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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剑(四)

《当年我就应该去习武》 风雨一城/著, 本章共7709字, 更新于: 2021-08-04 17:19

“这江湖还真是有趣,爱而不得的故事也时有发生,如果王不留行在九泉之下见到了唐六如与谢宁心,他该如何去面对二人呢?两个痴情人都是为了他才死于非命。”翟瑶光神情似乎是有些好奇。

此时侍女推开门进来了,而红颜祸水的价格已经到了五千七百六十万两金,“姑娘,请你再去一趟,一亿两金。”

待侍女离开后,苏定撇了撇嘴说道:“老爷子说过,王不留行当年的风流远胜于如今所有十大高手,所以江湖中痴心与他的女子自然不在少数,虽然江湖中一直都传王不留行与谢宁心伉俪情深,但是几乎没人知道,唐六如与王不留行也已经是私定终身,虽然不能时时相见,只不过二人却也发生了实际的关系,谢宁心其实也知道,当然,这是老爷子说的,不是我说的,所以这也不算是爱而不得,红颜祸水的名字也是王不留行起的,也是他送给唐六如的,老爷子说主要是因为唐六如喜红衣,而本人又是风姿卓绝,所以王不留行便寻遍了天祈,找到了这把通体艳红色的枪,起名红颜祸水,赠予唐六如,当然,这件事知道的人很少很少。”

“爷爷怎么什么都知道呢?”翟瑶光好奇的问道。

“老爷子的性格你也知道,若不是西北不安定,他早就游山玩水去了,还会在苏王府内坐镇嘛?而他早些年时常行走江湖,特别是当父亲接手王爷与大将军以后,老爷子出去了很长时间,而当时有一个名字渐渐出现在人们的眼中,方问安,就是老爷子,老爷子的武功你也知道,要不然也教不出我四叔那个怪物,而方问安在江湖上最喜欢做的,就是收集各种各样的故事秘闻,当年的十大高手所有的秘密基本上都被老爷子挖干净了,王不留行和谢宁心在云州开宗立派自然也离不开我们苏王府的管制,老爷子又非常喜欢他,所以二人也算是成为了忘年交,其实当时唐六如不出手的话,老爷子也会出手拦一拦那几大高手,不过凭他自己肯定是拦不住的,所以当时给那些江湖人收尸的,是老爷子率领的苏家铁骑。”

“想不到咱爷爷还有这等爱好呀~”

面前的美人掩嘴轻笑,苏定不由得有些看痴了,他点了点头:“老不正经嘛,当年巢穴将真相上报后,要不是咱爹拦着,老爷子都要领着铁骑踏平巴庸王都,说是会一会出这条毒计的巴庸国师,不过也幸亏拦住了,不然西征巴庸引起的连锁反应,苏王府还真不一定能够处理过来。”

翟瑶光点了点头,“是呀,我苏王府吃掉一个巴庸并不难,但是只要我们踏出云州,犬戎赤狄在北境可就不是小打小闹了,说是举国来袭都不为过,到时候巴庸未能打下,北境防线再丢,犬戎赤狄长驱直入,直**神州,我苏王府就是天祈的千古罪人。”

“是啊,千古罪人。”

“天一客人出价一亿两金,盏茶无人加价,红颜祸水便归于天一客人,接下来的拍品,乃是曾经剑仙谢宁心的独创剑法天霜碎岳,起拍价一百万两金,天价三千万两金,请各位出价。”

“老师,剑仙谢宁心的成名剑法天霜碎岳,传闻巅峰时期的谢宁心一剑开山,将神铸峰山头削去十丈,肃杀剑气犹若天降寒霜,虽远不及一剑江山艳与云海离鲸,但是也算是顶尖剑法了,学生认为,可以买回书院。”

“可。”

