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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七

《搜神后记》 【东晋】陶潜/著, 本章共1597字, 更新于: 2017-10-10 17:06

庐陵巴邱人陈济者,作州吏,其妇秦,独在家。常有一丈夫,长丈余,仪容端正,著绛碧袍,采色炫耀,来从之。后常相期于一山涧间。至于寝处,不觉有人道相感接。如是数年。比邻入观其所至,辄有虹见。秦至水侧,丈夫以金瓶引水共饮。后遂有身,生而如人,多肉。济假还,秦惧见之,乃纳儿著瓮中。此丈夫以金瓶与之,令覆儿,云:“儿小,未可得将去。不须作衣,我自衣之。”即与绛囊以裹之,令可时出与乳。于时风雨暝晦,邻人见虹下其庭,化为丈夫,复少时,将儿去,亦风雨暝晦。人见二虹出其家。数年而来省母。后秦适田,见二虹于涧,畏之。须臾见丈夫,云:“是我,无所畏也。”从此乃绝。

宋元嘉初,富阳人姓王,于穷渎中作蟹断。旦往观之,见一材长二尺许,在断中。而断裂开,蟹出都尽。乃修治断,出材岸上。明往视之,材复在断中,断败如前。王又治断出材。明晨视,所见如初。王疑此材妖异,乃取内蟹笼中,挛头担归,云:“至家,当斧砍燃之。”未至家二三里,闻笼中倅倅动。转头顾视,见向材头变成一物,人面猴身,一身一足。语王曰:“我性嗜蟹,比日实入水破君蟹断,入断食蟹。相负已尔,望君见恕,开笼出我。我是山神,当相佑助,并令断得大蟹。”王曰:“如此暴人,前后非一,罪自应死。”此物恳告,苦请乞放。王回顾不应。物曰:“君何姓名,我欲知之。”频问不已,王遂不答。去家转近,物曰:“既不放我,又不告我姓字,当复何计,但应就死。”王至家,炽火焚之。后寂然无复声。土俗谓之山魈,云知人姓名,则能中伤人。所以勤勤问王,欲害人自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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