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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孔雀传奇 | |||
| [作者名] 一健纵横 | [类别] 奇幻玄幻 | [最后更新时间] 2006-05-04 20:51:17.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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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恶源 |
| 说明 [本章字数:130 最新更新时间:2006-04-14 10:13:52.0] | |||
| 《新孔雀传奇》暂停更新,因为遇到了瓶经,我实在是不想写垃圾了。 因此,本人写了一个新的东西,在这个老坑里实验上传,作为外篇。都市类型的东西,是我的一个尝试。之所以没有开新坑,是想征求一下大家的意见,请多提宝贵意见,等到正式上传的时候,便于修改。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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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午夜的死神 [本章字数:2768 最新更新时间:2006-04-14 10:13:53.0] | |||
| 实验上传,征求意见! ++++++++++++++++++++++++++++++ 夜,11点5分。那辆黑色的宝马汽车终于出现在了道路的尽头。 小开握紧手里的阻击步枪,从望远镜里观察着宝马车的动向。 300米,200米,100米。。。 正如推断的一样,宝马车停在了七号别墅的门口,六十二岁的张市长打开车门走了出来,按动了别墅门口的门铃按钮。 几乎在同一时刻,别墅的大门无声的向两边滑开,别墅的主人——只有十八岁的模特孙静扑进了张市长的怀里。 看来孙静早已经在们后面等候了多时了,为了迎接市长大人的光临,她似乎是做足了准备,薄薄的一层轻纱,和没有穿衣服没有什么区别。 “死鬼,你怎么才来呀。”孙静撒娇道。 张市长在孙静肥美的臀部拼命的摸了两把说道:“宝贝,我这不是来了吗,要不是家里的黄脸婆看得紧,我早就来了,你想死我了,来,让我亲一下。” 孙静在张市长的怀抱里扭动着,用自己饱满的乳房摩擦张市长的胸膛,闭上双眼,微微张开樱桃小嘴,准备迎接那对充满了口水的肥唇。 然而孙静并没有等到预想中张市长的口水,而是张市长的一口鲜血。 孙静感觉到张市长往她的脸上吐了一口粘稠而又滚烫的液体,心中有一些不快,暗暗骂张市长是头变态色魔,可是她不敢表现出来自己的不快,因为,她是张市长的圈养的宠物,一个没有尊严,臣服于权势和金钱的可悲的玩具而已。为了保住自己的奢侈生活,为了能够居住在这套房子里,为了自己的亲朋好友能够在市里飞黄腾达,她必须对张市长对她所作的一切表示欢迎,不要说是口水,就是张市长向她的脸上吐大便,她也得像对待香饽饽一样的添干净。 孙静又扭动了一下身体,说道:“你好坏。” 孙静满满的睁开了眼睛,她很奇怪,为什么平时比猴子还着急的张市长今天沉静了。 孙静首先看到的是一双恐惧的大眼睛,然后是一对充满鲜血的厚嘴唇。 张市长的身体像被抽去了骨骼似的突然瘫软,从孙静得怀抱里滑倒在地上。 “啊!”孙静恐怖的嚎叫声撕碎了宁静的夜空。 小开看着惊慌失色的孙静,嘴角露出了残酷的微笑。 阻击步枪的枪口向下倾斜,准星停留在了孙静大腿的根部。 小开犹豫了一下,扣动了扳机。 远处的孙静突然身体一振,紧接着捂住自己的大腿根部缓缓得倒在了张市长的尸体旁边。 “无耻的婊子,看你以后还怎么拿自己的身体祸害人。” 小开迅速地把阻击步枪拆开,几秒钟之后,长长的步枪已经装进了一个黑色的公文包里面。 小开点燃一根烟,坐在楼顶上面美美的吸了起来。 三分钟之后,凄厉的警笛声从远处传来,三辆警车从三个方向几乎同时到达了出事地点。 小开得意地笑了笑,提着手提箱从楼顶上面下来,一边走一边拿出手机,发了一个短信:“黑狼,点子清除,尾款必须明日到帐。” 发完短信,小开取出手机卡,顺手丢进了垃圾桶。 栏下一辆出租车,钻了进去,说道:“美园洗浴城。” 出租车从那几辆警车的旁边经过,警察们正在手忙脚乱的打电话,画警戒线。本市的头面人物在情妇的家门口被射杀,那可是比天还要大的案子。平日里威风八面的警察们都吓坏了,行动的速度快了许多倍。 “这里的治安真的不好啊。”小开说道。 “像这样的贪官污吏,最好是死掉,我要是知道杀手是谁,他打我的车分文不取。”出租车司机愤愤不平的说道。 “真的吗?”小开笑了。 +++++++++++++++++++++++++++++++++++ 小开是一个孤儿,今年25岁。本来无名无姓,因为喜欢古龙小说里面的叶开,因此,在他20岁的时候,也就是他第一次执行暗杀任务的时候,给自己起了一个响亮的名字——叶开,叶是树叶的叶,开是开心的开。他希望自己能够像叶开一样成为行内的翘楚,更希望自己射出的每一粒子弹,能够像叶开的飞刀一样例无虚发。 十四岁以前的叶开叫做阿猫,生活在一家孤儿院里,那段时间是他最开心的日子。虽然生活比较清苦,经常受到比他大一些的孤儿的欺负,孤儿院的管理人员也不把他们当作人看(孤儿本来就是孤儿院的商品,在中国,孤儿院是唯一合法买卖人口的机构。),可是他们有希望,而有希望,就会有快乐。 叶开的希望就是被领养,这是每一个孤儿最美好的归宿。孤儿院里流传着许多被领养的孤儿获得幸福生活的故事,每年都会有很多曾经在这里生活过的孤儿回到这里,重温一下当年的凄惨生活。每当这个时候,孤儿院的宣传机构就会疯狂的开动起来,向孤儿们灌输自己的仁慈和伟大。 小开也憧憬着,希望有一天,能够被一对善良富有的人来把他带走。然而,事与愿违,因为小开过于瘦小,他一直没能被前来购买孤儿的人看中,年复一年,小开等到了十四岁。十四岁对于孤儿来说是最关键的一年,如果再没有人来把他买走的话,他将会被孤儿院遗弃。任何商品都一样,如果过期了,价值就会直线下跌,孤儿院是不会做这样的赔本买卖的。因此小开也很着急,在那一年的每一次见面会上,小开都非常积极,极力的向买主表明自己的聪明伶俐。可是每一次,当买主看到了他瘦弱的身躯的时候,都只是摇头。到了后来,孤儿院已经放弃推销小开了,他们不再安排小开上台表演节目,不再让小开和买主见面,一件注定无法脱手的商品,是没有资格占据一个展位的。 那是一个寒冷的冬天,孤儿院里进行本年度最后一次见面会。买主们已经进入了孤儿院的大礼堂,在那里,他们将会参观孤儿们的节目表演,如果发现中意的商品的话,可以直接和院长商量价格,谈妥之后,一手交钱,一手取货。对于孤儿院来说,意味着赚取了大量的利润,对于那个孤儿来说,则是从今拥有了父母和家庭。小开被禁止入内,因为它的卖相不好,按照院长的意思就是,如此伪劣的产品,会影响了孤儿院的声誉。 小开无法进入大礼堂,只好在礼堂的台阶上坐着,慢慢的,泪水打湿了双眼。 礼堂里面传来音乐声,歌声,欢笑声和哭泣声。可是,那里面的哭泣和小开的不同,里面的是喜悦的哭泣。每当传来哭泣的声音,就证明有一个孤儿找到了买主。小开甚至可以想象得出,那个孤儿正依偎在自己的养父母的身边,撒娇的喊着爸爸妈妈,而幸福的买主也会拿出事先准备好的糖果和衣服来取悦自己的新宠物。 正在低头哭泣的小开突然发现,自己面前多了一双女人的高跟鞋,紧跟着,一个温柔的声音响起:“小朋友,你为什么一个人在这里哭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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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孤儿院的商品 [本章字数:2346 最新更新时间:2006-04-14 10:13:53.0] | |||
| 实验上传,征求意见! ++++++++++++++++++++++++++++++ 小开抬起头,于是,他看见了一座肉山。 那的确是一座肉做的小山,整个形状就像橄榄球,一枚足足三百多斤的橄榄球。 那个女人的头部就像一个山东白玉大西瓜,在上面用蚀刻的方法雕刻出了五官——它们全部深陷在一堆堆惊心动魄的肥肉里面,如果不是偶尔的开合,整个脸部就是一张蜡黄的冥纸。 从正面看,这个女人的头部,颈部,胸部,腹部,胯部,和大腿几乎没有明显的位置过渡,因为,它们都是分布在一个近乎椭圆的轨道上面。但是,如果从侧面看,这个女人的曲线又是另外一番惊心动魄的景象。自脖子以下,胸脯突然暴涨,超出中线几乎一尺,如果不是因为她那最少有八十斤重的肥臀也向后延伸了将近两尺外,她随时都有失去平衡,扑倒在地上的可能。 然而就是这样的一座肉山,却拥有银铃一样的嗓音,如果不看其面只闻其声的话,那娇滴滴的声音,一定会让人心旷神怡,遐想霏霏。 娇滴滴的声音再次响起:“小朋友,孤儿院的礼堂是不是这里?” “里面就是。”小开低声回答了,继续哭泣。 肉山道了一声谢谢,迈着艰难的步伐,一步一停的向礼堂的台阶上攀登而去。 小开望着肉山的背影,突然意识到,这座肉山可能也是一个买主,这也许是他最后的机会。虽然这个买主的形状过于恐怖,但是有一个次品总比没有好,于是小开出言喊住了肉山。 “阿姨,你是来领养小孩子的吗?” 肉山停了下来,艰难的转过身躯,说道:“是啊,我来晚了。” “你带我走吧。” 肉山打量了一会儿小开,就像一个挑剔的家庭主妇在选择大白菜一样。小开站立起来,尽量的摆了一个自认为好看的姿势,心脏随着肉山的目光上下起伏。然而,和以前的许多次一样,小开在肉山的目光中没有发现欣赏,而是失望。 “你太瘦弱了,我需要一个身体强壮的。” “可是我很能干。” “噢,你会干什么。”准备离开的肉山饶有兴趣地问小开。 “我会唱歌,会跳舞,会洗衣服,会做饭洗碗,会打扫房间,还会……会爬树。” “这些都不是我需要的,你会打架吗?” 小开低下了头颅:“他们总是欺负我。” “这样就不行了。”肉山再次准备离开。 小开急了,说道:“我虽然不会,但是我可以学习,只要我学会了功夫,我一定要曾经欺负过我的所有人尝到痛苦的滋味。无论他们走到哪里,我一定要找到他们,报复他们,他们的样子,我记得很清楚。” 肉山的眼睛里突然放射出兴奋的光芒,快步走到小开的身边,伸出簸箕大的肥抓在小开的身上抓捏了起来。一会儿工夫,肉山捏遍了小开的身体,站起身来,自言自语道:“这也许是上天的安排,也罢,今天就破例一次,看他的造化了。” 肉山对小开说道:“小朋友,你愿意跟我走?” “愿意,愿意。”小开连连点头。 “那好吧,你就跟我走吧。” 肉山拉起小开的手,准备离开孤儿院。 小开没有动弹,迟疑道:“阿姨,我还有东西没有拿,您似乎也需要和馆长办理一份手续。” “你的东西,你有什么东西?” 肉山笑了,从口袋里面拿出一大把百元钞票,在小开面前晃了晃,说道:“知道这是什么吗?” “钱。” “钱是做什么用的?” “买东西,卖糖果,玩具。” 肉山抽出几张百元大钞塞进小开的上衣口袋里说道:“这些买你所有的东西,够了吧?” “够了。”小开从来没有拥有过这么多的金钱,他用左手紧紧地捂住方钱的口袋,立刻和肉山走了。被人买走的感觉真好啊,这难道就是院长说的幸福吗? 一辆经过特别改造的巨大房车停在了肉山的身边,肉山和小开钻进了汽车里。 “小朋友,你姓什么,叫什么?” “阿姨,他们都叫我阿猫。” “阿姨?你以后不要叫我阿姨。” “那……妈妈。”小开低下头,害羞的吐出了两个期待已久的音节。 “妈妈?哈哈哈,不不不,不行,我姓陈,你以后就叫我陈姐。” “陈……陈姐。” 小开迷惑了,在孤儿院教给他的奴化教育中,凡是对于前来购买他们的买主,都是爸爸妈妈,或者爷爷奶奶,最次也是叔叔阿姨,姐姐是个什么东西,似乎不存在孤儿的概念中。面前的这座肉山,最少也有四十多岁,居然让小开叫他姐姐,令小开百思不得其解。 肉山说道:“阿猫,你不愿意呆在孤儿院里,我把你带了出来,你是不是很开心,从今往后,我会给你最好的生活,最好的教育,我会养育你许多年,让你每天都有酒有肉,长大了每天都有漂亮的女人陪伴,每天都有好多的钞票让你随意花销,我为你做了这么多,是不是应该报答我呀?” “我一定会好好报答你的。”虽然直觉让小开感觉到似乎什么地方不对头,但是对于刚刚得到的幸福,小开的内心里充满了期待,为了表示自己的诚意,小开加了一句:“就像你的亲生儿子一样报答你。” “不要提什么亲生儿子,你不是我的儿子,我的儿子已经死了,我是你的陈姐,你是我的棋子,你要记住,永远不要再犯这样的错误了。”肉山突然变得很激动,说话的语气也凄厉了起来。 小开吓得不敢作声,低下头噤若寒蝉。可是几分钟之后,被好奇心折磨得实在受不了的小开还是鼓足了勇气问道:“陈……陈姐,我长大了,为什么每天要让美丽的女人陪伴我,多麻烦呀。我们孤儿院里最麻烦的就是女孩子,越是漂亮的就越麻烦。” “麻烦,你……哈哈哈,太有意思了,等你长大了就知道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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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命运的转折 [本章字数:2241 最新更新时间:2006-04-14 10:13:54.0] | |||
| 实验上传,征求意见! ++++++++++++++++++++++++++++++ 房车一直往前开去,到了傍晚的时候,来到了一座繁华的大城市。后来小开知道,这里是西安。第二天继续赶路,道路越来越荒凉,最终到达的是青海的格尔木。第三天,换了一辆悍马越野吉普,一直向戈壁的深处开去。 在这三天里,是小开一辈子最快乐的三天。小开第一次坐上了汽车,第一次看见了火车,第一次住进了豪华的大酒店,第一次面对丰盛的饭菜不知道怎么下口,第一次有了许多的新衣服,许许多多的第一次,让小开几乎无法一下子承受。然而,这一切的确来了,都来了,毫无保留的来了,幸福的感觉像决堤的洪水一样一下子把小开淹没了。 在这三天里,肉山也格外的温柔体贴,对小开可以说是有求必应,不断地给小开买新衣服,买好吃的,有好几次,肉山还高兴得把小开搂在肥肉翻滚的怀抱里,动情的亲吻小开的脸蛋。在那一刻,小开幸福的简直要死掉了。如果不是肉山一再要求,小开一定会不断的喊妈妈的,一千声,一万声。 然而幸福总是短暂的,小开的幸福在他们第三天到达目的地的时候嘎然而止。 那是一个戈壁中的小小的绿洲,方圆数百公里渺无人烟,一片数十亩大小的湖泊,几株沙枣树,湖泊旁边的几座土坯房子显示着这里曾有的人类的足迹。 越野汽车在一间土坯房子的面前停了下来,肉山领着小开走进去。 似乎是一瞬之间的事情,肉山刚才还温柔和蔼的笑脸消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冰冷和残酷。小开幼小的心灵无法揣测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只是本能的感觉到恐惧,不由自主地向角落里缩去。 肉山在一张竹椅上面坐下,庞大沉重的身躯把椅子压得几乎四分五裂,伴随着肉山的呼吸,椅子发出了痛苦的呻吟,就像野兽在啃食猎物的骨头一样——嘎吱,嘎吱,嘎吱…… “人都死哪里去了!”肉山的一声怒吼差一点把小开吓倒在地上,那甜美的娇滴滴的银玲声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肥猪被宰杀前的嚎叫。 伴随着肉山的嚎叫,八个彪形大汉似乎是从地底下面冒出来的一样,仓皇的跑进了土坯房子,齐齐的站在肉山的面前,躬身施礼道:“陈姐。” 肉山的嘴里发出了一声似乎是肉猪喝泔水的声音,算作应答:“小兔崽子们呢?这几天都喂饱了吗?” 其中一个大汉说道:“报告陈姐,兔崽子们都在,遵照您的吩咐,这几天我们把他们一个个喂得膘肥体壮,精神着呢,现在,他们看见了肉都不想吃了。” “很好,把他们都带进来。”肉山命令道。 不一会十二个十多来岁的孩子被大汉们带进了土坯房,六男六女,排成两排,站在肉山的面前。这些孩子一个个都像小开一样,穿着崭新的衣服,红光满面。二十四只小眼睛好奇的看着面前的一堆肥肉,甚至有的女孩子已经被肉山的样子逗得咯咯笑了起来。 肉山向小开招了招手说道:“阿猫,你和他们站在一起去。记住,从今往后,你的名字不再是阿猫,你的新名字是十三号。” 小开站到队伍当中去,不解的问道:“陈姐,为什么给我起这么一个奇怪的名字?” “啪。”一声清脆的响声过后,小开被站在他身边的一个彪形大汉一个耳光打倒在地上。 那个大汉说道:“放肆,在陈姐面前,你们永远只能说是,不能问为什么。” 小开挣扎着站立起来,用手捂着鲜血直流的嘴角,想要说什么。但是,当小开的目光接触到了大汉的凶恶的眼神,和肉山冷漠的表情的时候,硬生生地把即将出口的哭声给憋了回去,晶莹的眼泪开始不住的滑落。 肉山似乎很满意看到这种场面,居然猫头鹰一样的咯咯笑了起来:“哭吧,哭吧,把生了你们却又抛弃了你们的亲爹亲妈都给我哭出来,从今往后,眼泪将再也不许出现在你们的脸上。” 立刻,土坯房子里哭声一片,十三个小孩子放声大哭,他们都被吓坏了。 当哭声逐渐停息的时候,肉山从椅子上面站立起来,用一种阴森恐怖的声音说道:“这里是戈壁沙漠,到处都是狼群,最近的人家距离这里四百公里,如果你们不喜欢这里,随时可以离开。” 肉山停了一会儿,看小孩子们都没有什么反应,接着说道:“我现在说三件事情,希望你们一辈子都不要忘记。第一,你们十三个人彼此的关系是敌人,不是朋友,永远都不是。第二,我每半年都会回来检查一下你们的成绩的,成绩最差的一个将会被淘汰,而淘汰的意思就是死亡,也就是说,五年之后,你们当中只能有两个人活着从这里离开。第三,你们将会在这里接受五年的训练,五年之后,和我签订一份合同,只有圆满地完成了我交给你们的所有任务的人,才有机会获得自由。而获得自由的人,我保证,你们的一生一世将会拥有花不完的金钱,泡不完的美女,当然,如果获得自由的是女孩子的话,也会有成千上万个小白脸随便你们蹂躏和践踏。” 肉山一口气说完,似乎喘不过气来了,坐回了椅子。 十三个小孩子目瞪口呆的望着肉山,一时间无法理解肉山所说的话的真正含义。他们都是从孤儿院里面买来的小孩子,本来以为终于脱离了苦海。事实上,在最近的几天里,他们真的以为找到了幸福的所在。自从他们来到这里之后,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招待,无数好吃的东西,无数好玩的玩具,他们认为进入了天堂。可是,突然之间天堂破碎了,肉山的到来让他们不知所措。 肉山休息了一会儿说道:“按照原来的计划,只有十二个名额,现在多了一个,因此,我决定,今天就开始进行第一次考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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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饥饿考验 [本章字数:2442 最新更新时间:2006-04-14 10:13:54.0] | |||
| 四:饥饿考验 出租车在距离美园洗浴城大约一百米的一个小烧烤摊位边上停了下来,小开饿了,在此宵夜。 十几串羊肉板筋,两个羊腰子,外加一瓶冰镇啤酒,在夏日闷热的午夜,感觉是那样的清爽惬意。 小开吃了一串羊肉串,忽然心里一动,一下子没了胃口,他放下羊肉串,久久沉默,眼睛里似乎有泪光闪现。然后,小开拿起啤酒,一口气喝了个底朝天,抹抹嘴巴说道:“老板,再来一瓶。” 小开是想起了往事,在训练基地吃到的第一顿饭,也是烤肉,但是,那不是烤羊肉,而是烤人肉,一个只有十四岁的美丽少女的肉! 肉山站起身来,阴森恐怖的说道:“第一项测试内容就是忍受饥饿,从现在开始,你们每天只能得到一杯清水,直到你们其中的一个人饿死的时候为止。” 肉山在十三个小孩子的身边转了一圈,似乎是在欣赏小孩子的惊愕表情,感觉到满意了之后继续说道:“记住,只能是其中的一个人死亡,否则,你们不会吃到任何东西。无论你们用什么方式,只要死了一个,你们就会有饭吃。记住,无论什么方式,你们如果想要提前解除饥饿,就是让别人尽快死亡!” 肉山说完就带领着八个大汉走了,留下一群不知所措的孩子。 小开观察这些孩子,他们都是和自己年龄相仿,六男六女,男的全部比自己健壮,女的一个比一个漂亮。无论男孩子还是女孩子,都被眼前这突然的变化吓傻了,他们惊恐的互相询问着,安慰着,然而,没有人注意小开的存在。 有的人去开门,发现房门已经被锁住了,就连窗户也是铁条的,要想跑出去,是万万不可的。哭声再次响起,一直持续了一个晚上。 当黎明的第一缕曙光照进房间的窗户的时候,孩子们彻底绝望了,他们相信了这个残酷的事实。 肉山真的只给他们送来了十三杯清水! 透过窗户的铁条,孩子们看见肉山他们在院子里面摆了一张大桌子,上面摆满了各种美食,一群恶棍围在桌子旁边,划拳行令,大吃大喝了起来。一阵阵的饭菜的香味折磨着这群懵懂的孩子的消化系统,他们趴在窗户边上,眼巴巴的看着别人吃喝,哀求着,哭泣着。只不过,这时候的哭泣,已经没有了眼泪! 小开没有和其他人一样爬在窗户边上看,他躺在墙角的一对草丛里,闭上眼睛,尽量减少能量的消耗。其实他现在还不是很饥饿,一来,昨天中午吃的的确很饱,二来,在孤儿院里的时候已经习惯了饥饿。因为小开不是一个值钱的商品,院长总是找借口惩罚他,而最常用的惩罚就是饿饭,他曾经有三天没有吃饭的纪录。他知道,这个时候,越是活动就越是饥饿。 就这样,一整天过去了。肉山和那些大汉们,只要到了吃饭的时候就会来到院子里,用阵阵香味折磨孩子们。孩子们的哀求声越来越少,最后,连哭声也绝迹了。 第二天和第三天,孩子们全部躺在了地上,他们已经没有了任何的力气。 第四天,当送水的人把十三杯清水放到窗台上的时候,孩子们发生了争抢,既然饭菜没有了,清水就成了美味佳肴。小开因为瘦弱,没有抢到清水,同样没有抢到清水的是八号。八号虽然十五岁了,在十三个人当中的年纪最大,体形也最高大,然而他在清晨的时候睡着了,而且距离窗户最远。当他冲到窗户旁边的时候,那里只有十三个空的水杯! 一号男孩和六号女孩每人喝了两杯。 八号愤怒的掐主六号的脖子说道:“为什么,为什么要抢我的水喝!” 六号是一个女孩子,因为就守在窗户旁边,所以多喝了一杯水。六号哀求着,说道:“对不起,大哥,我太饿了,太渴了,明天我把我的那杯给你。” “明天!”八号绝望的把一个杯子摔碎在地上,靠着墙角凄凉的说:“我还能活到明天吗!” 其他的人都默然了,他们虽然幼小,但是他们同样知道,没有了这一杯水,他很可能活不到明天早上。 人们用同情的目光看了看八号,然后又都闭上了眼睛。饥饿已经让他们没有了任何力气,哪怕就是说两句安慰的话也非常艰难。 八号绝望的坐在窗户边,嘴里不断地用微弱的声音说着:“水,水,水……” 中午,院子里又传来了饭菜的清香。 一个大汉拿着一盘香喷喷的烤肉走到窗户边上说道:“喂,有死了的吗?如果有,你们就可以开饭了,好香啊,正在流油呢,哈哈哈……” 突然,八号跳了起来,以一个饿了四天的人根本不可能具有的敏捷速度,伸手向那盘肉抓过去。然而八号落空了,那个大汉早有准备,手一松,一大盘肥肉直接掉在了地上。 大汉哈哈大笑说道:“小兔崽子,跟我玩这一套,你还嫩了点,想吃肉,去死吧。” 大汉用脚把地上的肉踩的稀烂,然后扬长而去。 八号死死的盯着地上的那堆烂肉,喉咙不住的上下蠕动,然而,饿了四天的他甚至连口水也没得吞咽。 “给我,给我,肉,我要吃肉!” 八号疯狂了,他呼喊着,拼命的撼动窗户上面的铁条,然而,铁条纹丝不动。 孩子们都醒了过来,他们用同情的目光注视着疯狂的八号,想要安慰他,却没有力气。 八号喊叫了一会儿,逐渐平息了下来。他回过头来,在一个个孩子的身上扫视。 小开忽然有一种不祥的预感,他发现八号的目光是那样的阴森恐怖,就象是一个饥饿的狼在看一群羔羊一样。 八号缓缓地走到了六号的面前,蹲下身子,仔细的观察起了这个小女孩。 小女也有一点恐惧,她向一边挪动了一下身体,低低的说道:“对不起,明天我一定把水给你。” 八号和蔼的说道:“不用了,小妹妹,我再也不会为了一杯水和你争斗了。” 六号很迷惑,但是她没有力气问为什么,只是用眼睛好奇的看着八号。 八号说道:“妹妹,不要怨我,我实在是太饿了。” “什么?”六号悚然一惊,挣扎着想要站立起来。 然而一切已经晚了,一块两寸多长的玻璃碎片直接插进了六号的咽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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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人肉大餐 [本章字数:2375 最新更新时间:2006-04-14 10:13:55.0] | |||
| 五:人肉大餐 小开接过老板递过来的啤酒,一口气又喝了大半瓶。 他想把那些可怕的画面驱除出大脑,可是,那些画面却像夏日里的蚊子一样,拒绝离开,它们嗡嗡叫着,似乎想要撕裂小开的心房。 —————— 房门打开了,肉山微笑着走了进来,手里拿着一只鸡腿。 “不错。”肉山满意地说道:“你们做得比我预想的好,值得奖赏。” 肉山把鸡腿递给八号,八号抢过去,只几秒钟就全部吞下了肚子。然后,八号聚精会神的和那条鸡骨头战斗了起来。 孩子们都眼巴巴的看着八号吃鸡腿,渴望它能够掉下一块来,哪怕是那条骨头。然而八号却对这一切熟视无睹,没有过一分钟,鸡骨头也变成了碎渣,进入了八号的肚子。 两个大汉走了进来,把六号的尸体抬了出去。 肉山说道:“孩子们,饿了吧,等一会儿啊,马上就会有香喷的烤肉吃了。” 半小时之后,孩子们被带到了院子的中央,在一张五六米长的桌子两边坐下,每个人的面前摆放着一付刀叉。肉山坐在了桌子的一头,一个金发碧眼的洋人坐在了桌子的另外一头,六个大汉持枪荷弹的站在两边警戒。还有两个大汉不见了,想必是处理六号的尸体去了。 肉山说道:“孩子们,恭喜你们通过了第一次的考核,从今天起,你们将会成为这个死亡训练营的正式成员,在这里你们将会度过五年艰苦卓绝的时光,皮特先生将是你们的教练,我不在的时候,这里的一切都有皮特先生负责,不要怪我没有提醒你们,皮特是一个严厉的教练,脾气不太好,你们如果不听话,他有权利提前淘汰你们。” 那个叫做皮特的洋人站起身来,躬身施礼道:“感谢陈姐给我这个机会,我一定把这些可爱的孩子们训练成最恐怖的杀人武器,五年之后,你将会拥有几把锋利的尖刀,全世界所有的人,无论是政要还是富翁,无论是明星还是毒枭,都将会在你的威严之下发抖,全世界所有的财富都将会成为你的囊中之物。” 肉山摆摆手,示意皮特坐下来,继续说道:“孩子们,你们不要责怪我残酷,这是一个弱肉强食的社会,如果想要在这个世界生存,唯一的方法就是让你所有的对手死去。等你们长大了,接触到了社会的险恶之后,你们就会明白我的一片苦心。我所交给你们的方法,都是在这个社会生存的最好的法宝。” 除了小开,其他的孩子们几乎没有听懂肉山的话。他们太饿了,他们的注意力都被从院子外面传来的一阵阵烤肉的清香吸引了,饥饿的人哪有心情去理会肉山的话呢?这里面,感觉最饿的是八号,他虽然吃到了一只鸡腿,然而正是这一只鸡腿,勾起了他的饥饿神经,他几乎已经坐不住了,不住的伸长脖子,拼命的嗅着空气中的香味。 肉山也发现了这种情形,于是不再言语,向身边的一个大汉摆了摆手,那个大汉走出去,不一会儿,三个大汉走进来,每个人的手上端着一个巨大的木质托盘。托盘上面有盖子,里面发出吱吱的声响,一滴滴金黄色的油顺着托盘的底部不住地往下滴落,诱人的香气立刻弥漫了整个院子。 大汉们把托盘放到长桌子上,却没有打开盖子。十二个孩子的二十四只眼睛死死的盯住面前的三个托盘,视线再也无法离开。他们肚子拼命的鸣叫,喉咙拼命的蠕动,拼命的抑制住掀开托盘的冲动。 小开相信,当时如果让他去杀人才能吃到面前的食物的话,他一定会毫不犹豫的杀人。 在这个时候,求生的本能已经泯灭了所有的善良! 足足有三分钟,肉山才开口发话,这三分钟漫长的就像三年,有的孩子已经急的开始流泪了。 “孩子们,打开盖子,吃吧。” 四天来,肉山只有这一句话才是最动听的,似乎是天籁! 肉山的话音刚落,十二个孩子的二十四只手同时伸向了托盘的盖子,立刻,盖子被打开了。 在同一时刻,尖叫声和哭泣声响起来了——托盘里面不是想象的烤羊肉,而是……人肉!! 肉虽然已经被剁成了块状,但是依然能够分辨得出手脚,胳膊,大腿和头颅。 头颅并没有被烘烤,而是单独放在中间的那个托盘里。乌黑的长发,苍白细腻的皮肤,精致的脸庞,临死前圆睁的恐惧的大眼睛——她——是六号! “吃啊,吃啊,趁热吃,凉了就不好吃了。”肉山说道。 一分钟过去了,没有人动手,十分钟过去了,依然没有人动手。 肉山生气了,骂道:“这么好吃的东西你们都不吃,我看你们是饿的不厉害,今天只有这些食物,爱吃不吃,饿死拉倒。” 肉山和皮特拿起面前的刀叉,开始在托盘里寻找,不一会儿,肉山切下了一大块臀肉,皮特则拿起一只手放进嘴里有滋有味的啃了起来。 皮特吃了几口说道:“嗯,很好,好久没有吃到这么嫩的人肉了,今天淘汰的是一个小姑娘,我真是有口服啊。好香啊!” 肉山说道:“只不过味道淡了一点,老黄,去拿一些盐巴和辣椒来。” 十二个孩子们看着两个人狼吞虎咽的吃人肉,有的人开始动摇,目光再次停留在了烤人肉的上面,在饥饿的驱使之下,恐惧已经变得微不足道了。 终于,还是八号大胆,率先拿起了一块人肉吃了起来。 在八号的带动之下,其他人也陆陆续续的开始吃了起来。 虽然满心的恐惧,虽然眼角还带着泪花,但是,为了生存,不要说是人肉,哪怕就是大便,他们也会狼吞虎咽的吃下去了。 小楷感觉到很恶心,但是他知道,他必须吃,否则下一个被吃的就是他自己。 于是,小楷闭着眼睛,战战兢兢的伸出左手,到托盘里面拿了一块肉,吃了起来。 然而这块肉却非常的坚韧,小开使劲的撕扯也无法把它们分开,小开征开眼睛,愕然发现,他正在啃咬得的那块肉正是六号那娇小的刚刚开始发育的乳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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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大白果的身体 [本章字数:2347 最新更新时间:2006-04-14 10:13:55.0] | |||
| 六:大白果的身体 小开的胃部一阵翻涌,刚刚吃下去的几串羊肉串争先恐后的要从喉咙里面跑出来,小开慌忙拿起酒瓶,又是一阵猛喝,才终于压住了呕吐的反应。 “兄弟,这样喝酒可不好,会伤胃的。” 小开抬起头,发现不知什么时候,一个戴眼镜的人已经坐在了他的对面,小开很奇怪,自己是世界级的杀手,感觉异常的灵敏,这个人的到来自己怎么没有发觉?难道是自己刚才相心事太入神了。 那个戴眼镜的人二十四五岁的年纪,左手也拿着一瓶啤酒,右手却拿着小开的一串羊腰子,眼镜吃了一口羊腰子,说道:“要边吃边喝才有味道。” 小开不喜欢热闹,不喜欢交朋友,不喜欢说话,他是一个杀手,职业的特征要求他尽量远离陌生人,因此小开没有回答,而是放下酒瓶子,站起来,准备离开。 “站住。” 刚刚走了一步的小开悚然一惊,浑身上下的肌肉立刻绷紧,右臂的关节稍微一动,一把袖珍手枪就到了右手中。 “什么事?”小开冷冷得说道。 “你还没有付帐呢。”那个眼镜把吃剩下的铁钎子丢到地上,顺手拿起另外一个羊腰子,笑嘻嘻的说道:“既然你不要了,不如把这些送给我吧。” “随便你。”小开付完帐,转身向美园洗浴城走去。 “谢谢了,哥们。” ++++++++++++++ 美园洗浴城,202房间。 小开洗浴完毕,穿着一套宽松的洗浴服躺在床上看电视。电视里面演的是《大宅门》,白景琦扯起嗓子唱道:“你看哪前面,黑洞洞,定是那贼巢穴,待俺冲上前去,杀他个干干净净!” 小开已经看了两遍《大宅门》了,他最喜欢里面的白景琦,聪明,孤傲,做事干净利落不择手段,这正是一个杀手应具备的条件。 服务员敲门进来,问道:“老板,按摩师给你叫进来吗?” “好的,28号。” 服务员出去了,一会儿,再次传来敲门声。 小开应了一声,顺手拿起一张毛巾,盖在自己的脸上。 28号按摩师走了进来,她是一个20来岁的女孩子,一米六左右,身体有一点胖,五官虽精致,但是谈不上漂亮,最多只能算个中等。然而她的皮肤却是万中挑一的,洁白,细腻,光滑,就像剥了皮的荔枝一样娇嫩欲滴,让人看了就有一种想亲一口的冲动。小开第一次见到28号的时候,就给她起了一个名字——大白果。他从来不叫她28号,他讨厌用数字代表名字,那是对人的一种侮辱;同样的,小开也不叫她阿丽,很明显,那不是她的真名字。 小开已经记不得自己是第几次来到美园洗浴成的了,更记不得是第几次要大白果提供按摩服务的了。小开是一个杀手,神经无时无刻不在紧紧地绷着,只有到了这里,他才能暂时忘记了外面的险恶,感受一下难得的轻松和安逸。每当小开感觉到孤独寂寞的时候,或者完成了一次艰难的任务的时候,无论它在世界的那个地方,都要回到这个城市,都要来到美园洗浴城,每一次,他都要大白果为他服务。每一次,除了应付的钱之外,都会给大白果很多小费,却从来没有提出过任何过多的要求。甚至有一次,大白果说家中的老母病重,小开一次性给了大白果两万块。 这一次,小开接了一个本地的生意,已经圆满完成,他再次来到了这个地方,一时童心大起,用毛巾盖住了自己的脸。 “老板,您认识我吗?服务生说你点名要我为你服务。”大白果问。 小开没有回答,只是用遥控器把电视的声音放大了一点。 大白果见客人没有搭理她,继续问道:“老板需要什么服务,掐头,捏脚,全身保健,推油,泰式,港式,还是全程服务?” 小开依然没有说话,只是把双脚向床头伸了伸。 大白果会意客人是要她捏脚,于是在床头坐下来,拿出按摩油,开始给小开捏脚。 对于客人的无礼,大白果不以为然,她已经习惯了客人的轻蔑和侮辱。作她这个职业的,虽然收入比较多,工作也清闲,但是没有尊严。在正常的人眼里,她们是破鞋,是不要脸的坏女人,她们甚至连淘大粪的都不如。淘大粪的可以光明正大的说自己是淘大粪的,而她们却永远不敢告诉自己的亲人和朋友自己的职业。 对于今天的客人,大白果有一点恐惧,这个人一句话不说,而且蒙住了脑袋,根据以往的经验,这样的客人,要么什么也不做,只要做,就会花样百出,甚至有虐待的倾向。 战战兢兢中,大白果捏完了小开的双脚,按照正常的程序,还需要按摩几下小腿,于是大白果左手抓住小开的右脚,右手把小开的按摩服推到膝盖的部位,在小开的小腿上,一个十字形的刀疤立刻映入了大白果的眼帘。 “开心先生!”大白果一声欢呼,纵身扑到小开的身上,一把扯开小开脸上的毛巾:“怎么是你,吓死我了,你真坏。” 小开吃力的把双手从大白果的搂抱中挣脱出来,放在大白果的后背上轻轻的抚摸着:“我在想,你是不是记不得我了,你居然没有认出来我那只英俊潇洒的脚丫子。” 小开不是一个幽默的人,除了在大白果这里,他才会开玩笑。小开自己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他知道自己根本不是喜欢上了大白果,唯一的解释就是在这里轻松,能够放下一切的防备。 大白果问:“这段时间你死到哪里去了,我等了你三个月了。” “等我?” “对,等你,只有等到了你,我才能从这里离开。” “为什么?我又不是你的老板,你离不离开和我没有关系。” “因为我要报答你。” “报答我?” “对,我要报答你,因为你,我才决定脱离这片苦海,所以,我要……” 大白果突然从床上站立了起来,几下把身上的衣服全部脱光。 一尊白玉做成的雕像,傲然在床头挺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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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章 无法拒绝的缠绵 [本章字数:2408 最新更新时间:2006-04-14 10:13:56.0] | |||
| 七:无法拒绝的缠绵 小开感觉到一阵晕眩,满眼都是洁白。 大白过的身体在床头上傲然挺立,那一片洁白映衬的灯光都显得暗淡,洁白滚圆的大腿,坚挺饱满的双峰……大白果站在床头向小开展示自己骄傲的身体,没有羞涩,只有渴求。 “我要报答你,是你给了我离开这里的勇气。” “可是,除了给过你钱之外,我什么也没有做啊?”小开不理解大白果说的报答是什么意思。 “正因为你什么也没有对我做,我才感激你。”大白果在床头跪下,一只手抓住小开的胳膊,泪流满面地说道:“我在这里干了两年,接待过的客人不计其数,只有你才把我当作一个正常的人来看待,你给了我一个正常人应当有的尊严,为了我做人的尊严,我决定离开这里。” 小开说道:“这样很好啊,我早就说过,干这个不是长久之计,你现在终于想开了,我为你高兴,不需要什么报答。” 大白果坚定地说:“不,我一定要报答,否则我心难安。记得去年你第一次来的时候也是深夜,你喝了酒,让我给你掐头,你和我说了一整夜的话,临走的时候给了我一千块钱的小费。我和姐妹们说你一夜除了和我聊天之外什么也没有做,她们都不相信,我当时也认为,你只是一个喝醉了酒的凯子,清醒之后一定后悔,我庆幸自己的运气好,白白得了一千块钱的小费。” 小开笑了笑说道:“那天我不开心,想找个人说说话,虽然喝了酒,但是并没有醉,给你的钱是你应当得到的。” “一个月之后你第二次来的时候,依然只是和我说了一夜的话,什么也不做,依然给了我一千块钱的小费,这一次,你没有喝酒。”大白果盯着小开的眼睛,突然低下了头,脸上泛起了一丝红晕:“那一天,你给了我一个错觉,我以为,我以为……你……喜欢我。这种事情常有发生,我的一个好姐妹就被一个客人看上了,取回家里作了太太,生活得很幸福。我们这里的姐妹,都希望有一天,能够被一个富有的男人看上,从此脱离苦海。” 小开的眼睛被大白果的白光照射的晕眩,于是他闭上了眼睛:“于是,在我再次来的时候,你就试验了我一次。” 大白果的身躯颤动了一下,说道:“是的,可是试验的结果让我很伤心,你根本不是喜欢上了我,你只是心眼好而已。那一次我骗你说我的妈妈的了重病,你毫不犹疑地拿了两万块钱给我,我高兴极了,以为苍天终于开眼了。然而,到我趴在你的身上哭泣的时候,你却把我推开了。” 小开抱歉地说道:“我没有别的意思,我只是不习惯而已,何况我知道你说的根本就不是真的。我之所以给你钱,是因为我认为大家都不容易,你拿了钱,也许会离开这里,做个正当的买卖。为了证明我的判断,因此,一个月之后,我又来了一次。” 大白果幽幽的说道:“我知道,那一次,我感受到了你的失望和悲哀,我恨我自己,但是我没有离开的勇气,我有我自己的苦衷。那一次你什么也没有说,只是给了我两千块钱就让我离开了。我回到宿舍里哭了一个晚上,我恨我自己。也是从那一天起,我知道了,你是一个真正的好人。从那以后,我再也不敢纠缠你,每一次只是规规矩矩的作保健,小心翼翼的和你说话。我以为你再也不会来了,像我这样的一个肮脏的女人,是不值得你关心的。可是,我没有想到的是,一个月之后你又来了,并且每个月来一次。我高兴极了,每个月我都在期盼着你的到来,不是为了你的小费,而是为了在你这里我能够得到尊敬。” 大白果用床头的毛巾被擦了擦脸上的泪水,继续说道:“一年多来,你一共来了十四次,一共给了我四万三千元小费,加上我自己赚的,我现在已经有六万多块钱了。我准备回老家去,用这些钱做个小买卖,这个决定是上个月作出的。自从有了这个决定之后,我一直在等待你的到来,只有见到了你,报答了你的恩情之后,我才能够安心离开。” 大白果说完,俯下身子开始亲吻小开的身体,小腿,大腿,往上,再往上…… 这一次,小开没有推开大白果,而是默默地享受着。 这是一种奇妙的感觉,自从猫咪死去之后,小开从来没有感受过的感觉。猫咪是小开在训练基地的女朋友,在训练的最后一年被淘汰了。 不由自主地,小开伸手在大白果的身上开始抚摸了起来。 大白果呻吟了一声,突然整个身子趴在了小开的身上,嘴唇疯狂的亲吻着小开的眼睛,鼻子,耳朵和嘴巴。大白果的呼吸急促了起来,身子开始不住的扭动,左手已经从按摩服的下方伸入,开始摸索起来;右手一粒一粒的解开了按摩服的扣子。 小开翻转身体,把大白果压在床上,脸部深深的埋没在大白果丰满的胸膛…… 大白果停止了动作,彻底的打开了自己,准备任凭小开在自己的身体上纵横驰骋。 一滴清泪顺着大白果的脸颊静静的滑落:“谢谢……” 张当小开准备进入大白果的身体的时候,凭借杀手敏锐的感觉,小开感到背后的房门正在慢慢的打开。 小开不动声色,继续在大白果的身上动作,等小开感觉到房门已经全部打开的时候,突然抓起身边的毛毯向房门甩去,同时纵身一跃,跳到电视机的旁边,一条枕巾遮盖住了小开的右手,在小开的右手中,袖珍手枪静静的指着房门。 然而,门外什么也没有。 大白果看见房门大开,惊叫一声,拉过一条被子盖住自己白花花的身体。 “房门没有关紧,风把房门吹开了。” 小开尴尬的笑了笑,为自己的草木皆兵感到好笑。自从自己背叛了组织后,对一切都疑神疑鬼了起来,对于一切不正常的现象,总是怀疑是组织的杀手在追杀他。 小开走过去关上房门,准备继续刚才的体育锻炼。可是当他转过身来的时候,整个身子立刻僵硬住了。 在电视机旁边的沙发上,坐着刚才在烤肉摊旁看见的那个戴眼镜的男人! 戴眼镜的男人做了一个请得手势说道:“精彩,请继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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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章 一山更比一山高 [本章字数:3012 最新更新时间:2006-04-14 10:13:56.0] | |||