一个雅间内,两个男子正襟危坐,青年男子相貌英俊,身上书生气质尽显,身着碧色长衫,长衫用料极为考究,而对面中年男子则是一身莲色长袍,看上去好像已经穿了很久,洗的都有些发白,看向他的脸庞,就会发现他已经不再年轻,眼角布满了皱纹,每一条皱纹仿佛都在诉说着他生命中经历的一切,但是他的眼睛却是年轻的,这是双奇异的眼睛,竟是碧绿色的,仿佛春风浮动的绿水,温柔而灵活,此刻中年男子身前摆着一张古琴,他修长白皙的手指在琴上轻抚,却不弹响,一身浩然之气充斥着整个房间。

这座江湖上,最不缺的就是传说,二人正是白鹿洞书院中最风流的人物,也是天祈王朝中最为风流的人物,先生楚渊,书剑同修四十年,是是非非万万千,日换月移孤星在,笑问人间一片天。二十岁时三元及第,高中状元,一身才气风流庙堂中无人能出其右,随后在白鹿洞书院潜心修行,二十三岁修为步入逆天境,这并不是最让人惊讶的,让人惊讶的是他在短短三天内,连破三境,一身浩然气举世无双,成名已久,多年来稳居高手榜第二名。

丹青手游翊弘,既是楚渊最出色的弟子,也是楚渊的养子,楚渊第一次看见游翊弘时,他还在襁褓之中,刚刚出生不久,被他的友人托付给他,楚渊没有家室,膝下自然也无儿女,便将其收养在白鹿洞书院,白鹿洞书院本就是儒家圣地,要进书院可谓是难上加难,可有些人天生就已到达寻常人终生难以企及的地方,儒家相比于道家和佛家更为养人,游翊弘自小在书院中,背后又有楚渊作为他的养父,书院就宛如他自己家一样,他所见所学所闻远比其他人多上许多,不过游翊弘却很奇怪,他儒家文学典籍造诣极高,自己却说对这些不感兴趣,反倒是对丹青十分中意,而且他确实天分极高,很快便成为丹青大家,他的画作曾被圣上亲自点评:谁谓伤心画不成,画人心逐世人情。

时间过得很快,在最后一件拍品被人拍走之后,翟潇也是正式宣布拍卖会结束。

“余公子,拍卖会已经结束,您拍下的醉仙酿与天涯剑共花费六千八百零九万金,交付后可以直接带走,如果三日内没有交款的话,拍品就不会留给您了。”等到最后一件拍品拍出了极高的价格后,翟潇宣布了拍卖会结束,在余如意房间的侍女开口说道。

“六千八百零九万金,傻子,你有那么多钱嘛?”碧凌霄的声音传来,余如意转头看去,却发现碧凌霄并未开口,正在诧异之时,脑海中的声音传来:“传音入密,简单的小伎俩罢了,不用奇怪,和刚才翟潇差不多。”

余如意点了点头,对碧凌霄灿然一笑,从怀里取出一块玉牌,玉牌极其精美,上面雕刻着各种华美的纹饰,一眼看去就知道不是凡物,玉牌正面上书龙飞凤舞的四字:通天银号,反面也有四个字,金一亿两。

“这是何物?”碧凌霄开口问道。

“飞钱,跟纸钱差不多,都是银号开出的兑换金银的凭证,只不过飞钱的面额比纸钱大上很多,所以没有非常广泛的流通,只是在商贾之间用的比较多,《新唐书》中有记:商贾至京师,委钱诸道进奏院及诸军诸使富家,以轻装趋四方,合券乃取之,号飞钱。好看不?这是通天银号开的飞钱,也是最大金额的飞钱,从十万两到一亿两分别用不同的材质打造,玉制飞钱是最高级的,铁制是最低级的。”

“也就是说这是一亿两金?”碧凌霄一脸的不可思议。

“是的。”

“你成天挂着一亿两金在外面瞎晃悠?你这样的人又不会武功,在强人贼寇眼里不就是待宰肥羊嘛?”

