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茫山山高千仞,险峻无比,占地百里,宽广无比。因苍穹殿被人所知,苍穹殿者,好弄音赋,分为九宫,分别掌管琴,瑟,钟,鼓,箫,笛,琵琶,唢呐,二胡,天下好乐者无不向往,几乎拜入苍穹殿者数不胜数,但只有天赋极高者才会被收入门墙。
现任殿主断指张击乐,白发白须,脱离尘世,不食人间烟火,常与三两好友游于山中,朝饮露,晚食霞,苍茫山之大,门徒偶尔遇之,不可常见。
张击乐一生收徒两人,首徒高遇龙,学击钟,小徒王十一,学古琴。山中大小事务都由高遇龙打理,高遇龙才华出众,文质彬彬,九宫宫主无不喜爱,对于高遇龙打理苍穹殿无不伸出援手指教,打算培养成下一个苍穹殿殿主。小徒王十一,天生十一指,右手多一指,为人虽古灵精怪,但又极为讲义气,喜爱惹祸,但从不推卸责任,是故全殿上下,人缘极好。
苍茫山位于沧州城城外二十里处,叶逍遥等人第六日终于到达,叶逍遥抬头望着山,深吸一口气,“钟灵敏秀,人杰地灵,苍茫之山,苍穹之殿,终日与音乐为伴,可以修身养性。”
胡莫愁看着前面隐于云海的苍茫大山,正值东方太阳初起,阳光透过云海,光芒万丈,云雾被染红,大山披锦衣。
胡莫愁喃喃道:“想不到世上竟有如此美景,不枉我八百里路程赶来。”
叶逍遥笑道:“天下美景数不胜数,在天启苍茫山不是最美的山,也不是最大的山,更不是最好的山,但却是灵气最充足的山,天下豪杰无不向往,想沾染一些灵气,让自己看起来更出尘一点,哈哈。”
吴尔煞有其事的点点头。道:“我家的那座山头上插满了无数的宝剑,每日太阳升起之时我都被我爹爹赶到山头静坐,你根本想不到太阳照在几万柄剑上反射的光芒有多刺眼,所有的剑都像是活了过来,像巨龙一样挣扎着想要突破天空的束缚。想比之下,这座山虽然钟灵敏秀,到缺少睥睨天下的霸气。”
胡莫愁反手在吴尔的头上抽了一记,“小小年纪你懂什么。”
叶逍遥对吴尔报以同情,四周张望一下,道:“你万剑山的宗旨和苍穹殿不同,立誓要成为天下第一的剑宗,而苍穹殿无欲无求,只是喜好音乐,心性淡泊,两者虽然都是十大门派,各有所长,没有什么好比较的。”
胡莫愁看着苍茫山,好奇的看着叶逍遥一眼,道:“你说他们无欲无求,如果给他们看到流云佩,你说他们会不会争夺起来不死不休。”
叶逍遥脑中想着仙风道骨的张击乐,想着文质彬彬的高遇龙,想着古灵精怪的王十一,摇摇头道:“我不清楚别人,但是苍穹殿的殿主不会这么做,他的大徒弟不会,小徒弟也不会,或许我现在不应该上山,带着流云佩就像带着天底下最危险的武器一样,可能不知不觉中就伤害了别人,我怕我会给苍穹殿带来灾难。”
胡莫愁心高气傲,霸气的说道:“天底下没有危险的兵器,只有危险的人,我魔教自古至今就扮演着这样的角色,所以对于我魔教来说,没有人惧怕危险。”
魔教中人性格孤僻,人格有极大的缺陷,行事疯狂,不顾后果,而且爱好特殊,有人喜欢收集人皮,有人喜欢收集头骨,还有人喜欢每天饮血,有人喜好交合,有人喜欢以折磨别人为趣,看着别人生不如死。但是他们唯一相同的一点就是不敢背叛胡寄奴,因为背叛胡寄奴的人不是一个死字就能解决的。
叶逍遥摇摇头,轻声道:“我日日与危险相伴,从不退缩,但是他们喜欢过安稳的生活,我就不应该将危险带给他们,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生活的权利,我们不应该破坏。”