| 八:一山更比一山高 小开震惊得看着面前的眼镜男人,右手的毛巾无声的滑落。 小开的右手里有抢,他完全拥有扣动扳机的时间。但是,当小开看见了这个人的时候,一股巨大的恐惧让他彻底的放弃了抵抗。 房门刚刚打开,窗户一直紧闭,这个人能够悄无声息的来到自己的身后,在这一段时间里,他有足够的时间和机会对自己下手,他现在只是在那里笑嘻嘻的坐着,可能性只有两个,一个是对方根本没有恶意,另外一个可能就是对方拥有绝对的把握。无论是哪一种可能,小开都不能开枪。 小开把手枪丢在地上说道:“好快的身手,我服了。” 戴眼镜的男人说道:“你的反应速度也不赖,只不过因为注意力不集中,让我钻了空子。” 戴眼镜的男人看了看大白果,笑道:“换了是我,也许更糟糕,我根本就不能抵挡住这样的诱惑。” 大白果战战兢兢的藏在被子里,惊恐的看着面前的两个男人。男人他见得多了,老的少的,英俊的丑陋的,慈祥的恐怖的,穿衣服的和没有穿衣服的,甚至有一次,她同时面对三个裸体的男人,每个男人手里都拿着一条皮鞭的时候也没有现在恐惧。面前的两个男人虽然都脸带微笑,但是,大白果分明感觉到了空气中弥漫的阵阵血腥的味道。何况,在他眼里平时是一个富家子弟,手无缚鸡之力的最最仁慈的好人开心先生,动作居然那样的敏捷,居然手里还有一把手枪! “你……你们是什么人,不干我的事。” 戴眼镜的男人的脸上再次绽放出灿烂的笑容说道:“自然不干你的事情,我们只是聊聊。我姓王,别人都叫我阿旺,至于你的客人,我想你一定不知道他的真实身份。他是一个杀手,刚刚刺杀了本市的市长大人。” 阿旺转过头来对小开说道:“我说的对吗?你叫什么名字?” 小开感觉到自己似乎掉进了一个陷阱里面,但是自己怎么掉进去的,这是一个什么样的陷阱,谁挖的陷阱,自己却一点也不知道。冥冥中似乎有一张巨大的网把他全部笼罩住了,让他感觉到窒息。 “阿旺先生,我叫叶开,树叶的叶,开心的开。您说的一点也不错,我的确是一个杀手,那个贪官也的确是我杀的,但是您是怎么知道的呢,你是老黑的人吗?” 阿旺的整个身子躺进了沙发里,翘起两条腿搭在床头,压住大白果裸露的脚脖子。大白果的身体颤抖了一下,却不敢把脚从下面抽出来。 “你们要么继续,我有耐心看到你们结束,要么就穿上衣服,这样说话,似乎有点别扭。” 小开这才发觉自己还是赤身裸体的,于是走到床边拿起按摩服穿上。大白果也想穿上衣服,但是她从被子里面刚刚探出头部,却又缩回去了,她实在是不敢再这样的两个男人的面前穿衣服。 阿旺说道:“我不认识什么老黑,我也不是你想象中的任何人,我只是一个过客,偶然的机会让我发现了你的秘密,跟到这里来,想分一点好处。” “过客?你怎么发现我的身份的?” “你太粗心大意了,一个优良的杀手一定要熟悉环境,一定要在行动之前彻底侦查一次自己藏身的地方,可是你没有,你刺杀市长的时候,我就在你的旁边睡觉。” “不可能,我当时仔细的观察了地形,根本没有人存在。” “你只是侦查了地面,但是没有侦察空中。你在亚星的楼顶,我在楼顶上的水塔顶。我是一个无家可归的人,那里是我的卧室,你想想,如果有人在我的卧室里杀人,我能不管吗?” 小开恍然大悟,心里直后悔。自己怎么那样粗心大意,这个阻击的地点是自己选择的,曾经三次踩点,但是都没有能够注意楼顶的那座水塔。 疑问解除了,但是又一个疑问出现了:“即便是你在水塔上面睡觉,但是你这么回跟踪到我的呢,我一直在往后看,后面根本没有人和车。” “跟踪你,还需要如此费事吗,我一直和你在一起,也上了那辆出租车。” “不可能!” 阿旺的左脚在床头一点,整个身体不可思意的跃上了床头,然后一个翻身,快如闪电的来到了小开的身后,还没等小开反应过来,一条有力的胳膊已经死死的卡住了小开的咽喉。 “现在相信了吗?” “相信了。” 小开的心理防线在一瞬间被彻底击穿,如此恐怖的身手,自己不要说是去做到,就是想以前也没有想到过。自己是从死亡训练基地出来的唯一一个男人,曾经认为自己的功夫放眼天下,无人能够出其右的了,然而,今天看了阿旺的功夫,小开才真正的明白什么是天外有天。 阿旺放开了小开,重新坐回了沙发,说道:“开心先生,你应当很庆幸,你所杀的那个贪官正好是我熟悉的一个人,我讨厌他,痛恨他,甚至也想杀死他,你的出现,帮助我解决了困扰我心头已久的难题。如果你今天杀的是别人,你现在也许正在警察局里面呢。” 小开问道:“阿旺先生,那么你找我的目的是什么呢?” “很简单,我是一个穷人,把你的不义之财分给我一半,我替你保守这个秘密。” 阿旺坐在沙发里,嘻嘻笑着,满脸的贪婪。小开实在不明白,这样的一个人怎么会缺钱花,以他的本事,一年之内,可以随随便便的赚到一百万,甚至更多。 “你怎么会缺钱呢,你的本事比我的大,你应当是一个富有的人。” “是啊,如果跟你学,我一定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杀手,我赚的钱,一定会远远的超过你。但是我是一个平和的人,胸无大志,又善良,不喜欢鲜血,因此我注定了贫穷。在我看见你之前,我正在饿肚子呢,我一直跟踪你到了这里,目的就是想黑吃黑。既然你的钱沾满了献血,是不义之财,我拿一点,也心安理得。” 小开实在没有想到阿旺会说出这样的一番话来,小开不相信,但是看阿旺真诚的目光,小开又不由得不信,如此身手,不杀入江湖,真是浪费啊! “那么你要多少,我带的现金不多,只有五万,我的银行卡里还有六十万,都给你,如果不够的话,我再接单生意。” “够了,五万就足够了,我并不是一个贪婪的人。有五万块钱,我就可以开个小买卖,自食其力好,免得提心吊胆。” 更没有让小开想到的事情是,事情竟然如此容易得就解决了。 阿旺拿了五万块钱,立刻转身离开,出去的时候还随手关上了房门,并且不怀好意的说道:“抱歉打搅了二位的好事,情继续。” 可怕的敌人已经离开,小开陷入了深思,这一切几乎是在做梦。 大白果默默的穿上衣服,准备悄悄的溜走。 小开伸出右手,一把抓住了大白果,把她搂在了怀里,大白果尖叫了一声,目光中充满了恐惧。 小开说:“我是一个杀手,你害怕了吗?” “不……不……怕……怕……”大白果已经语无伦次。 小开轻轻的抚摸着大白果富有弹性的身体,将大白果脸上滴落的泪水一滴一滴的吻净。慢慢的,大白果的身体开始有了反映,她动情地回吻起了小开,身体不住的扭动,嘴里发出梦一样的呻吟声。 “你家里还有什么亲人吗?”小开问。 “我只有一个妈妈,其他人都不在了。” “好的,你放心得去吧,我会好好的照顾你的妈妈的。” 这是大白果在这个世界听到的最后一句话,然后他听到的是一声清脆的骨头断裂的声音——那是她自己的颈骨断裂的声音! 小开轻轻的放下大白果的尸体,用嘴唇吻干大白果嘴角流出来的鲜血,久违多年的眼泪,终于开始在小开的眼窝里荡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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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章 公园里的蜜蜂 [本章字数:2667 最新更新时间:2006-04-14 10:13:56.0] | |||
| 九:公园里的蜜蜂 阿旺带着五万块钱离开了美园洗浴城,兴奋不已,没想到拥有了超人的实力之后,赚钱是这样的容易,早知道如此,小静也不会离开自己了。 一个月前,B市的东风公园。 阿旺坐在东风公园的一个棵大树的阴凉底下,愤愤不平。 “什么世道啊,我都快淹死了,居然没有一个人来救!” 阿旺浑身湿淋淋的,因为才从对面的湖里面爬出来。 盛夏的B市炎热异常,空气似乎是燃烧的火焰。几声蛙叫,几声蝉鸣,伴随着公园里三三两两的游客,从远处走来,又到远处去,没有人注意到大树的底下还有一个湿淋淋的青年在发呆。 一只采花的蜜蜂嗡嗡叫着停在阿旺的鼻子上,似乎是累了,想在这朵奇怪的蘑菇上面歇歇脚。 阿旺垂下眼帘,注视着那只蜜蜂,心里说道:“蜇我吧,拼命的蜇我吧,最好能把我蜇死,这个世界已经无可留恋了。” 阿旺的心已经死了,感觉生无可恋。 +++++++++++++++++++++++++++++++++++++++ 事情发生在半个小时前,阿旺正在和自己的女朋友小静在东风公园里散步。 情侣们到公园里来总是温馨惬意的,他们或划船,或漫步,手牵着手,目光里全是柔情蜜意。他们或是买个冰糕一起吃,或是找个阴凉的地方相依而坐,他们最喜欢犄角旮旯的地方,树底下,花丛中,墙角边,甚至厕所的旁边也经常有人光顾。 可是阿旺和小静不同,他们只是在东风公园的林荫大道上来回走动,彼此相隔三米,默不作声。 因为他们不是来谈情说爱的,他们是来分手的。 小静要和阿旺分手,阿旺约小静来东风公园作最后一次交谈。 东风公园是阿旺和小静相识的地方,阿旺想让小静故地重游,重新感受一下当时的浪漫和温馨,也许会有一丝的感动,也许会和他重归于好。 然而小静一句话也不说,只是在林荫大道上面走,一趟又一趟。 在第十八次转折的时候,阿旺终于忍不住了。 “你给我一个理由吧。” 小静停下脚步,抹了一把头上的汗水,阿旺立刻打开折扇给小静扇风,小静向后退了一步。 “你什么都好,我上班你送,下班你接,我累了你给我捶背,我渴了你给我卖冷饮,我喜欢的东西你即使是一个月吃咸菜也要省下钱来给我买,你连续陪我逛五个小时的商场都不抱怨,我不喜欢闻烟味你立刻戒烟,我喜欢吃川菜你就买回来菜谱自己学着做,除了我你几乎不和任何女孩子交往,你什么都好,可是我没有安全感,因为你懦弱。” “又是旧事重提,不就是上次在商场里面和人发生了冲突,我没有像你想象的一样挺身而出把对方痛打一顿吗?冲动是魔鬼啊,我喜欢任何事情都用和平的手段来解决,这不好吗?难道让我学习街上的那些小痞子,打架的确勇敢,但是早晚有一天,他们会被更加厉害的人打的。” “但是,他们绝对不会让自己的女朋友在别人面前受委屈。” 阿旺立刻垂头丧气了,的确在那一次的冲突中,小静受了委屈。 “可是对方的手里有家伙呢,明晃晃的杀猪刀在你的面前晃,最聪明的选择就是低头认错。” “刀子就那么可怕吗,你受伤了,我天天陪着你,你死了,我为你守一辈子。关键的时候能够挺身而出,那才叫做男人。” “拦住他,拦住他!” 一个女人的尖叫声打断了他们的对话。阿旺和小静循声望去,只见一个红头发的小青年向他们的方向跑过来,后面跟着一个女孩子在发疯似的追赶。 “拦住他,抢劫啊。” “拦住他!”小静也在喊。 阿旺向前一步,准备伸手拦截,然而当他看到那个红发青年凶狠的目光的时候又退缩了,一犹豫间,那个红发青年从他的身边擦身而过。后面追赶的那个女孩子又向前跑了大约五十米,精疲力竭的摔倒在地上,凄厉的哭嚎了起来。 “来人哪,抢劫啊!” 阿旺抬起头,他接触到的是小静冰冷的目光。 “我刚才在想,如果你拦住了那个人,我就在给你一次机会,可惜你错过了。我一生的幸福不能交给一个如此懦弱的男人。” “刚才事发突然,我还没有来的及想他就过去了,其实我也会勇敢的。” “你也会勇敢?证明给我看看。” “怎么证明?” 小静走到湖边,指着绿油油的湖水说:“跳下去。” 阿旺没有犹豫,立刻纵身跳下了深深的湖水,在湖面扑腾了几下就沉了下去。 小静没有想到一句气话,只不过是为了吓唬一下阿旺,阿旺却真得跳了下去。 小静在湖边等了大约三十秒钟,见阿旺没有浮出水面,慌了。 “快来人哪,有人落水了!” 公园里的游客听见喊声,都快步跑过来。 哗啦,水面翻滚,阿旺的脑袋露除了水面。 “小静,我跳下来了。” 阿旺喘了几口气,在湖里得意地看着小静。 “你会游泳!” 小静气的一跺脚,冲出围观的人群,跑了。 阿旺的心彻底沉了,他知道,再也无法挽回小静的心了,阿旺的脑袋再次沉入了水底。 一分钟之后,阿旺又回到水面透气。 “哎,怎么样,需要打110吗?” “要不我给你去喊管理员吧。” “水底有鲶鱼吗?” “……” 真是世态炎凉,人情冷暖啊!阿旺伤心欲绝,转身向湖的对岸游去。 ++++++++++++++++++++++++++++++++++ 那只蜜蜂依然没有要走的意思,它在阿旺的鼻子上来回走动,弄得阿旺的鼻子痒痒的,连带着整个脸也痒了起来。 阿旺翘起下嘴唇,向蜜蜂呵气,轻轻的一下,蜜蜂没有动,使劲的呵气,依然故我。 阿旺来回晃动脑袋,蜜蜂还是没有离开的意思。 阿旺愤怒了。 “连你也瞧不起我么,你不就是身上有毒刺吗,难道我怕了你不成?” 阿旺抬起左手,“啪”的一声拍在自己的鼻子上。 “啊!”一声凄厉的狼嚎响彻云霄。草丛中的几对情侣惊慌失色的站起身来,一边整理衣服一边寻找怪声的来源。发现是一只落汤鸡在故弄玄虚,生气地骂了几句,又消失在了草丛中。 一只蟾蜍从荷叶的下面探出头来,用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好奇的看着阿旺,似乎在纳闷——究竟是什么生物的声音如此富有磁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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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凶恶的白衣天使 [本章字数:2828 最新更新时间:2006-04-14 10:13:57.0] | |||
| 白色,全部都是白色。 阿旺醒来的时候看到了一个白色的世界,白色的天花板,白色的墙壁,白色的桌椅板凳,白色的床,白色的被褥,还有,白色衣服的女人——天使? “难道进入了天堂!” “别臭美了,天堂?这里和地狱只有一步之遥。” “地狱?地狱里有如此美丽的天使?” “你脑袋糊涂了,这里是医院。” “医院,我怎么会在医院里?” “我哪里知道,东风公园的管理员晚上送你进来的,说你昏倒在公园里。” 白衣天使虽然美丽,但是今天似乎不开心,对阿旺凶巴巴的。好在阿旺一辈子也没有女孩子曾经对他温柔过,不但没有觉察出来,反倒欣赏起这个护士的美丽来。 这是一个年轻的护士,大约十八九岁,文静的脸庞,雪白的皮肤,加上一身洁白的护士服装,整个人真得就像传说中的天使一样端庄,美丽,圣洁。 “也不知道你得罪了什么人,他们居然如此狠毒,给你注射毒品。” “注射毒品?不会吧!” “警察都来了好几次了,现在还有两个在外面等候呢?” “警察!我又没有犯法。” “犯不犯法法官说了算,反正你进来的时候鼻子肿得像个馒头,嘻嘻,我从来没有见到过这样有趣的鼻子。” 女护士笑了,就象一粒石子投入了静静的湖水,荡漾起阵阵波纹,又像初春的花蕾悄然绽放,一时间病房里春光明媚,鸟语花香。 “医生从你的鼻子里取出许多的浓液,化验的结果是里面含有大量的可卡因,一定是被人注射了毒品。也真是奇怪,为什么注射你的鼻子,难道是你的鼻子得罪了他们吗?” 阿旺这才想起自己的鼻子曾经被蜜蜂蜇过一次,伸手去摸,摸到的是一层厚厚的纱布。 “我只是被蜜蜂蜇了一下,不可能会有可卡因的。” “蜜蜂?你别骗我了,蜜蜂不会有那么大的毒性的,你的整个脸都肿了。要想让一个人昏迷,最少需要五十只蜜蜂的毒素。” “也许是一只特别毒的蜜蜂。” “你留着和警察解释吧,看他们能不能相信。都凌晨三点了,要不是因为你,我……” 小护士似乎有什么话要说,但是又忍住了。 小护士白了一眼阿旺,从阿旺的腋下取出温度计,看了看温度显示,在病例上面作了一个记录,转身离开。 走到房门的地方,小护士又回过身来说道:“你身上没有带任何身份证明,明天让你的家人带过来,我这里只有无名氏的纪录。还有,你的口袋里面只有三百块钱,为了抢救你,医院最少已经花费了五千多块,明天也要带来付账。” 目送小护士火辣的身影被白色的房门取代之后,阿旺从病床上坐了起来,开始发愁。 这一天简直太倒霉了,先是相恋了三年的女朋友弃他离去,然后平白无故的在肮脏的湖水里面泡了十几分钟,紧接着被一只胆大包天的蜜蜂蜇了一下,然后莫名其妙的昏迷在公园的湖边;被送到医院之后居然从蜂毒里面检查出了大量的可卡因,警察已经在门外守候;口袋里唯一的三百块钱被拿走了不算,还要付医院几千块钱的治疗费。 “为什么,为什么倒霉的事情总是跟随着我?” 悲从心起,阿旺一掌拍在病床的边缘。 “咔嚓,哗啦” 就象推倒了多米诺骨牌一样,病床散架了,阿旺本能的向上一跳。 奇异的事情发生了,阿旺居然一下子跳起了三米多高,脑袋重重的撞在天花板上,两块天花板经受不住撞击,从空中掉落。要不是因为阿旺手疾眼快,伸手接住,天花板掉落的声音一定惊天地泣鬼神,在医院寂静的深夜里,一定会惊起一群觅食的耗子。 阿旺惊呆了,医院里五千块钱还没有着落呢,又损坏了一张病床,真是祸不单行啊! 阿旺掀起床上的被褥,检查病床断裂的原因。病床是硬桦木做的,断口处白里透红,绝对是新折断的。阿旺又抬起头来看了看天花板,目测了一下高度,一个惊人的念头闯入了阿旺的脑海。 阿旺伸出右掌,向一条床腿劈去。 和预想的一样,床腿应声折断。阿旺抓起折断的床腿,五指收拢,用力一捏,坚硬的桦木立刻变成了一堆细小的锯末。 “太棒了,我变成了超人了!万岁,乌拉,My god!” 阿旺差一点欢呼出来,他激动地在病房里面来回走动。 “我变成了超人了,我变成了超人了,超人,蜘蛛侠。小静,我再也不会是一个懦弱的男人了,我会成为你最坚强的依靠。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在我的身边更安全的了,你永远也不会离开我了。哈哈哈!” 兴奋过后,阿旺又回到了现实中来。医院,警察,可卡因,医药费。。。。 阿旺颓然的坐在了地板上,怎么办?超人虽然好,怎么向警察解释可卡因,警察会相信蜜蜂的毒素里面都是可卡因吗?五千多快的医药费怎么解决,难道去抢劫吗?还有这张惨遭摧残的倒霉的病床呢,难道向他们展示自己超人的实力吗? “不行,必须立刻离开。” 阿旺打定主意,起身脱下了病号服,穿上自己的衣服,开门来到了走廊里。 然而,阿旺刚刚走了两步,又退回了病房。 在走廊的尽头,两个警察正在下棋,看样子,应该就是小护士说的等待他的警察了。 阿旺打开病房的窗户,往下看,原来是在四楼。 阿旺松了一口气,四楼并不高,用床单吊下二楼,就可以跳楼逃生了。 阿旺扯开床单,作了一条四米左右的绳子,反正病床已经被摧毁了,再搭上一条床单也没有什么严重的,大不了等日后有了钱,以无名氏的身份捐献给医院就行了。 阿旺把床单一头绑在窗棂上,顺着墙壁向三楼窗户上的防护网吊下去。 然而,因为太过仓促的缘故,绑在窗棂上的一头没有绑好,阿旺的脚刚刚接触到三楼的防护铁网,床单突然松开,阿旺立刻开始向地面做自由落体运动。 阿旺慌忙伸手去抓防护网的铁条,“咔嚓”一声,铁条应声而断。 阿旺继续向地面掉落,手足无措中,阿旺用力向墙壁抓去,五根手指奇迹一般的插入了坚硬的墙壁,下落的趋势立刻被制止,阿旺半空吊在了二楼的窗户边缘。 阿旺长出一口气,腾出一只手来抹了一把吓出来的冷汗,准备纵身跳到地面上去。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阿旺听见脚底下传来了两个人的说话声,低头一看,两个医院的保安正在一边喷云吐雾,一边经过一楼的过道。 阿旺静静的在窗户上面爬着,期待着这两个保安尽快离开。然而,事与愿违,这两个保安不但没有离开的意思,反倒在为病人准备的长椅上面坐了下来,开始相互讲述医院里面发生的奇闻轶事,看样子,不到天亮他们是不会离开了。 万般无奈之下,阿旺悄悄的推开了二楼的窗户,潜到房间里去。 刚刚站定,阿旺就听见了一阵女孩子压抑的哭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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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章 手术台上的艳遇 [本章字数:2462 最新更新时间:2006-04-14 10:13:57.0] | |||
| “呜呜,张医生,你就放过我吧,求您了!” “放过你?嘿嘿,我一定会放过你的,只要你答应我,一个小时之后就会放过你。” “不能啊,张医生,你已经有了小孙和小赵了,还不够吗?我只是一个孩子啊,才十八岁。” “别提她们两个,我烦,她们哪能和你比,你比她们年轻,比她们漂亮,只要你从了我,我立刻和他们断绝关系。” “可是当初你也是和她们两个这样说的,等到再有漂亮的护士进来,她们的下场就是我的下场。” “再说什么都没有用处了,要不是今天下午的那个病人,你也不会值夜班,我好不容易得到这个机会,绝对不能放过。来吧,只要你从了我,我可以答应你的任何要求。” “啊……,不……,住手……,呜呜……” 阿旺静悄悄的敦在窗户底下,隐隐约约地看见三米开外的一张手术台上有两个人在翻滚,挣扎。 看样子一定是一个不良医生抓住了一个倒霉的护士,正在准备霸王硬上弓。 阿旺虽然性格懦弱,但是他的品德里面却有许多优良的成分,他最瞧不起的就是男人凭借自己的力量优势欺负女人。在阿旺的意识里,女人天生就是被男人疼的,强迫女人的意识做任何事情都是极为不道德的行为。在上大学的的时候,阿旺和班长的关系最差,原因只有一个,他曾经看见班长打了自己的女朋友一记耳光。虽然所有的人都说那个女人很贱,的确应该打,但是阿旺认为,无论女人多么不对,殴打女人的行为都是不可饶恕的大罪。至于强迫女人的意识而得到女人身体的男人,都应该下十八层地狱。 因此,当阿旺看到那个小护士就要惨遭蹂躏的时候,懦弱得他突然勇敢了起来。 “小静,我这就证明给你看看,我不是一个懦弱的男人!” 阿旺冲到手术台旁边,抓住那个不良医生的手臂向身后一甩。 阿旺忘记自己已经拥有超常的力量了,用力过猛,哪个医生从他的头顶飞过,“啪”的一声,撞在墙壁上,昏死了过去。 “你是谁?” 虽然解除了威胁,但是对于房间里突然出现的另外一个男人,小护士本能的感觉到事情蹊跷,因此,恐惧并没有降低,反而更加害怕了。 阿旺没有说话,在黑暗中静静的站立了几秒钟,向房门走去。 “等一等。” 如果阿旺走向手术台,小护士一定认为才离虎口又入狼窝,可是阿旺却走向了房门,那么这个人一定不是坏人。因此小护士出声制止,同时打开了房间的灯光。 日光灯管“吱吱”响了两声,大放光明。阿旺向手术台望去,立刻,惊呆了。 面前的人就是刚刚和她说话的那个小护士,护士服已经不见了,内衣裤也几乎被撕得稀烂,一头长发凌乱的披散在胸前,身上有道道血痕。更为惊心动魄的是,小护士的身体一览无余,在日光灯的照射之下,洁白的肌肤,浑圆的大腿,饱满的乳房,梨花带雨的脸庞。。。无一不是阿旺平生仅见的绝品。 阿旺看得口干舌燥,不由得吞了一口吐沫。 小护士也发现了自己的窘迫,惊慌失色的寻找衣物遮掩。然而他的衣服都已经撕烂了,根本不能遮盖住她的身体。反倒她不断扭动的身体更显得婀娜多姿,令人眼花缭乱,遐想菲菲。 阿旺转过头去,不敢再看。 “你是谁,怎么进来了?” 小护士见阿旺不再看她,稍微平定了一下心情,开始打量起了面前的这个救命恩人。一看之下,立刻就认出来这个人就是四楼的那个病人。 “你怎么出来的,警察没有栏你吗?” 阿旺指了指开着的窗户,说道:“我跳下来的。” “你跳下来的?你果然和贩毒集团有关联,畏罪潜逃,你……你……不会是来杀我灭口的吧?” 小护士更加惊慌了,毕竟被医生强奸只不过是失身的问题,而被贩毒集团盯上,那可就连性命也没有了。 小护士准备开口呼救了。 阿旺感觉到了身后的异常,纵身一跃,跳到手术台边,左手捂住小护士的嘴,右手死死的把她抱在怀里。 “不要喊。” 小护士惊恐的大眼睛看着近在咫尺的阿旺,一滴清泪顺着眼角开始滑落,浑身剧烈的颤抖了起来。 “你答应不喊叫,我就放开你。” 小护士急速的眨眼睛,示意答应了阿旺的要求,阿旺放开了左手。 小护士呼吸越来越急促,裸露的乳房摩擦着阿旺的胸膛,传来一阵阵麻酥酥的电流。 “你看电视剧看多了不是,我用不着杀你灭口,你知道我多少秘密,何况警察也已经知道了。” “可是……你怎么会到这里来。” “我在逃跑,无意间进来的。我怕明天醒来,警察会把我带走,那我就全完了。我没有犯罪,我真的是被一只奇怪的蜜蜂给蜇的,你要相信我!” 阿旺激动的摇晃小护士,小护士在阿旺的怀里发出了一声痛苦的呻吟。 阿旺尴尬的放开了小护士,走到那个昏迷的医生身边,扒下他的白大褂,丢给了小护士。 小护士穿好白大褂,跳下手术台,走到医生的身边,检查了一下:“还好,没有什么大问题,他一会儿就会醒过来。” “色狼,淫魔,卑鄙,下流……” 刚刚脱离危险的小护士突然怒发冲冠,一边骂着一边在医生的身体上拚命的厮打,最后,还在医生的大腿根部踹了两脚。可怜的医生在昏迷中发出了几声含糊不清的呻吟,没有醒来。 看着发飙的小护士,阿旺想起了小静,不由得摇了摇头——千万不要得罪女人,女人要是发起恨来,十个男人也未必是对手。 “你现在没事了,我走了。” 阿旺走到门口说道:“这里的医生太坏了,你还是另外找份工作吧。” “谢谢,我会的,你出去的时候走后门,大门已经锁住了,还有门卫。” “我知道了,嘿嘿,门卫,高墙未必能够拦得住我。” 阿旺转身去开房门,小护士却一把拉住了阿旺。 “谢谢你,要不是因为你,我今天可能就会……” 小护士垫起脚尖,在阿旺的脸颊上亲了一下:“放心吧,无论你是罪犯还是好人,我都不会告诉任何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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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及假《恶源》人物设定 [本章字数:2531 最新更新时间:2006-04-14 10:13:58.0] | |||
| 公告及假《恶源》人物设定 最近有好多的朋友问我《新孔雀传奇》到底还写不写了,现在给大家交个底。 《新孔雀传奇》肯定写,前一段时间遇到了瓶颈,实在是写不下去了,通过20多天的冷处理,我似乎又找到了一些感觉,先写几章,本月底开始更新。12月我没有什么事情,时间充足,应该能写很多。更新的慢,请大家多包涵,毕竟我不想写得太垃圾了,朋友们也不想看垃圾不是。 《恶源》实验上传了12章,大家的反应有好有坏,目前正在修改中,月底开坑,名字不再叫做《恶源》了,至于叫做什么,还没有想好。反正大家也看了一个开头,如果能有什么好的名字,也希望在书评区里告诉我,谢谢了。 明天我会有一本新的书通过起点的审核,科幻的,描写的是星际战争,他盗用了《恶源》的名字。这本书是我目前认为自己写得最好的一本书,请大家捧场。自从7月份我开始在起点鼓捣,不知不觉写了几十万字了,其间的好好坏坏,苦辣酸甜,不可言表。但是,通过几个月的磨练,我除了脸皮增厚了三存之外,文笔的确也有了一丁点的进步。大家去看看,《恶源》,和以前我所有的书都不一样。 +++++++++++++++++++++++++ 下面交代一下我原先在《新孔雀传奇》里面试验上传的那部假的《恶源》的人物设定,大家看看合适不,提提意见,谢谢了! 阿旺:绰号蜘蛛,本书第一男主人公,开始年龄25岁,贪财好色,胸无大志,有点无赖,运气级佳,富有正义感。本来只是一个小市民,但是命运却让它拥有了特异功能,凭借自己的超能力,他在欲望的都市里纵横开阖,坐拥花丛,无往不利。并且和杀手小开结成了深厚的友谊,和小开一起对抗邪恶的势力。 小开:绰号死神,本书第二号男主人公,开始年龄25岁,冷酷,孤傲,残暴然而善良。孤儿院长大的小开被杀手组织训练成了超级杀人武器,然而未泯的良知让他从杀手组织中叛逃,他的一生是血与火的组合,随时都面对着死亡。 王玉林,绰号铁手,开始年龄28岁,公正无私,嫉恶如仇。作为警察,他需要把小开抓捕归案,但是正因为是警察,他看到了社会的种种黑暗,对于法律的无奈,他认为只能以暴易暴,因此,他不愿意抓到小开。他是矛盾的,总是在良知和法律面前痛苦不已,无法抉择。 陈姐:绰号肉山,杀手组织的首脑人物,肥胖如猪,表面慈祥,心如蛇蝎。以极端的手段训练出了大批的杀手,全世界的富豪都在她的脚下颤抖。 小静:阿旺的前女友,美丽,贪慕虚荣,一生追逐名利和享受,为了自己的虚荣心可以不择手段,然而当繁华退去,一切都是过眼云烟,回首时爱已经不在。 小柔:原本是一个护士,在医院里结识了阿旺,外表的柔弱掩饰不住内心的坚强,冷漠的面庞,火热的欲望,用柔弱的肩膀承载着无尽的哀伤。 小蕊:白领丽人,花一样的女人,孤独的行者,东西方混血的她具有一种天生的魅力,在商界政界纵横开阖,无往不利。然而内心的孤独注定了她叛逆的心理,拥有了本书中所有主要男人的青睐,却没有得到他们的真爱,当三个男人准备为她大打出手的时候,她选择了离开。 大白果:悲剧性的女人,刚一出场就被小开拧断了脖子,然而她的姐姐黑玫瑰却是杀手组织中唯一的自由人,为了给姐姐报仇,黑玫瑰燃尽了生命中最后的芳华。 海棠:表面上是妓女,其实是杀手组织中的联络人,小开的最爱,在最后的关头,背叛了杀手组织,和小开携手天涯。 蝎子:杀手组织中的重要人物,专门刺杀背叛组织的杀手,和小开,阿旺,王玉林等人展开了惊心动魄的死亡游戏。 +++++++++++++++++++ 下面的不要看了,我是为了凑足字数,重复上面的内容。嘿嘿,汗…… 阿旺:绰号蜘蛛,本书第一男主人公,开始年龄25岁,贪财好色,胸无大志,有点无赖,运气级佳,富有正义感。本来只是一个小市民,但是命运却让它拥有了特异功能,凭借自己的超能力,他在欲望的都市里纵横开阖,坐拥花丛,无往不利。并且和杀手小开结成了深厚的友谊,和小开一起对抗邪恶的势力。 小开:绰号死神,本书第二号男主人公,开始年龄25岁,冷酷,孤傲,残暴然而善良。孤儿院长大的小开被杀手组织训练成了超级杀人武器,然而未泯的良知让他从杀手组织中叛逃,他的一生是血与火的组合,随时都面对着死亡。 王玉林,绰号铁手,开始年龄28岁,公正无私,嫉恶如仇。作为警察,他需要把小开抓捕归案,但是正因为是警察,他看到了社会的种种黑暗,对于法律的无奈,他认为只能以暴易暴,因此,他不愿意抓到小开。他是矛盾的,总是在良知和法律面前痛苦不已,无法抉择。 陈姐:绰号肉山,杀手组织的首脑人物,肥胖如猪,表面慈祥,心如蛇蝎。以极端的手段训练出了大批的杀手,全世界的富豪都在她的脚下颤抖。 小静:阿旺的前女友,美丽,贪慕虚荣,一生追逐名利和享受,为了自己的虚荣心可以不择手段,然而当繁华退去,一切都是过眼云烟,回首时爱已经不在。 小柔:原本是一个护士,在医院里结识了阿旺,外表的柔弱掩饰不住内心的坚强,冷漠的面庞,火热的欲望,用柔弱的肩膀承载着无尽的哀伤。 小蕊:白领丽人,花一样的女人,孤独的行者,东西方混血的她具有一种天生的魅力,在商界政界纵横开阖,无往不利。然而内心的孤独注定了她叛逆的心理,拥有了本书中所有主要男人的青睐,却没有得到他们的真爱,当三个男人准备为她大打出手的时候,她选择了离开。 大白果:悲剧性的女人,刚一出场就被小开拧断了脖子,然而她的姐姐黑玫瑰却是杀手组织中唯一的自由人,为了给姐姐报仇,黑玫瑰燃尽了生命中最后的芳华。 海棠:表面上是妓女,其实是杀手组织中的联络人,小开的最爱,在最后的关头,背叛了杀手组织,和小开携手天涯。 蝎子:杀手组织中的重要人物,专门刺杀背叛组织的杀手,和小开,阿旺,王玉林等人展开了惊心动魄的死亡游戏。 +++++++++++http:///showbook.asp?bl_id=44313++++++++++++ 真正的《恶源》,是星际战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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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悲惨的事情 [本章字数:3537 最新更新时间:2006-04-14 10:13:58.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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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章 彻底绝望 [本章字数:2765 最新更新时间:2006-04-14 10:13:59.0] | |||
| 拥有了超能力的阿旺认为世界彻底改变了摸样,爱情,财富将再也不是遥不可及的美梦,而是实实在在的摆在面前的面包,只要他肯伸手,就会成为他的囊中之物。他再也不是那个懦弱的废物了,在歹徒面前,阿旺将会变成他们的噩梦。小静也一定会回到他的身边。 因此,凌晨回到家的阿旺满心欢喜,躺在床上作了一个有生以来最美妙的美梦。在梦里,阿旺和小静结成了夫妻,生了一对双胞胎,拥有了花园洋房,汽车游艇,带着老婆孩子幸福的在世界的各个角落旅游…… 当清晨第一缕阳光照到B市最高的建筑物的尖顶的时候,兴奋不已的阿旺起床了,穿上自己最得意的一套衣服,翻箱倒柜的找出了自己最后的积蓄——158块人民币,破天荒地打了一辆出租车,去花店买了一束玫瑰花,早早的来到了小静家的楼底下,躲在一根电线杆子的后面,打算给小静一个惊喜。 然而,阿旺等到的不是小静甜美的笑容,而是一个晴天霹雳! 早晨七点半,一辆红色的跑车停在了楼下。 阿旺认识这辆车,并且熟悉这辆车的主人——本市市长大人的三公子,人称三少爷的张少宇。 车上的正是张少宇,他下了车,拿出手机,开始打电话。 阿旺非常奇怪,堂堂的三少爷为什么会出现在这个贫民区里?它应该在高级场合才对,比如高尔夫球场,保龄球馆,大酒店。这里贫穷,混乱,肮脏,根本不是他这样身份的人应当出现的地方。 答案很快就揭晓了,三少爷刚刚放下电话没有一分钟,一个白衣白裙的美丽少女就从楼道里冲了出来,娇呼一声,扑进了三少爷的怀抱。张少宇顺势揽住少女纤细的小蛮腰,另外一只手在少女的背部和臀部不住的游走,血盆大口一张,吞没了少女的樱唇,立刻,两根舌头纠缠的声音让五米开外的阿旺热血沸腾。 足足过了五分钟,两个人才依依不舍的分开,彼此透了一口新鲜的空气。张少宇揽着少女的腰,上了跑车,绝尘而去。 阿旺从电线杆子后面转了出来,手里的玫瑰花已经变成了一堆残枝败叶。 “为什么?” 阿旺把手中的玫瑰花丢在地上,拼命的用脚踩塌,抑制不住的泪水滚滚而下,这是阿旺一生中最后一次流泪。 那个白衣少女,居然是小静! 阿旺终于明白了,昨天小静根本不是来和他谈判的,而是通知他一个事实,无论当时他表现得如何勇敢,都没有办法挽回和小静的情感了。勇敢算什么,阿旺太了解小静了,在小静的眼睛里,勇敢永远也无法和财富和地位相抗衡。 小静和阿旺相处的时间里,曾经无数次的感叹命运对自己的不公平,认为自己天生丽质,应该得到某个大款的青睐,得到梦寐以求的奢侈生活。每当这个时候,阿旺都无地自容,他知道,凭借自己的本事,除非出现奇迹,否则自己一辈子注定了平庸。然而,今天,奇迹终于出现了,正当阿旺准备大展拳脚,干出一番事业的时候,小静却提前找到了自己梦想的东西! 伤心欲绝的阿旺漫无目的的在城市的街道上徜徉,从早晨一直到中,最后,他来到了本是最高级的大酒店的门前。这是一家会员制的酒店,不对普通人开放。凡是来这里消费的人都必须拥有会员资格,或者由会员带领才能进入,而一张最普通的银卡会员的代价是五万美金。 阿旺并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到这里的,也许是头脑混乱,也许是潜意识里曾经希望成为这里的一员,也许是停在门口的那辆红色的敞篷跑车吸引了他的视线,反正,当阿旺明白过来自己走错了地方的时候已经晚了,两个凶神恶煞般的保安已经向他的方向快速跑来。 “滚开,这里不是你要饭的地方。” 阿旺看了看酒店大厅金碧辉煌的装修,又看了看门前停车场里的一排排高级轿车,特别是里面的一辆红色的宝马显的是那样的刺眼,一股屈辱的怒火从丹田之处磅礴而出。 阿旺不理会保安的阻拦,举步向酒店的大厅走去。 两个保安没有想到面前这个落魄的青年居然根本没有理会他们的意思,自尊心受到了巨大的伤害,几乎在同一时间,两个保安举起了手中的警棍,一左一右的向阿旺的两个耳朵砸来。警棍带着呼呼的风声,看样子使用上了全力,如果被砸实了,一定会当场昏迷,弄不好还会有生命危险。 阿旺没有停留,甚至也没有看那两个带着死亡气息的警棍,敏锐地感觉让他清除的知道,警棍运行的路线和到达的时间。阿旺的头一低,身子微微的转动了一个角度,两个看似必中的警棍就呼啸着从他的身边划过,连带着用力过猛的保安打了一个趔趄,当他们站稳脚跟,准备再次挥动警棍的时候,阿旺已经走进了酒店的大厅。 大厅里面播放着悠扬的钢琴乐,几个迎宾小姐深深地对阿旺鞠躬,脸上带着甜甜的职业的笑容。她们和门口的保安不同,她们的任务是伺候好这里面的每一个人,无论这个人穿的是什么样的衣服,甚至没有穿衣服也是她们的上帝。 两个保安也跟了进来,但是在这里他们不敢造次,如果在酒店里发生了打斗,惊动了这里的尊贵的客人,他们的饭碗铁定要丢掉。因此两个保安只是紧紧地跟着阿旺,看看他究竟要做什么,并没有抡起警棍。 除了服务人员,酒店里三三两两的有十几个人,他们或高或矮,或胖或瘦,或老或少,但是,无论他们的样子如何,身边的女人却都是一个个花枝招展,青春年少,似乎本城所有的美女都云集到了这家酒店,甚至还有两个洋妞依偎在一个糟老头子的身边,用自己粉嫩的樱桃小嘴一口一口的给老头喂饮料。 阿旺在大厅里面巡视了一番,径直向后门走去,穿过后门,是一个小型的室内游泳池。 游泳池的水面上冒着一层淡淡的水雾,看来这里的是热水,池水很安静,里面没有人在游泳。在游泳池的边上,四对男女赤身裸体在四张大躺椅上面不住的翻滚缠绵。原来,这里是一处罗体浴场。 阿旺看了看那四对忘我缠绵的肉体,口中有一些干涩,转身准备离开。 “哗啦。”池水突然翻滚起几个浪花,两个脑袋从水底冒了出来。 “哈哈哈,三少,你坏死了,弄得我好痛哦。” “怎么样,小妖精,你不是说你的水下功夫很高吗?来,再来一次。” 张少宇靠在水池边得意地说着,两只手在小静的肩膀上轻轻一按,小静刚刚露出水面的脑袋就顺着张少宇裸露的胸膛逐渐下滑,深深的沉没在了池水里。 “啊……”阿旺发出了一声野兽般的嚎叫。 “扑通,扑通。”两声巨响。两个保安还没有弄明白是怎么一回事,就被狂怒的阿旺一把抓住了腰间的武装带。阿旺举起两个保安,奋力的向水池中一甩,两个保安就像两发炮弹一样在张少宇的身边爆炸开来。 在一片惊呼声中,阿旺发疯似的跑出了酒店的大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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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卷 |
