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辛苦苦救个漂亮的小美女出来,本来以为可以很快博得美人芳心,却不料她先上来问的是另外一个男人的事情,这实在让人沮丧。
不过我不能表现得那么小气,没有一点男子汉的气概。于是说道:“看倒是看到一个,只是不知道是不是你说的那人。”
她急忙说道:“刚才就在你过来的巷子里跟一群人打架,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说着眼泪都要流出来了。
我一看这样有点慌了,连忙说:“那群人已经散了,我刚从那边出来。他把我的自行车给借去了,看他那样急,应该是去寻找你了。”我没有说那家伙的坏话,反而为他掩饰,我也不是这样没有风度,所以尽量给她留个好印象吧。
她一听神情轻松下来,虽然还是有点不放心,但还展颜笑起来,这才看向我,说:“谢谢你了,想不到你这么厉害呢。”虽然她的眼泪没流下来,但仍然给我梨花带雨的错觉,倍加让人怜惜。
估计这才是男人梦寐以求的梦中情人的形象,连一向很心平气和的我都不免妒忌刚才那家伙了。也怪不得他敢从那种地方骑着自行车下去,估计换成我也敢那样,哪怕粉身碎骨,也不后悔。
当然这也只是一时的冲动想法了,我问她:“我叫龙雨行,你呢?”心想这么漂亮的女孩姓名应该非常动人吧。
她清脆的声音说道:“你的名字真好听,我叫方伊水。”
我一听一愣,嘴里道:“真好听的名字。”这完全是我的真心话,没有半点的恭维。想不到名字这么有诗情画意。
她清澈的眼神,让我心中一阵悸动,我问她:“你住哪里,我先送你回去。”
她却摇摇头:“我和他并没有固定的地方,不知道他现在摆脱那些人没有?”
我看她自己都没有脱离危险,却时时将那家伙挂在嘴边,真是羡慕抢了我的自行车的家伙。
我有点疑惑,问:“那你现在准备去哪里?”
她也很疑惑:“我不知道啊。”
不知道?这是什么话?我又问:“那你今天晚上准备住哪里?”
她还是歪着脑袋:“我也不知道啊。”
真是败给她了,我问:“那你以前怎么住的?”
她咬着嘴唇:“是阿翔安排的。”
阿翔?估计就是那小子了。
没办法了,看她很无辜的样子,我有点好笑,是不是她从来没有出过门?此时如果我把她给卖了估计她都没反应。同时有点奇怪,他们是什么身份?导致这么多人来追杀。
但这种问题比较敏感,现在还不适宜问,但此刻她一个小孩子般放自己不管了,这可让我有点头疼。
我到公用电话打到宾馆,告诉了青老师,今天晚上可能不回去或者会晚一点,虽然他有点担心,但也同意了。
想不到这几天真是多事之秋,急急忙忙在宾馆与兰云二中和家三点间来来回回,可每个地方都是举足轻重,什么事都凑到一块来了。
我拉着她,小心走着,不时看看四周,生怕什么时候那个大胡子的家伙又突然给跳出来。
通过对话,我知道了她嘴里的阿翔叫秦翔,两个人都才十六岁,比我还小一点呢。我隐约猜到她家中应该非富即贵,她从小很少与外界接触,导致成为一个生活上的低能儿。家在外地,应该是逃出来的,看两人样子很可能就是私奔了。
想不到她娇娇怯怯的样子勇气还不小呢,小小年纪就敢到处乱跑。
我们又沿着来时的巷子走回去了。沿途只见着了满地的狼籍,连丢下的钢管都不见了。自然也见不着人了。
顺着那小子折腾我自行车的斜坡下去,我也没给她说他的英雄事迹。走了一段路,只有华灯初放的街头那熙熙攘攘的人群,可没有我们认识的,也没有我们要找的。
我也不想这么快找着那个叫秦翔的家伙,虽然佳人已有所属,可这样的美人光是看着都是一种福气,让人赏心悦目。
时间已经到了九点,西班牙都已经跟尼日尼亚开战了,我和方伊水走过很多街,两腿都开始麻木,看着她眼里的水汽越来越浓,我只好不停安慰和劝说着。
最后都走不动了,我可是没吃饭,又跟一群家伙莫名其妙干了一架,然后奔跑了一路,再走上一个多小时,早已经身心俱疲了。
于是我和她决定去吃晚饭,这个小姑娘的肚子都已经咕咕叫唤了。
吃完饭,我决定去买衣服。
经过考虑,我让她晚上就睡我家了。我不放心她一个人去住宾馆什么的,她连自理都成问题。经过两个小时的接触,我已经喜欢上这个小姑娘了。当然这个喜欢不是男女之间的那种,一则她已经心有所属,二呢,我心理上可是快三十的大男人了,虽然经过一阵时间的转变,我也慢慢适应了目前的身份,心理的转变也逐渐完成。可心理毕竟早已过了冲动的时候,还不可能为才认识两个小时的人生出感情。
我身上的衣服已经有点破烂了,纽扣在打斗中遗失掉一部分,还有几个脚印在上面。而她身上的衣服也好不了哪去,虽然那群人劫持她不是为色,也没对小姑娘占占便宜什么的,所以现在她的心理都只是有点惶恐。我估计她是有点迟钝,不知道世事险恶,不然还能以如此纯真的面容与我对话。但她身上的衣服也在拉拉扯扯中破裂。加上她要住我家,我对家中有些什么东西都还不清楚,最好给她买点必备的回去。
我身上还有几百块钱吧。为了买电脑,我留下了整的,把零头给全取出来了。现在家中还有七八千,身上估计也差不多有一千,身上的一张以妈妈名义办的银行卡也有一万。我这人身上的钱一旦多了就连自己都不清楚有多少了。以后最好去找个勤俭持家的女孩来做老婆。
我前世也没什么钱,穿不上多贵的衣服,加上我本身对穿也很不注意,所以没逛过大商场。但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我一直认为这句话该倒过来说,对很多人来说估计是吃了猪肉却没见过猪跑),对一些名牌的也见过听说过。但我见她身上的衣服,却叫不出牌子,但我肯定是价值不菲的,所以我决定去奢侈一把。
当然我还去不了多高档的地方,身上的钱还不够,但中档的总行吧。
当我拉着她走进商场的时候,差点被赶出来。原因很明显,两人都像是乞丐出身,我又貌不出众。虽然我一直认为我的面容还不至于对不起观众,但由于身高问题,就显不出我的玉树临风了。这个身高问题,虽然我一向都很不在乎,可还是很影响我泡妹妹的。
幸好方伊水在,看着她的面容,估计谁都对她狠不了心。当然先前遇到的那批人除外。
听说女人到了商场里,就像鱼儿到水里。这句话大小通杀,特别是到了化妆品和衣服首饰里。她就像一个小蜻蜓,在衣服堆里飞来飞去,不时留下悦耳的笑声,引得众人侧目。但她可爱的模样也男女老少通杀,大家都对她抱以疼爱的目光。
幸好她不奢侈,但也花了两三千。她可是从里到外,衣服裤子裙子袜子鞋子加内衣内裤以及睡衣都给买了,看样子她一趟跑出来就光光的一身连换洗的都没有,估计把小姑娘给憋坏了。幸好我到提款机上去取了钱回来,不然要把人给留下了。
我的衣服很省事的,我想在这里都还没衣服,于是也买了好几件回去。然后我提着大包小包还真到了化妆品专柜,再大出血一番。
我这人一向对钱不在意,再看她跳来跳去高兴的样子,我心里也很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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