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侄,这一次月儿能够活命,全赖贤侄大恩,在这老夫先谢过了。”
客厅之中,这一次只有凌天夫妻和叶冲三人。只是看这二人神色,似有难事不好启齿的样子,叶冲心下就有些奇怪。
“举手之劳,伯父太客气了。”
“老夫这里有个不情之请,只是一时难以启齿。”
“伯父有何为难之处旦说无妨,小侄这里若是能帮助上忙的,必将尽力。”
“如此甚好,甚好。来,来,来,请茶,请茶。”
还是不好开口。得有一个缓冲,所以叶冲也就笑着端起茶杯来啜了一口。
“老夫有意招贤侄为婿。”
噗
一口茶水直接从鼻腔里喷了出来,叶冲急剧地咳嗽起来。
“呀,这是惊着了?别激动,别激动。”
隔着桌子,凌天伸出右手,轻轻在叶冲的背上拍打着。
“伯母也明白,以月儿的资质原是配不上贤侄你的。只是这实在是没法子的事情。若这孩子真和了亲,这一辈子可就毁了。”
秦茹开始动之以情。
“伯,伯母说哪里话。”
叶冲终是缓过气来,苦笑着道。
“小侄不过一介平民,公主金枝玉叶,原是小侄配不上公主才对。能得伯父伯母青眼,小侄原是感激的,只是这事,这事。”
连说了两个这事,叶冲一时竟然没有想出一个拒绝的理由。
不肯入赘,作个上门女婿?他倒没有那么强烈的男性自尊,也不觉得这入赘就是一件丢脸的事情。不喜欢凌月?也不是,他其实挺喜欢这个阳光,坚韧的小姑娘的。
“知道你为难,可你要我寻个月儿喜欢的人,偏偏她目前就只对你极有好感。与别人纵然能培养出好感来,时间也不允许。”
凌天搓着手,神情很是尴尬。
这种拉郎配,实在让生性磊落的他感到别扭。
叶冲刚到嘴边的那个理由“我才十二。”被生生的吞了回去。
看着凌月真就去和亲,想想都接受不了,相比来说,这入赘还好接受一些。
“可这要搪塞宫里的理由?”
“我今日已经上报上去了,说时有名医可以医治月儿的病,只是在医治过程中会十分尴尬,会有损女儿家名节。为着两全起见,不得不招你为女婿。”
“啊?你,你这是先斩后奏啊!”
叶冲真有一种被人给买了的感觉。
亲事要得到宫中的允准,毕竟凌月也算是当朝公主。不过也只是走个过场。
凌天这里给出的理由很充分,太后那里纵然再有任何不快,也没有办法发作,这个恩典还是得要给。
这就象是叶冲和凌天这翁婿二人在闲聊时的一番对话中说的那样。
叶冲曾笑问“岳丈手中帅印相比太后手中玉玺,那个更重?”
凌天的回答是“我手中的那枚帅印为赤金所铸,也足够大,自然比太后玉玺要重上那么几两。”
这个世界看的终究还是实力,太后虽然尊贵,可论起真正实力,哪里又能比得了大吴诸军尽在掌握的凌天。
凌月是公主,那么叶冲在名义上就不能算是入赘,应该叫作尚公主,从此他也就有了一个附马的头衔。事实上,赘婿还是赘婿。
不过相比于正统出身的那些公主来说,凌月这个公主不必受那些繁琐的宫中规矩。
十二岁,还是一个孩子,在叶冲的印象里,这样的年纪还正是跟父母撒娇的年纪。
不过,这是万恶的旧社会,旧时代,在这样的时代,十二岁月成亲并不鲜见,由其在官宦人家最是盛行。至于原因,说白了很功利。早早结下秦晋之好,两家势力才好相互借重。
不过一对十二岁的夫妻能干什么?什么都不能干,只会象是一对小学高年纪的男女同桌一样,嬉笑打闹着度过幸福的每一天。
旧疾病尽去,小姑娘变的异常活泼,似乎是要以一种一万年太长,只争朝夕的紧迫,在还能尽情撒欢的年纪,将之前没有撒过的欢给补回来。
所以,捉蛐蛐,斗蟋蟀,爬树掏鸟窝,下河捉蛤蟆,这些看在成人眼里无聊至极,可在孩子看来却是再有趣味不过的事情,小姑娘玩的是乐此不疲。
只是这么一来,可就苦了叶冲这个小女婿了。
他如今虽然是十二岁孩子的身体,里面却装了一个成年人的灵魂,从这些个游戏里,他可是获得不了太多愉悦的感受。唯一能让他感到快乐的,也就是他的这个小娇妻,玩的那叫一个高兴。
“我怎么有一种在养女儿的感觉?”