| 第一章 奇怪的乘客 [本章字数:2748 最新更新时间:2006-04-14 10:14:00.0] | |||
| 2005年2月26日。 春节刚刚过去,但是春天并没有随之而来,气温依然很低,随处可见即将消融的冰块,远山的头顶上,还能看见几许残雪。虽然万份不情愿,但是我还是对老妈说了一声抱歉,离开了家的温馨,来到位于河北廊坊市的公司里上班。 报到后的第二天,我就坐上了从天津发往山西长治的长途客车。看着车窗外逐渐远去的故乡,我不由得摇头长叹了一口气,哎,谁让我是一个小小的业务员呢。业务员的工资虽然比车间里的工人高那么一点点,但是常年离家的痛苦却是普通工人不能体会的。每一年,自己最多只能有十几天的假期能够回家陪陪老妈,其余的时间,全部为了公司的大利益和自己的小利益而抛洒在了异乡。 这是一辆从天津发往山西长治的卧铺车,晚上八点从天津出发,九点左右到达津保高速霸县路口,我从这里上车,在车上睡一觉,第二天早上六点左右就会到达我此行的目的地山西长治。 长治市一个不错的中型城市,没有大城市的拥挤,却比一些小城市多了许多的繁华。城西一条几乎干涸的小河绕城而过,在转弯处居然能够汇集成一个在北方还算不错的湖泊;位于城东边的老茂山虽然不算高大雄奇,但是因为拥有号称亚洲最大的铜像而成了一个小的景区。记得第一次见到那座巨大的雕像的时候,我错误地认为那是毛泽东的塑像,而事实上那是炎帝的塑像。炎帝在中原败于皇帝之后,退入了山西,最终死在了长治。 这里的气候冬暖夏凉,民风淳朴,非常适合我这个懒惰并且追求享受的人。如果不是城市周围的许多煤矿,焦化厂,化肥厂,水泥厂污染了长治的空气,让整个城市随时都笼罩在一层灰蒙蒙的烟尘之中的话,我会更加喜爱这个城市的,甚至还会考虑在这里买一套房子,找个女人,终老于此。 想到女人,我的心房再一次的刺痛了。我已经有三十三岁了,还是孤身一人。做王老五的感觉虽然很让一些新人类推崇,但是,那是对于钻石王老五或者白金王老五说的。至于我来说,充其量也就是一个木头王老五,或者是生铁王老五。别人看我的目光不是羡慕或者敬仰,而是怜悯。堂堂男儿却整天生活在怜悯中,的确如芒在背,令人寝食难安。 这也是我喜欢做业务员的缘故,业务员能够走南闯北,常年不在家。离开了老妈和亲朋好友的善意的唠叨,自欺欺人的认为拥有一个女人的需要并不是那么迫切了。虽然老妈在电话里会不失时机地提醒着自己的年龄,每一年的春节假期依然会在唠叨中度过,但是,当我身处一个陌生的环境,周围没有一的熟悉的人的时候,还是可以暂时忘却的。毕竟现在已经开化了,如果真的寂寞难耐的话,生理的感觉是可以用非常少量的金钱来满足的。而这种服务业,山西在全国是有了名的发达,业内人士流传着一句话很能说明这个问题:要**,来山西,*大毛又稀。 在刚刚过去的这个春节假期,为了让老妈闭嘴,我甚至考虑过去婚介所租一个女朋友。但是当我把我的要求说给婚介所的老大妈,老大妈的一番话让我彻底打消了这念头。 婚介所的老大妈说:“我们这里有温柔型的,浪漫型的,贤惠型的,活泼型的;年龄从十八岁到二十八岁,职业可以扮演公务员,大学生,商场小贩,公司白领;你可以根据自己和家人的喜好,随意挑选。费用一天二百五十元,最少租七天,包吃包住包路费。如果你出到一天三百元钱的话,我们的公关人员会参与家务劳动;如果你出到五百元每天的话,晚上可以和你睡在一间房间里,成为你真正的老婆;如果你出到一天七百元的话,在你承包期间,可以转租赚钱,如果。。。” 我立刻落荒而逃,这样的女人,如果让我挑剔的老妈看见了,相信不出一个小时就会露馅。我已经十多年没有尝到老妈的五指山了,不能冒这个风险花几千块钱买老妈的耳光。 正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汽车到了石家庄高速公路收费口,车门打开,上来了一个新的乘客,被安排在了我隔壁的铺位上。我当时做梦也没有想到,这个新乘客就是改变了我一生的人。我宁愿这一切都没有发生,但是,已经发生了的事情却无法改变。也许,这就是我的宿命吧。 上来的是一个假和尚,最起码以我的经验判断是一个假和尚。年龄大约在二十多岁,一身土黄色的加沙破旧不堪,脚穿一双黑色的布鞋,身背一个用帆布缝制的褡裢。虽然剃了光头,但是头发已经长出了最少三毫米,黑色的毛茬和红色的头皮交相辉映,给人的感觉绝对不是一个和尚,而像是一个街头的蛊惑仔。没有戒点香疤,这也是我认为它是一个假和尚的最主要的原因。 和尚我倒是曾经见过许多,和和尚同乘一辆汽车的经历也有过几次,但是这个和尚却与众不同。别的和尚乘车的时候,总会念几声佛号,恭维一下售票员,或者送给售票员一件所谓的开光的法器,比如从地摊上买的钥匙坠,张贴画之类的东西。这样一来,即便是不能免票,也能够便宜几块钱的。但是这个和尚不同,只见他随手拿出一张百元大钞,递给售票员,躺在铺位上,竟自睡去了。 售票员检验了一下钞票的真伪,又看了看睡觉的和尚,也回到自己的座位上不再言语。 “真是一个黑心鬼,连佛祖的香油钱也敢黑!”我在心里骂了售票员一句,因为我知道,从石家庄到长治的车票是七十元,售票员应当找回三十元才对。一种对于世风日下的愤恨感代替了我对于一个大好青年居然装假和尚的厌恶。 也许是回应我对售票员的谩骂,那个假和尚似乎感觉到了什么,睁开眼睛,对着我微笑了一下。我的心里一紧:“坏了,这个和尚可能要和我化缘了。”虽然明知道是一个假和尚,但是如果他打着冠冕堂皇的旗号,张嘴和我说什么的话,天生不会拒绝人的我不知道怎样应付。好在担心的事情并没有发生,那个和尚对我点了点头,又闭上了眼睛,三分钟之后,居然传出了雷鸣般的鼾声来。 初春的夜很长,当2005年2月27日早晨六点左右,汽车到达了目的地长治的时候,天空依然漆黑一片。饱受鼾声折磨得我迅速下车,希望赶快回到办事处去,好好的补补睡眠。在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好不容易从一群为小旅馆拉客的批条们的骚扰之中冲杀出来之后,我招过了一辆出租车。然而另外一只手却提前拉开了车门,那只手的主人就是那个假和尚。 假和尚在临上车之前,注视我大概三秒钟,并且微笑着点了点头,似乎是因为抢了我打得车在向我道歉。出租车绝尘而去,寒风中传来了和尚的话语:“长治宾馆,一百元,不用找了。” 我摇了摇头,心道:“原来是一个大款和尚呀!” 我本来以为,在茫茫人海之中,看到了一个有钱的假和尚,只不过是我人生当中见到的众多奇怪的事情中的一个而已。和尚已经离开了,可能再也见不到了,他所留给我的只不过是在日后和朋友们聊天的时候多了一点谈资罢了。可是命运却再次让我见到了这个和尚,并且这个和尚把我带进了无穷无尽的梦魇之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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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暗杀 [本章字数:3175 最新更新时间:2006-04-14 10:14:00.0] | |||
| 2005年2月28日。 相信这几天发生在长治地区的几件奇怪的事情,一定给长治人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其中有的事情还在《长治晚报》上面报道过。 长治往邯郸方向,大约二十五公里的地方有一座小型城市——潞城市。自古以来,潞城才是长治的政治经济中心。长治以前名为上党,只不过是潞城周边的一个小的村落而已。而潞城却是历史上有名的潞安府的所在地,在战国的时候属于赵国。在这片土地上曾经发生过许多著名的可歌可泣的战争,可以说,长治地区是一个被古代战士亡灵的鲜血覆盖的土地。 如果大家对长治地区的历史不了解的话,那么有一个地方曾经发生过一场中国历史上最惨烈的战争,大家一定不会陌生。长治以南五十多公里的地方,有一座城市高平,哪里就是两千多年之前长平之战的古战场,在那次战役中,秦国的白起坑杀了四十万赵国的降卒。话题虽然撤得远了一点,但是因为在以后的故事当中,长平(现在的高平)会有很重要的地位,所以现在先交待几句。 言归正传。那一天的下午,我乘坐市内十三路公交车去路程代理商处办事情。我做的是牛奶生意,潞城的代理商是我的一个大客户,实力不错,信誉度也很好,潞城市的销量占到公司在长治地区的三分之一左右。代理商的名字很特别,叫赵禾火,是一个四十岁左右的小胖子,喜欢喝酒。我去潞城市的目的就是和赵老板喝喝酒,拜个晚年,联络一下感情。 汽车很快就出了长治市区,在南垂镇稍作停留,从一座巨大的广告牌子下面经过。那个广告牌向潞城市的一面有三个大字“潞城市”,说明这里是长治和潞城的交界;在广告牌的另外一面有十个大字“中国十大魅力城市长治”。对于长治市得到中国十大魅力城市的称号,我个人颇有微词。因为长治无论从哪个地方来讲,都担当不起这个称号。我给自己的解释是:也许长治是“中国十大魅力城市”评选的主办城市。就像世界杯足球赛,主办国会自动获得一个名额一样,长治是凭借自己的主办城市身份给自己脸上贴金。或者,这根本就是长治市的领导们为了自己所谓的政绩,鼓捣出来的形象工程。 “妈妈,你看那个和尚在做什么?” 一个小孩子嫩雅的声音吸引了我的主意,顺着小孩子手指的方向,我向车窗外望去。于是,我又看到了那个假和尚。我非常确定那就是昨天和我同乘一趟车来到长治的那个和尚,不是因为我看清楚了他的面目,我的视力很不好,虽然带着眼睛,但是在几十米外认出一个陌生人来,对于我来说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我之所以确定它就是昨天的那个和尚是因为,在我向他看去的同时,他也向我的方向看了一眼,似乎海面带微笑的向我点了点头,那动作就和昨天的一摸一样。 让我感到吃惊的是,这个我心目中的假和尚,正在做着一件即便是真和尚也不太有可能作的事情——他正在用五体投地的跪拜方式向潞城市的方向前进。九七年,我曾经出差去过青海,在那里,从西宁通往塔尔寺的路上,经常会看见藏民或者喇嘛在路上作着同样的事情。双手高举,然后放在胸口,跪下,磕头,趴在地上,尽量把身体伸展,然后站起来,走到刚才手指所处的位子,然后重复同样的动作。无论目的地是几里还是几千里,他们都要用自己的身体来丈量。据说,只有这样才能更加贴近心目中的神灵,才能表达对神灵最虔诚的信仰。记得在我第一次看到了这种情形的时候,我深深地被宗教的信仰的力量所震撼了。然而,今天,在中国的北方,这个佛教几乎已经衰亡的地方,居让有人进行五体投地的跪拜,的确让人产生一种崇敬之情。几乎在同时,我修正了我心目中的看法,这个和尚不是一个假和尚,而是一个真正的得到高僧! 汽车疾驰而去,转眼之间,和尚的身影已经消失了。二十几分钟之后,我来到了代理商的家里。 和想象的一样,彼此寒暄几句,就来到了著名的“甩饼王”饭店,开始喝酒。席间,我对赵老板说了那个和尚的事情,当作下酒的谈资,没有人相信,也没有人深究。将近夜里十一点,谢绝了老板的挽留,我独自一人来到公路旁边等车。公交车是没有了,但是回长治的回程车还是有很多。 平时的时候回程车很多,今天也许是太晚了的缘故,我等了十几分钟也没有等到。一阵寒风吹来,晚上喝的酒似乎有往上翻滚的趋势。现在的我真思念家里的热被窝阿。连续两天了,休息都不好,上眼皮和下眼皮的战争几乎要爆发了。我决定再等五分钟,如果再没有回程车的话,就返回潞城去,找一家宾馆,开个房间睡觉大吉。 朦朦胧胧中,我发现在夜色中有一个黑影一起一伏地向我走来。当时我吓了一跳,仔细一看,发现原来就是那个和尚,心情才稍微平静了下来。现在的我对那个和尚的佩服已经不得了了,套用一句老土的话就是:我对他的敬仰之情有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就像黄河泛滥一发而不可收拾!简直太伟大了。从南垂到这里起码也有十几公里的路,短短的几个小时他居然用自己的身体丈量过来了!虔诚的心自不必说,光是这份体力就已经很惊人了。他伸长身体大约两米左右,十几公里需要跪拜五六千次! 我默默地注视着这个伟大的身影一步一步地向我靠近,一辆回程车停在我的身边,我摆了摆手,回程车又绝尘而去。很快,和尚到了我的身边。他站立起来,微笑着,对我点了点头。第一次,我也微笑着,对他点了点头。甚至,我的身体还微微的向下屈了屈,以示我对他的尊敬。 本来以为,和尚会继续向前的,但是和尚却停住了。从怀里掏出一块汗巾,擦了擦头上的汗珠,对我说道:“施主,我们有缘。” 如果在以往,听到这样的话,我一定会认为这是江湖和尚行骗的开始,接下来将会是一番危言耸听的话,然后归于破财免灾的老套路中去。可是今天,我却一丝一毫的这种感觉也没有。两天来,连续见到这个和尚,而且是在这种如此奇怪的情形中见到的。我绝对有理由相信,我们的确有缘,他绝对不是一个胡乱化缘的骗子。 “是啊,大师,两天来见到了你两次,我们的确有缘。” 没有想到,令我大失所望的是,这个貌似虔诚的和尚居然没有脱离了俗套,真的开始向我化起缘来了。 “我说的缘,并不是你理解的缘,其实早在一千多年之前,我们已经结缘了。我今天来,就是为了找到你以续前缘。你命犯天煞,近日有难,不知愿不愿意买一个护身符戴在身上?” 我为之气结,“看看,终于来了。还以为是一个得到高僧,却原来还是一个江湖骗子。”心里虽然这样想,但是因为他的虔诚曾经让我感动,所以并没有拒绝。我点了点头,准备花个十几块钱,买一个没有任何用处的小零碎,把他打发走了算了。 和尚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思,说道:“你已经忘记了自己的前生了,不过你会很快就会明白,我说的话是真实的。”说罢,和尚拿出了一小片玉牌(我认为那是玻璃或者塑料的),挂在我的脖子上,说道:“这是‘往生宝玉’,带着他会给你带来好处的。” 我不置可否,摸了一下那块东西,感觉冰凉,于是伸手拿钱。可是找遍了身上的口袋,却没有零钱,只好非常肉痛的给了和尚一张百元大钞。 和尚接过钱,突然哈哈大笑了起来。笑了一会儿,面向南方跪了下来,大声说道:“孔雀,我终于不再欠你什么了,你的债,我已经还清了。” 什么孔雀,什么债,还清了什么,在搞什么鬼?无数问题涌入我的脑海,一时让我无法分析。正在我愣神的时候,突发的异变让我彻底惊呆了。 “扑,扑,扑,扑。”四声沉闷的声音突然响起,在我面前跪着的和尚一头栽倒在地上,从胸口的孔洞之中,冒出大股的鲜血。 四个黑衣蒙面的大汉从路边的大树后面走出来,每一个人的手中都拿着一把手枪,枪筒很长,根据电影上的看得的知识,我知道,那是装了消音器的无声手枪。四个人走到和尚旁边,用脚踢了踢和尚的身体,确认他已经不能动了,于是其中一个人走到我的面前,用枪指着我的头,说道:“把‘太虚幻境’拿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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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一把无声手枪 [本章字数:1928 最新更新时间:2006-04-14 10:14:00.0] | |||
| 如果有人手里还保留着2005年2月29日的《长治晚报》的话,一定会在那里看到如下的报道:在28日晚上11点前后,一辆东风牌运沙车和一辆从山东德州到长治的金龙大客车在长蚶公路潞城路口发生碰撞,大客车当场起火,乘客紧急疏散,客车被当场烧毁,三十八名乘客中有七名受到轻伤,直接损失将近20万元。事故原因是驾驶员疲劳驾驶,疏忽所致。 不知道真相的人一定会埋怨车主为了赚钱置乘客的生死不顾,其实,我们冤枉了驾驶员了。我所说的不明真相者,是除了六个人之外的所有人,也许是七个,但是我不敢肯定。这六个人,就是我和和尚,以及突然冒出来的四个杀手。 事实的真相是,当时我眼巴巴的看着黑衣人把手伸向我的胸口,要摘走那块玉牌,恐惧的我不敢做任何的反抗。事实上,不要说是拿走那块玉牌,就是他们要拿走我身上的几千块钱,我也会毫不犹豫的给他们的。我不是英雄,我怕死,和财产比起来,我的命重要的多。我心里不断的祈求佛祖显灵,让这几个杀手拿了玉牌赶快离开,千万不要伤害我。我才三十多岁,还没有老婆呢,如果就这样被杀死了,岂不是太冤枉了。 黑衣人的手刚刚接触到那块玉牌的一霎那,却突然垂了下去。只见那个分明已经死了的和尚突然跳了起来,一把抱住黑衣人的脖子,用力一拧,夜空中胫骨断裂的声音非常可怕!其他三个黑衣人立刻举枪向和尚射击,和尚一把推开怀里的死尸,向他们三个扑去,同时对我大声喊道:“快跑!” 恰巧正在此时,一辆回程车路过此地,我一招手,没有等车停稳就拉开车门跳了进去,急切地说道:“长治,快点。” 汽车迅速向前开去,我回过头来从汽车玻璃里面向后看。一个黑衣人举枪向出租车射击,被和尚用手一挡,打偏了,红光闪过,子弹正好击中一辆迎面开来的大客车油箱的位子,大客车立刻燃起了熊熊大火,失控的大客车橦向刚好经过的一辆货车,随之传来钢铁摩擦的可怕的嘎吱声,急刹车的声音和乘客的尖叫声。 我瘫软在座位上,吓得浑身发抖,好半天才长出了一口气问司机道:“长治,紫金西路,多少钱?” “随便”。司机的声音也在发抖,并且不时向我的身上看。 “随便,五块也是随便,五百也是随便,到底多少?”脱离了危险,我的思路开始恢复起来。我知道在正常的情况下,从潞城打车到长治一般要三十块钱,可是如果是回程车,五块钱就够了,最多八块钱。一边说话一边抬起右手,准备挥动一下,以便向司机证明我不是一个凯子,想要宰客是不可能的。但是我却震惊的发现,我的手里居然拿着一把手枪!难怪司机说随便,并且声音颤抖了。任何一个出租车司机,如果看见了一个手里有枪的乘客,车资只能是随便。 至于那把手枪是如何跑到我的手里的,我直到现在也没有弄明白。不过我却清晰地记得当我看见了手枪的第一个反应,我打开车窗要把手枪扔出去。可是当我看了看出租司机那张阴晴不定的脸之后,改变了主意。如果没有了手枪,说不定司机会直接把车开到警察局,到了那个地方,不知道会有什么灾难在等待着我。 “五,五块钱好了。”司机已经满头大汗。 我没有回答,只是摆弄着手里的手枪,陷入了沉思。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和尚是什么人?杀手是什么人?四个拿枪的杀手,一定不是简单的组织。莫非和尚是一个国际通缉犯,是一个恐怖分子,追杀他的是美国中央情报局?反正不可能是中国的警察。 “要不免费,行吗?”司机切切的问。 我怎么这么倒霉,无端的卷入了这件事件中,是报警,还是立刻逃亡?杀手会不会找到我?我会不会死?如果我报警了警察会不会相信?他们似乎在争夺者什么,是和尚给我的那块玉牌吗?我摘下玉牌仔细的端详起来。那是一块薄薄的圆片,翠绿色,很凉,怎么看都是一块在地摊上买到的东西,不可能值多少钱。是不是这块玉牌上有什么秘密,要不怎么会为了这块玉牌招来如此可怕的杀手呢? “大,大哥,我只有一百五十块钱,全部给你可以吗?”出租车司机的声音带着哭音。 我抬头看了看司机,明白了他已经把我当作抢劫犯了,于是冲他友善的笑了笑,伸出左手在他的肩膀上拍了一下,说道:“五块就五块。” 当我的手拍到了司机的肩膀上的时候,清晰地感觉到司机的身子剧烈的颤抖了一下。出租车突然加速,又突然减速,左右摇晃了好几次才稳定下来。我赶紧把手拿开,手心里湿漉漉的,不知道究竟是谁的汗水。 为了省去不必要的麻烦,我早早的在关村下了车,重新打了一辆出租车,在广场的北面又换了一辆,最终在距离我住的地方还有一公里的地方下车,趁着夜色的掩护,偷偷的溜回了办事处。 一进家门,我就把所有的门窗彻底关好,连灯也不敢开,钻进被窝里瑟瑟发抖起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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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梦回唐朝 [本章字数:2464 最新更新时间:2006-04-14 10:14:01.0] | |||
| 枪。 一把精致的无声手枪,除了消音器外,只有九厘米长,四百多克,戴上消音器,也不过十五厘米,六百多克。我摘下弹夹,退出子弹,数了数,一共一十一颗子弹。想必这把枪能够装十二颗子弹,其中的一颗已经射入和尚的身体了。我很喜欢玩弄枪。老爸生前是一个小警察,偶尔他高兴了会退出子弹,把手枪交给我,让我把玩。每一个节假日,我都会缠着老爸,让他从局里弄几颗子弹来打靶。记得第一次打靶时的感觉,简直太爽了,只要手指轻轻一动,几十米之外的木板就会变成碎片四处飞扬。很小的时候,我曾经立志参军,目的就是可以整天和枪在一起。可是,今天,我的手里真的拥有了一把手枪,却让我胆战心惊起来。 无声手枪静静的躺在桌子上,我胆战心惊的看着,似乎那是一只猛虎,随时都有可能挑起来把我撕碎。本来打算去把手枪扔掉,但是又怕坏人检了去,给这个本来就不安定的社会增加血腥的因素(我真是太伟大了,自身难保了还有想到别人。);最后决定去报警,但是当我走在大街上,鬼使神差的买了一张《长治晚报》,看到上面对于昨天的车祸的报道,我又退缩了。报道上并没有提到任何杀人的事情,难道和尚和杀手已经逃脱了?如果我贸然闯进警察局,拿出一把手枪来,告诉他们昨天的事情,会不会有人相信,他们会不会把我抓起来毒打?传说中的警察局是比黑社会还要黑暗的地方啊!何况,如果杀手真的离开了,还在到处找我,我的安全靠什么保证?如果有一支手枪在手,最起码我并不是没有反抗的机会。于是我又返回了办事处,找出针线,在上衣的内袋旁边缝了一个枪套,把手枪插进去,贴身携带。好在冬天的衣服很厚,从外面看,并不是很明显。 玉牌。 一块小小的玉牌,和尚叫它是“往生宝石”,杀手们叫它是“太虚幻境”。不管它是什么,现在的我已经不再认为它是一块石头或者是一块玻璃了。很薄很薄的圆片,直径大约五厘米,重十几克,中间有一个圆孔,一条细细的红绳从中穿过,大小正好可以套进我的脖子。翠绿的颜色,有点像菠菜。我仔细的研究了这块玉牌足足有三个小时,无论怎么看都不像是包含着什么秘密。虽然我对于玉石的鉴定知识少得可怜,但是我却很有把握得确定,单凭这块玉石本身,不会值许多钱的,也许是几十,也许几百,最多几千,根本不可能仅仅依靠玉石的价值引来如此庞大的组织追杀。既然并不值钱,那么只有两个可能,一是玉石是一件文物,并且是国宝级的文物,二是玉石是一件信物,一件某个帮派组织的信物,凭借它可以拥有一定的特权。 我也曾从玉石的名字上思考了很久。和尚叫她“往生宝石”,这个名字似乎除了字面意思,不可能给我任何的提示。“往生”也许是来生也许是前世,对于我这个无神论者来说,根本没有任何异议。而“太虚幻境”更是如此,我在《红楼梦》里和其他的一些仙侠小说里面看到过类似的名称,但是那是一个地方,是神仙们居住的地方,并不是一块玉。 思来想去,我的头几乎要炸裂了。一把手枪,一块玉石,就像插在我胸口的两把利刃一般,折磨得我坐卧不安。整整一天,我没有吃下任何东西,但是两瓶杏花村酒已经见底了。傍晚的时候,我感觉到头昏脑胀,直流清鼻涕,似乎是感冒了,于是到楼下买了两盒康泰克,连吃了两粒才有所好转。 手机铃声响了,一看来电是公司的号码,才知道,今天的电话报道忘记了。公司为了控制业务员,规定业务员每天要用当地的电话向公司汇报当天的行程。今天满脑子都是手枪和玉石的,汇报的事情早已经忘到爪洼国去了。慌忙接了,话筒里传来公司业务经理的咆哮声:“你怎么搞的,沁源县的代理商给你打了好几个电话,你都不接。已经打到公司里来了。” 我撒谎说是生病了,正在医院输液。好在我的声音嘶哑,不需要伪装就会让人认为我病得很严重。经理也没有深究,毕竟将在外,君令有所不受,只要完成了公司的任务,偶尔偷个懒,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经理虚伪的问候了我两句,然后下达了命令,让我明天去沁源县帮助代理商搞促销。 关掉手机,我一头栽倒在床上沉沉的睡去。一天来精神高度紧张,又喝了两瓶高度白酒,我的大脑已经不能支配我的身体了。睡梦中,一个黑衣人走到我的面前,一刀劈下,鲜血四溅,我的头颅在地上翻滚,黑一人拿着那块玉石哈哈大笑。惊叫一声,我醒了,原来是一个恶梦。看看四周,一片漆黑,应该是深夜了。挣扎着起来,拉开窗帘,打开窗子,皎洁的月光如银泄地。 我摸了摸左侧胸口的衣服,手枪还在。我又拿出玉牌来观察,还是那块玉石,只不过在夜色中不再翠绿,但是依然冰冷。“你究竟包含着什么秘密?不要再折磨我了好吗?”我自言自语,冷玉无语。 迎着月色,我从玉石的圆孔中往外看。突然,我发现,在月光的照射之下,玉石上面有几条细细的红线从中间的圆孔部位,呈放射状向外围扩展。这个发现立刻让我清醒了。我又转了一个角度,让玉石的圆孔正对着天空的月亮。这一次,红色的细线更多了,并且不断的增加,几秒钟之后,整个玉石变成了红色,并且发射出淡淡的红色的光芒来。 “这是什么?”我的心中充满了疑问。 突然,玉石发出耀眼的光芒,把我整个笼罩了起来。我闭上了眼睛,感觉似乎是在飞翔。。。 不知道过了多久,当我睁开眼睛的时候,眼前的景象把我惊呆了! 我正躺在一片沙滩上,一条奔腾的大河在我的面前狂暴的流淌,对岸是一座高高的大山,山上有茂密的原始森林。在我的身后,穿过一条细细的沙带,是一片荒草萋萋的原野,一棵盘根错节的老槐树上,几只寒鸦正在哇哇的鸣叫。。。 “不,这一定是在做梦!” 玄幻小说看得多了,虽然很羡慕那些小说的主人公,能够穿越时空,在另外一个时代呼风唤雨。但是我知道,那些都是假的,都是作者虚构出来的情节。我可不相信自己会有如此的幸运(或者是倒霉),能够穿越时空。这一定是在做梦,这几天实在是太紧张了,做几个恶梦也不为奇怪。我自己安慰我自己。但是,一切是那么的真实,不是梦境是什么? 寒风中,恐惧的我在沙滩上颤抖,颤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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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百元大钞的价值 [本章字数:3013 最新更新时间:2006-04-14 10:14:02.0] | |||
| 五:百元大钞的价值 哭过了,喊过了,悲哀了,愤怒了,恐惧了,迷茫了。一切都已过去了 ,最终归于了平静。作为一个业务员,适应陌生环境的能力很强。既然命运之轮发生了偏差,而我又没有能力拨乱反正,那么,我所能做的只能是接受。这就是我的性格,有一点逆来顺受,但是坚忍不拔。 想通了之后,我从沙滩上站起来,擦干眼泪,开始整理随身携带的物品。无声手枪一支,玉牌一块,三星手机一部,电子手表一块,钞票一千四百六十八块五角,电话本一个,钢笔一只,钥匙三把,康泰克两盒,家乡的风景照片六张,白沙牌香烟半包,防风打火机一个。如果还要有的话就是皮鞋一双,防寒服以及内衣裤全套,450度近视眼镜一付。 东西整理了,开始按照重要性分门别类。手枪当然是最重要的,在陌生的环境必须要有武器防身;其次两盒感冒药也很重要;剩下的东西就不知道了,按照以前的玄幻小说里看到的情况,大多数人都会回到古代,我想我也不例外,因为有很好的证据:面前的河水非常清冽,在二十一世纪的中国绝对不会看到;河对岸山上的原始森林在二十一世纪也不多见。如果真的是古代的话,钞票也没有了用处,手机更是一块废铁。因此,第一件事情是关掉手机,藏好手枪。然后我出发了,顺着河水往下走,希望找个人打听一下,现在是什么年代,什么地方? 非常幸运,我只走了不到三里路,转过了一片树林,居然发现了一座规模不小的城镇。我之所以确定那是一个城镇,是因为那里有城墙。并且我从过往行人的装束上分析,大概是唐朝。 我蹲在树林里仔细的观察了一会儿。那座城镇的城墙大约高两丈,四方形,每面长约一千米。面对着我的方向有一道城门,门口和城墙上没有士兵把守,看来这并不是一个很重要的地方。一条黄土路从树林前面大约五十米的地方经过,偶尔会有几个行人往来。 远远的一辆牛车慢慢的走来,车上坐着一个老头,我看这个人比较忠厚,于是走出了树林,拦住牛车问道:“大爷,请问这里是什么地方。” 当然,和其他玄幻小说里面描述的一样,老者看到奇装异服的我大惊失色,我费了好大的口舌才让他明白,我是一个关外的胡人,没有恶意,只是迷路了,想向他打听一下。另外因为语言的差异,需要之乎者也一番。老俗套了,这里就不再详细解说了。 老者告诉我,这里是沁水,现在是大唐贞观七年。 年代我并不感兴趣,因为我已经有所心理准备。无论是唐朝,汉朝,还是清朝,对于我来说,都是一个陌生的朝代,都是噩梦般的存在。至于地方,我确是知道的。沁水在二十一世纪是一个县城的名字,位于山西省南部,隶属于晋城市。从沁水往西南方向走大约六十公里,就是晋城市,晋城往北五十公里,就是高平市,现在应当叫做长平,从长平在往北五十公里,就是我在现实社会中存在的地方长治市。 坐在老者的牛车上,顺利地进了城,心里盘算着如何能够融入这个社会里面去。首先应当解决的就是我的一身装束,需要买一套这个时代穿的衣服,买衣服需要钱,我口袋里的一千多块在这个时代根本没有用处,那么只能拿东西来换了。但是用什么东西来换呢?手枪肯定不行,玉牌吗?更不行,如果我还想要回到我的时代去,可能还得借助玉牌的力量。剩下的就是手机,手表和钢笔了,用他们来换东西,应当是可以的。这个时代的人如果看到了这些东西,一定当作宝贝,但是我又有一点舍不得。毕竟我一个业务员,脑子转得很快,我灵机一动,突然想到了一个好点子。 “大爷,请问这里有当铺吗?”我问老者。 “有啊,前面就是本地最大的当铺。” 顺着老者手指的方向一看,只见一个斗大的“当”字正在微风中飘扬,向老者道了谢,我走进了当铺。当铺里没有其他的客人,只有一个小伙计正在巴拉算盘珠子,似乎是一个学徒在练习算账。 伙计见了我,慌忙站起来,问道:“先生是开当还是赎当?” “开当。”我说。 “当什么?” “宝物。” 我从口袋里拿出了一张百元大钞递给伙计,伙计翻来倒去的看了好半天,也没有看出个所以然来,看到伙计迷惑的表情,我的心里直乐,我正是要的这种效果。 “这是什么东西?” “鬼谷子的画,你不懂得,叫你们管事的出来。” 伙计离去,一会儿带着一个老头进来,手里拿着那张百元大钞,边走边看。看到我,连忙行了一个古代的拱手礼,说道:“这位先生尊姓大名,从何而来,这件宝物究竟是何物,真的是鬼谷子先生的画吗?” “我叫欧阳兴,从天竺来,这的确是鬼谷子先生的画作。当年鬼谷子得道升天之前,曾经作了一个梦,在梦里他畅游天堂,和众位神仙把酒言欢,梦醒之后,画了这幅画。我的先祖和鬼谷子先生相识,鬼谷子先生将这幅画作送给了我的先祖。这幅画作为我家的传家之宝,已经经历了三十八代了,要不是我亟需要用钱,根本不可能拿来当的。”既然是吹牛皮,我索性就吹得大了点。 “这是画的什么?”老者指着钞票背面的人民大会堂问道。 “天堂,是玉皇大帝的灵霄宝殿。” “这个人又是谁呢?”老头指着毛爷爷的画像问。 “玉皇大帝。” “不像,怎么和庙里的不一样呢?” “天上的事情,凡人怎能说得清楚。” 老头子又看了看钞票,似乎下不定决心,说道:“这的确是一幅巧夺天工的画,无论是从纸张,还是色彩,还是画工的精致都是匪夷所思,但是我怎么能确定它就是鬼谷子的画作呢?” 这个问题我确实没有想到,只得硬着头皮说道:“这张画就是证明,除了鬼谷子,试问还有谁能画出如此的画来呢?” 老头思索了一会儿,却把钞票还给了我,说道:“对不起先生,我们当铺有规定,对于来历不明,不能确定其价值的东西,不当。” 我立刻傻眼了,到手的鸭子又飞了,怎么办?抱着最后的一线希望,我问道:“是不是我能证明这张画的价值,你就收当呢?” 老头点点头,目光一直没有离开我手中的钞票,看样子,他也在犹豫。 “好吧。”我装作很心痛的样子,从口袋里又拿出了一张百元大钞,一起递给老头,说道:“都说鬼谷子巧手天成,你看看,这两张画是不是一摸一样,如果你能从中找出一处哪怕一丁点的差别,我立刻走人。如果你不能,你就按照画工的水平来开个价吧。” 老头子拿着两张钞票互相比对了起来,越看越吃惊,最后居然双手颤抖了起来。足足有一刻钟,老头终于比对完了,说道:“如果没有亲眼所见,打死我也不相信世上居然有如此圣手,能够把两张画画的不差分毫。” 我心里暗道:“当然了,傻瓜,二十一世纪的钞票印刷工业可不是盖的,如果有了差异,那不假票横行了吗。” “怎么样,你收吗?” 没想到老头子又要了摇头,依依不舍的把钞票递了过来。 “为什么?”我急了。 “单凭画工一项,这两张画最少价值黄金千两,可是我这里是小地方,没有那么多的现银。收不起。” 原来如此,我长出了一口气,说道:“这个你不用担心,我是急需要用钱,并不是要买了传家之宝。过几天,等我有钱了,还要赎回来的。这样吧,我只当一百两银子,当期一个月,你可以多收一点利息。” “真的!”老头面露喜色。“两张一起只当一百两?阿毛,赶快写当票。” 万岁!我的心里了翻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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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第一次看见杀人 [本章字数:2625 最新更新时间:2006-04-14 10:14:02.0] | |||
| 六:第一次看见杀人 从当铺出来,我的身上多了沉甸甸的一包银子,还有一张当票。当票上写道:纸画两张,虫吃鼠咬,残破不全,当银一百两,当期一个月,利息五分。。。“他妈的,虫吃鼠咬,残破不全,鬼话。那可是崭新的钞票啊,还是连号的呢。不过两百块钱当了一百两银子,赚大了。”我掏出当票,几把撕碎,丢进了阴沟里。一个月之后拿一百五十两银子去赎回来,我才不会那样傻瓜呢。 解决了资金的问题,然后就是穿着的问题了。没有想到衣服更好解决,我用同样的方法,根本没有花一两银子就穿上了一套崭新的商人衣服,还外带赚了三十两银子。因为,裁缝铺里的人看上了我的防寒服,不停的惊呼天衣无缝。我看他如此喜欢,索性连裤子和皮鞋也给了他,换来了两套衣服和一个背包。背包是我设计样子让裁缝做的。在唐代,一般人出门带东西,要么带一个大木箱子,要么就是用一块布包裹。 有了银子,胆子就壮了,走在大街上也不再害怕人们异样的眼光。唐代的沁水还是一个小地方,只有两横两竖四条街道,人口不到一万。在二十一世纪,我曾经去过沁水,那里已经成了拥有几十万人的大县城了。 傍晚的时候,我找到了一家客栈,开了一间上房,然后到一楼的客厅里,找了一个临街的位子,准备祭祭我的五脏庙。 小二跑过来,一边给我擦桌子一边问道:“客官,您要点什么?” “一壶酒,一斤牛肉,半斤大饼。”我不知道在古代的饭店里应该点什么菜,但是,在电影里经常看到,那些侠客们总是牛肉卷大饼,于是也照样点了一份。 没有想到店小二却说:“对不起,客官,没有牛肉,也没有大饼。” “有什么?”不知道,只好问了。 “有红焖羊肉,主食有削面,拉面,挥面和炉面。” “那就一份羊肉,一碗削面吧。”我终于明白了,这里是山西,主要是面条。想必只有河北和山东的古人们才喜欢大饼卷牛肉吧。 不一会儿,酒菜上齐,我夹了一块红焖羊肉,味道还真不是盖的,好极了。这也许是我这一辈子吃的第一口纯粹的绿色食品吧。羊肉好吃,酒就不敢恭维了,我只喝了一口,就立刻吐了出来,简直淡出鸟来了。我真怀疑这家黑店不是往酒里掺水太多了,而是忘记了往水里掺酒了。刚要发作,突然想起来,我曾经在一篇文章里看到过,中国古代的白酒度数很低,烈性酒到了晚清才出现。传说李白斗酒诗千篇,就这个度数的酒,我虽然不能“诗千篇”,但是“斗酒”是一点问题也没有的。 店小二看见了,以为有什么问题,立刻跑过来,说道:“客官,怎么了,酒不好吗?” “不是不好,而是不习惯,把酒拿走吧,我不喝了。” “这酒是我们老板自己酿的,很有名气的,方圆百里再也找不到这样的好酒了。”点小二坚持让我尝尝,似乎我不喝它的“美酒”,就是侮辱了他们的名声一样。 “既然这位客官不要了,不如把酒送给我吧。”一个声音从身后传来。 我回头望去,只见一个满脸络腮胡子的大汉,正在眼巴巴的看着我桌子上的那壶酒。在他的桌子上,有一大盆红焖羊肉,和三个酒壶,看样子,似乎那三个酒壶已经空了。在二十一世纪,有一句俗语:烟酒不分家。我本是一个好客的人,所以示意店小二把酒拿过去,并说酒钱算在我的账上。 那个大汉接了酒壶,对着壶嘴猛灌两口,说道:“好酒。”然后对我笑了笑,算是道谢。 吃过饭,我回到自己的房间,躺在床上,开始整理自己的思绪。来到唐代第一天,目前看来还是很顺利,生存的问题已经解决了,就凭我身上的几件“宝物”,完全可以在这个世界上奢华的活着。但是能够生存就够了吗?我在这个世界上还能做些什么,凭借我比现代人多了几百年的历史知识,我能开创出来一个什么局面?我是不是还能够回到我的时代去? 突然,楼底下传来一阵打斗声打断了我的思绪。我走到窗前往外面看去,只见客栈对面的街道上,刚才喝我酒的那个大汉手持一柄长剑,正在和四个手持钢刀的黑衣人激烈的打斗。“江湖仇杀!”我首先想到的就是这四个字,没有想到的是,在我来到古代的第一天,就碰到了如此的场面,真是开眼界阿。 我观察他们的打斗,深深地被他们的战斗技巧震撼了。在二十一世纪,武打电影里的特技虽然夸张了一点,但是和下面的几个人的功夫比起来,又有所不及。虽然他们的威力不像有些电影里的大,不能一拳打倒一栋房子,一脚踢飞一辆汽车,但是复杂程度却是现在电影所不及的。只见他们刀剑翻飞,叮当乱响,招式在飞快的转变,往往在不可思议的情况下,发出不可思议的招数。每一个角度都可以发起攻击,每一个角度也可以防守。在我这个现代人看来,有些动作根本就是已经违反了牛顿的万有引力定律,然而,他们做到了,奇迹般地做到了。 受到四个人的围攻,那个大汉似乎有一点力不从心了,身上已经被砍了几道伤口,阴红的鲜血染湿了大片衣服。突然,大汉大喝一声,手中的长剑旋转一圈,逼得四个人后退了一步,趁此机会,大汉一个箭步冲进了客栈。 于是一楼传来刀剑的碰撞声,桌椅板凳的倒地声,锅碗瓢盆的碎裂声,客人的惊呼尖叫声,伤者的惨叫哀号声。听声音,我知道肯定死人了,我吓得浑身颤抖,关好门窗,不敢做声。可是我越是害怕,声音越响亮,后来居然顺着楼道,打到了二楼来。就在我住的房间外面的楼道里,喊杀声连成一片。有好几次,似乎是某些人的身体的一部分撞击在房间的墙壁上,整个房间都在颤抖。 大约过了十分钟,喊杀声终于停息了。似乎所有的人都已经到下了,或者都已经离开了。但是我不敢开门去看。但是,我不开门,房门却被一个人橦开了。 那个大汉一头橦进了房间。只见他浑身是血,一只左臂已经不见了,身上伤口纵横,最可怕的是胸口的一刀,我居然看见了几根白森森的肋骨!大汉右手拄着长剑,喘了几口气。我的右手也已经伸进了衣服,紧紧地握住那把无声手枪。只要他敢往前一步,我会毫不犹豫的开枪的。 大汉并没有再往前走,他把长剑叼在口里,用仅剩的一只手,从怀里拿出了一个小布包,丢给我,从口中取下长剑说道:“洛阳,白马寺,交给无花大师。我相信你。”说罢,不等我回答,关上房门,走了。 “无花,妙僧无花!不会吧,真的有这样一个人吗?是不是还有楚留香,胡铁花,水母阴姬和石观音啊?我到底是回到了唐朝,还是进入了古龙的小说里?”我惊呆了。 ++++++ 下面的一章不能打开,请到外篇去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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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 天涯明月刀 [本章字数:2854 最新更新时间:2006-04-14 10:14:03.0] | |||
