对。”
“你怀疑,她和褚文福是……”
“不是怀疑,是肯定。”
“啊?!”
“我希望,她撒谎,只是为了隐藏私情,而不是隐藏案情。”
“哦?”杨媛露出怀疑的神情,仿佛在说:这你是怎么知道的?
“这是狗毛——”余锋又递过一个白色纸团,“也做个比对吧。”
“狗毛?跟谁做比对?”杨媛接过纸团,露出迷惑不解的神情。
“不记得吗?跟餐巾纸里的那根动物毛发。”
“那,只能做形态和颜色比对,DNA做不了。”
“我知道。”
余锋把车子驶下海岸路,车子掉头向西开去。
“头儿,我们现在去哪儿?”
“文夫家。”刑警队长叹了口气:“希望下一个,不要再撒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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