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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五·变动篇第四十三

《论衡》 【汉】王充/著, 本章共1027字, 更新于: 2017-10-10 14:54

论灾异者,已疑於天用灾异谴告人矣。更说曰:"灾异之至,殆人君以政动天,天动气以应之。譬之以物击鼓,以椎扣锺,鼓犹天,椎犹政,锺鼓声犹天之应也。人主为於下,则天气随人而至矣。"曰:此又疑也。夫天能动物,物焉能动天?何则?人物系於天,天为人物主也。故曰:"王良策马,车骑盈野。"非车骑盈野,而乃王良策马也。天气变於上,人物应於下矣。故天且雨,商羊起舞,使天雨也。商羊者,知雨之物也,天且雨,屈其一足起舞矣。故天且雨,蝼蚁徙,丘蚓出,琴弦缓,固疾发,此物为天所动之验也。故在且风,巢居之虫动;且雨,穴处之物扰:风雨之气感虫物也。故人在天地之间,犹蚤虱之在衣裳之内,蝼蚁之在穴隙之中。蚤虱、蝼蚁为逆顺横从,能令衣裳穴隙之间气变动乎?蚤虱、蝼蚁不能,而独谓人能,不达物气之理也。

夫风至而树枝动,树枝不能致风。是故夏末蜻{列虫}鸣,寒づ啼,感阴气也。雷动而雉惊,蛰发而蛇出,起阳气也。夜及半而鹤唳,晨将旦而鸡鸣,此虽非变,天气动物,物应天气之验也。顾可言寒温感动人君,人君起气而以赏罚;乃言以赏罚感动皇天,天为寒温以应政治乎?六情风家言:"风至,为盗贼者感应之而起。"非盗贼之人精气感天,使风至也。风至怪不轨之心,而盗贼之操发矣。何以验之?盗贼之人,见物而取,睹敌而杀,皆在徙倚漏刻之间,未必宿日有其思也,而天风已以贪狼阴贼之日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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