| 七:天涯明月刀 那个大汉最终还是死了,在离开客栈不到一百米的地方,摔倒了,再也没有能够爬起来。对于古人生命的强悍,我的内心充满了敬仰之情。他所受的伤,如果在一个现代人的身上,不要说是走一百米,可能连站起来都不可能的了。 后来我才逐渐知道,这个人名叫张洪斌,绰号“旋风剑”,武当弟子。只因出门的时候踩到了门口的一滩污水,溅到碰巧经过的地躺门四杰中一个人的衣服上,发生口角,一言不合,大打出手。结果五个鲜活的生命就这样为了几滴污水凋零了,可见古人脾气之暴躁。 发生了命案,官府的差人很快赶来,询问了一下事情的经过,就草草的收场了。其实案件很简单,几个外乡人,因为发生口角,拔刀相见,并且已经全部死亡,完全可以结案了。于是差人把五个人身上值钱的东西搜刮完了之后,命令客栈老板处理后事,又匆匆离开了。可怜的客栈老板,白白损失了许多桌椅板凳不说,还要出钱买上五张凉席,叫伙计把尸体抬到城外掩埋。 ++++++++++++++++++++++++++++++++++++++++++++++++++++++ 从沁水往南大约两百公里就是六朝古都洛阳,我用了四天的时间就到了。古时候虽然没有高速公路,但是只要有一辆马车,走驿道还是很方便的。花了五十两银子买了一匹老马,本来想骑马去洛阳,但是骑了没有一个小时,我的屁股就开始抗议。没有办法,只能又花了十五两银子买了一辆马车,虽然感觉到车行的老板有宰客的嫌疑,但是我是一个外行人,根本不会杀价,只好忍痛买下了。因此,一路上被各种各样的老板们宰来宰去,到了洛阳的时候,我只剩下不到二十两银子了。看来,用不了多久,我又得去典当东西了。这也不是办法,毕竟我随身携带的“宝物”并不是很多,照这个速度花下去,在三个月之内,我有沦为乞丐的危险。 本来我并没有打算去洛阳,我打算去河北,因为河北才是我的家。但是,因为要给那个大汉送东西到白马寺,所以临时改道了。我并不是一个圣人,也没有所谓的江湖义气,不会伟大到为了一个只见过一面,没有说一句话的陌生人跑几百里的冤枉路的地步。我之所以去洛阳,是因为我的好奇心。妙僧无花是古龙大师笔下的传奇人物,我想去看看,此无花是否彼无花。如果真的是同一个人,那玩笑可就开大了。 那个大汉给我的包袱里有两件东西,一件是重约五十克的金质长命锁,另外的是一本书。我已经打好主意,如果无花和尚不是古龙小说里描写的那个世外高人的话,就将金锁据为己有,当作送信的报酬。五十克黄金,无论是在古代还是在现代,都是一笔不小的财富。至于那本书,我看了几眼就丢到了一边,不是没有兴趣,而是不认识古时候的汉字,根本看不懂。那是一本关于刀法武功秘籍,封面上的几个字,因为不是太复杂,我倒是认识:天涯明月刀。不得不承认,当我看到了这个书名的时候,我的内心曾有过一阵剧烈的颤动——又是古龙,是否真的有傅红雪啊! 一路上无惊无险,到达洛阳的时候正是黄昏,打听到了白马寺的所在,就直接驱车前往。白马寺里人来人往,善男信女成群结队,一派热闹繁荣的景象。相对于现代寺庙的凄惨经营,古时候的寺庙要好过得多了,最起码,不用售门票就可以肥的流油。难怪中国的历史上曾经有过很多次的灭佛事件呢,任何一个社会如果要供养这么一大群不事生产的寄生虫,都是一个不小的负担。 告诉一个小沙弥我的来意,小沙弥上下打量了我最少有五秒钟,用不相信的口吻说道:“施主找无花大师何事?” “受人所托,送一件东西给他。”我说的是一件东西,并不是两件,当然不包括那块金子。 “很不巧,无花大师正在闭关,不见任何人。” “为什么要闭关,什么时候出关。”真是不巧,本来想蒙个三餐一觉,节省一些银两,可是主角不在,看来明天我又得去当铺了。 “施主想必不是江湖中人,居然连无花大师闭关的原因都不知道。半个月前,日本武士天枫十四郎下了挑战书,要在月圆之夜于城西落凤坡比武决斗,无花大师为了迎接挑战,正在闭关修炼。” 不会吧,天枫十四郎,难道我不是来到了唐代,我是进入了古龙的小说里!天枫十四郎,迎风一刀斩,没有人可以抵挡,除了楚流香。不对,天枫十四郎和无花是亲兄弟,古龙的小说里没有他们两个决斗的场面啊!莫非是他们两个安排的阴谋诡计? “哪天是月圆之夜?” “今天呀,今天是中秋节,你不会是连中秋节也不知道吧。” “中秋节,今天?”难怪一路上张灯结彩,还有很多卖月饼的,我居然没有注意。“既然是今天,马上就要入夜了,无花大师也要出关了。我等一会儿,他一出来,我就把东西交给他。” “不行,大师要专心一致的应对挑战,任何事情都要等到比武结束之后。” “能否通融一下,我只需要三言两语就可以了。”其实我并不是要急着见到无花,而是天色已晚,着急找一个免费的住处。 “不行,天枫十四郎这个异族败类,残杀我大唐英雄豪杰,每一个大唐子民都要为了抵御外来强盗尽自己的一份力量。这个时候打搅他老人家,如果让那个外族禽兽有机可乘,我们岂不是助纣为虐了吗?”没有想到,这个小小的沙弥,居然有一份浓浓的爱国之情。 我没有再纠缠下去,转身离开。不为了别的,只为了无花挑战的是一个日本鬼子。在我来到这个时代之前几天,我曾经观看了电影《南京大屠杀》,对于侵华日军的暴行,我痛恨的浑身发抖。日本是这个世界上最卑劣的民族,难怪韩国总统说:“和日本人共同生活在这个星球上,是全人类的悲哀。”现在是唐初,再过不久,就会有大量的遣唐使东渡日本,帮助日本从蛮荒蒙昧中觉醒。可以想象,如果没有中华民族无私的帮助,现在的日本还是野蛮人呢。他们无数次背弃了曾经帮助过他们的恩人中国,无数次的把屠刀伸向了热爱和平的中国人民。他们是畜牲,全部都应当在地球上消失。 “凡是抗日的,我都支持。”回到马车里我默默地想到:“难怪日本人侵略成性,原来在他们的祖先的血液里就有着嗜血的因子。”无花要去迎战日本鬼子了,不管是不是阴谋,我都要去观看。如果天枫十四郎战胜了无花,就由我来把他解决掉。我就不相信,再高的武功能够抵挡住子弹。在唐代比武杀人,应当不会受到什么惩罚,何况,我杀得不是人,是一个畜牲呢?我相信,如果有天堂的话,凡是杀了日本人的人,都会进入天堂的。因为,无论他犯了什么罪,只要死了一个日本人,就是一个莫大的功劳,就可以把他的所有前罪一笔勾销。 ++++++++++++++++++++++++++++++++++++++++++++++++++++++++ 我自己的观点,不喜欢的大可不看。 我痛恨日本人,和别人没有关系。 虽然我的东西写得不好,但是,我仍然要强调几点; 1、喜欢日本和日本人的不要看我的东西。 2、喜欢日货或者购买日货的人不要看我的东西。 3、凡是有日本血统的人请你离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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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章 血战落凤坡 [本章字数:2171 最新更新时间:2006-04-14 10:14:03.0] | |||
| 八:落凤坡 洛阳城西十五里,有一个小山丘,高百丈,上有平台。相传有彩凤曾在此栖息,故名落凤坡。 中秋佳节,月朗星稀,落凤坡前人头攒动。 上千江湖豪杰齐聚于此,观看百年难得一见的擂台比试。 挑战者:天枫十四郎,23岁,东瀛一刀流杰出代表。必杀技:迎风一刀斩。相传天枫十四郎自练成迎风一刀斩之后,从来没有一个高手能够从他的刀下全身而退。三个月前,天枫十四郎自潮州登岸,一路往北而来,所过之处,凡是在江湖上有点名望的武林人士,都收到了他的挑战书。二十八位武林高手曾经迎战,但是,凡是应战的全部被天枫十四郎一刀击杀,死无全尸。绰号:死神。 应战者有三位。 赵风利,43岁,洛阳虎威镖局总镖头,绰号霸王枪,手中一杆霸王金枪长一丈八尺,重三十八斤。自十八岁出道以来,罕逢敌手。虎威镖局在总镖头赵风利的带领之下从来没有失镖的纪录。虎威镖局俨然成了中原第一大镖局。 何昆。56岁,绰号开碑手,洛阳何家拳掌门人。七十二路何家拳称霸洛阳,内家功夫了得,能够单掌开碑。何昆在洛阳开馆授徒,门下弟子上千。今天前来观战的武林人士中,何昆的门下就占了接近三成。 妙僧无花,31岁,洛阳白马寺方丈的关门弟子,是最有希望继承方丈衣钵的人选之一。据说无花和尚是一个孤儿,没有人知道他的真实姓名。无花和尚号称七绝神僧,琴、棋、书、画、品酒、吟诗样样精通,如果不是会得一手兰花指,点穴功夫惊人的话,人们只会认为他是一个得道高僧,而不是一个武者。 ++++++++++++++++++++++++++++++++++++++++++++++++++++++++++++++ 夜已深,落凤坡前一片安宁。 三个应战者静静地站在高台之上,等候挑战者的到来。 一个黑影自夜色中缓缓走出,一步步走上高台,站在三个应战者的面前,如山岳一般巍然不动。 天枫十四郎怀抱武士钢刀,头顶的白色武士巾无风自动:“我,天枫十四郎。” “我,霸王金枪赵风利。” “我,开碑手何昆。” “我是无花和尚。”只有无花嬉皮笑脸。 天枫十四郎道:“此战之后,大唐再没有值得我挑战的敌手,大唐武林将会向我东瀛武林俯首称臣。” “屁话。”赵风利在三个人当中的脾气最为火爆,骂道:“蛮夷小国之地的武士,竟敢藐视我堂堂中华上国,今天要你来得去不得。” 天枫十四郎嘿嘿冷笑道:“口舌之利,战了再说。你们三个一起来吧。” 何昆上前一步道:“天枫十四郎,你按照江湖规矩向我们挑战,我们也不能坏了规矩,依多为胜,就由我来会会你吧,如果我败了,自然有人收拾你。” 天枫十四郎不置可否。无花和赵风利一起退出场外。 何昆大喝一声,当胸一掌向天枫十四郎的胸口击去,天枫十四郎漫不经意的向后退了一步,就将这招化解。何昆口中呼喝连连,手脚并用,一口气向天枫十四郎发了一十八招,天枫十四郎一连后退了一十八步,刀未出鞘,甚至抱刀的姿势也没有变,就将何昆的杀招一一化解了。 何昆老羞成怒道:“为什么不还手,难道你的刀是摆设吗?” 天枫十四郎道:“我的刀一出鞘,你就死了。” 话音刚落,夜空中闪过一道银光,“沧浪”一声,又归于寂静。 天枫十四郎似乎没有动,何昆也没有动,但是,人们惊讶的发现,一抹血红正在何昆的脖子上蔓延,几秒钟之后,何昆轰然倒地,头颅顺着高台滚下了落凤坡。 好快的一刀! 台下一千多个武林人士一个个目瞪口呆,静静地站在寒风中,没有人敢发出一丝声响。太不可思议了,天枫十四郎的刀快的已经超出了普通武林人士的想象。他拔刀,斩杀何昆,还刀入鞘,动作一气呵成,天衣无缝。只是一眨眼工夫,曾经在江湖上赫赫有名的开碑手何昆已经从这个舞台上消失了。 天枫十四郎哈哈大笑道:“就这一点三脚猫的功夫,也敢拿来献丑。什么泱泱大国,我看是一群废物。” 一番话直气的霸王枪赵风利目呲尽裂,哇哇乱叫,跳上高台,举枪就刺。 霸王枪长一丈八尺,挥舞起来,方圆数丈之内,都是枪影。赵风利虽然性格暴躁,但是并不傻,观看了何昆和天枫十四郎的比试之后,赵风利明白,天枫十四郎的速度奇快,不能让天枫十四郎进身,于是依靠霸王枪的长度和天枫十四郎周旋,一路霸王枪法大开大合,虎虎生威。台下众武林人士见此光景不由得大声喊起好来。只有无花和尚皱着眉头,边看边摇头。 所谓一寸长一寸强,面对霸王枪的进攻,天枫十四郎再也不能只靠身法来躲避,武士钢刀已经出鞘,丁丁当当,钢刀和长枪的碰撞声在落凤坡回荡。转眼之间,五十招已过,赵风利已经气喘吁吁,招数越来越慢,不复刚开始的时候的威猛气势。 抓住一个时机,天枫十四郎一刀磕开迎面刺来的霸王枪,纵身一跃,口中大喊一声:“巴嘎”。双手举刀,凌空砍下。立刻漫天刀影笼罩住了赵风利。 “迎风一刀斩”,无花惊呼。 赵风利横举枪杆,向天枫十四郎的武士刀迎去。“铛”的一声,天枫十四四郎的刀劈断霸王枪,余势不衰,将赵风利辟为了两半。 天枫十四郎还刀入鞘,依然抱在怀里,冷冷的注视着无花和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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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章 孔雀翎出世 [本章字数:2480 最新更新时间:2006-04-14 10:14:04.0] | |||
| 九:孔雀翎出世 无花静静地站在天枫十四郎的面前,米黄色的僧袍随风飘舞。 “好快的刀法,好霸道的迎风一刀斩。” 天枫十四郎有点不屑的看着面前的这个白面和尚,他是那样的柔弱,似乎一阵风就可以把它吹倒似的。 “看了他们两个的下场,你难道还有勇气一战吗?” “我的确不是你的对手,但是我不得不战。” “如果,你跪在地上叩三个响头,并且高呼大唐武术技不如人,我会考虑饶你一命的。” 无花微微一笑道:“我只能战死,不能投降,你进招吧。” “为什么,难道就为了你们大唐狗屁的气节吗,即便是你死了,也不能改变我打遍大唐无敌手的事实,何必呢!” 天枫十四郎似乎对无花和尚特别关照,不愿意动手。 可是无花并不领情,轻蔑的说道:“你一个蛮夷之人,那里懂得什么叫做气节。废话少收,动手吧。” 天枫十四郎的脸上露出尊敬之情,说道:“好,明知道送死,却义无反顾,是一条汉子。” 无花和尚摆了一个奇怪的姿势道:“我这是浑元气功,你直接用迎风一刀斩罢。” 天枫十四郎双手慢慢的把武士刀举过头顶,一步一步地向无花和尚逼近,天地之间突然被一股浓重的杀起充满,胆子小的围观者已经开始后退。这才是真正的迎风一刀斩,比起刚才击杀赵风利的那一刀要凌厉许多倍。 无花和尚双手环保在胸前,居然闭上了双眼。 “呀。”天枫十四郎一刀斩下。 无花居然纵身上越,迎向了天枫十四郎的刀锋。对于这种自杀式的动作,台下的人大多不解,有的人已经开始惊呼了起来。在天枫十四郎的刀刃距离无花的头顶只有不到半尺距离的时候,无花和尚的双手突然向斜上方一推,虚空中似乎有什么东西阻挡住了无花的双手,无花的身体向后飘去。 “哗啦”一声,天枫十四郎的钢刀顺着无花的前胸划过,僧袍断裂,无花惨叫一声,摔倒在地,一股血箭从口中喷出。 天枫十四郎愣愣的站立当场,无坚不摧的迎风一刀斩居然被人破了! 无花挣扎着想站立起来,但是努力了几次没有成功,只好盘膝坐在地上,说道:“我败了。” 回过神来的天枫十四郎说道:“好雄厚的浑元一气功,虽然你失败了,但是我尊敬你。你是唯一一个能够化解我必杀一击的人。” 无花苦笑道:“败就是败了,尊敬有什么意义。” 天枫十四郎横刀在手,环视左右,仰天大笑道:“大唐的懦夫们,如果有不服气的,尽管来挑战我天枫十四郎。如果我败了,立刻返回东瀛,永世不再踏入东土一步。否则的话,你们必须承认大唐的武术是猪狗们练的武术。大唐的武林,要永远臣服于我们东瀛武林。有没有人出来挑战,有没有?” 天枫十四郎连问了三遍,台下却鸦雀无声。虽然每一个人的脸上都带着愤怒和悲伤,但是,被公认的洛阳最强的三大高手,已经两死一伤,这些人无论谁上去,结果只能是找死。 见无人迎战,天枫十四郎更加得意。“说什么泱泱大国,武术的发源地,真是闻名不如见面,看来我是来错了,如果早知道唐朝的武术如此低劣,我还不如在家里劈柴养孩子呢。” “小日本鬼子,休要猖狂,我欧阳兴来也。” 突然有人高喝,台下众人纷纷循声望去,只见一个灰衣蒙面人大踏步向高台上走去。刚刚走上高台,却被一块石头拌了一下,身子摇晃,险些跌倒。本来众人心中燃起了希望,看此情景,都不由得摇头叹息,下盘不稳,还敢挑战死神天枫十四郎,简直是自寻死路!虽然大家急希望有一个高手前来打败天枫十四郎,也好为大唐武林保留一点脸面。但是,只有满腔热血是不行的,无畏的牺牲只会增加天枫十四郎的威名。 灰衣蒙面人说道:“日本鬼子,今天你的死期到了。” “什么日本鬼子?”天枫十四郎迷惑不解。 “上帝制造人类的时候,用自己的大便制造了一批残次品,因为充满了邪恶,所以把他们放逐在了几个岛屿上,他们就是日本人,是你的祖先。” “巴嘎!”天枫十四郎暴跳如雷举刀就要向灰衣蒙面人砍。 灰衣蒙面人说道:“慢着,是不是我战胜了你,你就回归日本,承认中华武术比你们的强大?” “当然,不过你不可能具有这个实力。” “无论用什么方式也可以?” “随便,只要你能击倒我。” “暗器可不可以?” “暗器也是武术的一种,当然可以。” “好。”灰衣蒙面人伸手从怀里拿出了一个奇怪的东西,长约一尺,通体乌黑,似乎是什么铁器。“这就是我的暗器,别怪我没有提醒你,世界上没有任何人能够躲得开这种暗器。” 在场的所有人都没有见过这种奇怪的暗器,包括天枫十四郎。“这是什么暗器?” “孔雀翎。” “孔雀翎?”天枫十四郎思索着,在他的记忆里从来没有过这个名字,不过天枫十四郎并没有在意。在天枫十四郎所处的国度里,人们阴险狡诈,为了达到目的往往不择手段,所以,暗器在他们的国度里大行其道,天枫十四郎自己就是一个暗器高手,一手忍者飞镖出神入化,五十步之内,能够击中一枚小小的铜钱。天枫十四郎相信,这种依靠弹簧或者手腕的力量发射的小东西,根本不可能对自己造成任何伤害。 灰衣蒙面人说道:“可以开始了吗?” 天枫十四郎说道:“开始吧。” “你难道不留下什么遗言吗?” “混蛋,我杀了你!”天枫十四郎气得哇哇乱叫,抽刀在手,一开始就用上了必杀技迎风一刀斩。 灰衣蒙面人右手一抬,手中的黑家伙发出“扑”的一声,夜色中,一道红光闪烁。 天枫十四郎突然停止了动作,武士钢刀当啷落地,在他的眉心和后脑处出现了一个对穿的窟窿,鲜血狂涌。 “不可能。”天枫十四郎大喊一声,轰然倒地,死了。 不可战胜的死神天枫十四郎就这样不明不白的死在了神秘的孔雀翎之下! 灰衣蒙面人转身离开高台,走到落凤坡下面的一辆马车上,消失在夜色中。 没有人看见,无花和尚已经泪流满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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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章 这个妞太美丽了 [本章字数:2760 最新更新时间:2006-04-14 10:14:04.0] | |||
| 十:这个妞太美丽了 洛阳城里张灯结彩,不是为了中秋佳节,而是为了一件武林盛事。 虽然在一天之内,洛阳的两大高手纷纷殒命,但是,毕竟杀死了天枫十四郎,为中华武术保留了一点脸面。因此,所有武林人士都出来庆贺,甚至包括何昆和赵风利的家人和门徒,他们已经没有了仇恨,因为仇人已经被神秘人杀死了,民族自豪感冲淡了丧失亲人的悲痛。 我坐在醉仙楼里的一张桌子边,边吃边喝。经过了几天的磨练,我已经适应了古时候寡淡的酒水。虽然依然觉得很难喝,但是肚子里的酒虫泛滥,也只好将就了,毕竟聊胜于无。最让我难以忍受的是,找遍了洛阳城也没有找到香烟卖,害得我这几天无精打采,哈气连天。恨不得在无人的时候抓碎几片枯树叶子救急,看来我下狠心戒了三百八十回都没有成功的烟瘾,将要彻底的和我决裂了。 自从那一天在落凤破,我用无声手枪杀死了天枫十四郎,已经过了七天了。起初的时候因为杀人的恐惧,着实让我做了几个可怕的噩梦,但是伴随着时间一天天的推移,并没有发生什么,官差也没有来把我抓走,恐惧的心理逐渐平息。慢慢的,我有胆量走出房间来,享受起了古都洛阳的风土人情。甚至,有的时候我还暗暗的得意起来,我杀死了一个日本鬼子,这可是我平生最大的几个愿望之一啊,居然在古代完成了。千年之后,日本鬼子在中华的大地上横行霸道,残酷的蹂躏我们的同胞,犯下了累累的罪行。而我却在前年之前,提前支取了一定的利息,也算是略微告慰了一下惨死在日本鬼子的屠刀之下的几千万中华儿女的亡灵了吧。 这几天,我也曾经去了一次白马寺,知客僧说无花和尚身受重伤,依然昏迷不醒,看情形最少需要一个月的时间才能见客。因此我也只好在洛阳住了下来。二十两银子虽然不是一个小数目,但是人吃马喂的很快就变成了别人口袋里的东西,今天只剩下了一两。看来,如果明天还不能解决掉资金的问题的话,我只能卖掉那辆马车了。 在距离我大约五六米的地方,一张方桌子旁边,三个黑社会老大摸样的江湖人正在口沫横飞得讲述一周之前发生在落凤坡的那件武林盛事,看来其中有人曾经亲临落凤坡。 “张兄弟,你没有看见真是太可惜了,那天枫十四郎的工夫真不是盖的,速度快如闪电,力量大的出奇,咱洛阳的何昆何老师,在他的手下连一个回合也没有过,就被砍下了脑袋。哎,可惜了,何老爷子是个好人哪,就这么死了。当年要不是何老爷子帮助我,我现在说不定还在卖苦力呢。”一个黑脸大汉说道。 被称作张兄弟的是一个书生摸样打扮的人。“不是说何老师在天枫十四郎的手下走了一十九招吗?怎么在你的嘴里成了一招也不到。” “的确是十九招,但是前十八招是何老师进攻,天枫十四郎根本没有还手,甚至连刀都没有出鞘。” 另外一个大胖子说道:“是啊,我想是何老师疏忽大意了,被天枫十四郎偷袭成功。但是,天枫十四郎和赵总镖头的一战才算是显示了真正的实力,太可怕了,那迎风一刀斩根本就不是人练的武功,那是魔鬼练的。当时我距离天枫十四郎足足有八丈远,但是那把刀上的杀气居然逼得我后退了一步,现在想起来还后怕的不得了。也就是赵总镖头,换了别人,恐怕早已经被吓得瘫软在地上了。” 书生摸样打扮的人似乎和这两个人过不去,说道:“还是吓得瘫倒的好,最起码,瘫倒了就不会被劈成两片了。” 胖子不乐意了:“张兄弟,你这是什么意思,赵总镖头是那样胆小的人吗?他虽然战死了,但是他是为了我们中华武林而死的,死得其所。” 书生摸样打扮的人说道:“技不如人,怨得了谁呢?如果他有欧阳大侠的本事,还会被劈成两半吗?” 我在一旁听得心里直乐,“欧阳大侠”,嘿嘿,我都成了大侠了,没有想到侠客这么容易当。这几天在茶楼酒馆里面,到处有人宣传欧阳大侠的事迹。甚至,还有的说书人编了评书,极尽夸张之能事的赚取好奇者的银子。 胖子说道:“那个蒙面的欧阳大侠不知道是何方神圣,怎么从前从来没有听说过呢?他的功夫才真叫神奇呢,杀死天枫十四郎这样的高手,居然就像踩死一只蚂蚁一样轻松。手就这么一抬,天枫十四郎就挂了。痛快,痛快,被天枫十四郎杀死的几十个武林高手的在天之灵可以安歇了。” 黑脸大汉说道:“他手中的兵器更是神奇,叫什么孔雀翎,会发光,孔雀翎一指天枫十四郎,天枫十四郎就立刻倒地,脑袋被射穿了一个窟窿。你们说说,要发射出如此强大的暗器来,需要多么大的腕力呀?” 胖子说道:“我看孔雀翎不是依靠腕力发射的,而是依靠弹簧发射的。当时我看得很清楚,欧阳大侠右手平举,根本不可能扭动手腕。” “不可能,孔雀翎是一个长不足一尺的小玩意,用什么材料作的弹黄才具有如此大的杀伤力,难道是万年寒铁?” 书生摸样打扮的人说道:“不管是依靠腕力,还是依靠弹簧,这个欧阳大侠的暗器功夫都是一流的。” 胖子点点头说道:“岂止是一流的,我看放眼天下,欧阳大侠的暗器功夫如果称第二的话,没有人敢称第一。” “是谁在那里胡说八道?”一个声音突然从二楼传来,伴随着声音,一个紫衣少女从二楼翩翩而来,走到三个人的身旁说道:“只要有我们四川唐门存在的一天,暗器天下第一的名号那里轮到别人来染指。” 一看见紫衣少女的容貌,我就惊呆了。绝色啊!简直就是传说中的四大美女的翻版。什么张曼玉,林青霞,舒琪,掌子宜,徐若萱,张柏芝之类的美女和眼前的这个美女比起来,简直就成了黄脸婆了。 我激动得浑身发热,口干舌燥。暗暗庆幸自己来到了这个时代,能够见到如此绝色,即便是不能回归也是值得的。自从见了这个少女的第一眼我就开始盘算,做了三十年的王老五,是不是有一点亏得慌,是不是应该改变一下自己的人生观,寻找一下自己的另外一半。当然,最理想的另外一半就是面前的这个美女。只不过,不知道这个美女是不是已经名花有主了? 那三个人也像我一样的目瞪口呆,只不过,我是因为美女的姿色而目瞪口呆的,而他们是因为美女的身份而吓呆的。 “唐月亮姑娘,我们只是说着玩呢。论暗器功夫,你才是天下第一圣手。”胖子拍马屁道。 “哼,变得好快啊。不过那个什么欧阳兴的事情我倒是听说了,能够凭暗器杀死天枫十四郎,应该是一个高手。不过,在没有比试之前,谁也没有权利妄称天下第一。”字一少女说道:“这样吧,你们洛阳三虎是本地的地头蛇,帮我去找一找这个欧阳兴。三天之后正午,同样在落凤坡,我要和他比试一下暗器功夫。” 紫衣少女说完,右手一扬,三枚透骨钉飞出,分别钉在洛阳三虎的肩头,说道:“最好给我努力寻找,否则,透骨钉的毒液发作起来,嘿嘿。。。” 紫衣少女不再言语,可是洛阳三虎已经吓得面色发白,浑身颤抖起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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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章 我被美女撞了一下腰 [本章字数:5030 最新更新时间:2006-04-14 10:14:05.0] | |||
| 十一:我被美女撞了一下腰 唐月亮在洛阳的大街上到处逛游,一会儿买一个珠花,一会儿又买一个糖葫芦,十足一个天真少女的形象。仅从外表来看,任何人都不会将他和刚刚惩罚了三个洛阳的地头蛇的唐门高手联系来。 我在唐月亮的身后十几米的地方紧紧跟随。如此美女,能够多看几眼就多看几眼,哪怕是背影也能让人浮想联翩,何况她还正在找我呢。我的心里已经把古龙臭骂了八百多次了——古龙竟敢说唐月亮是一个丑陋的大胖子,世界上有如此苗条的大胖子吗?其实我并不是一个街头蛊惑仔,喜欢吊美女的尾线,怪只怪唐月亮太漂亮了,让我不能自己,身不由己的就被双腿带着走了。 唐朝的中国,朱熹这个狗崽子的祖先还不知道在那个女人的肚子里面沉睡呢,因此,没有所谓的三从四德,“女儿经”之类的东西来束缚女人的自由。因此,唐朝的女人比起宋、元、明、清的女人开放了许多,大街上熙来攘往,美女成群。 转过一个街角,唐月亮突然失去了踪影。 不愧是武林高手阿,居然在眨眼工夫,穿越了一百多米的长街,是轻功,还是遁地术?不能看见美女,我非常失望,开始胡思乱想了起来。 感觉到身后一阵冷风袭来,紧接着腰眼就传来剧烈的疼痛,我跌倒在地上,眼泪鼻涕齐流,刚刚吃下的饭菜又一股脑的从进去的地方喷涌而出。 抬起头,唐月亮面沉似水,冷冷得看着我。原来她并不是借助遁地术逃走了,而是发现了我的跟踪,跳上了一棵大树,在我东张西望之际,跳下来揣了我一脚。也难怪,像我这样的江湖菜鸟,跟踪唐月亮不被发现几乎是不可能的。不过她的这一脚可是真够狠的,踹得我五脏六腑全部移位,胃部的贲门和幽门几乎重叠,肝脏和盲肠快要接吻。我想球神马拉多纳的临门一脚怒射也不会有这么大的力量吧。 “哇,好痛啊,你为什么打我?”我凄声惨叫,一半是因为真地很痛,一半是故意伪装的。在美女面前故意显得柔弱,甚至流几滴珍珠一样的男儿泪,是二十一世纪的不良青年们泡妞的必杀技之一。在那个时代中,我也曾经使用过几次,但是效果很不理想,往往招来白眼和讽刺。但是,今天被美女突然袭击之后,我的大脑有几秒钟停止了运转,没办法,只好临时抱佛脚,看看古时候的美女是否能够抵挡二十一世纪的泡妞剑法。 “你为什么鬼鬼祟祟的跟踪我?”果然,我得到是白眼和讥讽,唐月亮抬头望天,似乎觉得我是一摊臭狗屎,连看我一眼也是对她眼睛的莫大侮辱。 “跟踪,没有啊,我是在看风景,这里的风景多美啊,你看前面的高塔,还有巨大的古槐,在这秋风萧杀之中,不是别有一番滋味么?哇,住手,你怎么不讲理呢,又打我,不要打我的头。一个女孩子家,既然如此美丽,就应当斯文一些,毛手毛脚的,孙二娘一样的,成何体统。” 唐月亮自然不知道孙二娘是何许人也,但是她根本不理会我的话语,她已经动了真气,飞起一脚把我踢了一个狗吃屎,然后从怀里抓出了几支不知名的暗器,暗器在阳光之下闪着绿油油的寒光。我的心开始下沉,坏了,忘记了她是一个唐门的高手,这种喂毒的暗器,随便哪一个,都可以轻易的要了我的小命。 我恐惧的望着唐月亮手中的暗器,浑身僵硬,一动也不敢动。我知道,在这个生死关头,只要我稍微有一点动作让唐月亮看的不爽的话,带毒的暗器会毫不犹豫的钉在我的身上。我想伸手到怀里拿枪,但是却不敢移动手指头。现在伸手到怀里的结果,和自杀没有什么区别。在这个世界里,虽然我生活的不是很爽,但是我也不希望在我的爷爷的爷爷还没有出生的时候,就过早的告别了人世。 唐月亮注视了我一会儿,又把暗器放回了原处。表情就像一个打虎英雄,看见了一只瘸脚的野兔一样,根本提不起兴趣来。说道:“唐门子弟从来不杀不会武功之人,今天饶你一命,再敢跟踪,我让你生不如死。回去告诉洛阳三虎,让他们好好地给我办事,不要耍什么花招。只要找到了欧阳兴,我自会替他们解毒。否则,就开始准备后事吧。” 唐月亮已经走了,留下我躺在地上一个劲的后怕。乖乖得不得了,如果她不是错误地把我当作洛阳三虎的小弟,今天我可能就挂了。古人真是可怕呀,杀人比杀猪还简单,在这个时代,任命真他妈的不是一般的贱。本来想亲近一下美女的芳泽,请唐月亮品品酒喝喝茶,联络一下感情,以告慰我这颗久已枯萎了的心灵。自认为凭借自己比她多上千年的丰富知识,和一张还算不太难看的黄脸,只要成功地让她答应和我一起共进晚餐,我就能给她留下深刻的印象,交个朋友什么的,长此下去,或许能够结束我的单身生涯。可是没有想到,险些招来杀身之祸。 抚摸着依然作痛的腰部,我挣扎着站立起来,挥挥手,从来路上往回走去。美女已去,梦想已碎,我又回到了现实中来。只剩下了一两银子了,过了今天,明天的饭钱还没有着落呢。看来,我还得去当铺一趟。摸摸怀里的几件所谓的宝物,自信重新回到了胸腔里。我向一个挂着斗大的“当”字的大房子走去。 “你老可来了,有些日子没有见您了,最近生意忙吗?”一个伙计脸上带着献媚的微笑,快步迎上来,似乎我是他久未见面的老朋友。 “你认识我吗?”我很迷惑,我来到这个时代已经十几天了,还没有结交过一个朋友呢。 “嗨,你老健忘了不是,五湖四海都是我们的朋友吗,只要进了这个门,您就是我的拜把子兄弟,我的衣食父母。里面请,贵客一位。。。”伙计扯起嗓子高声喊道。 古人真会做生意,简直太热情周到了,在这里我似乎感觉到了一种回家的感觉。相对于现代的服务业,那些驴脸马脸的接应生们的服务态度,哪里有古代的好。我向那个伙计道了一声谢谢,毕竟人家把你当爷爷,你却不能把人家当作孙子啊。现代人和古代人的一个很大的区别就是,现代人的等级观念已经很淡薄了。百业平等,无分贵贱高低,都是为人民服务,都是在为了我们伟大的社会主义大厦添砖加瓦。 我一进入房间就傻眼了,这里原来不是当铺,是一间赌馆。房间里乌烟瘴气,热闹非凡。上百号人正在十几张赌桌旁边挥洒着自己的血汗钱。一时间烟尘滚滚,杀声阵阵,真如到了古战场一样。我并不是一个嗜赌的人,何况就是想赌博也没有本钱,口袋里的一两银子还要留着救急呢。 我转身想离开,可是一看见领我进来的那个伙计的殷切的目光,我又犹豫了。大家都不容易,混碗饭吃。于是我又回到了赌桌前,聚精会神的看了起来。 十二:一夜暴富又暴穷 “来呀,来呀,大家快来压啊。压得多赢得多,压得少赢得少,不压干瞪眼,买定离手,开,四五六,十五点大。” 刘三每天都是这样度过的,他是洛阳城最著名的色子王,不管什么色子,只要到了刘三的手里,要几点就有几点,银沟赌坊的老板正是因为他的这门绝技,才重金礼聘他作为本赌坊的首席痰盂。“痰盂”在古代的意思就是赌场里的庄家,不论什么东西,都可以往里面仍。 刘三本来是一个饭店的小老板,开了一家狗肉馆,名字叫做:刘三狗肉馆。但是凡是到他的饭店里面去吃饭的人都说同样的一句话:刘三狗,来碗红烧肉。于是刘三万般无奈之下,在店门口打了一块招牌:刘三开的狗肉馆,不是刘三狗开的肉馆。然而食客们根本不会注意那块招牌,每一次依然要红烧肉,如果没有了红烧肉,立马走人。几个月下来,刘三只得关了狗肉馆,沦为了一个街头的小混混。 讨了几天饭之后,银沟赌坊的老板找到了刘三,愿意以每月二十两银子的重金礼聘刘三为银沟赌坊的首席痰盂。于是,刘三来到了银沟赌坊。虽然,很快刘三就明白了,自己的饭店之所以倒闭,全部是银沟赌坊老板的阴谋,但是,他已经失去了反抗的实力。好在他有一手超绝的掷色子的功夫,每个月最少二十两的辛苦费比起他开饭店来赚得要多多了,因此,刘三也就认命了。反正每天只要给老板赚够五百两银子,自己的生活就有了绝对的保证。 今天的刘三已经为老板赚够了五百两银子,他正在考虑着把位子让给阿毛,自己好有时间到菜市场去买上一斤肉,回家让老婆包饺子吃。可是,正在这个时候,刘三看见了一个赌客。这个人五尺多高的身材,一身灰色的长衫,眼睛虽然注视这场内的赌局,但是根本没有下注的意思。凭借在赌场混了许多年的经验,刘三断定,这个人要么是一个没有赌本的赌徒,要么就是一个超级豪客,正在观察情况。于是,刘三决定今天一定要把这个人套住,只要他是一个大凯子,今天的赏钱就一定很丰富,晚上的饺子就有人请了了。 “来呀,来呀,快来买呀,买得多赢得多,买得少赢得少,不买干瞪眼啊。”刘三一边摇色子一边高声喊叫。那个灰衣人依然不不动声色,只是默默地看着,根本没有下注的意思。刘三急了,说道:“这位大爷,你已经连续看了十三把了,怎么还没有下定决心啊。不会是一个穷光蛋,跑到这里来过眼瘾的吧。” 刘三用了激将法,他知道,如果面前的灰衣人是一个腰缠万贯的富翁的话,听了这样的讥讽,一定忍受不住。果然,那个灰衣人,满脸通红,憋了半天,终于从口袋里拿出了一块银子,扔到台面上说到:“一两银子,大。” “果然上勾了,还真是一个老狐狸啊,只拿一两银子试探一下,我就让你先尝个甜头。”刘三信里默默地想到。摇动色子,打开一看。六,六,二,十四点大。灰衣人赢了一两银子。刘三把一两银子亲自交给灰衣人,说道:“看看。怎么样,早出手吗。” 让刘三失望的是,灰衣人并没有像想象的一样拿出大把的银子参与赌博,而是小心翼翼的把一两银子的赌本放进口袋里,把赢来的一两银子压到了小的上面。刘三又仔细的观察了灰衣人一会儿,实在不愿意相信面前的这个人是一个穷光蛋,于是,又控制手中的色子,开了一个小出来。 这一次,六三看见了灰衣人脸上露出了兴奋的光芒,只见他毫不犹豫的把二两银子压到了大的位子。刘三拿起色子,放进了一个搪瓷碗里,晃动了三下,打开一看,三,三,四十点大。灰衣人又赢了。就这样,灰衣人面前的银子,从四两变成八两,又从八两变成了十六两,五把之后,居然变成了二百五十六两。 刘三看看火候差不多了,于是拿了两个色子,丢到桌子上面,居然是两个一点,然后把第三个色子放到碗里,摇晃了三次发放下,说道:“这位大爷,今天你的手气这么好,已经连续赢了我七把了,不如这样,我们赌一把大的,现在桌上面是两点,你随便压,只要你赢了,我赔双倍,不过赌资最少要一千两。” “我只有二百多两。”灰衣人说道。 “不行,最少一千两。”刘三坚持不放。其实刘三心里面也很担心,如果这个家伙不赌了,自己可就惨了,白白的搭上了二百多两银子,老板一定会责骂他的,说不定,今天的饺子要泡汤了。但是,六三有充分的自信,认为面前的这个人是一个十足的赌徒,绝对不会放弃面前的大好时机的。 灰衣人看了看自己面前的银两,又看了看桌面上的两只一点的色子,说道:“我没有那么多的赌资,值钱的东西可以吗?” 刘三说道:“可以,隔壁就是当铺,只要是值钱的东西他们都收,不过可是要打八折的。” 灰衣人犹豫了一会儿,终于下定决心,从口袋里拿出了一个白布包裹,放到了台面上,说道:“一千两,我压大。” 众人看着面前的白布包裹,一脸不相信的样子。灰衣人说道:“放心,绝对值一千两银子。” 刘三拿起那个白布包裹在手里掂量了一下,感觉里面有一个长条样的东西,重量大约在一两左右,说道:“就一千两,我相信您,不过,咱们可把丑话说到前头,如果你输了,这个东西不值一千两的话,你可得要留下些别的东西来抵债。这个东西,算上你台面上的二百多两,我算你一千三百两,赢了我赔你四千两,输了的话。。。” “不用多说,输了我到当铺里面给你当一千两回来,开吧。” 四千两银子,对于真正的豪客来说并不算多,但是,在唐初,绝对够一家四口舒舒服服的生活几十年。如此豪赌,在银沟赌坊的历史上还不多见。周边台面上的赌客已经不再赌博,全部围拢了过来,万分激动的喊叫着:“开,开,开。” 刘三微微一笑,左手轻轻的拿开那只搪瓷大碗,众人一片惊呼,只见碗里面的色子是一个一点,加上桌子上的两个一点,一共是三点小,庄家赢。 “承让,承让,我不客气了。”刘三说着,把灰衣人的银子哗啦到自己的面前,拿起那个白布包裹准备打开。 灰衣人输了银子并没有显出沮丧,只是淡淡的一笑说道:“那个东西你不认识的,和我一起去当铺,保证你能够得到一千两银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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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章 一夜暴富又暴穷 [本章字数:2449 最新更新时间:2006-04-14 10:14:05.0] | |||
| 十二:一夜暴富又暴穷 “来呀,来呀,大家快来压啊。压得多赢得多,压得少赢得少,不压干瞪眼,买定离手,开,四五六,十五点大。” 刘三每天都是这样度过的,他是洛阳城最著名的色子王,不管什么色子,只要到了刘三的手里,要几点就有几点,银沟赌坊的老板正是因为他的这门绝技,才重金礼聘他作为本赌坊的首席痰盂。“痰盂”在古代的意思就是赌场里的庄家,不论什么东西,都可以往里面仍。 刘三本来是一个饭店的小老板,开了一家狗肉馆,名字叫做:刘三狗肉馆。但是凡是到他的饭店里面去吃饭的人都说同样的一句话:刘三狗,来碗红烧肉。于是刘三万般无奈之下,在店门口打了一块招牌:刘三开的狗肉馆,不是刘三狗开的肉馆。然而食客们根本不会注意那块招牌,每一次依然要红烧肉,如果没有了红烧肉,立马走人。几个月下来,刘三只得关了狗肉馆,沦为了一个街头的小混混。 讨了几天饭之后,银沟赌坊的老板找到了刘三,愿意以每月二十两银子的重金礼聘刘三为银沟赌坊的首席痰盂。于是,刘三来到了银沟赌坊。虽然,很快刘三就明白了,自己的饭店之所以倒闭,全部是银沟赌坊老板的阴谋,但是,他已经失去了反抗的实力。好在他有一手超绝的掷色子的功夫,每个月最少二十两的辛苦费比起他开饭店来赚得要多多了,因此,刘三也就认命了。反正每天只要给老板赚够五百两银子,自己的生活就有了绝对的保证。 今天的刘三已经为老板赚够了五百两银子,他正在考虑着把位子让给阿毛,自己好有时间到菜市场去买上一斤肉,回家让老婆包饺子吃。可是,正在这个时候,刘三看见了一个赌客。这个人五尺多高的身材,一身灰色的长衫,眼睛虽然注视这场内的赌局,但是根本没有下注的意思。凭借在赌场混了许多年的经验,刘三断定,这个人要么是一个没有赌本的赌徒,要么就是一个超级豪客,正在观察情况。于是,刘三决定今天一定要把这个人套住,只要他是一个大凯子,今天的赏钱就一定很丰富,晚上的饺子就有人请了了。 “来呀,来呀,快来买呀,买得多赢得多,买得少赢得少,不买干瞪眼啊。”刘三一边摇色子一边高声喊叫。那个灰衣人依然不不动声色,只是默默地看着,根本没有下注的意思。刘三急了,说道:“这位大爷,你已经连续看了十三把了,怎么还没有下定决心啊。不会是一个穷光蛋,跑到这里来过眼瘾的吧。” 刘三用了激将法,他知道,如果面前的灰衣人是一个腰缠万贯的富翁的话,听了这样的讥讽,一定忍受不住。果然,那个灰衣人,满脸通红,憋了半天,终于从口袋里拿出了一块银子,扔到台面上说到:“一两银子,大。” “果然上勾了,还真是一个老狐狸啊,只拿一两银子试探一下,我就让你先尝个甜头。”刘三信里默默地想到。摇动色子,打开一看。六,六,二,十四点大。灰衣人赢了一两银子。刘三把一两银子亲自交给灰衣人,说道:“看看。怎么样,早出手吗。” 让刘三失望的是,灰衣人并没有像想象的一样拿出大把的银子参与赌博,而是小心翼翼的把一两银子的赌本放进口袋里,把赢来的一两银子压到了小的上面。刘三又仔细的观察了灰衣人一会儿,实在不愿意相信面前的这个人是一个穷光蛋,于是,又控制手中的色子,开了一个小出来。 这一次,六三看见了灰衣人脸上露出了兴奋的光芒,只见他毫不犹豫的把二两银子压到了大的位子。刘三拿起色子,放进了一个搪瓷碗里,晃动了三下,打开一看,三,三,四十点大。灰衣人又赢了。就这样,灰衣人面前的银子,从四两变成八两,又从八两变成了十六两,五把之后,居然变成了二百五十六两。 刘三看看火候差不多了,于是拿了两个色子,丢到桌子上面,居然是两个一点,然后把第三个色子放到碗里,摇晃了三次发放下,说道:“这位大爷,今天你的手气这么好,已经连续赢了我七把了,不如这样,我们赌一把大的,现在桌上面是两点,你随便压,只要你赢了,我赔双倍,不过赌资最少要一千两。” “我只有二百多两。”灰衣人说道。 “不行,最少一千两。”刘三坚持不放。其实刘三心里面也很担心,如果这个家伙不赌了,自己可就惨了,白白的搭上了二百多两银子,老板一定会责骂他的,说不定,今天的饺子要泡汤了。但是,六三有充分的自信,认为面前的这个人是一个十足的赌徒,绝对不会放弃面前的大好时机的。 灰衣人看了看自己面前的银两,又看了看桌面上的两只一点的色子,说道:“我没有那么多的赌资,值钱的东西可以吗?” 刘三说道:“可以,隔壁就是当铺,只要是值钱的东西他们都收,不过可是要打八折的。” 灰衣人犹豫了一会儿,终于下定决心,从口袋里拿出了一个白布包裹,放到了台面上,说道:“一千两,我压大。” 众人看着面前的白布包裹,一脸不相信的样子。灰衣人说道:“放心,绝对值一千两银子。” 刘三拿起那个白布包裹在手里掂量了一下,感觉里面有一个长条样的东西,重量大约在一两左右,说道:“就一千两,我相信您,不过,咱们可把丑话说到前头,如果你输了,这个东西不值一千两的话,你可得要留下些别的东西来抵债。这个东西,算上你台面上的二百多两,我算你一千三百两,赢了我赔你四千两,输了的话。。。” “不用多说,输了我到当铺里面给你当一千两回来,开吧。” 四千两银子,对于真正的豪客来说并不算多,但是,在唐初,绝对够一家四口舒舒服服的生活几十年。如此豪赌,在银沟赌坊的历史上还不多见。周边台面上的赌客已经不再赌博,全部围拢了过来,万分激动的喊叫着:“开,开,开。” 刘三微微一笑,左手轻轻的拿开那只搪瓷大碗,众人一片惊呼,只见碗里面的色子是一个一点,加上桌子上的两个一点,一共是三点小,庄家赢。 “承让,承让,我不客气了。”刘三说着,把灰衣人的银子哗啦到自己的面前,拿起那个白布包裹准备打开。 灰衣人输了银子并没有显出沮丧,只是淡淡的一笑说道:“那个东西你不认识的,和我一起去当铺,保证你能够得到一千两银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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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章 赏金两千两 [本章字数:2482 最新更新时间:2006-04-14 10:14:06.0] | |||