“没关系,那些强人贼寇也只知道银票,很少有人能认出这飞钱,再加上我也有护卫的,只不过我不出扬州城里基本上是不会带他们的。”余如意将手中的飞钱交给了侍女,侍女点头离去。

“你心也够大的,虽说金银钱财乃是身外之物,但是总有人趋之若鹜,以后还是少露如此巨大的金额才好。”

“公子我知道的,我不傻,钱不露白的道理我还是懂的,在外面我还是很小心的。”

“知道就好。”

“娘子,这就是红颜祸水,好东西呀,这一亿两金值了。”此时苏定正看着眼前的长枪,似乎被其深深吸引。

红颜祸水,枪长九尺,枪身呈艳红色,据说为炼铁红铜所制,前端枪头长一尺三寸,其锋三寸,精钢混金呈淡红色,锋芒含而不露,宛如美人卸妆,枪头与枪身连接处可以拆卸,枪身后端也可拆卸。

翟瑶光拿起长枪,皱着眉头说道:“沉了些。”

苏定接过红颜祸水,“是有些沉了,铁制枪身确实比木制要沉上许多,只不过这红颜祸水似乎是过于的沉了一点。”

他旋转枪头,将枪头与枪身分离,各拿在手里试了一试,“枪头的问题,枪头比一般枪头沉上三倍左右,肯定是特殊材质打造,应该不是简单的钢金混制,里面一定加了别的东西。”

翟瑶光点了点头:“无妨,适应一下就好。”

苏定将枪身后端也拆卸下来,红颜祸水被拆成三段,苏定将其包裹起来,方便携带。

“娘子,正事办完了,现在咱俩该办私事了吧?”苏定的胖脸上露出不可名状的笑容,苏定扯下身上的长袍,一身横肉露出,无数疤痕宛如肆意飞舞的虬龙,让人心生寒意,征战沙场多年,苏定身上的累累伤痕记录着他一次次死里逃生,在苏家军中,苏定悍不畏死是出了名的,最难打的最危险的的仗基本上都是苏定主动请缨,翟瑶光知道,他是为了保护她,只要苏定去啃最难啃的骨头,那么翟瑶光遇到的危险就会大大降低,翟瑶光的手划过苏定的每一寸身体,最后停在了苏定胸口处的疤痕,这道疤痕是当时苏定为了救她替她挡下的,长枪透体而过,离心脏只差之毫厘,这是苏定受过最严重的伤,差一点苏王府就要换世子了。

“这就是天涯剑?”

此刻余如意正和碧凌霄围着桌子,紧紧盯着被人送过来的天涯剑,剑鞘古朴黯然,似乎是要包裹住这名剑的锋芒,剑柄宛如白玉雕琢,俊美非凡,不过应当是太久没人佩戴的原因,剑穗已经不见了。

余如意伸手拿起剑,还未握于剑柄上,手掌便感受到丝丝凉意,他握住剑柄,入手冰凉,沁人心脾,仿佛要将人身体所有的热气驱散一般。

余如意拔剑,“叮~”伴随着宝剑出鞘的声音,整个房间都明亮了几分,剑身通体给人的感觉就是说不出的合乎至理,仿佛天下所有的剑应该就是如此,剑身宛如玉镜一般,反照着周围的景物,在剑身靠近剑柄的地方,清晰浮现着两个篆体字:天涯。

余如意随手挥舞了两下宝剑,仅仅是肆意挥舞,碧凌霄就能感受到凌厉的剑气,仿佛在舞剑的不是一个平常人,而且剑法臻至化境的高手,随着余如意随意挥动,天涯剑发出的阵阵剑鸣,仿佛在宣泄着这多年来未曾出鞘的寂寞。

余如意缓缓的抚摸着洁白如玉般的剑身,眼神中尽是喜爱,“天涯天涯,天涯犹在,不诉凄凉。不愧为剑榜第三,当得起如此评价,仙子觉得如何?”