胡莫愁听着叶逍遥充满正义为他人着想的话就充满气氛,道:“世上有几个人能选择自己的生活?不要说这些无谓的话了,你不能,我不能,皇帝不能,圣人也不能,武榜前十不能,天下第一也不能。我从小就想有我的母亲能爱我,但是我连我母亲看都没看过,我想过有母爱的生活,但是我过不了,我想要一个伙伴陪我一起玩耍,但跟我一起玩的人都死了,我从来过得都不是我想要的生活,我一直都活在空旷,巨大却永远看不到阳光的魔宫里,唯一的温暖和光芒是用死人身上熬出的油点在白森森的头骨上。”
说到后来胡莫愁声音几乎是嘶哑的吼出来,就像风呼啸在她小时候居住的巨大空旷宫殿,没有阳光照耀,没有温暖和爱。
叶逍遥突然握住胡莫愁的手,胡莫愁像触电了一般想要抽回去,但却忘记了自己内力不能轻易使用,杏眼圆睁,柳眉倒竖,怒吼叶逍遥:“放开我。”
“你有没有小时候一个人走过夜路?”叶逍遥声音略带沙哑,回忆了那一段最让自己恐惧的回忆。“我走过,那时我十二岁,第一次出远门,走了几天几夜。路上全是尸体,全都散发着尸臭,鬼鸟凄惨的叫着,我不敢停留,不敢回头,一路奔跑,我用尽了我所有的力气,却仍然跑不出死人堆,我甚至不敢哭泣,我那时还以为世上就只有我一个活人了呢。我跑了三天,终于跑出去了,从那以后我就告诉自己,这一生最害怕的路我已经走完了,所以接下来的路就没有什么能够阻止我,哪怕是死亡。”
叶逍遥盯着胡莫愁,眼中充满希望,接着道:“就算我们不能选择自己的生活,但是也要努力的创造自己想要的生活,追求自己的幸福,每个人都有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但是只要我们把它暴露在阳光下,那些阴暗就无处躲藏,它只有向我们求饶,我们只有勇敢的面对过去,才能创造更加强大的自己。”
叶逍遥放开胡莫愁的手,胡莫愁的手是那么的柔嫩,那么的洁白,胡莫愁没有收回自己的手,她就那样的发着呆,脑中充斥着叶逍遥刚才所说的话。
吴尔轻轻拽着叶逍遥的袖子,问道:“逍遥哥哥,莫愁姐姐怎么了?”
叶逍遥摸摸吴尔的头,笑道:“魔障而已,想通了就没事了。”
吴尔又瞪大眼睛问道:“那莫愁姐姐什么时候能想通啊?”
叶逍遥目光落在胡莫愁神情不变的脸上,轻声道:“那就看她自己的造化了。”
度过这次魔障胡莫愁将比以前的自己更加强大,不是实力变强大,而是内心变强大,如果没有一颗强大的内心,是驾驭不了强大的实力的。
叶逍遥十六岁时学有小成就心生魔障,那是他第一次碰见秦夫子,一个邋遢的白胡子老头,一身酒味,赶着一辆破牛车,围着叶逍遥不停的转,眼放绿光,口中一直喃喃道:“好苗子,好苗子啊。”然后又看见他从蜀中得到的那把剑又忍不住的摇头叹息:“竟然让你抢先一步,气死我了。”在牛车上蹦哒了好几下。
叶逍遥的剑并非木剑所化,只是江湖传闻而已,不可相信。这把剑是隐居于蜀中的高手所曾,叶逍遥至今还记得那人温文如玉,自信飞扬,蜀中恶水居住三个月,那人教他以血养剑,心神御剑,却又不肯告知姓名,某天早上就那么一声不吭的走了,再也没看到过,但是那把龙吟剑和心神御剑术让他在江湖见露头角,成了年轻一辈里面的佼佼者,狠狠地打了那些不肯授学的宗门一个巴掌。索性后来到处偷学,叶逍遥悟性极好,自己在剑道上摸索出一条属于自己的道路。
叶逍遥收回思绪,持剑为胡莫愁护法,吴尔也学着叶逍遥的样子,拿着背上的那把和他自己差不多长的剑为胡莫愁护法。
太阳渐渐升高,光辉普照大地,叶逍遥怡然不动,风吹白衣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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