| 十二:赏金两千两 刘三现在很郁闷,他后悔带那个灰衣人去了当铺。原来那个灰衣人抵押给他的那个东西真的是一个宝贝,而且价值远远超过了一千两银子。回到了家里,刘三依然很清楚地记得,当时当铺里的黄老板看到那件东西时的表情。那绝对是不能够用震惊来形容的,黄老板手里拿着那件东西的时候,竟然颤抖不已。 那个灰衣人说,这件东西是判官笔,是地狱里的判官曾经用过的宝物。黄老板立刻拿了三千两银子给那个灰衣人,并且亲自送到金库里严加看管了起来。灰衣人给了刘三一千两银子,自己却带着两千两银子和一张当票,扬长而去。刘三现在只想打自己几个大嘴巴——自己怎么就不相信那个人说的呢,一定要跟随他去典当行。按照赌场的规矩,那件宝贝已经属于赌场的了。如果是自己拿去典当,那两千两银子就是自己的了。如果自己有了两千两银子。。。 “三哥,你买的猪肉呢,不是说今天晚上要吃饺子嘛?”刘三的老婆问道。 “没有猪肉了,喝稀粥吧。”刘三没好气地回答。 “可是孩子们已经盼望这顿饺子好久了,他们会哭闹的。” “哪个敢哭闹我就打那个,老子今天白白的损失了两千两银子,哪里有心思去菜市场卖猪肉。两千两啊,白花花的银子!”刘三几乎要哭了。 “两千两银子来了。”门外一个声音突然响起。 刘三听见声音立刻跑过去把门打开,一脸媚笑地说道:“原来是吴大爷光临寒舍啊,里面请,里面请。” 门口站着一个干瘦老头子,姓吴名刚,大约五十开外,是洛阳三虎手下的一个得力干将,据说一手鹰抓功已经练到第七层。因为他主要负责收取刘三他们赌馆一带的保护费,所以刘三和他算是认识。 吴刚走进房间,在一把椅子上大大咧咧的坐下来,说道:“刘三,我今天来可是给你带来一个好消息。你小子可能要发达了。” “吴大爷说笑了,像我这种小角色,哪里有发达的机会。” “天上也许会掉馅饼的,只要你把握住了机会,你的命运也许就会彻底的转变。刚才我进来的时候,听见你在说损失了两千两银子,是怎么一回事,在赌馆里遇见了高手,让你这个色子王败下阵来了?那算什么,在赌场里面输赢几千几万两银子的事情是经常有的。” “不是输了几千两银子,在洛阳,靠色子能够赢我刘三的人还没有出生呢。”刘三对自己的赌技很自信。“是因为我有眼不识珠,硬生生地把一件价值最少三千两银子的宝物,当作一千两银子典当给了黄记当铺的黄扒皮。” 吴刚哈哈大笑,说道:“你是一个痰盂,并不是一个宝物鉴定专家,偶尔看走了眼,这是很正常的。好在今天我给你带来的好消息恰恰也价值两千两银子,只要你运气好,可以轻而易举地得到两千两银子。” “是什么好消息?”刘三看吴刚不像在说笑,不由得起了好奇心。 吴刚说道:“对于你来说也许是一个好消息,但是对于我家主人来说却是一个坏消息。在中秋之夜,那场轰动整个武林的擂台比武想必你听说了吧。” “那当然,这几天在赌场里说的都是这个话题。东瀛死神天枫十四郎挑战洛阳三杰,结果赵总镖头和何昆老拳师当场战死,妙僧无花身受重伤。但是天枫十四郎却被一个神秘的蒙面人用一种神秘的暗器,一招击杀。” 吴刚说道:“问题就是出在了这个神秘的蒙面人的身上,听说他叫欧阳兴,现在武林人称欧阳大侠。我家主人正在找他。” “难道你家主人也想结交欧阳大侠吗?听说他自中秋之夜击杀天枫十四郎之后就销声匿迹了,很可能离开洛阳了。” “如果欧阳大侠真地离开了洛阳,我家主人可就惨了。” “这是为什么?” “哎,今天下午,我家主人正在酒楼里喝酒聊天,其间聊到了欧阳大侠,我家主人对欧阳大侠的暗器功夫推崇备至,直夸他是当今暗器第一人。我家主人不过是随便说说罢了,可是没有想到却得罪了一个女魔头。女魔头把我家主人臭骂了一顿不说,还在我家主而的身上下了毒药,并且扬言如果不在三天之内找到欧阳大侠,就不给我家主人解毒。” “什么女人这么厉害,竟然敢在洛阳三虎的身上下毒。把她抓起来严刑拷打,让她交出解药不就的了。” “如果我们敢抓她,或者我们能够抓住她,也不用这么麻烦了。她是唐月亮,整个大唐的武林还没有一个人愿意得罪她。唐月亮是四川唐门年轻一代的高手,一手暗器功夫独步天下。何况,在她的身后还有一个强大的唐门,和唐门比起来,我们洛阳三虎的小帮派根本就不值得一提。因此,没有办法,如果不想要我家主人命丧黄泉,就只有找到欧阳大侠这一个方法了。” “这和我又有什么关系,我根本不认识什么欧阳大侠。” “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现在我家主人的所有手下都已经发动起来了,就是把洛阳倔地三尺,也要找到欧阳大侠。你们银钩赌坊是洛阳最大的赌场,接触的人比较多,如果发现有什么可疑之人,一定要通知我们。只要是因为你的通风报信,找到了欧阳大侠,我家主人就会给你两千两银子的赏钱。” “出入银钩赌坊的人除了有数的几个熟客之外,大多数是南来北往的江湖客,对于我来说都是陌生人,你让我怎样给你找啊,除非你能说出他长得什么样子或者有什么特点,我才能帮助你。” “当时他蒙着脸,没有人知道他长得什么样子。不过,听口音像是北方人,当时穿着一件灰色的衣服。” “灰衣服,北方口音。”刘三脑海里灵光一闪,说道:“今天下午我倒是见到了一个这样的人,就是他把一件宝物输给了我,可是我有眼不识货,白白的把到手的几千两银子送给了黄扒皮。” “你说的是醉仙楼里的那个小子,我们调查过,他绝对不是欧阳大侠。当时他曾经跟踪唐月亮,差一点被唐月亮杀了灭口。据手下人汇报说,他根本不会武功。不会武功的人,就绝对不是欧阳大侠。” 刘三想了想点头道:“的确如此,就他那个样子,双手白白净净,四肢赘肉横生的,哪里像一个侠客,我看他根本就是一个偷了家传之宝出外糟蹋的败家子。放心把吴老爷子,只要我看到了可疑之人,一定给你们通风报信。两千两银子啊,谁不想赚谁是傻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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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章 无花和尚的秘密 [本章字数:2367 最新更新时间:2006-04-14 10:14:06.0] | |||
| 十四:无花和尚的秘密 在昏迷了七天之后,我花和尚终于醒了。 无花睁开眼睛,看见几十个人头正在向他焦急的张望,于是摇摇头,报以一个灿烂的微笑。说道:“让大家担心了。” 众人长出一口气。无花的师弟无尘眼含热泪说道:“师兄,你可把我们吓死了。” “天枫十四郎呢?” 无花醒来问的第一件事情并不使自己的伤势,而是天枫十四郎。围观的众人不由得暗暗称赞无花——不愧为中原武林杰出的代表阿,对于自身的安危不闻不问,反倒关心起来当日的战斗。 无尘开心地说道:“放心吧师兄,那个天枫十四郎已经被欧阳大侠杀死了,你的仇不用报了。” “这么说,当时我看到的是真的了?” 无花喷出了一口鲜血,再次昏迷了过去。 郎中把了把无花的脉搏,说道:“无花大师刚刚醒来,身体非常虚弱,请不要打搅他了。” 众人只得离开,房间里只剩下了无花和尚。十几分钟之后,无花幽幽转醒,环顾左右,见空无一人,泪水潸然而下。“十四弟,你死得好惨呐,哥哥我一定替你报仇雪恨!” ++++++++++++++++++++++++++++++++++++++++++++++++++++++++++++++ 前因。 三十四年之前,东瀛一刀流门主斋藤井三从本州出发,乘海船前往那霸,途中遇到飓风。海船在飓风中挣扎了两天,最终沉默。斋藤井三抱着一块木板,随波逐流,被海浪冲到了潮州近海,恰巧有一渔民路过,斋藤井三被救上岸。斋藤井三在渔民家中静养月余,和渔民的女儿陈秋仪日久生情,最终取渔民之女为妻。 陈秋仪跟随斋藤井三来到本州,却发现,自己根本不是斋藤井三的原配夫人,而是他的第七房姨太太。虽然深知上当受骗,但是身处异国他乡,举目无亲,没有办法,只好委曲求全。然而陈秋仪想要委曲求全,但是斋藤井三的其他六房姨太太却处处刁难陈秋仪,因为语言不通,陈秋仪在东瀛受到了非人的折磨。在到达本州的二年,陈秋仪生了一个男婴,因为在斋藤家排行第十三,所以叫做天枫十三郎。十二年之后,斋藤井三的第十一房姨太太也生下了一个男婴,取名天枫十四郎。 因为实在不能忍受其他姨太太的刁难,陈秋仪在天枫十三郎十六岁的时候,借故回乡省亲,带着天枫十三郎回到了潮州的老家陈家村,一住三年,任凭斋藤井三几次三番差人前来,就是不回东瀛了。斋藤井三老羞成怒,勾结几十个浪人,扮作倭寇,血洗了陈家村。陈秋仪母子因为当时正好在山上打柴,幸免遇难。家破人亡的陈秋仪带着天枫十三郎到处流浪,靠乞讨为生。十三年前,陈秋仪母子流浪到了洛阳,陈秋仪得病身亡,走投无路的天枫十三郎只好在白马寺落发为僧,拜方丈智禅大师为师。 十几年过去了,天枫十三郎改名无花和尚,日夜勤学苦练,尽得智禅大师的真传。一身浑元气功炉火纯青,兰花打穴手独步天下,再加上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品酒吟诗超凡入圣,被武林人士称为七绝神僧。没有人知道无花的真实姓名是天枫十三郎,更没有人知道他的身上流淌着日本人的血液,甚至,连他的授业恩师智禅大师也不知道。这是无花的秘密,如果有可能,他准备隐瞒一辈子。 可是,正当无花和尚在洛阳逍遥自在的做着继承方丈衣钵,成为白马寺第八代主人的美梦的时候,一个人的出现彻底打破了他的计划。这个人就是天枫十四郎——无花的同父异母的亲弟弟。自从三个月前,天枫十四郎在潮州登陆之后,一路杀向洛阳,无花就已经知道,那个人就是自己的亲弟弟。这几个月来,无花是在矛盾的煎熬之中度过的,一方面是自己的亲弟弟,一方面是养育自己的祖国,无花不知道,当有一天,自己必须在亲情和祖国之中作出选择的时候,自己应该怎么办。无花想逃避,但是他知道自己无法逃避,凭借自己在武林中的名声,天枫十四郎没有道理不向自己挑战。 这一天终于来了,二十三天之前,天枫十四郎的挑战书送到了白马寺。无花曾经想到过私自去找天枫十四郎,告诉他自己是他的亲哥哥,让他放弃挑战,回归东瀛,但是却放弃了。因为无花知道,自己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让天枫十四郎相信自己是他的哥哥。何况即便是天枫十四郎相信了自己是他的亲哥哥,按照东瀛武士道的精神,天枫十四郎也不会放弃比武。 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无花和尚来到了罗凤破,终于看到了阔别十几年的弟弟。当年那个穿这开裆裤又哭又闹的小孩子已经成长成了一个五尺多高的彪形大汉,并且还是一个绝世高手,无花和尚发自内心地提自己的弟弟高兴,甚至因为有这样的一个弟弟而自豪。但是,在当时的情况之下,他什么话也不能说。他只是默默地等待着和天枫十四郎的战斗的开始,他要亲眼看看弟弟得刀术练得究竟怎样了。 无花和尚离开本州的时候已经十六岁,斋藤家的家传刀术也已经练得几分火候,对于迎风一刀斩,虽然没有练过,但是曾经看到过老斋藤施展过,因此还算是有几分了解。无花和尚认为,凭借自己目前的功力,就是自己的亲生父亲施展出拉迎风一刀斩来,自己也有把握化解。但是出乎无花的预料的是,天枫十四郎的迎风一刀斩功力远远在当年的斋藤井三之上,自己虽然作了充分的准备,依然重伤在了天枫十四郎得刀下。更加出乎天枫十四郎的预料的是,居然出现了一个神秘的灰衣人欧阳兴,轻轻松松的就把天枫十四郎给击杀了。 “弟弟啊,我可怜的弟弟,天妒英才啊!你在天之灵安息吧,做哥哥的我无论哪个欧阳新式何方神圣,无论他的武功多么高强,也无论他跑到天涯海角,我一定要把他杀了替你报仇!” 一个小沙弥端着一碗参汤进来,看到无花已经醒来了,说道:“师叔,洛阳三虎在门外等候了一个时辰了,说是有要紧的事情,是不是见见他们?” “洛阳三虎?这三个地痞流氓和我素无往来,突然造访,所谓何事呢?请他们进来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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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五章 可怜的老虎 [本章字数:2257 最新更新时间:2006-04-14 10:14:07.0] | |||
| 十五:可怜的老虎 洛阳三虎一个姓张,一个姓杨,一个姓刘,因为名字里都有一个虎字,故合称洛阳三虎。 中国号称四大文明古国之一,在漫漫的人类历史长河中,曾经有很长的一段时间,引领世界的经济技术的潮流。在唐代中国在许多的领域内领先于世界,只不过在后来的几个世纪中,因为众所周知的缘故,我们落后了。但是,并非所有的一切都已经被西方超越了过去,其中还有很多的地方依然称雄于现代社会。黑帮社会就是其中的一项代表。 中国人善于组织庞大的地下组织,其影响力往往超越了政府。历史上最著名的有漕帮,和盐帮,最后演化成了近代的青帮和红帮,迁移到了香港之后成为了电影中的洪兴邦和东兴邦。至于像金庸古龙的小说里描述的庞大的丐帮,据史料分析,根本就不曾存在。这些帮派大多数成员几万人,财力雄厚,在一定的范围内,帮派的决定就等同于圣旨。当年强硬如蒋介石之流的人物,也曾经因为宋美龄被扣留不得不向青帮头目杜月笙低头,可见帮派的利害。 大陆解放之后,因为共产党的英明领导,帮派势力有所低头,大的帮派几乎销声匿迹,或者到国外去发展,中国内地只有一些不成气候的小的黑社会组织。但是,2000年前后,震惊中外的东北乔四帮派再次为我们敲响了警钟——中国依然存在着可怕的黑社会。乔四的黑帮曾经被国外的报纸评为21世纪世界上十大帮派之一,其组织严密和规模上,一点也不亚于意大利西西里岛上的黑手党。 跑题了,言归正传。 洛阳三虎是洛阳地面上的三个小混混,自小无父无母,游手好闲,整日里只知道混吃骗喝,因为臭味相投,结为了异性兄弟,纠集了街面上混迹的几百个闲杂人等,成立了一个三虎帮,称霸洛阳街面。短短的几年时间,居让成为了洛阳的第一大帮派。几年来三虎帮巧取豪夺,收取保护费,每年的进帐最少可达十万两白银。如今的洛阳三虎再也不是当年的街头小混混,而是成了威震一方的大人物。生命已经不再一文不值,与以往比起来,他们不再无所畏惧,他们非常惧怕死亡,因此,当唐月亮的威胁摆在他们的面前,他们就想尽一切办法来逃避死亡的威胁,拜访无花和尚,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事情,他们已经山穷水尽了。 本来洛阳三虎和无花和尚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人物,他们根本就不是一类人,不会有共同的语言,也不会存在见面的可能。这一点,洛阳三虎非常清楚,他们知道,自己虽然是洛阳一霸,随便跺跺脚,洛阳的地面就会剧烈的振颤。但是,很显然,无论多么剧烈的振颤,都不会影响到无花和尚。在武林里,洛阳三虎和无花和尚比起来,只不过是一个无足轻重的小脚色。无花和尚是一个世外高人,与之交往的除了才子佳人就是武林名宿,而洛阳三虎的朋友中无外乎是一些地痞和流氓。因此,当洛阳三虎站在了无花和尚的面前的时候,无花和尚的脸上露出了厌恶的表情,反而威震一方的恶霸们却显得,畏手畏脚拘束的不得了。 虽然道不相同,但是既然见面了,双方还是彼此客气了一番,然后洛阳三虎直奔主题。三言两语之内说明了来意——因为唐月亮的缘故,他们必须找到欧阳兴大侠,因为当时落凤坡一战,无花和尚是唯一一个站在高台之上生还的人,洛阳三虎希望无花和尚能够凭借自己高超的画艺,画一幅欧阳大侠的画像。 虽然内心里对欧阳兴恨之入骨,但是无花和尚知道从道义上它必须站在欧阳兴的一边,因为虽然欧阳兴杀死了自己的亲弟弟,但是欧阳兴是代表中土武林抵御外悔,已经成了民族英雄,无花和尚作为中土武林的杰出人士,不得不在表面上现出对欧阳兴的尊敬。 “当时光线较暗,何况我又身受重伤,根本没有看清楚欧阳大侠的面貌。欧阳大侠是我的救命恩人,我也正在寻找他,以便‘报答’他的救命之恩。” 洛阳三虎非常失望,他们已经整整了寻找了两天了,欧阳兴似乎是人间蒸发了一样不见踪影,眼看着唐月亮给的三天期限就要到了,他们三个也已经明显的感觉到了身体的不适。死亡的恐惧让他们如坐针毡。来找无花和尚是他们唯一的希望,但是却给无花和尚几句话给挡了回去。洛阳三虎混迹江湖已经有几十年了,经验非常丰富,他们从无花和尚的言语表情之中可以清楚地看出,无花和尚言不由衷,一定有所隐瞒。但是,无花和尚不是街头的小市民,可以随便受他们的欺侮。如果无话不说,他们不可能使用像对待一般人一样的手段,采用威逼利诱的方式另无花和尚就范。事实上,他们很清楚,如果他们采用极端的手段,倒霉的一定是自己,也许还没有等到唐月亮的毒药发作,他们的生命就会终结了。 洛阳三虎软磨硬泡,好语相求,甚至声泪俱下,并且许下一万两白银的香油钱,为白马寺的佛像再铸金身等好处。然而无花和尚就是想不起来当时的情景,根本不愿意给予洛阳三虎丝毫的帮助。从无花和尚的表情来看,似乎潜台词就是:“你们洛阳三虎是个什么东西,也配让我无花和尚帮助!赶快回家准备后事吧!” 垂头丧气的从白马寺里面出来,洛阳三虎彻底的蔫了。死亡正在一步一步的靠近,他们没有力量反抗,并且没有机会逃脱。最后三个人孤注一掷,悬赏白银五万两,寻找欧阳兴。反正命都快要没有了,留着银子还有什么用处。只要能够活下去,银子总会赚回来的。何况,如果报信的是一个无足轻重的人,只要他们三个随便一个招招手,失去的银子就会乖乖的回到他们的腰包里。 于是,一夜之间,整个洛阳城的大街小巷里都贴满了寻找欧阳兴大侠的悬赏告示。 送走了洛阳三虎,无花和尚开始盘算了起来:“嘿嘿,又是落凤坡,欧阳兴呀欧阳兴,希望哪一天你会出现,我一定会给你准备一份厚礼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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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六章 自己出卖自己 [本章字数:3406 最新更新时间:2006-04-14 10:14:08.0] | |||
| 十六:自己出卖自己 整个洛阳城再次轰动了,在短短的一个月之内居然有两次武林盛会。 如果说第一次比武,是因为天枫十四郎的残忍和血腥而引起广泛的关注的话,那么这一次就是因为神秘。 神秘的四川唐门,据说是使用暗器和毒品的第一大家,几百年来,江湖上只知道有唐门高手,却并不知道四川唐门究竟在什么地方,他们是怎样培养出来一代又一代的优秀传人的。神秘的唐月亮,出道只有一年,却已经被公认为唐门年轻一代最杰出的代表了。没有人知道唐月亮的功夫究竟有多高,只能从她的身份上来判断——唐月亮是四川唐门的左护法。几百年来,唐门的左护法的工作只有一个——维护唐门在江湖中的威严,惩罚本门中的不法弟子,这样的工作,只有那些功夫最高的唐门弟子才能担任。因此,在几百年来,唐门的掌门人大多数是由左护法中诞生的。如果唐月亮不是一个女子,江湖中早已经把她当做唐门下一任的掌门人了。 与神秘的唐月亮和唐月亮代表的庞大的家族比起来,欧阳兴显得更加的神秘甚至可以说是诡异。十几天前的那场轰动武林的落凤坡大战,正是因为神秘的欧阳兴的出现彻底扭转了战局。狂妄不可一世的天枫十四郎,几乎已经被称为了不可战胜的神话的迎风一刀斩,在欧阳兴的神秘暗器孔雀翎的面前,就像一个脆弱的婴孩一样不堪一击。欧阳兴神秘的出现,杀死了天枫十四郎,解救了中原武林的危机,然后又神秘的消失了。人们不知道欧阳兴从哪里来,属于何门何派,究竟去了何方。人们甚至不能确定欧阳兴是不是他的真名字,他那把奇怪的暗器是不是就叫做孔雀翎?当日的落凤坡,虽然并不是漆黑一片,相反还灯火通明,但是有资格走上高台的强者只有四个,其中的三个已经在决斗中死亡了,唯一生还的无花和尚当时身受重伤,根本没有力气观察欧阳兴。当时在场的武林人士只能在相隔十几丈的地方,隐隐约约的听见了几句对话。似乎神秘人自称是欧阳兴,手里的兵器是孔雀翎,但是,神秘人浓重的外乡人的口音让所有的人不敢确定。 所有的武林人士都在热切的期盼着即将到来的决斗,这是一场前所未有的特殊决斗。江湖存在了不知有多少年了,但是暗器高手之间的决斗几乎没有发生过。暗器,虽然被称为武器的一种,使用暗器的方法也被称为功夫,但是,暗器因为他的特殊性,不可能运用于光明正大的对绝中,它只能运用于出其不意的偷袭中,使用暗器的高手不可能用决斗的方式来解决纠纷。 正当人们兴高采烈的猜测决斗的结果谁将获胜的时候,甚至洛阳城内的大小赌场也已经为这场决斗开出了盘口,唐月亮的一个声明却让所有想要到落凤坡观战的武林人士大失所望。唐月亮通过三虎帮声明,她和欧阳兴的决斗不允许任何人观战。对于唐月亮的声明,没有人敢违抗,除非你是一个真正的武林高手,不惧怕唐月亮神鬼莫测的暗器,否则,强行前往观战的结果很可能是死亡。四川唐门之所以令人惧怕,功夫高强固然是一个重要的原因,但是最主要的原因是他们的家族观念非常强,只要得罪了唐门任何一个成员,那就等于得罪了整个四川唐门。四川唐门对于敢于对他们权威发起挑战的任何人的态度只有一个,那就是以整个家族庞大的实力把那个人从这个世界里彻底的消灭掉。因此,当唐月亮的声明出来之后,所有的人打消了观战的打算,除了一个人——无花和尚。 无花和尚在决战之前赶到了落凤坡,把一包沉甸甸的东西埋在了高台的中央,然后找了一个隐蔽的地方躲藏了起来。别人可以不来,因为别人不必要冒生命危险,但是无花必须来,如果他想要替自己的弟弟报仇的话,今天,也许是最好的时机,错过了这个大好时机,无花和尚可能再也见不到欧阳兴了。因此无花和尚耐心的等待,身子像一块石头一样一动不动,几个时辰过去了,直到,他看见了十来个人和两头牛来到落凤坡。 ++++++++++++++++++++++++++++++++++++++++++++++++++++++++++ 时间一点一点的推移,而欧阳星的下落却一点头绪也没有,洛阳三虎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来来回回的在三虎帮的聚义大厅里走动。他们浑身上下感觉到一阵阵的麻木,似乎唐月亮的毒已经在开始发作,对于死亡的恐惧就像蚂蚁搬家一样正在将他们的勇气一点一点的吞噬。他们三个已经几乎要绝望了,悲哀着,开始写遗书。 正在这时,管家急冲冲的跑进来,一边跑一边喊道:“报告帮主,找到了,找到了。” 在管家的身后跟着一个商人摸样的人,只见他身子高大,微微有一些发胖,鼻梁上架着一个奇怪的亮晶晶的东西,一对好奇的眼睛正在从那个亮晶晶的东西的后面好奇的打量着聚义大厅里的一切。 “快说,欧阳大侠在哪里?”就像一个溺水者突然抓到了一块木板一样,大虎抓住那个人的手不断的摇晃,双眼中充满了急切的兴奋的光芒,似乎来人要是不说的话,他就要把对方的双手摇晃下来似的。 “放手。”来人挣脱了大虎的手,一边揉着红肿的关节一边不满意地说道:“太没有礼貌了。” 这样的话如果是在往日,洛阳三虎完全可以以此为由把来人的舌头割下来,但是今天不行,他还得需要来人的帮助呢。因此,大虎强忍怒气,赔了一个笑脸说道:“对不住了,没有想到你不是道中之人,下手重了一点。事后,我一定给你五两银子作汤药费。” “五两?”来人显然不满意,说道:“不是说是五万两吗?” “如果你能让我们见到欧阳大侠,的确是五万两。”大虎说完不由得尴尬的笑了笑,有了五万两,谁还在乎五两的汤药费呢? “好,我知道欧阳兴的下落,并且可以带他去参加落凤坡的决斗,五万两银子,拿来吧。”来人似乎胸有成竹,一脸神秘的笑容。 “我们要先见到欧阳大侠。” “不行,我要先拿到银子。只要银子一到手,我保证欧阳大侠出现在落凤坡。”来人一步不退。 “你以为你是谁?万一你是来骗银子的呢?”三虎目露凶光,想要以武力来胁迫来人说出欧阳星的下落。 “不相信我?你们有的选择吗?除了我之外,没有人知道欧阳星的下落。如果你们不为你们的生命着想,或者你们根本不惧怕唐月亮的毒药,你们可以试一式。看看过了今天,你们找不到欧阳兴,会有什么样的结果。” 一番话让三虎彻底的泄了气,的确,这是他们唯一的希望,如果不能从来人的口中得到欧阳兴的下落,那么等待他们的将只有死亡。虽然觉得很冤枉,但是他们从来没有希望过唐月亮会大发慈悲主动给他们解毒。因此,三虎赶快叫管家去库房取银子,然后恭恭敬敬地把来人让到上座,香茶瓜果的上了一大桌子。 大虎问:“请问先生高姓大名,和欧阳大侠是什么关系,你怎么能够保证欧阳大侠一定会去参加呢?” 来人狠狠地咬了几口西瓜,用毛巾擦了一把四溢的瓜汁说道:“欧阳兴是我最好的朋友,对于我的话他言听计从,你们放心吧,只要有我在,今天晚上,欧阳兴就一定会出现在落凤坡。” 虽然不能完全相信来人的话,但是在这个生死关头,能够自己欺骗一下自己的感觉多多少少的也算是有了一点安慰,三虎的心终于有了一丝的平静,客客气气的恭维了恭维来人,说什么能够和欧阳大侠交上朋友,真是三生有幸。 一会儿,五万两银子被几十个人抬到了聚义大厅,整整有十个大木箱子,每个箱子里有五千两。来人兴奋得察看着箱子里的白花花的银子,不住地拿起一两块来在手里把玩,甚至还不时的凑在嘴边亲吻几下。可是一会儿工夫,来人又沮丧的坐在了椅子上,发起愁来。 “五万两银子原来有这么多啊,好几吨呢,让我怎么搬走啊?” 三虎在心里偷偷得直乐,虽然不知道对方说的好几吨是个什么概念,但是绝对可以肯定,对方正在为怎样把五万两银子拿走而犯愁。听来人的口音,应当是北方人,甚至是关外人,而且很可能是孤身一人。如果没有镖局的保护,孤身一人不要说是把五万两银子运到关外去,就是运出洛阳城也是不可能的。三虎开始在心里盘算了起来:如果来人不是欧阳兴的朋友,如果欧阳兴在比武中落败的话,那么,这五万两银子将会又是他们的了。 来人思索了一会儿,似乎是下了什么决心。只见他从口袋里拿出了一块白布,铺在桌子上面,包了大概有五百两银子,然后说道:“这样吧,今天我就拿这一些,其余的你们给我打一个欠条,等到比武结束了之后再给我。另外,我需要两头黄牛,你们马上给我找来。” “黄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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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章 再战落凤坡 [本章字数:3301 最新更新时间:2006-04-14 10:14:09.0] | |||
| 十七:再战落凤坡 落凤坡前一片寂静,时间在这里似乎变成粘稠的液体,流动的过于缓慢。 唐月亮静静的看着走过来的四个人和两头牛,心中充满了迷惑。 我也在默默地注视着唐月亮。自从来到落凤坡,我的眼睛就没有一刻离开过唐月亮的脸庞, 那是一张怎样的脸呢?我匮乏的词汇根本无法形容她的美丽,那是一种现代人根本不会具有的惊心动魄的美丽,少了现代女人的矫揉造作,却丝毫不减少女应有的妩媚;比现代的女人多了一丝坚毅果敢,但是在飒爽英姿中,分明透射出如水的温柔。我从来没有想到过,女人的美丽居然可以以这种形式来表现! 我呆看着唐月亮,按照古人的习惯来看非常不礼貌,但是唐月亮并没有注意到这一点,她的目光越过了我,看到了三虎们牵来的两头牛的身上。 虽然万分的不愿意,但是在我的威逼利诱之下,三虎终于买了两头牛,牵到落凤坡来了。对于三虎这样出有车食有鱼的主来说,简直是一种巨大的侮辱,因此他们一个个都气鼓鼓的,全部都变成了苦瓜脸。然而,当他们接触到了唐月亮冰冷刺骨的目光之后,苦瓜就变成了甜瓜,每个人的脸上都绽放出来了两朵娇艳的鲜花。 大虎上前两步,卑躬屈膝地说道:“唐姑娘,欧阳大侠驾到。” 唐月亮诧异的大量了我几眼,似乎是感觉我不像一个所谓的大侠,失望的神情跃然脸上。 我学电影里的样子,拱了拱手,故作豪言壮语形状:“久仰唐姑娘的威名,今日一见,三生有幸。” 唐月亮也拱了拱手:“足下果真是欧阳大侠?” “如假包换,怎么,唐姑娘认为在下不像吗。”见唐月亮并没有认出我是那天那个跟梢的小混混,我的一颗心终于放进了肚子。 既然被人认定我是欧阳兴,我也就认了。当时在落凤坡我是随口胡诌了一个名字,没有想到居然如雷贯耳了起来。现在想来,当时真的应该起一个好听的名字。欧阳兴,总会让人想起西毒欧阳峰来,呵呵。 “不敢,日前小妹听说欧阳大侠用一种神秘的暗器杀死了东夷武士天枫十四郎,长了我浩浩中华武林的威风,小妹十分佩服,因此今天约欧阳大侠前来,想见识一下,希望欧阳大侠不吝赐教。” 唐月亮虽然说的客客气气,但是从她面沉似水的的表情来看,她随时都有可能痛下杀手,我的心不由得紧张了起来。虽然有抢在手,但是如果对方根本不给你发射的机会,以我现在的能耐,根本无法躲避。在古龙的小说里,唐门的喂毒暗器可是见血封候的阿。 “其实根本不需要比试,我哪里是唐姑娘的对手。唐姑娘的暗器独步天下,无人能敌。我只是一个不入流的小脚色。我看还是不要比试了吧,免得伤了和气。不如我来作东,我们一起到洛阳城里去,找一家馆子,好好的吃上一顿,大家交个朋友如何?”因为心怯,我开始耍赖。 本来我是一番好意,但是听在唐月亮的耳朵里,却是我不屑于和他比武,不由得大怒,杏眼圆睁,说道:“这么说来,你是看不起我了。那么你就把你的暗器天下第一的名号去了罢。” “暗器天下第一,嘿嘿,我那里担的,那是别人瞎说的,你如果要,就给你算了。一个虚名而已,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三虎兄弟,你们明天回到了洛阳,就向江湖中的朋友们宣布,就说我和唐月亮姑娘的比武,唐姑娘胜了,她才是暗器天下第一。” 唐月亮没有想到我根本不看重名声,在古时候,一个武者被别人打败是一种奇耻大辱,何况是被一个女人打败呢?可是她更加没有想到的是,对于我这样的一个现代人来说,用武力战胜一个女人是没有丝毫意义的。与其打败一个美女的身体不如战胜她的心灵来的实在。 “既然你不愿意和我动手,那么我只好得罪了,我唐月亮虽然是一个女流,但是我也不愿意接受别人的施舍。就让我们在手底下见真章吧,如果你失败了,你就要退出江湖,永远不得使用暗器。” 唐月亮体后几步,拉开架势,不依不饶。 “如果是你失败了呢?” “就凭你?没有机会的。”唐月亮很有自信心。 “我是说如果。” “如果你胜利了,我任凭你发落。”唐月亮豪气干云。 “如果我胜利了,你必须听从我的安排。你可不要反悔啊。”我突发奇想,凭借手枪的威力,不可能败给她,到了那个时候,她就要任凭我的发落了。如果我让他做我的老婆呢?嘿嘿。 “一言为定。”唐月亮答应得很干脆,在她的心目中,失败的结果只有一个,那就是死亡。而死者答应的一切事情都不做数的,何况她有充分的信心,失败的根本不是自己。 “驷马难。。。” 本来想说驷马难追的,但是在我说话的时候,我发现唐月亮的双手突然握紧,我知道,那是发起进攻的征兆,当我的“追”字一出口,她的暗器也将会向我飞来,到了那个时候,即便是我的手里拿的是一把AK47也无济于事了。因此我硬生生地把那个“追”字给咽回了肚子。 “等一等,既然是你要求我和你比武的,那么按照江湖规矩,比武的方式得由我来选择。” “可以,你想怎么比试。” “我们先来一场文比,如果文比不能分出高下,那么,我们再来一场武比。” “文比如何,武比如何?” 我让三虎把牵来的两头牛,带到距离我和唐月亮大约25米的地方,之所以是这个距离,是基于两个考虑,第一:以我的枪法,再远了就瞄不准了,第二:按照我所学习的物理知识,凭借腕部发射的暗器,在如此的距离之下,威力已经丧失殆尽。有道是强弩之末不能穿鲁缟,古代的弓箭,其杀伤距离也就是一百米。因此,在这个距离内,我有充分的信心可以战胜唐月亮。 “文比就是,你我站在这里,各自发射暗器,看谁先杀死一头牛。武比就是,我们互相进攻,先到下或者人数的一方为败,怎样。” “好。” 话音刚落,唐月亮的暗器就出手了,呼啸着飞向左边的一头牛。 不得不承认,我被唐月亮暗器的气势和速度惊呆了,那简直不是人力所能够做到的,完全违反了物理学的定律。只见她手挽轻轻的一抖,几根银针就呼啸着钻入了黄牛的脑袋。黄牛痛苦的大叫一声,跳了起来。落地的黄牛并没有逃离苦难,几个铁蒺藜打在了它的四条腿上,扑通一声,黄牛卧倒在地。唐月亮不依不饶,又发出了两只袖箭,从箭头发出的绿油油的光亮来看,一定是剧毒的暗器。 我不能再沉默了,如果再这样下去,不出十秒钟,唐月亮的那头黄牛就会死了。于是我慌忙拔出手枪,瞄准另外一头黄牛的额头,扣动了扳机。 “噗”的一声轻响,争气的子弹射入了黄牛的额头,黄牛浑身一颤,没有嘶鸣,立刻倒在了地上,四肢抽搐,几秒钟过后,寂然不动了。 在袖箭出手的同时,几只透骨钉也已经到了唐月亮的手中,然而,当他看见另外一头牛已经倒地,长叹一声,把透骨钉收了起来。转过头来看着我,一脸的惊讶和不信。 我也看着唐月亮,满脸微笑。这一局,我赢了。 “怎么样,唐姑娘,我们还需要武比吗?” “不需要了。”唐月亮失望的说道:“我的暗器虽然很快,但是有迹可循,还可躲闪,但是你的暗器快如闪电,躲无可躲,而且威力巨大,我不如你,已经没有必要武比了,我认输了。” 唐月亮面向我,背起双手,抬起头,比上了眼睛,说道:“你动手吧。” 看着唐月亮庄严的样子,我不由得笑了起来:“动什么手?” “我败了,按照我们的约定,我应当任凭你得发落,你取我性命吧。” “哈哈哈哈,我不会杀死你得,我要。。。” 突然,唐月亮大喝一声:“什么人?” 纵身一跃,唐月亮像一道闪电,向一块大山石的后面朴了过去。 这是我第一次见识到古时候的轻功,真的就向电影里的一样,一跃数丈,形同鬼魅。在后世的几百年的历史长河中,我们一定遗失了其中的功夫,否则,我们只要派遣我们的武林高手,奥运会的所有金牌就会成为我们的囊中之物了。 突然,一声巨大的轰鸣,滔天的气浪把我吹到了空中。 在空中,我看见,无花和尚站在那块大石头上哈哈大笑:“哈哈哈,兄弟,我给你报仇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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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卷 |
| 第一章 回到现实 [本章字数:3089 最新更新时间:2006-04-14 10:14:10.0] | |||
| 一:回到现实 虽然被无花和尚埋藏在地下的火药炸上了天空,但是我并没有感觉到丝毫的痛苦,也没有向地面做自由落体运动。我居然悬浮在了半空中。从高高的天空中,我看见地上已经是一片狼藉,洛阳三虎除了大虎距离爆炸的地点较远,还在翻滚呼号之外,其余二虎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看来已经到阎王爷那里报到了;两头黄牛也已经停止了挣扎,虽然唐月亮攻击的那一头还不时哀鸣几声,不过看来,死亡也是不久的事情。在高台的另外一边,唐月亮和无花和尚正在刀来剑往的拼杀着。 这是我最后看见的一幕,恐怖而且诡异。现在,我终于可以确定了,无花和尚的确就是古龙小说里的那个人,我并不是回到了古代,只是来到了依托于古代的文学作品里了。这个玩笑可是开大了。 挂在胸口的玉牌突然放射出耀眼的光芒,地面上的一切逐渐模糊,我似乎进入了一个沉沉的梦境当中。 ++++++++++++++++++++++++++++++++++++++++++++++++++++++++++ “叮铃铃。”急促的电话铃声把我吵醒,我顺手抓起放在床边的电话,里面立刻传来销售经理愤怒的声音。 “你死到哪里去了,打了一天电话也不接,手机总是关机,沁源县的何老板那里你去了没有?” “沁源县?”我一时回不过神来,沁源是个什么东西?何老板又是一个什么人物? “何老板要求你去给他们做促销去呢,我这里答应你今天到,可是你一天没有消息,是不是还在长治市里呢?哦,对了,你的病好一点了吗?听你的声音似乎有一点不大对劲,如果实在是支持不住的话,你可以回来,公司里另外派一个人去。” “我没事,明天一定去。”说完,不等销售经理有任何的表示,我挂断了电话。 举目四顾,这的确是我的办公室兼卧室,我,回来了!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我死了吗?我是在做梦呢吗?我是在现实中做梦回到了古代?还是在古代做梦来到了现代?究竟哪一个是梦境,哪一个是真实? 看着曾经熟悉的办公室,现在居然觉得非常的陌生,无数的问题涌入了我的脑海,一下子让我不敢接受。 我四下打量了一下我的办公室,的确,这是我曾经工作生活的地方,桌椅板凳和记忆中的一摸一样。如此说来,那一切都是梦境了。唐月亮,洛阳三虎,无花和尚,天枫十四郎都是梦里的人物,我一定是看古龙的小说看多了,连梦里也想着小说里的主人公。可是,我似乎感觉到有什么地方不对头,这个梦实在是太真实了,太长了。做了一个月的连续剧梦,我做梦的水平实在是可以申请吉尼斯世界纪录大全了。 我伸手到腰间,拿出手机,果然,手机处于关机状态,怪不得销售经理打了一天的电话也接不通呢。我打开手机,立刻,短信的声音响成一团,看来,经理找不到我,还给我发了很多短信。看看手机上的日期,2005年3月1日,看来,我居然睡了一天的时间,怪不得梦境如此长呢? 我摇了摇头,感冒真的很厉害阿,居然害得我睡得像死猪一样。我把手机放回到腰间的手机套中,当我的手接触到身上的衣服的时候,我愣住了——这不是我熟悉的衣服?低头一看,我惊呆了——那是一套只有电影里才会出现的土灰色的长衫! 原来这根本不是梦,是真实的! +++++++++++++++++++++++++++++++++++++++++++++++++++++++ 虽然很震惊,但是这一次我并没有感觉到害怕,不像上一次来到沁水的时候一样惊慌失措,毕竟我是回到了熟悉的现代,而不是陌生的古代。何况有了一次经验,我已经接受了我能够穿越时空的事实了。 震惊过后,我开始兴奋起来,飞快的换上一套现代人的衣服,检查起随身携带的物品。 检查的结果非常让我失望,除了那套长衫之外,还是我从现代带过去的那些东西:无声手枪一支,玉牌一块,三星手机一部,电子手表一块,钞票一千二百六十八块五角,电话本一个,钢笔一只,钥匙三把,康泰克两盒,家乡的风景照片六张,白沙牌香烟半包,防风打火机一个。多出来的只有洛阳三虎给我打的五万两银子的欠条一张。如果说是少了什么东西的话,那就是二百块钱,一粒康泰克和两颗子弹。 我记得,我的口袋里还有几百两银子呢,可是它们哪里去了。如果能够把他们也带回来的话,我可就发财了,几百两阿,好几万块钱呢?还有那个张洪彬给我的金质长命锁,不要说是他的文物价值,就是光凭它的几十克的重量,也是一笔巨大的财富。有了这些东西,我还辛辛苦苦的上班干什么,回家开一家小店绰绰有余。可惜,不知道什么原因,他们并没有跟随我回到现代来。 那件长衫的确是一件古物,但是看他光鲜的样子,肯定没有人相信它具有将近一千年的历史,看来真应了那句话了:我轻轻的走,正如我轻轻得来,我挥一挥衣袖,只带走了一张借条。嘿嘿,白白的失去了一个发财的机会。 既然是回来了,我就要生活在现代,苦日子又要开始了,第一件工作就是沁源县何老板的事情,公司既然答应派人员去给他做促销,那么明天就去吧。这个老何,货卖得不多,麻烦事情倒是不少,一个小老头子,除了会勾引自己的女业务员之外,根本就不会卖货。我真后悔当初为什么要选择他来做我的代理商呢?不过,话又说回来,既然他成了我的代理商了,那就是我的上帝,我的衣食父母,工资和奖金还得靠他呢。既然不能从古代带回来大量的金银财宝,不能一夜暴富,只好踏踏实实的工作了。 白天的时候,我到书店里租了全套的古龙的著作,什么《楚留香传奇》,《陆小凤传奇》,《七种武器》等等,然后躺在床上一本一本的看。既然我曾经到过古龙的小说里去,那么我就在此重温一下古龙的著作,也许,能够从中找到一些线索来,可是,我翻来倒去的看了好几本,也没有一本书上面曾经提到过穿越时空的事情,就连那块叫做“太虚幻境”的玉牌也没有提到过。 晚上,我一夜没有睡觉,有好几次,我拿出了那块玉牌,想要学当天的样子对着月亮看一看,但是,我强行忍住了。我不知道这样做会发生什么事情,能够穿越时空,回到古代虽然并不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了,甚至,我还有一丝的期待,但是,如果我注定还要回来的话,那么,我必须先解决了现实生活中的事情,在没有后顾之忧的情况之下,才能走。于是,我决定,等到沁源县的事情告一段落之后再试验。 沁源县属于长治地区的北三县,是一个多山的地方。著名的沁心煤矿就在这里,沁源县还保留着长治地区唯一的一片原始次生林,灵空山是著名的旅游胜地。沁源县因为是沁河的发源地而得名,蜿蜒的沁河水绕城而过,这里宁静安详。 和何老板的合作轻松而又愉快,主要的工作就是吃饭喝酒。其实,虽然他是我的上帝,我的工资和奖金和他息息相关,反过来,我何尝不是他的上帝呢。生意这个东西,是互惠互利的,只有在双赢的情况之下,才能称得上是成功的合作。我向他提供产品,为公司创造利润,他销售我提供的产品,给自己创造利润。我指着他赚钱,他同样也指着我来赚钱。其实他根本不需要搞什么促销活动,他向公司提出促销的要求的目的只是想要申请一些费用。这一点,我非常明白。因此,到了沁源之后就直接当着何老板的面给公司的领导打了一个电话,说了一大堆理由之后,直接给他划拨了5%的促销费。 何老板高兴的心花怒放,立刻在沁河宾馆里大摆宴席,热情地招待起我来了。并且说第二天一定会带我区灵空山去旅游,酒足饭饱后的我点头应允,这种免费的旅游,只有傻瓜才会拒绝。 可是,我万万没有想到,诡异的事情发生在了灵空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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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失足灵空山 [本章字数:3860 最新更新时间:2006-04-14 10:14:12.0] | |||