余如意看向碧凌霄,此时碧凌霄的目光也被天涯剑紧紧吸引,迷人的眼眸中似乎有一丝小贪婪,余如意是人精,自然看得出碧凌霄的想法,说到底还是个小姑娘,这眼神还真是毫不掩饰呀,碧凌霄朱唇轻启:“极美。”

余如意收剑归鞘,碧凌霄的眼神恢复原先的高冷,又仿佛成为了那名不食人间烟火的白衣剑仙,余如意将剑扔给碧凌霄,开口道:“不如你美,请仙子掌眼。”

碧凌霄似乎有些吃惊,伸手一指,宝剑悬于空中,古朴剑鞘中的天涯剑却在蠢蠢欲动,比刚才清晰许多的剑鸣声不绝于耳,终于,天涯剑仿佛已经按耐不住,一道响亮的剑鸣声自余如意与碧凌霄所在的房间中传出,响彻扬州城,扬州城内所有的宝剑仿佛都被这道剑鸣声所吸引,鞘中,匣中,已经出鞘的剑都发出一声剑鸣,就在扬州城内所有人都在诧异的时候,亮眼的白光从醉仙居传出,扬州城内所有的剑都安静了下来,仿佛不敢与这道白光争锋。

醉仙居中,余如意震惊的看着眼前的碧凌霄,此时天涯剑正发出比刚才强烈无数倍的白色光芒,它在碧凌霄身边不断盘旋飞舞,不时发出一阵阵剑鸣之声,仿佛在表达自己的热烈的心情,余如意没有想过,宝剑居然真的有灵,它知道自己并不是剑修,因此刚才自己拔剑的时候并没有表现出如此热烈的表现,而当碧凌霄拔剑之时,它知道碧凌霄就是一名无比强大的剑客,就如同千里马遇伯乐一般,表现的如此欢快,沉寂多年的它一直在等待一名合格的主人,显然,碧凌霄就是。

还会自己挑主人,**有灵也不过如此,碧凌霄也看着围着她飞舞的宝剑,眼里的喜爱表现的淋漓尽致,余如意摇了摇头,心中暗暗思忖,古有燕昭王千金求马骨收货无数千里马,今日他余如意万金买宝剑,若是赠予佳人,不知会有如何收获,说不定佳人能以身相许也不一定吧~

就在余如意想入非非之时,碧凌霄已经收剑归鞘,将手中宝剑递还给余如意,余如意看了眼身前的宝剑,又看了看碧凌霄,此时碧凌霄正依依不舍的望着手中的宝剑,余如意心中已然明了。

“此剑就赠予仙子。”

“呃?余公子说笑了,此剑如此贵重,我与公子萍水相逢,怎能受此大礼?”碧凌霄抬眼望着余如意。

余如意望着眼前的美人,不料竟有一丝丝失神,如此风华绝代的女子,只要她开口,命都可以给,这在以前应该就叫祸水吧?

“那仙子是不喜欢了?既然如此那就算了。”余如意带着玩味的笑意开口说道,然后伸手接过宝剑。

“也不是不喜欢,就是,就是……”碧凌霄此时竟然露出小女儿作态,左手捏着自己的衣袖,臻首低垂,仿佛不敢与余如意对视,如此风景,整个江湖估计只有余如意见过,这个生命中只有剑的女子,以前从来没有过如此表情,以后也不会有。

“仙子莫要客气了,这剑在我手中,也只不过是蒙尘而已,我有自知之明,相信如果让天涯剑自己选择的话,它也会选择跟随仙子。”

碧凌霄抬头望着余如意,此时余如意眼中一片真诚坦荡,不带一丝做作之意,自她离开无剑山已经三年有余,她也见过形形色色各种各样人,但是余如意这样的人,她还是第一次遇到。

“我能问问为什么吗?”碧凌霄终于恢复到往常的神态,开口冷冷的问道。

“呃,为什么?就当我是贪图仙子的美色吧。”余如意笑着说道。

“舌头不想要了吗?”

