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座高山,长满了各种高大的树木,给人的感觉就像一个森林。
深夜上山的时候,树丛间回荡着各种小动物的声响,甚至其间还夹杂着狼嚎,一度让凌云感到恐惧。尽管会武功,凌云的胆子并没有多大,若在中国,若是平时,他绝对会迅速窜下山,逃离这个地方。但不甘受辱的信念支撑着他,他逼迫着自己朝山顶走去。
走到半山腰,凌云发现金鑫手下后分两路,一部分守在山脚下,一部分朝山上奔,他意识到自己并没有脱离险境,于是奔跑起来,马不停蹄地来到山顶,找了一个隐蔽的山洞,钻了进去。
凌云衣着单薄,但由于这里的夜晚并不凉,他也不觉得冻得慌。这里的夜晚比较潮湿,呆不多久,凌云就觉得粘得难受,但与受辱相比,他觉得幸福多了!
上山的金鑫手下撒网似的在山上寻找,有那么一刻,其中几个人打凌云藏身的洞口路过。他们的脚步声提前惊动了凌云,他躲到了洞内的一个拐弯处。金鑫手下钻进洞里寻找,他们没有钻到底,只是借助手电光往里望了望,没有看到凌云,他们就退了出去。
凌晨三四点钟的时候,睡醒一觉的凌云从洞里出来,小心翼翼地在洞口周边的山顶上遛达一圈,整个山顶除了他再没发现人存在的迹象,他断定金鑫手下已经下山了。
此时的凌云饥肠辘辘,饿得不行。他到处寻找,发现地上有菌草,于是摘下吃了起来。这些菌草凌云也不认得,有没有毒他也不知道。反正毒死也比饿死强,他就摘下吃了。当然,他不敢多吃,只是垫巴垫巴胃而已。事后没有出现中毒现象,说明凌云运气挺好,吃了没毒的菌草。
菌草无法填饱肚子,待胃不那么难受了,凌云连歇都不敢歇,四处找吃的。在距洞口约一百米的地方,凌云发现了一棵枣树。枣树上挂满了枣,正是熟透的时候,地上落满了自行掉下的枣。凌云自个也不知道要在山上呆多久,不舍得吃树上的枣,于是把地上的烂枣划拉到一起,三个两个的往嘴里塞。几个枣下肚,凌云感觉舒服多了,但这时候,他又渴得不行。
凌云脱下上衣,铺到地上,把地上的烂枣归拢一堆,捧到衣上,然后撩起衣角,系成一个包裹,拎着去找水源。
凌云沿着一个方向往前走了约三百米,听到水源的声音,于是循声奔过去,看到了一股泉流。这是从石缝里流出的泉水,水很小,因此声音不大, 只能走近了才能听到响声。凌云把包裹放到地上,喝过去,用手接泉水猛喝了几口,整个人才放松下来。
洗净脸后,凌云坐在一块石头上发呆。有枣树和泉水,在山上活下去没问题了,可这种日子何时才是个头呢?
凌云扭着脑袋朝天空四周张望一番,他想家了,想中国了,可是,他不仅不知道中国在何处,他甚至连中国所在的方位在什么地方都弄不清楚。
凌云傻傻地坐着,傻傻地胡思乱想,有那么一刻,他回到现实世界,突然发现天光已经大亮,于是站起,拎起包裹,匆匆朝山洞所在的方向奔去。
凌云一通急奔,来到洞口前,扎了进去。
凌云如此着急,是他担心金鑫派手下来找他。
凌云的担心是对的,他进洞没多久,金鑫的上百名手下就上了山,他们在山顶散开,进行撒网式搜寻,不放过任何一个死角。跟晚上的情形一样,也有两个金鑫手下进凌云藏身的洞寻找,但他们同样没下到底,借助手电光看了看没发现凌云就返了回来。也有一个金鑫手下发现了枣树下的几十个枣核,“他”怀疑凌云曾在这儿停留过,但并不敢确定一直停留在这一带。山顶的面积约四五里路长,“他们”重点搜了凌云上山的这一带后,顺着山顶去了别的地方,很快远离了凌云藏身的地方。
金鑫手下把整个山顶搜查一遍,没有发现凌云的踪迹,他们懒得耗时间,下了山。
金鑫和其他手下正在山脚下把守,上山的人见到金鑫后说明情况,金鑫虽然不愿意放弃抓凌云,但总不能无休止地耗下去,“他”安排几个手下在山脚下盯梢,然后带着其他人忙自己的去了。
饿了吃山枣和野果子,渴了喝山泉水,一连多天,凌云在山顶上都不敢多遛达。一天,凌云实在苦闷至极,悄悄上山,但走到半山腰时,他发现山脚下还有人看守,于是又急急忙忙返了回来。
自那之后,连着半个月,凌云再没离开山顶。
时间长了,凌云规划出一套与自己现状相匹配的生存之道,他白天睡觉,晚上出来活动。晚上常有野兽在山顶出没,明显增加了不安全系数,但相比躲避金鑫的抓捕,他觉得安全多了。