| 二:失足灵空山 灵空山距离沁源县县城大约有三十公里,何老板的破汽车一路颠簸,走了将近一个小时才到达,因为是本地人的关系,没有卖门票,直接顺着盘山公路开进了景区。在公路的尽头,有一座土坯房子,看样子,似乎是当地的农民上山时候歇脚的地方。 何老板把汽车停在土坯房子旁边,招呼我下了车,对着房子大声喊道:“小刘,快出来,见见王经理。”(嘿嘿,不好意思,现在才公布我本人的姓氏,不过在本书中,我一直用的是假名字,而且还会不时的换名字,所以,我的真实姓名不知道也罢。) 何老板对我说:“王经理,我的一个远房亲戚,是这里的兼职导游,一会儿就由她带领你去山上玩。我年纪大了,爬不动山,何况我已经来过好几次了。我在这里等你们。” 我点头答应,何老板的提议正合我意。我喜欢游山玩水,特别是对悬崖情有独钟,只要看到合适的悬崖,一定要爬上去才觉得满意。但是如果同行的有一个五十多岁的老者的话,那就另当别论了。他爬地漫不说,光就是你攀岩的时候的唠叨就大煞风景。于是,我客气的和何老板应酬了几句。 “辛苦了,何老板,我只需要三个小时。等我回来的时候,我作东,咱们去吃本的农家饭。” 这个时候,何老板的远房亲戚走了出来,伸手和我相握。说道:“王经理,欢迎光临,我是刘英春,何叔叔早就和我提起过你,说是要带你来这里旅游,今天就由我带领你去见识一下我们沁源的大好河山。” “唐月亮!” 一看见刘英春的容貌,我惊得叫了起来。这分明就是唐月亮!除了衣服和发式不同之外,无论从容貌,身材,和年龄来看,刘英春就是和我比武的唐月亮。难道,唐月亮也来到了现代? “你怎么知道我的小名是月亮?”刘英春一脸惊讶。 何老板也很惊讶,说道:“小刘是我看着长大的,从来没有出过门,你怎么认识她呢?” “噢,不好意思,我认错人了。真是太像我认识的一个叫做唐月亮的人,简直就像一对双胞胎。”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茫茫人海中有一两个长相相似的人很正常,刘英春不可能是唐月亮。一瞬间,我已经分辨出来,从气质上,刘英春和唐月亮有着巨大的不同。唐月亮冷若冰霜,而刘英春却是热情似火,更重要的不同是,虽然我没有握过唐月亮的手,但是,我知道唐月亮的手一定非常有力,绝对不会像刘英春的手是软绵绵的。 “原来如此,难怪呢,我还以为你们曾经见过面呢。”和老伴恍然大悟。 “王经理,我的手。” 我低头一看,原来我还一直握着刘英春的小手,尴尬的笑了笑,放开了她。刘英春缩回右手,用左手揉捏了几下。看来,我刚才惊讶过度,下手有点重了。于是,慌忙赔礼道歉。 何老板哈哈笑着打马虎眼:“没关系,没关系,这样好,就算认识了,免得一会儿到了山上大家觉得陌生。” +++++++++++++++++++++++++++++++++++++++++++++++++++++++++ 灵空山只是一个地方性质的景区,因为不是旅游旺季,偌大的一座山上空空如也,除了我和刘英春之外,没有别的游客。离开了公路,山道越走越荒凉,越来越崎岖。看来景区的营业收入很惨淡,根本没有多余的财力来修葺道路。 我跟在刘英春的身后,根本没有心思看风景,我的思绪早已经回到了那个奇怪的梦境里,大唐的山山水水,洛阳的风土人情,热闹的赌场,可怕的决斗,无花和尚,天枫十四郎,洛阳三虎。当然,想得最多的就是唐月亮。我把唐月亮的一颦一笑,她的言谈举止,一一和面前的刘英春作比较,想要从中找出一些共同的地方。越是比较,越是觉得刘英春就是唐月亮。然而,这是不可能的,古时候杀人如麻的唐月亮和面前温柔可人的刘英春根本没有丝毫的联系。 “王经理,你似乎心不在焉啊,是不是我的解说不能使你满意啊?”刘英春也感觉到了我的异常,停下脚步问道。 “没有没有,我一直在认真地看。哦,刚才你讲到哪里了?” “还说没有呢,连我讲的是什么都不知道,看来我这个导游只能算是一个向导了。” 刘英春向我做了一个鬼脸,故作委屈的噘噘嘴,就像花蕾悄然绽放一样的美丽,我不由得看得痴了。 我说:“我是大山的儿子,从小生活在山区,在我们的家乡,也有这样的地方,虽然美丽,但是没有什么惊心动魄的地方。我今天来,只是因为何老板盛情难却,随便看看而已,你不要太认真。到处走走,捡几处精华的地方看看就可以了。” “我的家乡难道没有值得你欣赏的地方吗?”刘英春挺直身躯,张开双臂,做了一个深呼吸,说道:“多清新的空气呀,你们城里人根本享受不到。” “我说过,我是山里人,我的家乡也有同样清新的空气。” “你也算是山里人,你早已经把大山忘记了吧?”刘英春指着我的啤酒肚子,不屑一顾的说道:“山里人哪有你这样的,不要说是到山上砍柴挖药材,就是爬上对面的山坡你也会累得趴下的。” “那可不一定,虽然我的身体素质的确已经大不如前了,但是爬山的技巧还在,不信,你找一个悬崖,我爬给你看看。在我们的家乡,我可是唯一一个征服了所有本地悬崖的人呢。” 被一个小女人讥讽,我的自尊心受到了强烈的刺激,急切的希望能够有机会表现一下自己的男子气盖。其实我的心里也很奇怪,我为什么急切的希望要在刘英春的面前表现自己呢?难道是因为在古代曾经的几次见面的唐月亮,仅仅是因为她是我在古代唯一一个似乎有一点喜欢的女人吗? “好啊,前面是老虎嘴,哪里有一面一百多米的悬崖,我们一起爬上去。我倒是要看看你所谓的爬山技巧有多么厉害。” 一听说要爬悬崖,刘英春的双眼中竟然放射出兴奋的光芒来,看来她一定是家里调皮的孩子,上山爬树的勾当没有少做过。果然,她接着说道:“我曾经给许多人做过导游,今天才算是有了一点意思。到山里来旅游,光是站在山脚下仰望有什么意思,只有你真正的顺着最陡峭的悬崖爬上山去,把大山踩在脚下的时候,才能充分领略大山的魅力。” +++++++++++++++++++++++++++++++++++++++++++++++++++++++++++++ 山路转了一个弯,刘英春所说的老虎嘴出现在了我的面前。那是一面高达约有一百米的悬崖,几乎是直角的,山体由石灰岩构成。喜欢攀岩运动的朋友们一定知道,石灰岩的山体虽然比起花岗岩构成的山体来说,有许多地方可以抓握踩踏,但是,因为石灰岩比较软,很多地方因为风化作用已经松动,因此,石灰岩的悬崖比起花岗岩的悬崖更难攀登,更有危险。 刘英春欢呼雀跃着向悬崖跑过去,一路蹦蹦跳跳的样子充满了青春的活力,我跟在刘英春的身后跑,居然有一点气喘吁吁。青春真是好啊?想当年,我也和她一样,曾经背着一百多斤重的山柴在悬崖峭壁间健步如飞,可是现在,城市里安逸的生活虽然轻松自在,但是,曾经强健的体魄正在逐渐离我远去。 “就是这里,你有胆量爬上去吗?”刘英春看着我,眼睛里充满了挑逗。 我仔细观察了一番这面悬崖,和我在家乡曾经爬过的悬崖作了一番比较,认为,这面悬崖虽然陡峭,但是并不是很难爬,现在虽然身体素质大不如前,征服它应当没有什么问题。 于是我说道:“没问题,你在这里等着,只需要四十分钟,我就能够爬到悬崖的顶端。你好好的在下面学着点吧,我攀岩的技巧可不是盖的。” “我不在下面等,我也要上去,不如我们来个比赛,看看谁先爬上去。” “很危险的,你还是乖乖的等在下面吧,否则我没有办法和何老板交待。” “不用管我叔叔,我不告诉他就行了。来吧,如果你能爬上去,我请你吃野兔子。” 刘英春不顾我的阻拦,居然率先爬了起来,只见他手脚并用,一会儿工夫,居然爬上了十几米,坐在一块凸起的岩石上面,居高临下的看着我,嘴角向上撇着,似乎是在嘲笑我的懦弱。说实在的,假小子一样的女孩子我见得多了,但是能够爬悬崖的女孩子还是第一次见到。看她高高在上的样子,英姿飒爽,居然巾帼不让须眉。我的心里暗暗得叫了一声好,擦了擦掌心的汗水,也开始攀爬起来。 刘英春不愿意占我的便宜,等到我爬到和她同样的地方之后,才开始继续攀登。 我站在那块凸起的岩石上面勘察地形,勘查的结果让我很失望。最好的攀登路线就是刘英春现在正在使用的路线,可是她现在正在上面,在如此陡峭的悬崖上,从同一条路线超越她是不可能的。看来刘英春曾经爬过这个悬崖,并且是一个攀岩好手。好在,在上方大约四十米的地方,路线有了分支,我决定尾随刘迎春,等到了那个分支的时候,和她走不同的路线,这样,就有可能比她早一点到达顶峰。 又攀登了大约十几米的高度,刘英春单手抓住一块凸起的岩石,把半个身子吊在空中,回过头来对我说到:“行啊你,居然爬得像我一样的快,现在我相信了,你的确是大山的儿子。” “那是当然,如果不是你挡在前面,我早已经爬到顶峰了。”我洋洋自得。“不过你要小心,那块石头可能有一点不稳。” 然而一切已经晚了,我的话音刚落,刘英春抓着的那块岩石突然从山体上面剥落,刘英春尖叫一声,掉了下来。我慌忙伸手去抓,抓住了刘英春的一只手,巨大的惯性带着我一起从山上摔落。。。 ++++++++++++++++++++++++++++++ 要进入三江阁了,大家帮忙啊,吐血拉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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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一场风花雪月的事 [本章字数:2642 最新更新时间:2006-04-14 10:14:14.0] | |||
| 10月17日本书将会在三江阁推荐,恳请各位朋友支持,拉票,吐血拉票!!!! 三:一场风花雪月的事 好静啊,死一般的寂静,没有一丝的光亮,也没有一丝的声音,我感觉到好冷。 当我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夜晚,一轮明月在空中静静的徜徉。我发现自己躺在山坡上,一从横生出来的荆棘阻挡住了我下滑的路线。我动了动身体,撕心裂肺的疼痛让我不由得呻吟了起来。仔细检查了一下,伤得还不算严重,浑身上下有十几道划伤,都不很深,没有伤到筋骨,真是万幸。衣服虽然破了,但是只要身体无碍就是好事。 在距离我十几米的地方,我找到了刘英春,她正静静的躺着,衣衫褴褛,在摔落的过程中,衣服被树枝撕得一条一条的,雪白的肌肤若隐若现。 我挣扎着站立起来,四下打量了一番。面前的确有一道悬崖,但是绝对不是灵空山的老虎嘴,这悬崖比老虎嘴要高大得多,崖面光华如镜,是花岗岩的。周围到处都是苍翠的大树,每一株都有几百年的年龄。在灵空山根本见不到这样的大树。 这是一座高大雄伟的大山,群峰迭起,巍峨耸立,在最高的主峰上,有一片洁白的雪盖,在月光的照射之下,发射出皎洁的光芒。 我向山下望去,一个巨大的湖泊映入眼帘。这个湖泊是如此的巨大,以至于看不到尽头,无边无际的似乎就是大海。背后的大山倒影入湖泊,那峰峦,那雪盖,清晰可见,似乎和真的一样。 这是什么地方,我怎么会来到这里? 突然,我的脑海里灵光一闪,想起一句成语来——风花雪月。这里是风花雪月的故乡,云南大理,我的天哪! 所有的人都知道“风花雪月”这四个字的含义,它是特指男女之间情感的一个成语。但是,很少有人知道这四个字的由来,它们本来有着完全不同的含义。 三年之前,我曾经到过云南大理游历,在那里我知道了“风花雪月”其实是指大理的四个最美丽的风景。它们是“上关风,下关花,苍山雪,洱海月”。 大理古城分为上关和下关两部分,上关因为地形复杂,风很奇特,总是变幻方向,因此上关的风闻名大理。中国茶花在云南,云南茶花在大理,大理茶花属下关,到云南不去看看下关的茶花可谓一大憾事。苍山立于洱海之畔,因为海拔较高,山顶终年积雪,在云南这个亚热带的地方能够看到雪,的确是一个奇景(当然,云南还有一个地方可以看到雪,那就是著名的玉龙雪山。)。洱海是一个大湖,湖面平静,湖水清澈,每当夜色降临,一轮明月倒映入洱海之中,文人骚客多来此赏雪观月,这“风花雪月”中最后的一景多了一些诗情画意。 这高高的山峰,山峰上皑皑的白雪,这清澈的湖水和湖水中皎洁的明月,不正是“雪月”二景吗?这里是大理的苍山之上,没错了。 明白了所处的位置,我的心情逐渐平静了下来。这一定又是那块玉牌在危难之中保护了我,使我免于摔下悬崖而亡。我再一次穿越了时空,只不过上一次我到了山西的沁水,这一次到了云南大大理而已。从山上茂密的原始森林来看,这一定还是古代,只不过不知道是不是还是唐朝,是不是唐月亮生存的时代。这一次所不同的是,“太虚幻境”带了两个人过来,对面还有一个昏迷的刘英春,等她醒过来之后,我怎样和她解释这一切呢。一个温柔可爱的从来没有出过远门的小女孩子,她脆弱的神经能不能经受得住这样的打击? 检查了刘英春的伤势,并不是很严重,只不过是划破了几块皮肉而已。可是无论我怎样叫喊,她就是醒不过来。是不是受了很重的内伤了?我害怕了起来,如果刘英春死在了这里,我怎样和何老板交待呀!我又重新检查了一次刘英春的伤势,这一次比较仔细,终于,我找到了原因的所在。 在刘英春的腰部,因为被树枝撕破了衣服,我发现了两个细小的红点,在红点的周围,是一块直径大约五厘米的青色的肿块。和周围雪白的肌肤相比,这一个青色的肿块显得非常显眼,没有血迹,摸上去硬邦邦的。 毒蛇,一定是刘英春摔下来的时候,碰到了毒蛇,不幸被咬了一口。 云南号称动物王国,植物王国和有色金属王国。云南的动物,著名的不是老虎大象,而是千奇百怪,令人毛骨悚然的毒物,中国的毒蛇,大多数在云南有分布。现在刘英春被毒蛇咬了,自认为聪明的我却束手无策,唯一能够想到的是把毒液吸出来,这样也许会有所帮助。 怀里抱着昏迷不醒的美人,看着那块青色的肿块逐渐扩大,我却迟迟不敢为她吸毒。不是怕吸出了毒液反倒毒死了自己,也不是害怕刘英春醒来之后骂我轻薄,刘英春是一个现代人,应当能够理解我这样做是权宜之计。其实我倒是巴不得她是一个古板保守的人,因为我在她昏迷的时候乘人之危,占了她的便宜,而像一贴膏药一样的缠上我。嘿嘿,如果是那样的话,谢天谢地,我的单身的日子总算是到头了。 我之所以不敢动弹,是因为我发现了导致刘英春昏迷不醒的罪魁祸首——一条两米多长的巨大的眼镜蛇。那条大蛇就在我们面前大约一米远的地方,直立起半个身子,一动不动的盯着我们。 眼镜蛇也会在晚上出动?看来我们所在的地方很可能使这条蛇栖息的地方,我们的到来,搅了它的好梦,难怪它会咬了刘英春一口呢。 蛇的视觉几乎退化了,它们完全依靠感觉空气的细微波动来判断敌人的方向,因此,只要我不动,暂时我们是安全的。可是就这样耗着也不是一个办法,我可没有信心和毒蛇比耐性。刘英春身上的肿块正在扩大,如果再不吸毒,她随时都有可能死掉。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我的身上已经被汗水湿透了。终于,毒蛇垂下了它恐怖的头颅,顺着草丛向远方爬去。 眼镜蛇消失在草丛的后面,我立刻把刘英春翻转过来,面向下趴在我的大腿上,撕开衣服,俯下身去,在那两个红点的地方用力的吸了一口。一口又惺又咸的毒血进入了我的口腔,我把毒血吐到地上,紧接着又是一口,两口,三口。。。 毒血已经吸完,我抬起头来,长出了一口气。我已经尽力了,上帝保佑,千万不要让刘英春死掉啊。 然而,映入我眼帘的是两把冰凉的长剑,一左一右的架在了我的脖子上。 不知什么时候,两个青衣道士出现在了我的面前,拔剑相向。 其中一个较瘦的道士恶狠狠的说道:“大胆狂徒,跑到苍山派的地界来为非作歹,涂炭生灵,今天你的死期到了。” 另外一个较胖的道士说道:“吸血僵尸,没有想到你也有今天吧。” “吸血僵尸,涂炭生灵,冤枉啊!” ++++++ 下面的一章不能打开,请到外篇去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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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白云道长 [本章字数:2926 最新更新时间:2006-04-14 10:14:14.0] | |||
| 四:白云道长 苍山派也许就是后世点苍派的前身,在金庸古龙的大作中,点苍派高手如云,视为中华六大正派之一,但是却没有任何一个人提起过,点苍派的前身却是道家的一个普通的道观。 在苍山派的会客大厅里,苍山派的掌门人白云观主对我躬身施礼,说道:“在下严白云,是这个道观的观主,刚才我的两个徒弟鲁莽,惊吓了贵客,请海涵。” 对于严白云的道歉,我本人并没有什么意见,毕竟只是一个小小的误会,何况他们还把刘英春救上山来,正在隔壁房间里医治呢。不过想一想刚才的情景,的确让人很后怕,如果不是那个胖道士及时地发现了刘英春身上的毒蛇牙印,我早已经被他们当作吸血僵尸给咔嚓了。更为可气的是,知道我是在为人吸毒疗伤,他们依然没有放过我,依然把我当作一个采花大盗一样用刀剑压着来到这里。直到到了道观里面,在检查了我们的衣着打扮之后,才确定我们的确是一路人,刘英春的确不是我从山下劫掠而来的良家妇女,才把我放了。严白云的师妹玉泉真人给刘英春疗伤解毒,严白云把我让到客厅来奉茶寒暄。 “真是太鲁莽了,也不好好看看清楚,如果我真的是吸血僵尸,我应该咬他的喉咙,哪有咬他的腰部的道理。”我愤愤不平,借机发泄。 “是啊是啊,两个劣徒办事情总是毛毛草草的,等此间事情一了,我一定好好的责罚他们,让他们给你赔礼道歉。”严白云唯唯诺诺,看来不是一个果敢之人,这样的师傅教出来的徒弟不是马大哈也成了马大哈了。幸好徒弟们有这样的师傅,否则刚才给我来一个干脆痛快的,我死了都不知道到哪里去哭呢。 “看二位奇装异服,一定不是大唐人士吧,请问二位从何而来,尊姓大名。” “我们。。。我们是从西方的英格兰王国来的商人,我叫。。。我姓朱名元璋,受伤的是我的妹妹朱茵。”我不想让他们知道我们的真实姓名,既然知道了现在还是唐朝,那么明朝的开国皇帝他们一定不知道,于是就盗用了朱元璋的名号,至于明星朱茵的名字,就便宜了刘英春了,谁让我喜欢朱茵演的电影呢,《大话西游》里面的紫霞仙子,还曾经让我哭过一鼻子呢。 “英格兰?。。。”严白云默默地念叨着这个名字,沉思了很久,实在是不能从记忆的角落里找到这个名词,于是问道:“英格兰究竟在哪里,是一个什么样的国度。” 我心中暗暗好笑,心道:“你要是知道英格兰,你就成了比唐三藏还要伟大的人物了。” “从此往西,大约两万里,在大海之上,有一个孤岛,名叫英格兰。我兄妹二人的祖先,曾经乘坐海船到达了那里,看到那里风景如画,民风淳朴(那个时候的英国人还是没有开化的土人,当然民风淳朴了,不像现代,整个一个霸王国家。),于是,定居于此,两年之前,先父病逝,临终嘱托,让我们来大唐寻根祭祖。因此,我们二人来到这里,日前在山上游玩,不慎掉下悬崖,我妹妹又被毒蛇所伤,幸亏师傅搭救,否则,我只能带着我妹妹的骨灰到祖坟祭奠了。” 有了上一次穿越时空的经验,我发现我现在的说谎的本领是越发的炉火纯青了,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痛阿。一个现代人,拿后世发生的事情来蒙古代人,还不手到擒来。不过,我看严白云似乎有一点不太相信的样子,果然,他接着问道:“原来如此,你们是兄妹,真正的亲兄妹,还是。。。” 原来他是在怀疑我们的关系,他一定是把我们看成私奔的小情人了,不过也好,是不是私奔的情人和你这个老道根本没有关系,等到刘英春的毒伤好了之后,我们就会立刻和你拜拜。“是一个远房的表妹。” 为了掩饰我的慌张,我从口袋里拿出一根香烟来,掏出打火机,“啪”的一声,打着火,点上香烟美美的吸了一口。 严白云好奇的看着我打火,点烟,吸烟,吐雾,就像看到了一头怪物一样。我也发现了严白云的变化,一是明白过来,好生后悔。现代的东西,在古代人看来,哪怕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玩意,对于他们来说,也是惊世骇俗匪夷所思的。我尴尬的吸了两口烟,想丢掉,又有一些舍不得。我的口袋里只有一包烟了,鬼才知道这一次要在唐代逗留多久呢,现在每一支香烟,对于我来说都是宝贝啊。 我犹豫再三,终于下定决心,把那只打火机递给了严白云说道:“感谢道长搭救之恩,一点小意思,聊表寸心,敬请笑纳。” 严白云起身推辞,但是又抵挡不住好奇心,手伸出又缩回,如此三次,终于还是把打火机接了过去,放在手中细细的把玩,口中啧啧有声,叹为观止。 “请问朱居士,次为何物?搭救另妹只是举手之劳,何足挂齿,如此厚礼,我怎能担当得起呢。” “打火机,是英格兰的特产。” 我教给严白云使用方法,严白云学会之后,不停的打着熄灭,熄灭打着,就像一个三岁的孩童得到了一个大大的糖人一样爱不释手。我在一旁饶有兴趣地看着,像是在动物园里欣赏一只顽皮的猴子。这样一个孩子一样的人物,合我所见到的所有的古人是那样的格格不入。我以前见到的古人,一个一个的古板严肃。我真怀疑,严白云这个观主的位子,是不是依靠裙带关系的来的。事实上我怀疑对了,严白云正是依靠自己的师妹,也就是自己的妻子玉泉真人的影响力,才坐上这个位子的。然而,我没有想到的是,我随随便便送出的一个不值钱的打火机,日后,竟然惹出了一条人命官司来。这是后话,暂且不表。 严白云把玩了一会儿,意犹未尽,站起身来说道:“居士请用茶,我去教师妹来观看。” 说罢,不等我回答,一溜烟的跑掉了。 不一会儿,严白云领着一个女道士走了进来,只见这个女道士大约四十多岁,身高一米六左右,面容清秀,肤白胜雪,浑身上下透露出精明和干练。如果时光倒退二十年,她一定是一个百家求的绝色美女。 玉泉真人说道:“居士请了,贫道白玉泉,招待不周,还请海涵。” 我急切地问道:“我妹妹的伤势如何?” 严白云看看我,又看看玉泉真人,一脸诡异的笑容。看来,她已经把自己的猜测告诉了玉泉真人,真得把我们当作了一对私奔的小情人了。他哪里知道,我和刘英春认识才仅仅一天。 玉泉真人白了一眼严白云,似乎对他的表现极为不满,严白云吓得立刻低眉顺目,眼观鼻,鼻观口,口观心,唯唯诺诺的样子哪里像一个观主,分明就是玉泉真人的一个小跟班。 玉泉真人说道:“如果没有意外的话,一个时辰之后她就会清醒了。” “多谢二位搭救,在下感激不尽。”直到刘英春无事,我终于放下心来。 “不过。。”玉泉真人欲言又止。 “不过什么?”刚放下的心又提了上来。 “另妹中毒很深,又受了一点风寒,我怕醒来之后会有些不妥。” “有何不妥?” “现在还说不清楚,一切等到另妹醒过来才能知道。” “两位道长,我想看看我的妹妹,可以吗?” “正该如此,请跟我来。” 严白云和玉泉真人领着我来到戈壁刘英春的病房,让我进去,关好房门。 玉泉真人看着严白云,严肃地说:“师兄,我在这个女子的腰部,发现了三颗痣。” “什么,三颗痣,是沿着第十七根脊椎骨一字排开的三颗痣吗?” “正是。” “大预言!”严白云惊呆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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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吸血僵尸 [本章字数:2267 最新更新时间:2006-04-14 10:14:14.0] | |||
| 五:吸血僵尸 正如玉泉真人说的一样,刘英春很快就醒过来了,小丫头睁开眼睛四下打量了一番,发现自己躺在一件奇怪的房子里,房间的摆设古色古香,没有电灯,光源居然是一盏油灯。于是小丫头皱起眉头,思索了一会儿,却又不能理出一个头绪来,将目光转向我,目光中充满了怀疑之色。 “我掉下悬崖了?” “是。” “你救了我?” “是。” “这里是什么地方,似乎不是医院,我叔叔呢?” 我搬了把椅子,靠近刘英春的床边坐下来,凑近她的耳边和她小声地解释。我之所以这样做的目的有两个,一是不让外面的人听见,而来是,如果刘英春听了我的解释,一时受不了尖叫的话,我可以迅速悟住她的嘴巴。 “刘小姐,你听我说,一定要做好心理准备,千万不要激动。”我搜肠刮肚,想尽量找一些不那么刺激的词句。 “我激动什么?”事与愿违,刘英春一听叫我的话更加惊慌了起来,赶紧掀开被子,上上下下的检查了一番,没有发现什么异常,才长出了一口气,说道:“你说罢,我准备好了。” “刘小姐,你相不相信人能够穿越时空,到另外一个时空去旅游?” “什么意思?”刘英春很迷惑,眨巴眨巴眼睛说道:“就像《寻秦记》里面的项少龙吗。” “你看过《寻秦记》,那太好了,你相信那时真的吗?或者你认为那样的事情会发生吗?” “那当然是假的了,文学作品吗?不过我倒是希望那是真的,有的时候,我也在想,如果我能够回到古代该有多好啊,看一看古代人的生活起居,见识一下传说中的武林高手,是一件多么有趣的事情啊。” “如果,你真得那样想,那么。。。你的愿望。。。已经。。。实现了。”我尽量降低说话的速度,一边说,一边观察刘英春的反应,只要已发现它有任何异常,就立刻扑上去,堵住她的嘴巴。 刘英春却哈达笑了起来:“王经理,你可真逗,居然开这样的玩笑,怪不得叔叔总是说你是一个喜欢开玩笑的人呢。” “不是真的,不信你可以看看这里的环境,你能想象到在长治市里面,有这样的病房吗?难道会有这样一盏已经绝迹的油灯吗?” 刘英春依然哈哈大笑,可是笑了一会儿,发觉我很严肃,并不像是在开玩笑,然后再次打量了一番房间的布置,突然收起笑声,在床上挺直身躯,冷冷得看着我:“告诉我,这究竟是什么地方,你要把我怎么样?” 见到刘英春依然不相信,我不由得也急了,一把拉开床边的窗帘,说道:“你向外面看看,这里是什么地方,我要把你怎么样,我能有这么大的本事在半天之内把你从山西长治带到云南大理吗?” 其时天光已经放亮,从窗户向外看去,高大雄伟的苍山,烟波浩淼的洱海清晰可见,在道观的院子里,几个早起得道童正在打扫卫生。所有的一切显示出,这里的确不是山西长治的任何一个地方,没有一丝现代的气息。 刘英春震惊得看看外面,又看看我,看看我,再看看外面,就像一个出生的婴儿一样,眼里所见的一切都是无法解开的谜团。突然,刘英春一把抓住我的肩膀说道:“老实交待,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 看到刘英春惊慌市色的样子,我有一些于心不忍,毕竟这一切已经超出了她的知识范围,人类对于一切陌生的东西天生就有一种恐惧的反应。我拍拍她的后背,把她放躺在床上,柔声说道:“刘小姐,昨天你失足掉下悬崖,连带也把我给砸下去了,等我们醒来的时候,就到了这个地方,这里是云南的大理,苍山之上的一个道观,现在的时间是唐朝。我们穿越了时空,不知道能不能回去了。” 刘英春静静的看着我,脸上的表情不住地变换,先是震惊,然后是悲哀,最后突然又欣喜若狂。突然,刘英春从床上一跃而起,我根本来不及反应把她抓住,她已经跳到了地上,不住地在地板上来回走动,兴奋得脸声音都有一些发颤。 “太好了,太棒了,我终于来到古代了,天哪,我可以像项少龙一样翻云覆雨了!” 看着面前兴奋过度的小丫头,我苦笑着摇了摇头。原来我的担心是多余的,这个疯丫头原来早就想要来到古代了,这一次,我是帮了她的大忙了。 刘英春在地上转了半天,突然停住脚步,捂着后腰的地方问道:“我这里怎么了,摔伤了吗?” “你从悬崖上面掉下来的时候,砸在了一条眼镜蛇的身上,愤怒的眼镜蛇抵挡不住美女的诱惑,在你的腰部吻了一口。”警报接触,不再担心她有过激的反映之后,我说话也开始显露出平时的样子。美女在前,嘴巴上吃两口豆腐理所当然。 “好在是一条没有毒的蛇,要不然,我可能已经死了。”刘英春用手拍拍胸脯,似乎是要把心放下去,只有这个样子,她才像一个淑女。 “没有毒,眼镜蛇是最毒的,我看你气息奄奄,将要一命呜呼,大发善心,帮你吸出来了。”我洋洋自得地说道,并且挺直腰杆,尽量显得勇敢高大。我不是那种施恩不图报的活雷锋,我既然救了她的命,我就希望她有所报恩的表示,说几句感激的话也行,给些物质上的奖励也行,当然,我最希望的就是她能够感动得以身相许。嘿嘿,如此美女,看来我的艳福不浅啊。 “你,帮我吸毒,就在这个地方?”刘英春大大的眼睛又开始恶狠狠的盯上了我。 可惜我没有看出刘英春的异常来,正在为舍己救人的壮举而自我陶醉中:“当然了,我吸了十几口呢,为了你我可是连命都豁出去了,你要怎样报答我啊。” “啪”的一声,一个响亮的耳光把我从美梦中打醒,刘英春向我怒目而视:“你,你居然乘人之危,你卑鄙,无耻,下流,变态,你是吸血僵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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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女人的命比我的好 [本章字数:2374 最新更新时间:2006-04-14 10:14:15.0] | |||
| 六:女人的命比我的好 在白云道长的会客厅里面,我吃到了一顿地道的云南饭菜,顺滑的米线,香喷喷的饵块,洱海里的鱼虾,丰盛之极。根本不算是早饭,比正餐还要隆重许多。席间,白云道长和他的妻子玉泉真人对刘英春表现得异常的客气和恭敬,不住地给刘英春敬酒夹菜,反倒把我一个人冷落在了一旁。 甚至,他们拒绝刘英春叫他们大师,而是执意要求刘英春叫他们的名字。刘英出似乎从来没有被长着如此尊经过,高兴的眉花眼笑,大有得意忘形之势。为了不让她暴露我们的真实身份,我在桌子底下狠狠地用脚踢了刘英春几脚,刘英春才有所收敛。然而,我的小动作没有逃过两位武林高手的眼睛,他们两个不约而同的想我怒目而视,似乎我做了什么大不敬的事情,要不是看在刘英春的面子上,大有拳脚相向的趋势。 我百思不得其解,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我和刘英春是同时来到这个世界的,为什么她受大如此的尊敬,而我却备受冷落?看他们看刘英春的眼神,就像两个年幼的孩童在接受尊长的指示一样的谦逊。 吃罢早饭,小道童端过来四杯香茶,居然是极品的普洱茶,比昨天晚上我单独和严白云在一起的时候喝的茶叶好了几个档次,看来,我是沾了刘英春的光了。疑惑,郁闷,只好闷头喝茶。 白云道长向小道童作了一个手势,小道童出了客厅,不一会儿带着两个道士走了进来。这两个道士我认识,一胖一瘦,就是昨天拿剑架在我脖子上的那两个人。似乎他们两个受到了师傅的指示,一进来就跪在刘英春的面前说道: “在下赵虎。”胖道士说。 “在下严宽。”瘦道士说。 “我二人昨天行事鲁莽,对姑娘多有不敬,得罪了姑娘,请姑娘责罚。” 怪了,他们都发神经病了。昨天他们可是一心想要搭救刘英春的,根本没有做出对刘英春丝毫不尊敬的地方,反倒是对我很不尊敬,不但拿剑吓唬我,在上山的路上还对我推推搡搡的,他们应当向我赔礼道歉才是,怎么给刘英春叩起了头? 我转头看白云道长和玉泉真人,只见他们两个正小心翼翼的站在刘英春的旁边,满脸惶恐之色,似乎跪在地上的是他们自己,而不是他们的两个徒弟。至于我,似乎是透明的,根本没有一起丝毫的注意。 刘英春嘻嘻笑着,小丫头万列的天性表露无遗,他从椅子上面跳起来,走到严宽和赵虎的面前伸手相掺,说道:“算了算了,你们也是为了救我,没事,我不怪你们。” 刘英春的手还没有伸到二人面前,两个人就慌忙站立起来,向后退了一步,恭恭敬敬地说道:“多谢姑娘宽宏大量,我二人感激不尽。” 玉泉真人搬起刘英春刚才做过的椅子,向前走了两步,放到刘英春的身后说道:“朱姑娘,请坐。” 刘英春道了一声谢谢,大咧咧的坐进了椅子。对于这一点,我倒是非常佩服刘英春。一个小姑娘对于陌生人异常的恭敬居然没有感觉到丝毫受之有愧,反倒认为理所当然。如果换了我,看到主人在自己的身边恭恭敬敬的站立,自己说什么也不会坦然受座的。也许我做业务员的时间太久了,心中填充了太多的繁文缛节,不像刘英春一样,本来就是一块白布,对这一切心安理得,非常自然。 白云道长说道:“朱姑娘,我的两个徒弟步知道姑娘的身份,多有得罪,请姑娘原谅,是我教导无方,惭愧的很。” 按照常理,刘英春应该问他们究竟不知道自己什么身份才对,可是,这个小丫头居然没有听出白云道长话里的问题,回答得再一次让我大跌眼镜,刘英春说道:“无碍的,无碍的,不知者不怪吗。”那口气就像《康熙微服私访》里面的康熙一样,居然随和中充满了霸气。 玉泉真人说道:“朱姑娘,你的伤势已经好的差不多了,不知道有何打算?” 刘英春向我看过来,发现我正在一旁气鼓鼓的站立着,左右看了一下,这才发现,房间里的人除了她自己之外都是站着的,才尴尬的起身,走到我的面前说道:“我没有什么打算,我听我哥哥的。” 直到这个时候,严白云和白玉泉才似乎发现了我的存在,他们同时挺直了身躯,神情中不再有丝毫的恭敬。严白云说道:“请问朱居士,欲意何往啊?” 虽然我的心里充满了疑惑,并且很不满意,但是我知道,现在不是生气的时候,于是说道:“多谢二位的帮助,如果我的妹妹没有什么问题的话,我们想尽快起身,到北方去,回到我的老家去祭祖。” 严白云和白玉泉彼此对王一眼,似乎心里下了什么决定,严白云接着说道:“既然如此,贫道也不便挽留,住姑娘的伤还需要静养一日,明日贫道为二位饯行。” “如此多谢了。”我拱手施礼。 严白云接着说道:“二位远道而来,我严白云就尽尽地主之宜,带领二位参观一下这苍山胜景如何?” 我本来是一个喜欢游玩的人,对于祖国的大好河山有着痴迷的爱好,即便严白云不提议,我也要好好的游览一下苍山的,现在他提出来了,我立刻表示赞同。 玉泉真人说道:“朱姑娘,后院种着许多茶花,现在正是开放的时候,我带你去看看如何?” 我觉得似乎不妥,玉泉真人和白云道长把我们两个一人带一个,分别参观不同的地方,似乎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正到我要出言制止的时候,刘英春却发出了一生欢呼,说道:“好啊好啊,我还没有看过茶花呢?玉泉姐姐,我们快去。” 玉泉真人领着刘英春起身离开,走到门口的时候,白玉泉替刘英春掀起了门帘,刘英春大大咧咧的穿门而出。这个不懂事的丫头啊,光是漂亮有什么用处,根本没有脑子。 无可奈何之下,我也跟随白云道长离开道观,不过现在的我,已经没有欣赏美景的兴致了。满脑子思索的是:白云道长他们究竟在玩什么鬼花样! +++++++++++++++ 终于把错误的章节修改完成了! 大家可以连续的看了。 不过耽误了今天的新章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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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 从天而降的圣女 [本章字数:2372 最新更新时间:2006-04-14 10:14:16.0] | |||