“仙子莫要客气,我只是觉得天涯剑只有跟随仙子才能让它不被继续埋没,当时,也还是贪图仙子的美色,万一真的打动了仙子,那仙子离开这打打杀杀的江湖,与我过上平安稳定的生活,说不定也能传为天祈江湖中的一桩美谈呀。”余如意将天涯剑放在桌上,脸上仍然带着笑意。

“看来脑袋也不想要了。”碧凌霄的声音越来越冷,但是却没有要出手的意思。

余如意看着桌上的天涯剑,总觉得缺了点什么,他掏出腰间的折扇,将折扇上的扇穗拆下,绑在天涯剑上当做剑穗,碧凌霄看着余如意在这瞎鼓捣,脸上露出一丝笑容,很快,余如意就将扇穗绑在了天涯剑上,他看着眼前的成果,似乎是很满意,不过碧凌霄看着这不伦不类的天涯剑,不禁有些无奈,扇穗与剑穗本就不一样,扇穗比剑穗要短上一些,即使绑在剑柄之上,那也显得十分突兀。

“从此这天涯剑就是仙子的所有之物,仙子行走江湖,打打杀杀的还是少碰一些吧,这么漂亮的剑,沾上血就不好看了。”

碧凌霄没有说话,只是走上前来扯着余如意的衣袖,身上气机涌现,房间的窗户被强横的气息冲破,两柄长剑出鞘,天涯剑飞舞两圈之后停在碧凌霄脚边,另一柄铁剑也停在余如意脚边,碧凌霄踏上宝剑,示意余如意也踏上另一柄剑,见余如意照做之后,碧凌霄抓住余如意的手,紧接着二人便乘剑而起,宛如一道长虹拔地而起。

余如意握着身旁佳人的手,感受着这柔荑般的顺滑,俯瞰着脚底下的扬州城,来来往往的行人都被二人吸引,心中无比满足,除了天上风有点大,再没有别的问题了。

二人乘风御剑,扬州城内看到的人自然无比羡慕,就问这天下,哪个江湖人不想习得神功,踏入逆天境,容颜不老,踏空而行呢?又有哪个江湖人不想找一名风华绝代的佳人相伴,一同快意人生,携手相将呢?

碧凌霄牵着余如意的手,这是她第一次牵男人的手,有些大,有些暖意,原来男人的体温确实要高于女人,似乎,还有些紧张,如果她不是出身无剑山,只是一名寻常女子,跟这样的男人过一生,似乎,也不是那么难以接受,可惜,她还有事要做。

也不知过了多久,一阵阵轰鸣声传到余如意的耳中,他向下望去,发现脚底下竟是汹涌澎湃的江水,他一眼认出脚底下就是享誉天祈的钱塘江。

百里闻雷震,鸣弦暂辍弹。府中连骑出,江上待潮观。照日秋空迥,浮天渤解宽。惊涛来似雪,一座凌生寒。

此时并非秋月,没有那么汹涌澎湃的潮信,不过浩浩荡荡的江水仍然势若奔雷,让人望而生畏,碧凌霄松开了余如意的手。

“站稳了。”

“嗯嗯。”

随后碧凌霄伸手一挥,天涯剑便飞到了她的手里,她就这样停在空中,持剑抱拳,对着余如意行了一礼,开口道:“公子赠剑之恩,凌霄无以为报,既然公子赠剑在前,那凌霄也赠公子一剑,请公子观之。”

碧凌霄不等余如意回话,便转身看向下面的钱塘江,而此时钱塘江畔有一些闲散的江湖人,这些江湖人正望着天空的二人,不知道他们想干什么。

“陈兄,你看天上的两个人,好像是两个男的,刚才牵着手乘着剑飞过来的,难不成是龙阳之好,来钱塘江赏景的嘛?”

“赵兄,你管那么多做什么?这些高手什么心思你我怎么猜的到?说不定想一剑劈开这钱塘江呢~”

“陈兄玩笑了,这怎么可能呢。”

碧凌霄手中的天涯剑如通灵般一声长鸣,随着春风吹拂,她身上的长袍猎猎作响,连余如意这种不习武的人都能看出一道道剑气在碧凌霄身边汇聚形成,然后缓缓凝聚在天涯剑上,无双的气势衬托着白衣剑仙,仿佛此刻她就是这天地的中心,余如意看着不远处的碧凌霄,他的目光被深深吸引,什么叫风华绝代,这就是风华绝代。