玩笑时,叶冲说出自己心中的真切感受。
“去你的,占我便宜呀。”
卷起裤腿,将裙摆掖在腰间,用了一根攀膊将衣袖捆起的小姑娘,嗔笑着,一捧水撒了过来。晶莹的水珠辉映着日光,璀璨如珠。
叶冲没有躲,仰了脸,闭上眼,任由清凉的河水撒在脸上。
凌月真象是个顽皮娇憨的孩子。其实本就是个灿烂阳光孩子。
原是有着远超常人的智慧,不下于成人的理智,却愿意放开心防,活回孩子的模样。
她是真的信任叶冲的,才会在他面前放下所有防备,所有伪装。
玩的累了,不想走了,就可以坐在地上耍赖,那样叶冲就会把她背在背上。那时的她就可以放心枕着他的肩头睡去,睡醒之时一定会是在自己又香双软的被窝里。
可以缠着叶冲给自己去买糖葫芦,买年糕。或者在怂恿他再去赌坊时,被他拎着耳朵责备。
“大婚那天,哥歌和的那首催妆诗倒是极好。”
星空下,两个小孩并肩头躺在山坡上,侍卫们都被远远支开。这是属于二人的世界,无忧无虑的世界,不该被打扰。
“好吗?”
叶冲懒洋洋的应了一声,心中还是有些觉得好笑。
“传闻烛下调红粉,明镜台前别作春;不须满面浑妆却,留着双眉待画人。嘻嘻想不到哥哥竟然有此雅好,喜欢替人画眉。”
公主大婚,仪式得有,关系皇家脸面,关系王府脸面,省略不了。只是这两个当事人,尤其是凌月,却没有唱主角的觉悟。
“当时是怕是有很多人来为难你吧?”
“人多怕什么,我又不怵打架。”
叶冲轻笑。
“别胡说八道啦,怎么会打架。若是打架我倒不担心了,当时我就怕他们考较你诗文。”
凌月侧过身,小拳头在叶冲的手臂上轻轻捶了一下,对他的敷衍态度表示不满。
“你也看到了,作诗咱一样不怵?不过这种风俗,如今天下,怕也只有吴国才有吧。”
“是啊,咱们大吴自开国时起便重视文教,数世下来,文风之盛大,自是这天下之冠。”
“重文轻武?以文制武?那位开国皇帝想是有见于前朝乱世,皆由武人权重而至,怕着自己新立的吴国了重蹈覆辙,所以才会如此吧?”
叶冲不以为然的摇了摇头。
“怎么,你觉得不妥?”
凌月问。
“北有齐,西有秦,西南还有蜀,还有南诏。如今的吴,算起来不过偏安一隅,又不曾混一天下,强敌在外而不在内。以文制武,可不就是自废武功吗?
好在有岳丈这位擎天玉柱撑着,不然秦齐两家一旦决出雌雄,剑锋必将直指东南,那时这大吴将如何自处?”
“你这腔调和爹爹的是一模一样。你合该去作他的幕僚。”
凌月嗤笑道。
“就不能在岳丈麾下谋个将军做做?干嘛非去作幕僚?”
前几天同几个舅哥有过一番较量,身上没有任何修为的叶冲竟然赢了。这可真是让凌天和他的四个儿子惊掉了下巴。
凌天是白虎崖宗主天刀客白奎的亲传弟子,作为中原仙宗四大下门之一的白虎崖,与凤栖林,盘龙岛,滴水洞一样,每代弟子中都会被选出最为出色者,入世修行。
本书首发来自17K小说网,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1 永夜
作者: 江火香猫
科幻末世 1042417 字
永夜:浩劫余生,终见光明
2 校花别沾边,重生的我只想搞钱
作者: 十万字
都市小说 789066 字
都重生了,还不好好搞钱?
3 我死后,姐姐们才开始爱我
作者: 木马非马
都市小说 80082 字
我死后,全家人才开始知道爱我,可我已经死了
4 上门狂婿
作者: 狼叔当道
都市小说 8171953 字
上门赘婿,受辱三年,期约一到,强者归来!
5 武圣之上
作者: 任我独行侠
玄幻奇幻 201339 字
这是个废材靠着金手指,逆天改命的故事!
6 60年代:开局荒年,我带着全村吃肉
作者: 妞妞骑牛
都市小说 415929 字
穿越60年代:开局荒年,我带着全村吃肉
7 这位诗仙要退婚
作者: 人世几春秋
历史军事 1194814 字
这位诗仙要退婚:文韬武略
8 玄幻:遇强则强,我的修为无上限
作者: 史上最帅作者
玄幻奇幻 1481875 字
获得遇强则强系统,我直接啪啪给了天道两个大嘴巴子
9 红豆缘:炮灰也要长命百岁
作者: 翘褚
古代言情 271116 字
开局炮灰剧本怎么办?不慌,苟着苟着就到大结局了
10 神龙诀之九龙剑诀
作者: 光环美男
仙侠武侠 1003350 字
江湖传闻要是得到《神龙诀》,就可以称霸武林!
《第十六章 入赘》最新评论
评论本章还没有人发表评论哦~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