| 七:从天而降的圣女 无精打采的跟随着白云道长在苍山上转,看得出来,白云道长也是心不在焉,有好几次欲言又止。我知道他一定是想要和我说关于刘英春的事情,但是又无法猜度出究竟是为了什么事情,于是也故意装糊涂。两个人貌合神离,虽然偶尔说上几句话,甚至有几次还放声大笑,但是气氛的尴尬,谁也看得出来。 中午的时候,我们离开道观已经有大约五里路了,白云道长提议到苍山上去看看苍山的雪盖,我推说身体很累了,需要休息,执意要回去。可是严白云却执意要上山看看,说什么来到苍山不看看苍山的雪盖,是平生的一大遗憾。 正在争执的时候,白云观中突然传出了阵阵钟声。 严白云听到钟声脸色大变,说道:“观中有事,贫道先行一步。” 说毕,纵身一跃,居然跨越了数丈距离,看来严白云的轻功非常高。只见他在山林之间如履平地,只是短短的不足一分钟的时间,严白云已经在百丈之外了。身形形同鬼魅,速度快如闪电。 看着严白云逐渐远去,我也飞快的向白云观的方向跑了起来。但是我的速度和严白云比较起来,简直有天壤之别。严白云在山上奔跑,几乎脚不着地,一切障碍物似乎并不存在。而我就不同了,不得不绕过一丛丛的荆棘,手脚并用的爬上一个一个的山石。等到我到了白云观的时候,比起严白云来说,至少已经晚了一个小时。还没有走进道观的大门,就听见里面传来阵阵哭声。我的心理不住的祈祷,千万不要是刘英春出了什么状况。 一进会客大厅,就看见有数十个道士在失声痛哭,其中包括严白云,白玉泉,严宽和赵虎。在大厅的地板上,有两具被白布蒙住的尸体,看样子已经死去多时了。 刘英春缩在大厅的一角,神色惶恐,似乎也曾经哭过。刘英春一看见我,立刻飞身向我扑过来,抓住我的双手急切地说道:“吸血僵尸,吸血僵尸,我好害怕啊,呜呜。。呜呜。。。” 我一天来被人连续两次称作为“吸血僵尸”,第一次的时候,招来了两把锋利的宝剑,差一点砍下了我的脑袋,第二次的时候,招来了一记响亮的耳光,把我从美梦中打醒。因此,当第三次有人提起吸血僵尸的时候,我吓得浑身一哆嗦,伸手抱住了自己的脑袋。 “什么吸血僵尸?”我问到。 “你看啊,他们的脖子。” 刘英春用手指指地上的两具尸体,然后扭过头来,闭上眼睛,似乎已经被吓坏了。 那两具尸体虽然被白布掩盖,但是,有一具的头部却露了出来,在他的喉咙的地方,有一处巨大的伤口,伤口阴森恐怖,似乎是被什么生物咬破了喉咙,吸干鲜血而死的。 对于我这曾经穿越过时空的人来说,死人我倒是见过不少,甚至我还亲眼看见别人杀人,自你也曾经杀过一个日本鬼子的祖先。本来以为,再次看见死人已经处变不惊了,但是,当我看见那个人喉咙上面的巨大伤口,以及那张因为失血过多而变得苍白的脸时候,也不由得惊呼了一声,心脏在立刻开始剧烈的跳动,似乎要从我的喉咙里面跳出来一样。 我拍拍刘英春的肩膀,算作安慰,扶着她向门口走去,想要尽快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朱姑娘,请等一等。” 严白云发现了我们,他挥手让屋里的人全部退出去,搬了一把椅子,放在刘英春的身边,示意刘英春坐下。然后说道:“朱姑娘,观中发生了变故,让你受惊了,请不要见怪。” 刘英春说道:“没事的,对于他们的遭遇,我也很难过,毕竟人死不能复生,节哀顺便把。” 刘英春的这几句话说得还算可以,一脸的严肃,丝毫看不出来她是一个顽劣成性的不懂事的丫头来。 严白云说道:“朱姑娘,不知道玉泉真人是否和你说清楚了我们白云观的创派祖师的预言了没有?” 刘英春说道:“已经说明了,我正在考虑。” “还有什么考虑的呢!”严白云焦急地说道:“面前的这一切,不就是证明了预言的真实性了吗?一切已经应验了,只有你才能够带领我们度过面前的这道难关。” 刘英春沉默不语,用目光扫向我,我也正在奇怪的看着她。 我再也不能保持沉默了,一天来所发生的一切无不证明,严白云他们一定有什么事情隐瞒了我。现在又死了人,在这个紧要关头,严白云居然向刘英春征求意见,一定有什么阴谋诡计。 “白云道长,你们究竟有什么事情隐瞒了我,是什么预言应验了,我的妹妹还小,还不懂事,有什么事情情跟我说,不要难为我的妹妹。” “朱居士多虑了。”身后传来玉泉真人的声音,她走上前来,向刘英春深施一礼,说道:“我们苍山派的创派祖师临终之前曾经预言,三百年之后,我们苍山派将会遭遇大难,圣女将会从天而降,带领我们渡过难关。如今,祖师爷已经逝世三百一十二年了,灾难真的到来了,而圣女也真的从天而降了。” “你们时说我妹妹就是预言中的圣女?你们是怎样知道他就是你们预言中的圣女的?” 既然能够穿越时空,于是对以前根本不相信的预言也不再排斥了。说起来,刘英春还真是从天而降的。如果那个所谓的创派祖师,真的再三百年之前就预言了这一切的话,那他一定是接近于神仙的存在。 玉泉真人说道:“因为圣女身上的三颗痣。”既然把话已经挑明了,玉泉真人也就不再称呼刘英春位朱姑娘了,直接改称圣女了。“预言中提到,圣女的背部,在第十七根肋骨的地方,一字排开,生有三颗痣。昨天,当我给圣女解毒的时候发现了这三颗痣,再加上这几天来的种种异象,以及你们的神秘出现,因此,我断定圣女下凡了。” 至于刘英春是不是所谓的什么圣女,我不想追究,因为看刘英春的样子,似乎已经接受了自己圣女的身份,并且还很乐意。于是我指着地上的两具尸体问道:“那这又是怎么一回事,和我们又有什么关系?” 白云道长说道:“那是僵尸谭家做得好事,他们下了战书,明日午时,要来铲平白云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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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章 僵尸家族 [本章字数:2373 最新更新时间:2006-04-14 10:14:16.0] | |||
| 八:僵尸家族 云南的少数民族众多,在现代中国的五十六个民族中,云南就有一半以上。在古代,云南的民族更多,有大约一百多个,随着时间的推移,许多少数民族消亡了,或者合并了。比如彝族,据说现在就有一百零八个分支,这些分支在古时候,有很多是独立的民族。然而虽然民族众多,但是自古以来汉族人的影响力却是最大的。汉族人在云南要么默默无闻,要么就会成为一方的霸主。三国时候的诸葛亮,曾经打到过云南的曲靖地区,在那里七擒孟获;明朝的大将军沐英在云南受封为王,从云南打到了缅甸和越南;清初的时候,大汉奸吴三桂也曾经统治了云南数十年。就连曾经存在了数百年的大理国的国王段氏一族,据考证也不是白族,而是汉族。 三十多年前,蜀中地区的赶尸一族谭家,因为受到了唐们的排挤,举家迁往云南,在云南大理一代重振旗鼓。通过几十年来的发展,已经成为了威震云南的第一家族。因为谭家的家传绝技僵尸功,在修炼的时候需要吸取生人的鲜血,因此,谭家的到来给当地的土人带来了无尽的灾难,短短的三十年,死在谭家手里的人已经超过了千人。因为谭家子弟个个武功高强,无人敢惹,在谭家城堡附近的居民纷纷举家外迁,谭家城堡方圆百里范围之内,几乎成了无人的荒地。 半个月之前,谭家的现任掌门人尸王谭天正路过苍山,见苍山风景秀丽,气候宜人,于是决定再次举家迁移,将整个谭家城堡迁到苍山之上。不幸的是,谭天正相中的建城位置就是苍山派的所在地——白云观。谭天正狂妄的命令苍山派立刻离开白云观,否则将观中所有的人变成吸血僵尸。没想到谭天等的命令却被严白云严词拒绝了,老羞成怒的谭天正返回谭家城堡搬兵,临行之时声称,如果半个月之内,苍山派还不撤离白云观的话,谭家就将苍山派彻底消灭。现在,半个月的期限已到,谭家封锁了下山的所有路口。两个倒霉的道童因为下山购物,不幸遇上谭家的人,被吸干了鲜血,送到了道观的门口。 听完了严白云的解释,我分析道:“谭家的人真地能够驱赶尸体进行战斗吗?我看未必,躯体死掉了,就没有任何力量能够让他们恢复生机,应当是他们故弄玄虚,吓唬人的。” 严白云第一次向我投过来敬佩的目光,说道:“朱居士分析的是,尸体怎能进行战斗,那只不过是谭家的障眼法而已,他们所谓的僵尸,其实是自己的子弟扮演的。在战斗中,谭家的僵尸战士行动迟缓,但是威力惊人。他们的身体上和手持的兵器上面都沾满了剧毒,只要碰伤身体的一小部分,就会令人迅速失去战斗力,任人宰割。” “真是阴险毒辣啊,这样的战斗还有什么公平而言。” 严白云不屑的笑道:“公平,什么是公平,公平是对于胜利者而言的,而对于失败者,公平没有任何意义。江湖四大家族,哪一个是依靠光明正大得到尊敬的。赶尸谭家自不必说,蜀中的唐们依靠的是暗器和毒药,关外的飞鹏堡依靠的是各种凶猛的野兽,江南的南宫世家依靠的是官府的实力。在这个世上,只有活着的恶人,没有死了的勇士。” 抱着最后的一线希望,我问道:“那么,依靠苍山派的实力,能够和谭家相抗衡吗?” “本来是不能的,我们苍山派是一个小门派,除了我们夫妇二人之外,只有我们的两个徒弟严宽和赵虎会一些武功,其余的都是手无缚鸡之力的普通道士,而严宽和赵虎的功夫在江湖之上只能算是三流的。凭借这些实力,就是有十个苍山派也抵挡不住谭家的进攻。可是,现在不同了,我们预言中的护派圣女降临了,我们有绝对的信心能够把谭家击退。” “就凭她?!”我惊讶得目瞪口呆。刘英春是一个顽皮的女孩子,不要说是和武林高手过招,就连我,她也打不过啊!“你们一定是弄错了,我妹妹不会武功,根本帮不了你们什么忙的,我看我们还是赶快离开,免得成了你们的累赘。” 看见我打退堂鼓,严白云不屑一顾,说道:“圣女自有安排,我们完全听从圣女的号令。” 严白云和白玉泉恭恭敬敬的站在刘英春的身旁,默默地注视着刘英春,眼睛里充满了期待。似乎刘英春就是他们的希望,就是他们战胜一切的无上法宝。 一直坐在椅子上的刘英春突然发话了:“二位道长,请先回避一下,我要和我的哥哥说几句话。” 严白云和白玉泉立刻躬身施礼,口中说了一声“是”退出了大厅,就如同朝中的大臣听见了圣旨一样,没有丝毫违抗的意思。 等到二人离开房间,刘英春从椅子上站立起来,说道:“王经理,你说怎么办?” 我说道:“不要叫我王经理,你还是叫我哥哥吧,免得泄漏了身份。没有什么好办法,我们帮不上什么忙的。如果我们插手此事,我们很可能会有生命危险,回不到我们的那个时代,我们双方的家人会很担心的。最好的办法,就是连夜逃跑。” “不行。”刘英春回答得很坚决:“我的命是他们救的,如果没有他们,我早已经被毒蛇咬死了,我不能忘恩负义,在他们为难的时候舍他们而去。” “可是,你我都不会武功,帮不上忙的,这是江湖仇杀,不是街头打架,讲讲大道理,他们就会撤退,弄不好会死人的。” “我们虽然不会武功,但是你却有办法让他们退却。” “我?我连爬山都会很吃力,那里能够拥有击败武林高手的实力。” “你虽然是一个饱食终日的大胖子,但是你携带的东西却不是吃素的。” 刘英春突然把手伸进我的怀里,还没有等我反应过来,那把无声手枪就到了她的手中。她拿着那把无声手枪,洋洋自得地说道:“不要以为我不知道你带着这个东西,其实早在昨天晚上我就知道了。我们从悬崖上摔下来的时候,我清醒地比你早,我检查了你随身携带的东西,要不是为了驱赶你身边的毒蛇,被毒蛇咬的就是你。我救了你一命,你必须帮助他们解决明天的危机。” 我无话可说了。 有一把无声手枪在手,任何武林高手都是脆弱的婴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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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章 恐怖的传说 [本章字数:3162 最新更新时间:2006-04-14 10:14:17.0] | |||
| 这是修改。 九:恐怖的传说 当正午的第一声钟声敲响的时候,谭天正带领着一百多个谭家子弟走进了白云观的会客大厅。 谭天正是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头子,身高只有一米六左右,浑身上下骨瘦如柴。 两个妙龄少女一左一右的搀扶着面黄肌瘦的谭天正,似乎谭天正已经病入膏肓,只要一阵风吹过,他就会轰然倒塌似的。 然而没有一个人这样想,谭天正看起来虽然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糟老头子,但是他杀起人来,却一点也不比地狱里的魔鬼仁慈。 三十多年来,谭天正一直是这个样子——虚弱,枯瘦,但是恐怖。 在谭天正的身后,一百多个谭家子弟扮作僵尸的样子,迈着僵硬的步子进入了大厅。 他们没有任何表情,衣衫褴褛,甚至有很多的人身体残疾,巨大的伤口上不住的往外流淌着紫黑色的浓血,自从他们进来的那一刻开始,一股浓重的尸体的恶臭逐渐在大厅里面蔓延。 谭天正仔细的打量了一番大厅里的状况,似乎感觉到很奇怪——既然苍山派没有按照他的命令离开白云观,那就是要抵抗到底了,可是,现在的情形却不像是要打架。苍山派似乎不是在准备一场生死存亡的战斗,而是在迎接一批远道而来的客人一样。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笑容,没有一丝一毫的恐惧和愤怒。 更为奇怪的是,在大厅的正中央,本来应当是掌门人严白云和掌门夫人白玉泉作的位子上面,却坐着两个年轻男女。严白云和白玉泉像对待长辈一样恭恭敬敬的站立在两个人的身边,根本连看都没有看谭天正一眼。 坐在椅子中的就是我和刘英春。在刘英春的威胁之下,我不得不硬起头皮坐在这里,希望能够凭借手枪的威力,击退来犯的敌人。真不知道,这个看似柔弱的女孩子哪里来的那么多的正义感,她根本就没有考虑过如果这件事情失败了会有什么后果,只是凭借着一腔热血,就把自己和我送到了死亡的边缘。看来日后的好好的教育一下刘英春了,如果总是这样不知道天高地厚的鲁莽行事,早晚有一天会把自己的性命葬送在自己的爷爷还没有出世以前的时候。虽然现代人比起古代人来说拥有更多的知识,但是知识在武力面前有的时候是没有丝毫用处的。 自从严白云他们踏入客厅的那一刻起,我的心里就彻底的绝望了。对方有一百多个人,而我的手枪里却只有九颗子弹,即使我是一个神枪手,一枪能够打死两个敌人,只要他们一拥而上,我最终的结果也难逃死亡。刘英春呀刘英春,为了你所谓得知恩图报,我们可要死无葬身之地了。 谭天正哈哈大笑道:“严老道,请了帮手了?即使是你请来了武林盟主,在我这僵尸大阵的面前,也只有束手待毙得份。还需要我们动手吗?你要么立刻离开,要么就地自杀。你也是江湖上有名的人了,我不为难你的尸体,我会选一个风水宝地厚葬你的。” 严白云也哈哈大笑起来:“谭尸王,休的无礼,本们新任掌门人朱茵小姐,和掌门人的哥哥朱元璋先生在此,今天让你来得去不得。” “噢?新掌门人。”谭天正饶有兴趣地看了看刘英春,说道:“不错,是个绝色的美女,如果你愿意做我的第十八房小妾的话,我可以考虑留你一条性命。” “放肆!” “大胆!” 严白云和白玉泉大怒,双双拔剑在手,准备冲过去和谭天正拼命。 “退下。” 刘英春突然大喝,看他威风凛凛的样子,还真有一番掌门人的威严。严白云和白玉泉闻声止步,还剑入鞘,退回刘英春的身旁。 刘英春指着谭天正的鼻子说道:“谭老怪,你好臭啊,但个月没有洗澡了吧?你身上的那块脓疮还在流脓呢,是不是生蛆了。” 唐天正被刘英春如此侮辱居然没有生气,反倒笑嘻嘻的说道:“有意思,有意思,没想到你小小年纪居然有如此胆色,我喜欢。看来我其他的十七个老婆要失宠了。” 刘英春被气的小脸通红,跳起来高声骂道:“谭老怪,你死到临头了,居然敢侮辱本姑娘。” “死到临头,就凭你?”谭天正就像看到了意见天底下最滑稽的事情一样,笑得连腰都直不起来了。 看到谭天正如此反应,刘英春反倒座了下来,心平气和地说道:“谭老怪,你可知道,在你从门口进来走到这里的过程中,我最少有十次机会把你杀死,可是我没有。本小姐今天新任掌门人,不想杀生,你还是赶快走吧,免得我改变了主意,你死了都不知道怎么死的,多冤枉啊。” 谭天正笑得更厉害了,眼睛里几乎笑出了泪水,就差躺在地上打滚了。 “有趣,有趣,你这个老婆我收定了。” 刘英春把头转向我,说道:“哥,老怪物不相信,你证明给他看看。” 虽然心里还是有一丝的害怕,但是刘英春的勇敢感染了我。同样是来自二十一世纪的人,但是在我眼里本来应该是胆小如鼠,弱不禁风的刘英春在危险面却如此的镇定从容,居然敢出言辱骂杀人魔王谭天正。不得不令我刮目相看,由衷的佩服。 事到临头,我反倒也安静下来了。既然躲无可躲,那就只好面对。虽然危险冲从冲,但是,有无声手枪在手,最起码我不是一个任人宰割的弱者。虽然不敢保证能够凭借一把手枪能够杀出重围,但是击杀谭天正应该不是问题。 我站起身来,拿出手枪,指向谭天正的胸膛。 谭天正在看见手枪的一瞬间,突然止住了笑声,眼睛死死的盯着我手中的手枪,浑身上下居然颤抖了一下。 “你,你拿的是什么。。。。是不是孔雀翎?” “不错,正是孔雀翎。”我很诧异谭天正居然认识这是孔雀翎,不由得心里感慨万千,看来我在古代随意的行为,已经在武林中起到了巨大的反响。 “请问欧阳兴大侠和你怎样称呼?”谭天正恢复了镇静,对我也客气了起来,再说到欧阳兴的时候,还双手打了一个供。 “正是家师。” 谭天正愣在当场,好久才自言自语地说道:“当年落风坡一站,我也去观战了,没有想到,有生之年我还能够再次见到孔雀翎。看来,我今天是来错了。” 谭天正的表情非常的落寞,他看看我手中的手枪,看看高高座着的刘英春,又回头看看自己带来的一百多个僵尸战士,再看看大厅外风景秀丽的苍山洱海,目光逐渐坚定起来。 突然,谭天正大喊一声:“我不相信孔雀翎真的不可战胜。” 纵身一跃,枯瘦的身躯居然挑起一丈多高,两只泛着绿光的手臂凌空向我的胸口抓下来。 “噗。”的一声,我及时扣动了扳机,谭天正从半空中掉了下来,一条大腿上鲜血淋漓,子弹已经射穿了他的大腿。 弹壳落到地板上,弹起一米多高,翻滚着向谭天正身后的一百多个僵尸战士滚去,清脆的声响在大厅里回荡。 弹壳所到之处,僵尸战士们然纷纷躲避,似乎那是一件不祥之物,沾到了会有生命危险。 大厅里一片寂静,没有人说话,甚至,谭天正的手下也没有人敢前去搀扶起受伤的主人。谭天正挣扎了几下,无法站立起来,只好坐在地上,用绝望的目光看着我手中的手枪。 “一声怒吼惊天地,孔雀翎出万物销,好,果然是天下第一暗器,我谭天正能够死在孔雀翎之下,死而无憾。” 我用手枪指了指谭天正的大腿,又指了指他的脑袋。谭天正黯然的地下了头颅,我的意思很明显。如果刚才我不是射击谭天正的大腿,而是他的脑袋,他现在已经是一个死人了。 刘英春笑嘻嘻的说道:“谭老怪,你现在知道了吧,可曾服了?” “服了,我谭天正虽然不是正派人物,但是,败就是败了,没有什么可埋怨的。” “那好吧,你们走吧,我累了,还没有睡午觉呢。”刘英春懒洋洋的站起身来,作了一个送客的手势。 那两个妙龄少女搀扶起谭天正,默默地向大厅的门口走去。 “感谢朱掌门不杀之恩,从今往后在江湖上,只要我谭家子弟见到了苍山派的门人,一定退避三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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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章 制造原子弹的目的 [本章字数:2212 最新更新时间:2006-04-14 10:14:18.0] | |||
| 十:制造原子弹的目的 谭家的人已经离开了,苍山派的人众也被刘英春赶了出去,大厅里只剩下我和刘英春两个人。 刘英春一屁股坐在椅子上,用手不断的拍打着胸口:“终于走了,可吓死我了。” “你不是很勇敢吗,居然有胆量奚落谭天正,佩服阿佩服。”对于刘英春刚才的表现,虽然内心里着实有几分佩服,但是,她也把我推向了危险的边缘,因此我还是有一些的愤慨,言语中带着讥讽。 “当时的情景,我们必须从气势上压倒他们,否则即便是你用手枪打死了几个人,也不能把他们吓走,你以为我真得很英勇吗?实话告诉你,我是硬撑的,如果他们再坚持三分钟,我肯定就会露馅了。” 刘英春走过来抓着我的左臂不断的摇晃,目光中满是祈求之色,楚楚可怜。只有在这样的时候,我才感觉到刘英春是一个女孩子——柔弱,美丽,需要男人的关怀,呵护。 “谭天正似乎认识你的手枪,说叫什么孔雀翎,孔雀翎是什么东西?” “你没有看过古龙的小说吗?孔雀翎是古龙小说里最厉害的暗器,谭天正之所以认识孔雀翎,是因为在这之前,我曾经来到过这个时代,用这把手枪杀死了一个日本鬼子。” 我把上一次穿越时空的事情一五一十的告诉路刘英春,她仔细得听着,并且不时地询问一些细节。我刚刚说完,刘英春就抓住我的衣领,目露凶光,凶相毕露,又变成了那个刁蛮人性,不讲理的疯丫头。 “好啊,原来是你一手策划的,我如果不能回到二十一世纪,小心我把你炸着吃了!” 无可奈何,我只有举手投降:“我也是没有办法啊,我不是故意的,好在玉牌还在,我们还有机会回去。你不是喜欢这里吗,怎么又想回去了?” “我是喜欢这里,但是这里却不是我能够生活一辈子的地方,我在现实中还有父母亲朋,如果我只是灵魂来到了这个时空,也就算了。毕竟,在那里,我的父母还会找到一具尸体,但是,听你所言,我们的身体也来到了这里,就另当别论了。找不到我,我的父母会发疯的。” “那我们今天晚上试验一次,看能不能借助月亮的光华,回到现实中去。”我提议道。 “不要,我想在这里再停留一段时间,好不容易来了,怎么也得玩够再回去。”刘英春居然反对。 “那我就自己试验一次。” “不行!”刘英春突然尖叫一声,伸手把我挂在脖子上的玉牌抓过去,一下子扯断了拴玉牌的绳子,勒得我的脖子生疼。“你不准一个人回去,丢下我不管。哼哼,想跑,没门儿。这个东西现在由我来保管。” “你怎么不讲理啊,你不想回去,又不让我回去,还抢我的东西,你会使用吗?”我摸着发痛的脖子,生气地说道。 见来硬的不行,刘英春又来了软的,报住我的胳膊来回摇晃着,眼泪汪汪的说道:“王经理,王哥哥,好哥哥,你就让我在古代多玩几天吧,求你了。” 女人天生的本事,一哭,二闹,三上吊。对于男人来说,这是放之天下皆准的利害武器。特别是美丽的女人使用的时候,杀伤力会成倍的增加。手中传来一阵阵温热的体温,耳朵里充满了娇声的乞求,眼里看到的全是眼泪汪汪的渴望,在这样的情景之下,没有任何一个男人(当然是生理正常的)会拒绝美女的乞求,当然我也不能。 “好吧,好吧,让你再玩十天。”我举手投降。 “不行,一年。” “一个月。” “一年。” “现在还不能确定,也许用不了多久,你就会想家了。到时候再说吧。”僵持不下,只好退而求其次,终于结束了我们的争吵。刘英春很满意,但是玉牌仍然让她给没收了,看来她依然不放心我,好在我也并不在意,想回去了,可以直接去要。 没有了危险,也就没有了烦恼。刘英春开始在房间里蹦蹦跳跳的到处跑,嘴里还哼着不知名的歌谣。我欣赏着,陶醉在青春的气息中。 “我成了掌门人了,多威风啊!”刘英春看着我。 “不要高兴得太早了,你这个圣女可不是好当的。你要随时为他们排忧解难,你难道没有看见,今天他们甚至连应战的准备也没有做,把希望全部寄托在了你的身上。这是一种盲目的崇拜,不见得你总是这样好运气。” “他们似乎很害怕孔雀翎,被吓住了。否则,他们一拥而上,死的还是我们。”刘英春这次倒是不笨,一句话说到了点子上。 “我想这就是所谓的威慑力量吧。” “什么意思?” “很简单,就像原子弹。制造原子弹的目的不是为了使用,而是为了吓唬别人。自从人们见识了广岛和长崎的凄惨样子之后,就没有任何国家胆敢进攻拥有原子弹的国家了。因此,制造原子弹的目的是为了阻止战争。孔雀翎也一样。当时不可一世的天枫十四郎在孔雀翎的面前就像纸糊的一样不堪一击。孔雀翎的恐怖已经深深的烙印在了江湖人士的心里,只要孔雀翎一出现,敌人的心理防线就彻底崩溃了。这叫不战而屈人之兵。冷战期间,世界保持了几十年的相对和平,完全是因为核武器的功劳。” “噢。”刘英春恍然大悟。“把手枪让我玩玩吧。” “不行。”我赶紧护住放手枪的地方,说道:“玉牌已经给你了,手枪你还要,太贪心了。要不,你把玉牌给我,我们交换,以便危险来临的时候,我能够逃脱。” 刘英春拿着玉牌思考了一会儿说到:“还是我拿玉牌吧,免得你独自逃跑。这样两件宝贝我们一人一件,便宜你了。” “嘿,怎么说话呢你,究竟是谁便宜谁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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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章 分道扬镳 [本章字数:3593 最新更新时间:2006-04-14 10:14:18.0] | |||
| 几点声明,有人拿我的书和古龙的小说里的人物对号入座,指出我的书中的人物关系和古龙小说里描写的有出入,现在声明如下: 一:本书只是借用了几个古龙小说里的人名,和小说没有联系。 二:年代不同,古龙的小说虽然没有具体的年代,但是,不难推算出来,古龙的小说的历史背景是宋代以后,而我的书的历史背景是唐代。 三:之所以推算出古龙的小说是宋代以后,因为里面有武当派,而武当派是在宋代才兴起的。 四:如果说古龙的小说在宋代,那么孔雀翎在唐代就理所当然了,因为在古龙的小说里面,孔雀翎是一个传了几百年的古物了。 因此,请大家千万不要和古龙的小说对号入座,那样会觉得很烦恼的。 十一:分道扬镳 在随后的十几天里,刘英春把自己刁蛮任性的个性发挥得淋漓尽致,在白云观里吃喝玩乐闹,一会儿上苍山,一会儿下洱海,开心了缠着严白云夫妇教她武功,练不会了就胡乱使小性子,把好好的一座道观鼓捣得乌烟瘴气。 然而,她是圣女,是苍山派的新任掌门人,没人敢惹。 反倒是严白云和白玉泉夫妇整天围在刘英春的身边转,对刘英春各种各样的古怪要求有求必应,而且乐此不疲。那样子就像刘英春是他们老来得到的一个女儿一样,千般呵护,万般宠爱。 有严白云夫妇陪着,刘英春玩得开心,我也落得清闲,没事的时候就到洱海上面泛舟钓鱼,几天下来,收获颇丰。每每到了晚上,可以加一个鱼类的小菜,博得刘英春千金一笑。 因为知道了我是大侠欧阳兴的徒弟,并且是孔雀翎的现任拥有者,我在白云观里的地位也得到了提高。白云观以上宾之礼款待我,顿顿有酒有肉,极品的普洱茶随便喝,住进了最豪华的客房,随时有两个小道童听候差遣。 然而,苍山派给我的感觉并不亲切,原因是和刘英春相比,他们似乎是对我客气有余,信任不足,让我感觉到是一个客人,而不像刘英春,他们对待她就像对待自家人一样,无话不谈,有求必应。 在和严白云闲聊的时候,我得到了一个惊人的消息——我这次来古代,比我上一次来古代晚了三十年。当年经历了那场惨烈的落凤坡大战的武林人士大多数已经年近古稀,甚至还有一部分人做了古人。 这个消息让我辗转反侧了好几个晚上。上一次来古代停留了三十天,回去的时候现实中只过了一天。这一次我们来了十来天了,按照这个比列计算,现实中应当是当天的晚上,何老板他们刚刚发现我们失踪了,正在组织人手在灵空山上寻找。如果这一推断是真的话,那么我们在古代停留一年,现实生活中也只是过了十二天。反正已经失踪了,就让他们在寻找十几天吧,答应刘英春的要求,陪她在这里玩耍一年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闲来无事,整理了一下从二十一世纪带来的物品,和上一次的大同小异:无声手枪一支(八颗子弹),三星手机一部,电子手表一块,钞票两千块,电话本一个,钢笔一只,钥匙三把,康泰克两盒,家乡的风景照片六张,防风打火机一个(已经送给了严白云)。刘英春的身上除了一套化妆品和三百块钱之外,就是从我这里抢去的那块玉牌了。另外还有一个东西,就是洛阳三虎给我打得五万两银子的欠条。有好几次,我想把这张欠条扔掉算了,看当日的情景,三虎一定是凶多吉少,三虎帮很可能已经散了,而且,时间已经过了三十年,哪会有人承认这张欠条阿。但是,几次下来,欠条依然在我的口袋里,毕竟这是一笔巨大的财富,我还抱有一线希望,在没有彻底绝望之前,丢弃了实在舍不得。 这一天,我正在客厅里喝茶。苍山的美景看遍了,钓鱼也腻歪了,现在唯一的享受就是躺在太师椅里品茶了。 茶水刚刚沏好,小道童恭恭敬敬的递到我的手上,一股浓香立刻钻入了我的鼻孔,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呵,好香啊!” “咣当。”房门被一个人粗鲁的踢开,刘英春风风火火的奔了进来,浑身大汗淋漓,看样子,是刚从练武场回来,后面两个跟屁虫是严白云和白玉泉,一个人拿着刘英春的剑,一个人拿着刘英春的披风。 刘英春径直走到我的面前,一把抢过我手里的茶杯,几口喝了个底朝天,抹抹嘴巴说道:“痛快,我又练成了一种剑法,嘿嘿,现在你再也不敢欺负我了。再来一杯茶。” 我苦笑,无可奈何的摇头:“如此粗鲁,哪里像一个女孩子啊,欺负你,你不欺负我就谢天谢地了。” 刘英春大大咧咧的坐在我的身边,说道:“说的也是,就你这样的一个只有一身蛮力的胖子,如果你不使用孔雀翎,根本就不是我的对手,我可以在三招之内把你打趴下,你信不信,如果不信,我们现在就比试一下。” 我赶紧讨饶:“我信,我信,你是苍山派的掌门人吗,一代侠女啊,我哪里是你的对手。” 笑闹结束,刘英春突然严肃了起来,我看见她这样的表情,心脏直往下沉。有好几次了,只要刘英春不再顽皮,显出严肃的表情,我准有麻烦事。 果然,刘英春说道:“哥,我有一件事情需要你帮忙。” “你说吧,只要我能做到的,一定帮忙。”事到临头,跑是跑不掉了。 刘英春转身对严白云说道:“还是你来说吧。” 严白云说道:“朱大侠,掌门人是一个练武的奇才,才十几天的功夫,掌门人已经学会了两套剑法和两套拳法。” “那很好啊,妹妹,恭喜恭喜,日后得需要你来保护哥哥了。” “可是掌门人的年纪已经二十岁了,错过了最佳的练武时机,招式虽然可以速成,但是,内功却一点也马虎不得。当然掌门人天资聪明,苦练个十年八年的就会超过我们,可是,可是。。。”严白云不再往下说,只是用眼角的余光看着刘英春。 “一个大男人,怎么婆婆妈妈的。”刘英春白了一眼严白云,说道:“实话告诉你吧,我等得不耐烦了,我要迅速练成内家高手,因为只有你知道,我们的时间不多。” 我们的时间的确是不多,我们不属于这个时空的人,我们随时都有可能离开。 “欲速则不达,小心走火入魔,你总不能想一口吃成一个胖子吧。何况,练武的事情我一窍不通,我可帮不上你一点忙。” “你不能,无花和尚能啊,严师傅说了,白马寺里有一种‘正气丹’可以增加内力。” “那是无花和尚的事情,和我有什么关系,何况,白马寺距离这里最少也有五千里,就是买你也买不到啊。我看你还是踏踏实实的练功吧。” “我们是得不到,可是你能啊!严师傅说了,无花和尚现在是白马寺的住持了,当年你的师傅欧阳大侠曾经救过他一命,多年来,无花和尚一直在寻找欧阳大侠。现在你这个徒弟前去讨要几粒‘正气丹’,还不是手到擒来的事吗。” “什么,你要我去洛阳!” 我吓得跳了起来,这可是唐代啊,没有高速公路,没有飞机汽车,来回一万多里路,最少需要辛苦半年。何况他们并不知道,无花和尚寻找我并不是为了报答当年落凤坡前我曾经为他挡下了天枫十四郎的恩情,而是为了报杀弟之仇。我去了,告诉他我是欧阳兴的徒弟,简直是自投罗网。 “不去。”我坚决拒绝。 “去吧,求你了,只要你要回来了‘正气丹’,你叫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 “你还是想别的方法吧,我无能为力。” “哥!” 一声‘哥’叫得又甜又嗲,又来了,女人的看家本领。我抬头向严白云夫妇求助,只见他们两个抬眼望着天花板,装作没有听见,看来它们是同谋。 不能答应,又抵挡不住刘英春的眼泪,我只后逃离。站起身来,向门口走去。 刘英春抓住我的胳膊,生气得直跺脚,说道:“好吧,如果你去了,回来的时候我就把玉牌还给你。” “那本来就是我的,你早晚要还给我的。” “你如果不去,我就把玉牌杂碎,让你我都回不去。”刘英春发了恨。 “你怎么不讲理啊!” “你见到过讲理的女人吗?” “说的也是,还真没有。” “好哥哥,你就去一趟吧,在这里,我可就只有你这样一个亲人了。” 一句话,让我的心里一动。的确,在这里我们就是最亲的亲人。我在河北出差的时候,见到保定的人就是老乡;出了河北,河北的人就是老乡;如果出了国,中国人就是老乡。同样的道理,在这个时代,同样来自二十一世纪的我们才真正的是亲人。刘英春虽然刁蛮任性,但是,她美丽,善良,我难道就不能帮助她吗?毕竟是因为我的原因,才使她落入了这个时代,她现在的一切,可以说是我一手造成的。 想到这里,我说道:“好吧,但是有一点,在我离开的时候,一定要听从严道长夫妇的话,不许任性,不许离开,不许惹是生非。无论发生了什么事情,都要等我回来之后解决。” “收到,遵命,真是我的好哥哥。” 刘英春欢呼雀跃,突然在我的脸上亲了一下,说道:“奖励你。” 那一刻,时间似乎停止,我的头脑一阵晕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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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章 踏上征程 [本章字数:2640 最新更新时间:2006-04-14 10:14:18.0] | |||
| 十二:踏上征程 我选择的是从大理出发,经昆明,贵阳,成都,到洛阳的路线。这条线路大约3000公里,一路上山高水阻,虽然有马,往返最少也需要四个月。为了刘英春的一句我们是亲人的话,居然跨越千山万水,往返数月时间,为她取药,如果是现代,我一定是疯了。 临行的时候我找刘英春单独谈了谈,嘱咐她绝对不能泄露我们两个的真实身份,刘英春答应了。通过十几天来的相处,我知道刘英春虽然刁蛮任性,爱胡闹,但是在大事情上面却非常有主见。在苍山派的这十几天里,刘英春的表现要比我高明得多。她似乎已经拟定了一个完整的计划,并且严格按照计划实施,并且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甚至连我这个“唯一的亲人”也要狠狠地利用一番。相比之下,我却浑浑噩噩的多了。没有具体的目标,整天只知道吃喝玩乐。刘英春已经学会了许多武功,而我,只学会了钓鱼。虽然,我更多的时候想的是我在现实生活中的人和事情,但是,那似乎就是梦,虽然思念,却无力左右。这一点上,刘英春看得比我开得多,既然知道思念不能减低对家人的伤害,还不如完全不想。事实上,刘英春已经把自己完全当作了这个时代的人了,她野心勃勃的想要在这个时代创出一番事业来。 离开的时候刘英春留下了眼泪,我知道这一次她不是在作假,是真的舍不得我。她说得没错,在这个时代,只有我是她最亲的人。虽然舍不得,但是为了自己野心勃勃的计划,也只有牺牲我了,她看我的目光中,第一次充满了歉疚。我拍拍她的头,安慰了她。其实我也不想离开她。但是,为了她能够学成绝世武功,我决定去打拼一下。其实,对于第一次穿越时空到过的地方,我还是充满了好奇的,我想去看看,那些熟悉的人和地方发生了什么改变;我更想去看看,无花和尚这个日本鬼子是怎样当上白马寺的住持的。如果有可能,我要揭穿她的真面目。不能让野兽的祖先,在我们中国人的土地上为所欲为,永远不让! 为了一路上有个照应,赵虎跟随我一起去洛阳,两个人,四匹马,踏上了征程。两匹马人用,另外的两匹,一匹驼着帐篷,一匹驼着日常用品。 时间已经是秋天了,北方的天空应该是秋风瑟瑟,万木萧条,而在南国的天空下,依然是一片绿意盎然。 第一次骑马驰骋,兴奋得不得了,然而,没有过一个小时,我就受不了了。屁股底下厚实的垫子,似乎变成了仙人球,只要一接触就痛得撕心裂肺,没办法,只好弃马步行。 赵虎坐在马上直笑话我:“朱大哥(在我的坚持下,他已经不再叫我朱大侠了。),别看你暗器的功夫天下第一,可是骑马的功夫只能算是倒数第一。马不是这样骑的,要讲究和马配合,只有配合好了,人才能舒服,马也省力气。” “谁知道骑马是这样难呢,要不是知道此行的道路大多是山路,我们就坐马车了。” “在你们的家乡,朱大哥难道就没有骑马过马吗?” “没有,我坐汽车。” “汽车?” “噢。。。是一种马车,很快的。”一句话不小心露馅儿了,我赶快弥补。好在]赵虎反应迟钝,没有听出什么不对来。 路上穿山越岭,十五天之后我们来到了一个小寨子,天色已晚,找了一家客栈住了下来。 这是一个彝族村寨,大约有一千多个人。根据我的判断,这里距离现代的城市宣威不算太远,使盛产火腿的地方。果然,晚饭上的几片火腿让我胃口大开。这可是地地道道的绿色食品,并且使用最传统的工艺制造的,味道好极了。 正在吃饭间,一阵剧烈的咳声引起了我的主意,转身一看,只见一个年纪大越50岁的老者正在一张桌子旁边,不住的喘气,似乎是病了。在老者的身边,一个少女端着一碗药水,不住的劝老人喝要,从少女对老人的称呼上看,他们是父女关系。老人却执意不喝,最后不耐烦了,夺过药碗摔在了地上。 “什么他妈的破药,都吃了三天了,一点效果都没有。你去把那个臭郎中抓来,问问他会不会看病,如果不会,干脆回家中地算了。” “爹,你得的是什么病,你自己心里清楚,怨不得那个郎中的。”那个少女一边收拾地上的碎碗片,一边说道:“我再去给你煎一碗来。” “不要,与其让这种破药苦死,还不如病死来的舒服。” 据我的分析,老者的病应当是重感冒。感冒这种病,虽然不是什么大病,一般不会死人。但是,从古至今,还没有一种特效药能够彻底的根治,原因是导致感冒的病毒能够不断的发生变异。不过,现代人虽然不能根治感冒,但是抑制感冒病症的药品还是有很多的,我口袋里的康泰克,就是一种特别有效的止咳,止流鼻涕的药品。 看着老者的女儿站在一边默默的垂泪,我的同情心开始泛滥,于是走过去,拿出一粒康泰克说道:“这位老丈请了,我这里正好有一粒丹丸,也许能治疗您老的病。” 老者看了看我手中的康泰克,被它奇异的包装所吸引,伸手接过来,仔细端详起来。 老者的女儿却对我充满了敌意:“你是何人,我们素昧平生,那个知道你的丹丸是不是毒药?” 一番好意,却平白受到了奚落,我的自尊心受到了巨大的打击,于是转身叫过赵虎,给了他一粒康泰克。赵虎丝毫没有犹豫,接过来就吞进了肚子。赵虎和我接触得久了,他知道我有许多千奇百怪的东西,而且都具有非常的用处和效果。我之所以给他一粒康泰克,是因为,我知道感冒会传染,先吃一粒,能够起到预防的作用。 我自己也吃了一粒,然后看着老者微笑。 那个少女却说:“自己吃了有什么用处,你们要是预先服了解药呢?” 我真的生气了,说道:“不信就算了,把丹丸还给我。” 老者拿药的手没有动,注视了我大约十几秒钟之后说道:“孔雀,不得无理,看得出这位壮士一片赤诚,不会有毒的。” 说吧,把康泰克放进嘴里,咀嚼了两下,用茶水送进了肚子。” 用现代的药品治疗古代的感冒,效果出奇的好,这也难怪,古时候的感冒病毒还不具有什么抗药性呢。十几分钟之后,老者止住了咳,也不再流清鼻涕。老者站起身来,活动了一下腿脚,知道病痛正在以感觉得到的速度减轻,开心得哈哈大笑。 “仙丹哪,神药。” 老者的女儿见到自己的父亲吃了我的康泰克,病情有所好转,也开心地笑了,只不过,投向我的目光中夹杂着一丝的尴尬。 老者走过来对我深施一礼,说道:“在下唐牛,这是我的女儿孔雀。我们父女二人路过此地,不想染病在身,多亏了壮士相助,不知壮士高姓大名,何门何派,日后一定登门答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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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章 奇怪的旅行团 [本章字数:2290 最新更新时间:2006-04-14 10:14:19.0] | |||
| 从今天开始,更新时间改为每天晚上8点和9点之间,今天的也一样。 十三:奇怪的旅行团 再次出发的时候,变成了四个人,八匹马。多出来的是唐牛父女。 唐牛父女是渝州(现在的重庆)人氏,回家探亲,正好和我们同路。 一路上四个人相互照应,有说有笑,倒也不算寂寞。 特别是唐牛父女对道路非常熟悉,让我们少走了不少冤枉路。 为了表达对我赠药的感谢,几乎每一次都是唐家父女付饭钱和住宿的钱。在荒山野岭,无处住店的时候,唐家父女就去打猎,每一次都能满载而归。 我不由得庆幸自己的英明决断,两粒康泰克,不足三块钱,在古代居然得到了千百倍的收益,真是赚大了。 随着越来越熟悉,唐孔雀和我之间的尴尬早已经解除。第三天之后她就卸了装,露出了原来的真面貌。第一次看见唐孔雀的真实面貌的时候,我惊讶得几乎叫出声来,她简直太像刘英春了,或者说,太像唐月亮了,她们三个女人简直就像三胞胎,如果同时出现的话,我都几乎认不出来了。 和刘英春,唐月亮一样,唐孔雀的性格都充满了野性,属于那种活泼过度型的。爱憎分明,想哭就哭,想笑就笑,都有一些刁蛮和任性。有了唐孔雀的笑闹相伴,旅途变得丰富多彩起来,一点也不觉得累,甚至还有一丝的惬意。内心自私的希望,旅途就这样延伸下去,永远也不要到尽头。 唐孔雀姓唐,正好唐月亮也姓唐,都是四川人士,很多次我想问唐牛,这两个人是不是有什么关系。但是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我们的身份是普通的商人子弟,去洛阳去祭祖,而很明显,唐家父女是江湖人。一个边陲小镇上的商家,对威震武林的唐月亮感兴趣,必定会遭人怀疑。 通过一路上的观察,我发觉唐家父女很不简单,一定是一个庞大的组织的首脑人物。因为经常会有一些神秘的人士,来到我们下榻的客栈找唐家父女。每当这个时候,唐家父女就会尽量的避开我们,和来人说上一会儿话。来人走后,经常会留下一些东西来,比如当地的土特产什么的。唐家父女毫不吝啬,每当有了什么好东西的时候,都会给我和赵虎分享。 虽然赵虎也是第一次出远门,但是它毕竟是一个江湖人,隐约中感到有什么不对头,好几次建议我们分开,但是因为我的坚持没有做到。 我之所以执意要和唐牛父女一起走,不是因为想要讨个小便宜,毕竟我们出门时候带的盘缠足够了。也不是因为喜欢和唐月亮在一起,我虽然好色,但是不至于见色都好。其实我不喜欢江湖女人,打打杀杀的,太凶恶了。 我有一种直觉,认为唐牛父女并没有对我们有丝毫的恶意,他们向我们靠近,只是出自一种发自内心的感谢而已。我刚刚来到这个世界,根本没有和任何人产生过恩怨(当然除了谭家。),赵虎是一个小门派的小角色,没有过行走江湖的经历,也不会有什么仇家的存在。古代的社会虽然嫉恶如仇,杀人如草芥,但是不太可能像有些小说中描写的那样,会没有任何道理的杀人。 一路顺利,走了20天之后,我们就到达了唐牛的家乡——渝州附近的一个小村寨——唐家村。 唐牛父女热情地把我们请到家里,好酒好菜的招待了一番,第二天,我们继续上路。 本来以为,和唐家父女的情缘已了,他们只是我生命中的一个过客,见过了,相识了,共同度过了一段不算不好的时光,然后又离开了。可能,今生再也不会有见面的机会了。 可是事情的发展并不像想象的那样,在我们分开的第三天,即将到达容城(现在的成都)的时候,我却又见到了唐孔雀。这一次见面,彻底的改变了我在古代的命运,我在古代经历的大多数的悲欢离合,都是从这一次的见面开始的。 那是一个黄昏,我和赵虎在一家客栈住下。这是一家非常小的客栈,除了几间房间之外,只有一个小院,一间马棚,连吃饭的客厅也没有。因此晚饭的时候,我们就在临街的屋檐下,支起了一个铁锅,吃起了地道的麻辣火锅来。 此时的时间已经进入了十月,天气已经很冷了,在阵阵冷风之中,吃上一口麻辣火锅,出一身透汗,感觉爽极了。 正吃得大汗淋漓的时候,突然,我在我们的火锅里发现了第三双筷子,那双筷子捞起了我盯了很久的最大的一块羊肉,我抬起头,就看见了笑吟吟的唐孔雀。 唐月亮把那块滚烫的羊肉放进嘴里,不住的呵气,三五秒钟之后,就进了肚子,居然没有咀嚼。 “好吃,够味。” 唐孔雀一脸的满足,紧接着又把筷子伸向了锅里第二大块的羊肉,那感觉就像当日刘英春抢我手中的普洱茶喝一样,似乎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是那么自然。 “真是巧合,我们又见面了。”我说着,搬了一个凳子,放在了锅前,示意唐孔雀坐下来一起吃。 当唐孔雀坐下来的时候,锅里的第四大块的羊肉也惨遭了毒手,我一看事情不妙,立刻把手中的筷子伸向了锅里的第五大块的羊肉,然而我还是晚了一步,赵虎的筷子已经捷足先登了。 唐孔雀看了看锅里,用手中的筷子翻了翻,实在是找不出一块可以下嘴的肉了,才失望的放下了筷子,说道:“不是巧合,我是专程追你们来的。” “追我们,为什么?”赵虎心里紧张,慌忙问道。 “我正好也有事情要去洛阳,追上来和你们一起走。” “你也要去洛阳,就你一个小女孩子?” “什么小女孩子,我已经二十岁了。”唐孔雀对我称呼他为小女孩的反应激烈,似乎为了证明自己已经长大了,努力的挺起了胸膛。发育成熟的身躯,曲线玲珑别致,配上一张娇艳如花的小脸和努目相视的美目,让我的灵魂产生了剧烈的振颤。 “洛阳算什么,比洛阳远的地方我去得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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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章 恐怖的旅程 [本章字数:2489 最新更新时间:2006-04-14 10:14:20.0] | |||