此时碧凌霄身边的气势已经攀至顶峰,只见她没有任何多余的动作,手中长剑斩出,一道无比巨大的的剑气摧枯拉朽般斩向钱塘江,剑气直接斩断了奔涌的江水,这一瞬间,江水居然无法闭合。

如此景象,直接看呆了余如意,也看呆了周围的江湖人。

脑海中声音传来:“此剑通神。”

而斩出通神一剑的碧凌霄却仅仅只是回眸一笑,倾城。

随后碧凌霄便牵着余如意御剑离开了此地,留下了那些瞠目结舌的江湖人,此后,白衣剑仙一剑划断钱塘江的故事便在江湖中流传开来,其卓绝的风姿使人忘记了当时她身边还有一个男人。

在回扬州城的路上,余如意心中久久不能平复,他生来与众不同,脑海中存在着另一个自己,能见常人不能见,能识常人不能识,但是如此场景,他还真是第一次见到,毕竟天祈这么大,碧凌霄是他遇见的第一个逆天境强者。

就在余如意还在回味刚才那一剑的风采时,御剑在前的碧凌霄回过头来,开口说道:“余公子,今日分别不知何时才能再见,公子赠剑之恩谨记在心,只是凌霄还有事要做,待凌霄完成该做之事后,凌霄会去寻公子的,到时候你一定要再问我一遍,愿不愿意和我过上平安稳定的生活,我一定会答应。”

余如意见碧凌霄开口说话,却听不到声音,开口大喊道:“仙子,你说什么?风太大,我听不清啊~”

碧凌霄不由得会心一笑,倾国。

拜别了碧凌霄后,余如意也离开了扬州城,在扬州城待的时间其实并不算长,但是这座繁华的扬州城给他留下了无比美好的印象,或许以后在这里定居也是不错的,一袭白衫鎏金鞍,余如意坐在马上,回头遥望扬州城,脑海里回忆着这段时间的经历,那坛醉仙酿碧凌霄也没有带走,只是说以后会去找他拿,也没说什么时候,他摇了摇头,一拉缰绳,踏上返程的道路。

“醉卧云海望人间,一入江湖已是仙,不知多少英雄叹,白衣仗剑凌霄天。”老板低头轻声吟道。

“看来相公是想某位女子剑仙了~”朝颜侧着头笑吟吟的说道。

“我就这么一点心思,还被你猜出来了,真没意思~”

“看来你有不少风流债呀,说说吧,除了这位女子剑仙,还有几个红颜知己~”

“除了当年丢下我跑了的正妻,再有十几个吧~”

“不跟我讲讲她们的故事嘛?”朝颜捋了捋秀发,若有若无的香气透到了老板的鼻子里,老板摇了摇头,“她们的故事早已经结束,未来的日子里,只会有我们的故事。”

朝颜掩嘴轻笑,而老板也站起身来,回头对着阆缘与柳九说道:“收拾收拾东西,酒馆停业,明日启程,观战神铸峰。”

随后老板拖着微瘸的腿一把抱起了朝颜,朝颜也很配合的任由老板抱着,“怎么样,抱着一个四千多岁的老狐狸精是什么感觉?”

“有些重。”

“回答错误,再给你一次机会。”

“大白天的,你这是在勾引我嘛~”

朝颜的手抚摸着不该摸的地方,檀口轻起:“是的,在你们人类眼里,狐狸精最精通的,不就是勾引人嘛~”

“你成功了~”

老板抱着朝颜到了酒馆二楼,推开他们的房门,走了进去,老板的房间布局极其雅致,有着些许读书人房间的样子,两个书柜上满满的都是书,“你知道狐狸精最喜欢什么样的人嘛?”朝颜开口问道~

“不知道,说说看。”

“傻子,当然是读书人了~”

朝颜摆脱开老板的怀抱,她的样貌也变回来原来那摄人心魄的模样,色不甚美,虽绝世佳人,无其风韵,楚楚谡谡,其孤意在眉,其深情在睫,其解意在烟视媚行。而老板面前的佳人,自然当得起烟视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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