那次下山,虽没有逃走,但凌云获得了一个巨大收获:他在半山腰捡了一个手电。手电不光完好无损,而且电很充足,从手电的型号来看,毫无疑问是金鑫手下遗失的。
对于凌云来说,这个手电就是一个至宝。
没有备用电池,不是十分必要,凌云轻易不使用它。
捡手电的时候凌云并没意识到,这个手电居然在关键时候救了他一命。
改变作息规律之后,那天夜里,凌云坐在洞口的石头上发呆,有那么一刻,他觉得饿了,于是起身来到第一次上山发现的那颗枣树下,摘了几十个枣子,吃了下去。为了防止枣核暴露自己的行踪,他把吐出的枣核全都分散开扔进了树丛里。有很多天,他一直都在这么做。
吃完枣后,感觉有点口渴,于是他来到泉水边,用手接水喝了几捧。危险是在他往回走的路上出现的。
凌云一边往回走一边浏览夜景,心态十分悠闲,但当他走到泉水至山洞的中间地带的时候,突然发现前方出现一只狼,拦住了他的去路。双方离得只有几十米远,狼停下盯着他看,他停下盯着狼看。狼的两眼闪着绿光,在夜晚格外明亮,那绿光让凌云吓得不行,但慌乱是瞬间的事,面对生死大考,他不能不镇定。他那就么呆呆地站着,两眼一眨不眨地盯着狼看。他寄希望于狼先走,但狼似乎没有一丝要走的意思,而是像他一样两眼一眨不眨地盯着他看。
凌云在山上的生活是孤独的。偶有猎户出现,凌云也不敢跟他们接触,虫兽之类的活物就成了他的伴侣。对于虫兽,他当朋友待,从不轻易伤害它们的生命。对于大动物,他更是喜爱得不行。若换了别的温顺的食草动物,凌云一定欢心得不得了,但狼是猛兽,他绝不敢接近狼。
从自己的身手来衡量,凌云击败这只狼一点问题也没有,但他知道狼喜欢群战,他担心打斗弄出的动静会召来狼群,故不敢上前跟狼较量。
那只狼站着不动,凌云前进是不可能的,他甚至不敢后退。他担心后退的时候狼突然发起追击,真要出现那种情况他只有被吃掉的份。
“狭路相逢勇者胜!”关键时候,凌云想到了这句话。这句话激励了凌云,他决定至死不退缩,和狼耗下去。凌云不知道狼是不是这么想的,总之它是这么做的。于是,一狼一人展开了较量。
身体站立,两眼一直盯着一个方位看,这是很累的一件事,几个小时过后,凌云疲惫得不行,也烦躁得不行。 有那么一刻,他实在撑不下去了,决定用计谋把狼吓走,于是发出鬼啸一声的嚎叫声。出乎意料的是,狼不光没有,也像他一样发出嚎叫声。狼的叫声虽然低沉,但十分绵长,单论气息,狼的叫声压倒了他的叫声。而且这不仅是压倒叫声的事,狼发出的是召唤同伴的叫声。伴随着狼一声接一声无休止的长嚎,十几只狼从远处奔窜过来,聚集在那只狼的后面,形成群狼对峙一人的悲壮局面。
到了这般境地,凌云后悔一开始跟狼僵持而没有展开攻击,但说什么都晚了,他只能想办法对付新局面。情急当中,兜里的手电让他想出一个好主意,于是掏出手电,打亮了,对着群狼照。手电声吸引了狼的目光,它们都盯着光亮看。凌云利用手电光威慑狼,在空中用电光画出一个又一个图案。他用手电画出几十个图案后,狼居然真的被他威慑住了,只是盯着他看,而没有丝毫进攻的意思。
但狼群仍不肯退缩。无可奈何,凌云打着手电跟群狼僵持。
双方互不退缩,就这么僵持关。随时时间缓慢地流逝,凌云陷入绝望,手电光越来越微弱,他认为最终自个会熬不住,成为狼口中的美食。
然而,就在手电光即将熄灭而自己也将选择放弃抵抗从而坐下的时候,天缓慢地变得亮了。
亮光再次激起凌云的斗志,狼群似乎畏惧白天攻击人,他们突然集体发出一通嚎叫,然后转身钻进树林,消失不见了。
凌云拎着一根木棍大吼大叫着发了一通威后,确信狼没藏在附近,快速跑到自己的藏身之处,钻进了山洞。
自那之后,凌云在洞里储备了很多水和各类能放置多天的野果,无论白天和黑夜,基本不远离洞口。
手电彻底没了光亮,太阳落山后,凌云只能与黑暗为伍。这种日是子无休止过下去,凌云最终只能成为一个野人。
又坚持了一个月,凌云决定改变这种生活,他做好了下山突围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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