| 十四:恐怖的旅程 唐孔雀地加入,使旅途变得迤逦多彩。 只要她不乱发小姐脾气,不使小性子,每一天都会在快乐中度过。 幸好唐月亮乱发小姐脾气的时候并不是很多,大多数的时候唐孔雀的脸上都是阳光般灿烂的笑容,秋风萧瑟中让人倍感到温暖。 一路上,总能听见唐孔雀银铃一般的笑声,那笑声能够让三九的寒冰立刻融化。 唐孔雀现在亲切的叫我:“朱哥。” 这的确给我带来了无尽的烦恼,“朱哥,猪哥。”听起来怎么那么刺耳。真后悔当初没有思考就胡乱的编了一个名字,本以为起一个帝王的名字很威风,但是现在却让人当成了猪,郁闷呐!连带着也让刘迎春背伤了,她现在是不是有很多人在叫她“猪姐,猪妹”呢? 好在一路上没有发生什么事情,也就愉快平安地度过了。 十几天之后,我们翻越了秦岭,进入了汉中地区。 二十一世纪的陕西,几乎完全被黄土覆盖,除了萋萋的荒草,几乎没有什么树木。我在陕西出差的时候,曾经震撼于她那苍凉的美。 然而,在唐代,这里却是森林茂密,河川纵横。纯朴的民风,让人留连陶醉。 最多再走十天,就会到达此行的目的地——洛阳了。 我和赵虎都热切的期盼着这一天赶快到来,不是为了尽快完成任务,而是心中的那份疑惑折磨的人寝食难安。 事情已经非常明显,唐孔雀的加入并不像她自己所说的那样简单,这其中必定有什么隐情,只不过大家心照不宣而已。 唐孔雀虽然给我们带来了快乐,但是她诡异的行径却让我们隐约感觉到了危险。 唐孔雀虽然和我们同行,但是经常离开我们到一些奇怪的地方停留,比如,山洞,渡口,寺庙。每当她去的时候,就让我们继续赶路,几个小时之后,她就会骑马赶来。虽然她有两匹替换的马,但是,如此长途奔袭却神采奕奕,一点也不显得疲劳。为此,我由衷的佩服,古代侠女的身体素质,的确强横。 她就像一颗定时炸弹,说不定哪天就会爆发出刀光血影。 然而越是害怕什么,什么就会到来。 在距离洛阳只有不到三百公里的一个小镇子上,可怕的事情终于发生了。 一个不起眼的小客栈,是一座两层的木板楼,名字却很有韵味,叫做“有间客站”。 深夜,有间客站的房客们都已经进入了梦乡,我和赵虎也早早上床就寝了。 睡梦中,我看见刘英春笑颜如花的向我款款走来。 “王经理,我的‘正气丹’呢?” 我伸手到怀里去拿,可是找了半天,也没有找到‘正气丹’,却拿出了一颗煮熟了的鸡蛋。 刘英春的笑容突然凝结,哼的一声转过身去。 我慌忙去安慰,扶着刘英春的肩膀,让她把脸转过来。 刘英春慢慢的转过脸来,可是那张脸已经不再是刘英春了,变成了无花和尚! 无花和尚掐着我的脖子高声呼喊:“还我弟弟命来!” 我吓出了一声冷汗,睁开眼睛,窗外夜色沉沉。 睡意全消,我在床上坐了起来,拉开身边的窗帘,在这沉沉的夜色中开始整理起我这段时间奇怪的经历来。 我已经来到唐代两个月了,加上上一次的时间,将近三个月。 在这三个月的时光旅程中,经历了许多,得到了许多,也失去了许多。 我杀过人,救过人,也被人设计暗杀过。 现实中的母亲可好,公司的业务如何。我的失踪是否已经被发现了,发现了之后会有什么反应?我是否还有机会回到我的时代去,是否就这样在唐代终老一生? 这一次多了一个刘英春,一个多么可爱的女孩子啊!跟着我离开了自己的家乡,离开了熟悉的一切,来到这个危险重重的陌生的环境里,她没有丝毫的怨恨,甚至在这里过得很开心。 严白云为什么确定刘英春就是圣女,为什么知道我们能够帮助他们渡过难关?那个所谓的大预言究竟是什么,为什么那么准确? 唐孔雀又是谁,为什么和刘英春塘月亮张得如此相向,她一定是一个江湖人,属于何门何派,为什么要和我们一起去洛阳? 无数的问题涌进我的脑海里,我苦苦的思索着,可是无法找到答案。 突然,房顶传来一声清脆的声响,是瓦片碎裂的声音,在寂静的夜里格外的刺耳。 “房顶有人!”一个恐惧的念头钻入了我的脑海。 月黑风高,杀人夜!我想起了许多电影里的镜头,就是在这样的夜晚,在这样的客栈里,一幕幕血腥的杀伐开始了! 我慌忙拿出手枪,子弹上膛,竖起耳朵静静地听着。三分钟之后,第二片瓦片碎裂的声音传来——房顶的确有人,而且还不止一个,位置就在隔壁唐孔雀的房间上方。 他们难道是来找唐孔雀的,唐孔雀究竟是什么人,她现在已经睡熟了吗? 我开始为唐孔雀的安危担心了起来。但是,我不敢出去看个究竟,也不敢高声呼喊唐孔雀注意,这可能是江湖仇杀,如果我的鲁莽把敌人引到我的房间里来,我没有把握在漆黑的夜里能够把他们全部击杀。 “唐孔雀,快醒醒啊!”我在心里焦急地喊。 不行,我必须做些什么,虽然和唐孔雀只是萍水相逢,但是通过一个月的了解,我知道她是一个善良的女孩子。一个月来朝夕相处,在心里我已经把她当做了一个朋友,虽然他刁蛮任性,让我经常头痛,但是她给予我更多的却是快乐。一个年轻,美丽,善良的女孩子身处危险之中,我不能袖手旁观。 我把耳朵贴在隔壁房间的墙上听了一会儿,没有任何声音。 她是睡着了,还是已经遭到了毒手? 我伸手在墙壁上轻轻的敲了三下,过了大约一分钟,隔壁也传来三声轻响。 我长出了一口气,唐孔雀醒了。她是一个江湖人,应当有丰富的经验应付面前的境况。 一刻钟之后,我还是不死心,又敲了三下,立刻,隔壁又回敲了三下。 就这样,整个夜晚,我们就这样彼此敲着墙壁,互相报告着平安。 天色渐渐放亮,公鸡开始了第一声鸣唱,危险似乎已经过去了。 突然,早起喂马的伙计高声呼叫起来:“来人哪,不好了,杀人了,杀人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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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五章 赵虎的心事 [本章字数:2705 最新更新时间:2006-04-14 10:14:20.0] | |||
| 十五:赵虎的心事 两具夜行人的尸体直挺挺的躺在院子里,双眼圆睁,脸上充满了恐惧。 在他们的眉心处,各有一根透骨钉,在阳光下闪烁着摄人心魄的光芒。 尸体已经僵硬,看来是半夜里死去的,这个时间,正好是我听到房顶有人的前后。 昨天夜里,一定就是他们两个潜伏在唐孔雀的房顶。 可是为什么,杀人者却被杀死在客栈的院子里? 是唐孔雀做的吗?似乎不是,她一个晚上都在和我敲墙为号,似乎没有足够的时间。 但是如果不是唐孔雀,又是谁呢? 如果是唐孔雀,那么她一定是一个绝世高手。 带着这种疑问,我注视着刚刚从房间里走出来的唐孔雀。 唐孔雀看见了我,脸一红,转过头去,然后又用余光偷偷的看了我一眼,那神态就像一个做错了事情的小姑娘,在面对严厉的家长一样的害羞。 无法无天的唐孔雀居然也会脸红,这一点的确让我惊讶。在我的印象中,她是一个脸皮巨厚的女人,根本不知道害羞是什么东西。 然而她的确脸红了,莫非是因为昨天晚上我们敲墙的事情而害羞? 孤男寡女,隔着一道薄薄的墙壁,用敲击的方式相互传递着信号,可以理解为是为了向对方报告平安,也可以理解是彼此传情。 如果那两个人根本就不是为了唐孔雀,如果唐孔雀根本不知道房顶上面有人潜伏,那么,她和我敲了一夜的墙壁,这意味着什么? 想到这里,我的脸也红了。我尴尬的笑了笑,走进房间开始收拾东西,准备离开。 唐孔雀跟了进来说道:“猪哥,你们先走吧,我还有一些事情需要办理,过几天,我会到洛阳城里去找你。” 我没有问她留下来的理由,也没有询问她是否和院子里的两具死尸有什么关系,甚至没有挽留她。我知道我们是两个世界里的人,对于她的世界我不感兴趣,甚至惧怕了解她的世界,因为那个世界里面拥有太多的血腥。 我只是默默地看了一会儿唐孔雀,在她的眼睛里,我似乎看出了一丝不舍。于是我走过去,轻轻的在唐孔雀的肩头拍了拍,这是我第一次接触到唐孔雀的身体。第一次拍下,唐孔雀的身体微微向后缩了一下,第二次拍下的时候,她没有躲闪,静静的等在那里,脸上绽放出春天一般的光芒来。 “要小心。”我柔声说到。 “我知道了,猪哥,我一定会到洛阳去找你们的。”唐孔雀低头回答。 离开了有间客栈,唐孔雀又追了上来,递给我一片铁牌,上面刻着一个大大的唐字。 “如果在洛阳有什么解决不了的事情,拿着这块铁牌到白虎帮的总坛去,他们见了这块铁牌就会帮助你的。” 女孩子既然送东西给了我,我也得有所表示,于是拿了一张家乡的照片送给了唐孔雀。 “这是我的家乡,送给你留个纪念吧。” 唐孔雀接过照片,看了一下,身躯微微一振。 +++++++++++++++++++++++++++++++++ 再次启程,已经是一马平川,然而没有了唐孔雀的笑声,路上分外的寂寞。 赵虎也似乎心不在焉,只顾着赶路,一句话也不说。大约走了二十里,赵虎终于忍不住了,说道:“朱大哥,你说唐姑娘真地会去洛阳找我们吗?” “我也不知道,她办完了事情,应该会去的。” “她一定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隐瞒了我们。” “看得出来,但是她不愿意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好。” “唐姑娘现在可能有危险,院子里面的两个死人一定和她有关系。我认识他们,他们已经跟随了我们五天了。” “这个我倒没有注意,还是你比较仔细。” “唐姑娘现在有危险,我们为什么不帮助她呢?” “她是一个高手,如果她解决不了的事情,你和我都不能帮助她。” “我是不能,但是你能啊。”赵虎突然停下马来,急切地说:“我们回去帮助唐姑娘吧。” “我不会武功,怎么帮助她?” “你有孔雀翎啊,一声怒吼惊天地,孔雀翎出万物消。你是欧阳大侠的徒弟,孔雀翎的主人,只要你肯出手,这个世上没有你解决不了的事情。” “孔雀翎?” 我陷入了沉默,我的确有孔雀翎,孔雀翎也的确是这个时代的超级武器,然而我却有我不得已的苦衷。 一来我不会武功,无声手枪对于正面战斗拥有绝对的优势,但是对付起暗杀行动来,却不一定管用。二来,不知道为什么,我对唐孔雀具有相当强烈的信任,我认为它不会有任何危险,她一定能够渡过一切难关。第三,我的手枪只剩下了八颗子弹,不能无节制的使用,这是我在这个时代唯一的底牌,如果子弹用光了,我将是一个一无是处的废物;第四,也是最重要的一条,就是我怕死,我不能死,苍山上还有刘英春在等待着我,我不能丢下她不管。 刘英春是因为我才来到这个时代的,即便是我不能够带她回去,但是,至少我要陪伴着她,让她在这个时代不觉得过于寂寞。短短的十几天的相处,我发觉我已经喜欢上她了。我之所以放任她的刁蛮任性,心甘情愿的跋山涉水给她取药,完全是基于一种深深地爱恋。事实上,我已经想好了,从洛阳回去之后,如果我们不能回到现代去,我就向刘英春表明心迹。在这个时代,只有我们两个才算是拥有共同语言。 “你到底是去不去啊?”看我沉默不语,赵虎有一点急了。“多好的一个姑娘啊,如果就因我们的袖手膀旁观而丧命的话,你我于心何安呢。” “告诉我,赵虎,你是不是喜欢上了唐孔雀?” 我突然找到了问题的关键,平时默默不语的赵虎,其实已经暗暗的喜欢上了唐孔雀,他一直把这份情感深深的隐藏在心里,要不是因为今天唐孔雀有了危险,他会一直把这份情感对我隐瞒。怪不得,自从唐孔雀加入了我们的队伍之后,赵虎勤快了许多。 赵虎今年二十四岁,还没有找到合意的女孩子。苍山派虽然属于道教,但是并不禁止门人们娶妻生子,只不过是因为苍山派的地理位置比较偏僻,赵虎平日里几乎接触不到什么女子的缘故,才至今没有婚配。 一个初出江湖的精壮男子,遇见了一个美貌如花的妙龄女子,并且朝夕相处,不擦出爱情的火花就不正常了。 被我猜出了心事,赵虎的脸变的通红,结结巴巴地说道:“不,不是的。。唐姑娘。。。唐姑娘是一个好姑娘。。。不。。。不能死。” 我哈哈大笑:“赵虎啊赵虎,你早说嘛,如果你早说了,我们已经在往回赶了。” 一粒子弹虽然重要,但是一粒子弹如果能够促成一段美好的姻缘,那就物有所值了。 超级武器的存在,不是为了制造杀戮,而是为了减少杀戮,创造爱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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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六章 美丽的杀人女魔 [本章字数:2465 最新更新时间:2006-04-14 10:14:21.0] | |||
| 十六:美丽的杀人女魔 回到有间客栈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然而有间客栈却不见了。 取而代之的是一片冒着浓烟的瓦砾,只有那根高高的旗杆还傲然挺立,那上面的布帆迎风招展,提示着这片废墟的名字:有间客栈。 几十具尸体三三两两的散落在废墟的周围,流出来的鲜血在阳光的照射之下,已经不再鲜红,而是变成了紫黑色。 浓重的血腥味和刺鼻的烟味,诉说着曾经惨烈的厮杀。 大多数人的死亡原因是中了暗器,袖箭,飞刀,银针,小小的一道伤口,几乎没有导致流血,但是已经足够致命了。 还有四具尸体是被常规兵器杀死的,有的被砍下了脑袋,有的被拦腰斩断了身体。甚至,有一个人是被一种非常沉重的兵器硬生生的砸断了双腿。从死者周围狼藉的血迹看来,这个人被砸断双腿之后,并没有立刻死亡,他曾经历了一段漫长而又极度痛苦的挣扎。 赵虎发了疯似的在废墟中见到处寻找,每一具尸体都仔细的观察,最后,他欢呼一声:“没有唐姑娘,她还活着,谢天谢地。” 突然,那个被砸断双腿的尸体动了一下。 他还没有死,我和赵虎立刻跑过去,扶起他来,高声呼叫:“发生了什么事情?” 那个人极力想发出声来,可是嘴唇动了几动,却没有成功。那个人的双手在空中拼命的挥舞,用尽了全身的力量,终于吐出了两个字:“唐门。”手臂一软,彻底的死了。 我和赵虎面面相觑,各自有各自的心事。 突然,赵虎掩面而泣:“不是她,不是她,她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来得。” 我知道赵虎的心事,他现在已经伤心欲绝。 很显然,这座废墟的制造者很可能就是唐孔雀。看来我们的分析错误了,不是唐孔雀受到了别人的威胁,而是唐孔雀设计了一个圈套,诱杀了整个客栈里的人。唐孔雀经常离开我们到一些奇怪的地方的目的,已经很清楚,她是在调兵遣将呢。 自己第一次喜欢的女孩子居然是一个杀人魔王,这一事实,让赵虎几乎崩溃。 我本来想安慰一下这个陷入情网的伤心人,但是却不知道说什么好,面前的事实是最好的证明,我无话可说。 几乎所有的人是被暗器杀死的,最后的生存者说了两个字“唐门”,唐孔雀姓唐,给我的铁牌上面也有一个“唐”字。唐孔雀的确是武林人士,我们没有看见她携带着刀剑之类的武器,那么她一定就是唐门的暗器高手。 因此,唐孔雀是一个杀人魔王已经是确切无疑了。 然而,我却隐隐约约的感觉到,似乎并不像表面上面的那样的简单。 人都死光了,唐孔雀不见了,赵虎伤心得发疯了。 我再次把目光投向满院子的尸体,突然,我的目光盯在了那具被砸断双腿的尸体身上。 “赵虎,唐门高手会不会使用铁锤一样的重兵器?”我问到。 “不会,他们自恃暗器天下第一,根本不屑于使用其他的兵器,与人交手的时候,甚至连刀剑都不用,更不用说是用大锤了。” 赵虎抹了抹眼泪,走到我的身边,长叹一口气说道:“我们走吧,这里的事情已经和我们无关了。” 我没有搭理赵虎,只是在那四具非暗器所杀的尸体旁边转了一圈,说道:“赵虎,你看这两具实体是不是昨天和我们一起住店的那两个人呢?” “不仅他们是,这个也是。”赵虎指着那具被砸断双腿的尸体说道:“他是一个瞎子,算命的,昨天晚饭的时候,还给我算了一卦呢。唐孔雀真是太歹毒了,居然瞎子也不放过!” “那么这一具尸体也是住店的客人之一吗?”我指着最后一具尸体问赵虎,这个人的脑袋已经和身体分家了。 “他不是,他是客栈的伙计,喂马的。” 一切豁然开朗,我看着赵虎哈哈大笑了起来。 赵虎不满意地说道:“有什么好笑的,和我们朝夕相处了几十天的唐孔雀是一个杀人如麻的魔鬼,你还有心思笑。” “赵虎,老实告诉我,你究竟喜不喜欢唐孔雀?” “喜欢她?杀人女魔头,我。。。我。。。”赵虎不再言语,只是又流下了几滴眼泪。 “你真是一个糊涂鬼啊,亏你还是一个江湖人,连这一点都看不出来。” “事情明摆着的,人都是唐门杀的。江湖仇杀我知道得多了,但是,这样殃及无辜是为正道人士不齿的。” “如果是有人围攻唐孔雀,唐孔雀为了自卫,杀死了这些人呢?” “我并不是为了这些被暗器所杀的人生气,他们技不如人,死了活该。如果仅仅是他们,我不但不会怪罪唐孔雀,反倒会佩服她。可是这两个人呢,他们仅仅是贩运药材的商人,这个人是一个喂马的伙计,还有着一个算命的瞎子,他们有什么罪过,他们能够威胁到唐孔雀吗?下次毒手,心如蛇蝎。” “你错了,这几个人根本不是唐孔雀杀的,是暗算唐孔雀的人杀的。” “有什么凭据?” “因为唐门高手从来不使用重兵器,因为我知道唐孔雀没有携带刀剑,这些人绝对不是唐孔雀杀的,而是被围攻唐孔雀的那些人杀的,你错怪唐孔雀了。” 赵虎低头不语了,我的分析的确能够让他信服。 我接着说:“唐孔雀应当知道了危险,才让我们先走,她留在这里,就是为了等待敌人的到来。她也许杀死了敌人突围而去,也许被敌人抓住了,敌人损失了十八条人命,气急败坏,烧了客栈,杀死了几个客人泄愤。” “甚至,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这些人根本就不是来找唐孔雀的,而是来找我们的,唐孔雀留下来,替我们低档了敌人,而你却在这里埋怨唐孔雀,说她是一个杀人魔王。” 听了我最后的分析,赵虎突然脸色大变,说道:“快走,可能有危险!” “为什么?” 赵虎指着那具断腿的尸体说道:“我们到来的时候,他周围地上的血迹还没有干,应当是受伤不久,如果你的分析正确的话,那敌人的目的就是为了把我们引向唐门。世界上没有比用一个瞎子来传递错误地消息来得容易得了。” “想走,没那么容易!” 几十个黑衣大汉,突然间像从地低冒出来的一样把我们团团包围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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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章 照片也成了宝贝 [本章字数:2308 最新更新时间:2006-04-14 10:14:21.0] | |||
| 十七:照片也成了宝贝 自古以来,汉中地区多马贼,我面前的几十个人的穿着打扮,就像马贼。 为首的一个大汉身高两米,手握一把马刀,浑身黑衣,络腮胡子如同茂密的森林一样,几乎把五官都淹没在其中。 那个大汉向前走了两步说道:“在下常问天,道上的弟兄们叫我黑胡子。还以为追不上你们了,你们却自投罗网。把宝贝交出来吧,免得大爷动起手来,让你们不能留个全尸。” 赵虎这个时候的确显现出了一个江湖人士的特点来,他也上前两步,拔剑在手说道:“在下赵虎,苍山派白云道长的大弟子,不知诸位拦住在下,有何贵干?” 我把手伸进口袋里,悄悄的张开了扳机。 赵虎的确够傻的,或者所谓的江湖人都是傻瓜。实力如此悬殊,马匹就在身边,不上马逃跑,居然在这里拽起文字游戏来了。 “不要和我装糊涂了,我们已经打听清楚了,你们身上带着一件来自海外的奇珍异宝,价值连城。我们已经盯了你们半个月了,要不是因为有唐门的高手在一边保护,你们早就见阎王了。” “唐门高手?你们说的是唐孔雀?她现在咱哪里?” “谁知道她跑到什么地方去了,年纪轻轻的,下手太过狠毒,居然一次作了我十八个弟兄。本来,因为唐门已经参与了,我们打算放弃,可是,唐孔雀主动找上门来,突然袭击,我可怜的兄弟啊!” 黑胡子越说越激动,举起手中的马刀就要冲过来,我慌忙说道:“慢,你怎么知道我们的身上带着宝贝?” 黑胡子说:“反正你们就要死了,告诉你们也无妨,是尸王谭天正给我们飞鸽传书,说你们带着宝贝,并且说只要宝贝到手,就付给我们十万两银子的酬劳。嘿嘿,十万两银子,二十个弟兄的性命,这个买卖划算呐。” 一切都已经清楚了,原来是谭天正在捣鬼。当日他在白云观里铩羽而归,并没有像他许诺的一样光明磊落,而是在暗地里通知了黑胡子我们的行踪,胡说我们手中有宝贝。这样,如果黑胡子得手了,他可以以十万两银子的代价得到我的无声手枪,如果黑胡子失败了,因为远在千里之外,他也可以推托得一干二净。无论成功或者失败,对于谭天正来说,都是在打击我们,可谓一石二鸟。 不过,谭天正一定没有把我携带着孔雀灵的事情告诉黑胡子,否则,黑胡子不敢如此嚣张,在我的面前谈笑风生。 明白了事情的原委,我说道:“诸位大侠,你们上当了,我们根本没有携带什么宝贝,大侠们还是散了吧。” 我的话引起了一阵哄堂大笑。 “大侠,你居然叫我们为大侠,我们是强盗。” “你让我们散了,就凭你一句话,你以为你是谁呢?武林盟主?” 赵虎也在笑,不是因为他非常英勇,视死如归。在黑胡子面前,他还没有笨到认为自己能够把他们全部击败。 他之所以表现得很轻松,是基于一种对我的信赖——孔雀灵的传人在此,世界上的一切难关都可以轻易度过。当日,尸王谭天正攻打白云观的时候,无论谭天正的名头还是谭天正带领的手下,都不是马贼黑胡子可以比拟的。然而,谭天正让我轻松击退,那么黑胡子更是概莫能外了。 因此赵虎也在笑,并且摆摆手,说道:“散了吧。散了吧。”那样子就像在打发乞丐。 黑胡子从来没有受过这样的轻蔑,气得哇哇大叫:“上,把他们全部剁成肉酱。” 一阵悠扬的笛声突然从废墟的后面传来,黑胡子以及他的几十个手下听见这笛声之后,突然面色大变,忘记了进攻,只是呆呆的站在原地颤抖。 从废墟的后面走出来了三个人。唐孔雀,唐牛,和一个紫衣蒙面的女人。 唐孔雀蹦蹦跳跳的来到我的身边。根本不搭理黑胡子他们,拉起我的手说道:“猪哥,你是怕我有危险才回来的吗?” 唐牛径直走到黑胡子的面前说道:“黑胡子,你明明知道他们是我的朋友,居然还敢拦截,你是吃了熊心还是豹胆?” 黑胡子吓的扑通跪到在地上,哀求道:“唐三爷,小的有眼无珠,以为唐姑娘和他们分手了,不再受你们的保护了,才动手的。” 唐孔雀从怀里拿出那张我给他的照片说到:“你们不是要枪宝贝吗,可惜你们不知道,他们的宝贝已经托我保管了,你们来啊,抢啊。” 我只有苦笑,一张普普通通的照片而已,在这里居然也成了价值连城的宝物了。如果他们真的是为了抢夺一张照片,那么,他们搭上的几十条人命可真的不值得啊! 黑胡子只是不住的叩头,祈求原谅。 强者的定义是相对的,当更加强大的强者到来的时候,这些所谓的强者的表现,还不如一个普通人呢。 唐孔雀的手腕突然一抖,一枚银针刺入了黑胡子的眉心。黑胡子连叫都没有叫一声,就倒在地上,浑身抽搐了一下,死了。 黑胡子的手下发一声呐喊,四散奔逃。 唐孔雀和唐牛的双手连杨,数十枚各式各样的暗器飞出,立刻惨叫声连成了一片。一眨眼功夫,几十个活生生的生命就变成了死尸。他们当中跑得最远的,也只不过跑出了三十多米。如此满天花雨的暗器手法,比起当代的冲锋枪的扫射有过之而无不及! 唐牛紧皱眉头,对唐孔雀说道:“我是怎么教你的,发射铁蒺藜的时候需要使用腰部的力量,你怎么就没有听进去呢,否则,你会多杀死一个的。另外这个人已经跑出了将近十丈远,你还要使用无毒银针,这根本没有用处,你的银针没有刺穿他的衣服。要不是我及时帮助你补上了一支袖箭,他就跑了。” 唐孔雀对唐牛作了一个鬼脸说道:“爹,已经不错了。我杀了十四个,你杀了十六个,如果算上黑胡子的话,我只比你少杀死了一个而已。” 我的心直往下沉,原来,真的有时候,人的性命没有草芥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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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八章 再见唐月亮 [本章字数:2360 最新更新时间:2006-04-14 10:14:22.0] | |||
| 十八:再见唐月亮 唐孔雀说完话,一蹦一跳的跑到死尸堆里面,把一些比较值钱的或者难打造的暗器收回来,看她轻松惬意的样子,似乎不是在拔血腥的暗器,而是在采摘漂亮的蘑菇。 想一想现代的女人,不要说让她看见几十个死人了,就是看见一个也会华容失色,惊呼连连的。而在古代,也是见得多了,人类已经麻木了,面对如此众多的尸体,居然能够熟视无睹。真不知道时代是进步了还是退步了。 唐牛走到我的面前说道:“朱先生,你帮助了我一次,我回了你一次,现在,大家两不相欠了。” 原来他们之所以帮助我,是因为我曾经给过他一片康泰克,这可是滴水之恩,报以瀑布了。立刻,我口袋里的十几粒康泰克的价值在我的心中升高了几百倍。 “唐先生客气了。” 说完这句话,我就把头别向一边。对于转眼之间杀死几十个人的武林高手,我完全没有了结交的兴致。以前看电影的时候,特别喜欢那些杀戮的场面,觉得那是武侠片的精华,只有银幕上充满了鲜血才能满足空虚的心灵。然而,现在,当我处于一个真实的杀戮现场的时候,我所受到的教育,却让我感觉到厌恶。真实的鲜血,远远比屏幕中的鲜血让人震撼,良心的谴责,让我忘记了感谢他们的救命之恩。 唐牛也似乎发现了我的不快,皱起眉头,思索了一会儿,转身对旁边的那个紫衣蒙面人说了一句莫名其妙的话:“不行,太弱了。” 这个时候我才注意到,这个人自从来到之后,没有说一句话,只是静静地站在那里,似乎在看着我。 紫衣蒙面女人没有理睬堂牛的话,向前走了两步,站在我的面前,静静的注视了我一会儿,终于开口了,声音居然还在颤抖:“朱先生,你真的姓朱么,欧阳兴大侠和你是什么关系?” 唐牛和唐孔雀也听见了蒙面女人的话,都抬起头疑惑的看着蒙面女人,他们想象不出举世闻名的欧阳大侠和我这个来自滇边的纨绔子弟有什么关系。 本来我也不打算承认自己的身份,毕竟在这以前,我对唐牛他们说我是一个商人子弟,现在却说和欧阳有联系,有点不太诚实的感觉。 然而,就当我要开口的时候,一阵秋风吹起,掀起了蒙面女人的面纱,于是我看见了里面的那张震人心魄的脸——唐月亮! 那的确是唐月亮,虽然三十年岁月的风霜已经在他的脸上烙下了深深的印痕,但是在见到她第一眼的时候,我就已经确定,这个人绝对就是唐月亮。 “唐月亮。”我脱口而出。 “你认识我?”唐月亮很惊异,“你到底是谁?” “在下朱元璋,是欧阳兴的徒弟。”我当然不敢承认我就是那个欧阳兴,毕竟已经过了三十年了,三十年的风霜居然不能把我变成一个老头子,她一定认为我是一个骗子。 “你是欧阳大侠的弟子!” 唐家三口子同时惊呼,一时间三个人,六只眼睛死死的盯住我,就像我是动物园里的大熊猫一样。 唐牛看看我,又看看唐孔雀,突然哈哈大笑了起来,又说了一句莫名其妙的话:“丫头,好眼光。” “那当然,不看看我是谁的女儿。”唐孔雀小脸轻扬,笑颜如花。 唐月亮取下面纱,默默地注视着我,似乎有一些激动,良久,才说道:“朱大侠,另师欧阳兴大侠可好?” 我本来想说欧阳兴已经死了,这样可以免去许多的麻烦,但是自己怎么能够诅咒自己呢,于是我说道:“家师云游四海,已经十几年不见踪影了。” “噢,原来如此。”唐月亮低声回答,神情中充满了落寞。“难道欧阳大侠,不想报当年的仇恨了吗?” “什么仇恨?” “你难道不知道,当年,我自不量力,挑战欧阳大侠。另师的风采,我至今记忆犹新。承蒙他手下留情,我才能够拥有今天的好日子过,此恩此德,我唐月亮没齿难忘。我唐月亮纵横江湖三十余年,只有在另师的手下尝到了败绩,而且败得心服口服。可是,一场公平的比武,却让那个歹毒的无花和尚给破坏了。他在落凤坡下埋藏了火药,意图炸死我和欧阳大侠,幸亏我发现的及时,而欧阳大侠却凭借他的无上轻功,飞到了半空中,踏破虚空而去。三十年来,我总想找无花和尚报当年之仇,可是无奈无花和尚的实力太过庞大。今日一见,原来欧阳大侠并没有把仇恨记在心上,看来,我的境界比起欧阳大侠来,差得太远了。” 我的心里又开始了苦笑:“这哪里是什么无上的轻功啊,分明是借助了玉牌的力量在穿越时空。看来,在这个时代,欧阳兴除了暗器天下第一的名号之外,很可能已经被冠以轻功天下第一了。” 唐孔雀跑过来说道:“好啊,朱哥哥,你瞒得我好苦啊。我还真地以为你是一个不会武功的人呢,却原来是欧阳大侠的徒弟,害得我为你担心了好半天。” 唐牛说道:“原来是欧阳大侠的高徒,失敬,失敬,刚才我们班门弄斧了。” 因为唐月亮的缘故,我对唐家父女的感觉好了许多,于是也说了一番客气恭维的话,一时间四个人似乎成了交往已久的好朋友。 唐孔雀拿出那张我送给她的照片说道:“朱哥哥,黑胡子已经死了,这个宝物还给你。” 我爆笑:“这算什么宝物,一张照片而已,既然送给你了,哪有收回来的道理。” “照片?” “对阿,去年冬天,下了一场大雪,我看雪景很美,就到山上照了几张,这是其中的一张。” “这是你。。画的?!” 唐家三人,连同赵虎惊讶的合不拢嘴。 唐月亮幽幽的说道:“欧阳大侠的本领奇技淫巧,匪夷所思,我彻底服了。” 唐牛再次哈哈大笑了起来,说出了今天第三句莫名其妙的话:“丫头,我服了你了。” “爹!”唐孔雀一声娇呼,满脸通红,低头不语。 这一刻,她那里还像一个刚刚杀了十几个人的杀人女魔王,分明是一个在父母面前撒娇耍赖的乖女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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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九:孔雀翎的后遗症 [本章字数:2732 最新更新时间:2006-04-14 10:14:23.0] | |||
| 十九:孔雀翎的后遗症 石头镇是一个大镇,距离洛阳200多公里。 镇子里的人大多数姓刘,几百年之前,这里本来叫做刘家庄。 三十年之前,镇子上来了一个姓王的大财主,一口气买下了镇里的所有的土地。 王大财主在镇子上大兴土木,建造了一个极大的宅院,占地五十亩。 宅院建成之后,王大财主就搬了进去,几乎不出门,如果不是逢年过节,宅院里会燃放烟花爆竹,镇子里的人还以为里面根本没有人呢。 除了劳民伤财大建宅院,和深居简出之外,王大财主的口碑确是非常好。 王大财主买下了村里的所有的土地,然后把土地租给了贫苦的农民,与其说是租,还不如说是白送。因为王大财主只收一成的租金,而且遇到旱涝灾害,王大财主会主动减免租金。而其他的地主,最少的也要收三成,赶上贪心歹毒的财主,收六七成的也有。 因此镇子里的人尊敬王大财主,说他是活菩萨,总想找个机会向他表示一下感激之情,然而,无奈高门深锁,一年也难得一见。 今天下午,奇怪的事情发生了,有五个人居然昂首走进了王大财主的大宅子,进去之后不久,宅子里发起了三颗烟花,那烟花飞离地面足足有三十多丈高,在空中爆炸,散发出红绿黑三大团烟雾来。几分钟之后,在石头镇的后山上也生起了同样的三大团烟雾,那三大团烟雾,久久的凝集在空中。相信即使距离五十里的距离,也会看得清楚。 村民们议论纷纷,不过年不过节的,王大财主放什么烟花呢,是不是家中有喜事? 在王大财主的客厅里,的确有一股喜庆的气氛存在。 王大财主带领着自己的家人跪在一个老者的面前,喜极而泣的说道:“老爷,三十年了,我终于把你盼来了。” 进来的五个人就是我和赵虎,以及唐家的一家三口。 唐牛微微一笑,伸手拉起了跪在地上的王大财主,说道:“老王啊,三十年了,过得可好?” “托老爷的福,我现在已经儿孙满堂了。”王大财主指了指身后的一众儿孙们,脸上带着幸福的笑容。 唐牛说道:“时候到了,你不怨恨我吧。” 王大财主说道:“老爷说哪里话来,我的命是老爷你救的,我早就等待着这一天呢。” 说完,王大财主向自己的大儿子摆了摆手,大儿子立刻带领众人转身离开,没有人问为什么,也没有人发出一点嘈杂声,似乎是演练好了一般,几秒钟之后,熙熙攘攘的大厅里就只剩下了六个人。 十分钟之后,十一辆马车离开了王大财主的大宅院,向着远方绝尘而去。 与此同时,三三两两的武林人士,或骑马,或乘车出现在了石头镇的周围。这些人默默地走进王大财主的大宅院,在客厅前的广场上停下脚步,按照一定的方位和次序逐渐站成了三个方阵。 黄昏来临,王大财主的院子里已经站立了将近一千个武林人士。三个整齐的方阵,每个方阵一个颜色。红色方阵里的人手持利剑,绿色方阵里的人手持大刀,黑色方阵里的人虽然赤手空拳,但是每个人的背后都有一个大包袱,包袱不住的蠕动,里面似乎是什么活的东西。 我坐在大厅里喝茶吃点心,默默地看着许多人进进出出的忙活着。 唐孔雀坐在我的身边,居然文静了起来,甚至还不时地给我斟茶。每当我的目光投向她的时候,她就会低下头咬自己的嘴唇,咬着咬着,小脸就变得通红。我很满意唐孔雀的这种转变,这样才像一个女孩子吗? 我猜得出来,王大财主和唐牛他们忙的事情一定和我有关,但是他们不明说,我也不好意思打听。只是干坐着的滋味的确不好受,要不是因为可以欣赏唐孔雀羞红的小脸,我可能早就忍受不住了。 自从离开了有间客栈的废墟,我们就直接来到了这里。按照唐月亮的说法是为了表示对欧阳兴大侠的尊敬,她一定要尽尽地主之宜,不好好的招待我们一番,似乎就对不起当年欧阳兴大侠的不杀之恩。 我是因为见到了太多的死亡,心里充满了恐惧,另外天色已晚,唐月亮的出现勾起了我以前的回忆,半推半就的来到了石头镇。 没想到,一进了王大财主的大宅院之后,唐牛和唐月亮就开始忙活了起来,根本不再理我。唐孔雀也只是诡异的微笑,想要问她什么的时候,她就会给我倒茶。 赵虎明显有点焦躁不安,一会儿站起来,一会儿坐下来,看看我,看看唐孔雀,想说话,却又不敢开口。 我心里暗笑这个傻小子愚鲁,几次三番的示意他坐在唐孔雀的身边,如此好的机会,怎能放过。 赵虎也有几次鼓足了勇气,站起身来,想坐到唐孔雀的身边去。 可是,每一次,唐孔雀都会对他微微一笑。 赵虎只要一看见了唐孔雀的笑容,就立刻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蔫倒在原来的地方。然后,赵虎就会紧咬嘴唇,不一会,一个大男人的脸就被自己咬红了。 终于,我还是沉不住气了,问唐孔雀道:“你的父母在忙些什么?” 唐孔雀并没有直接回答我的问题,而是说道:“你知道我的名字为什么叫唐孔雀吗?” “不知道,既然是你的父母给你起的,一定是希望你像孔雀一样的漂亮吧。” “你错了,我的名字是来源于你师父的暗器,当年,我的妈妈见到了孔雀翎之后,一直念念不忘,她希望自己也拥有一把孔雀翎,或者自己能够练成像孔雀翎一样的暗器功夫来。几十年过去了,她没能如愿以偿。因此,它给我起了这个名字,目的是让我不要忘记,世界上还有孔雀翎一样的恐怖暗器,我们唐门的暗器功夫再也不是天下第一的了。这是一种耻辱,也是一种动力,几十年来,我们唐门无论是制造暗器,还是使用暗器的功夫都得到了极大的提高,不得不说是拜你的师父所赐。” 没有想到,当年的一粒子弹居然会产生如此多的连锁反应。看来,超越时代的科技,就是神话一样的存在。 唐孔雀继续说道:“当年你的师父放过了我的母亲,我的母亲闭关三年,前去洛阳找无花和尚寻仇,不料无花和尚阴险毒辣,安排十几个武林高手围攻我的母亲,我的母亲重伤之后被擒,幸亏我的父亲搭救。我的父亲为了救我的母亲历尽千难万险,我的母亲非常感动,以身相许,这才有了后来的我。因此,我的存在是沾了孔雀翎的光了。” 我更是感慨,故事可是真多阿,一粒子弹居然造就了一段姻缘,还有一个像唐孔雀一样美丽的结晶! “今天,你出现了,我的母亲确定你就是欧阳兴的弟子,因此,我们唐门准备开始一个准备了几十年的庞大计划。” “什么计划?” “和无花和尚摊牌,和整个中原武林摊牌,我们四川唐门要做整个武林的盟主。” “哪和我又有什么关系?” “关系大了,你是整个行动的核心人物,是将来的武林盟主。” “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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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章 赶鸭子上架 [本章字数:2673 最新更新时间:2006-04-14 10:14:24.0] | |||
| 二十:赶鸭子上架 世界上有许多一厢情愿的事情,做的人总是以自己的主观愿望行事,认为自己是一片好心,接受的人没有拒绝的道理,然而往往事与愿违。子非鱼,焉知水之骨? 因此,当唐月亮发表了一通赞美欧阳大侠的话,并决定把他对欧阳兴大侠的崇敬奉献给我,一厢情愿的要替欧阳兴报仇雪恨的时候,我的严词拒绝让她不知所措。 “难道这样不好吗?我们拥立欧阳兴大侠的弟子做武林盟主,发誓听从你的号令,这样的好事情,你为什么不接受呢?”唐月亮莫名其妙。 “我何德何能,做不来武林盟主的。” “你是怕实力有所不歹,你来看。”唐月亮指着门外的一千多个武林人士,说道:“这是我唐门三十六个分坛中一个的实力,仅仅半天的功夫,我们就召集了一千二百个弟兄,如果你愿意,唐门完全可以在半个月之内聚集两万大军,这是江湖中任何一个门派所不能的。这就是你的资本,我们是你坚强的后盾。只要你拥有了压倒性的实力,作武林盟主只是一句话的事情,没有任何人敢于违抗。” “那武林盟主的位子也应该你们来座,天下是你们打下来的,和我没有什么关系。” “江湖四大家族,存在了数百年,一直相安无事,是因为我们达到了一种实力的平衡。我们不服对方,但是又不能消灭对方,保持现状是我们最好的选择。如果,我们当中的一家想要打破这种平衡,必将招来其余三家的联合抵制。因此,即便武林统一了,我们唐家也不能做盟主。而你就不同了,你是欧阳兴大侠的弟子,而欧阳兴在三十年前落凤坡前一招之内击杀了天枫十四郎,已经成了我们的民族英雄,由他的弟子担任武林盟主,实在是众望所归。” “我没有想过当什么武林盟主,我的师父也没有想过,我们只想过一种平凡人的生活。” “可是你是欧阳兴的弟子,你难道不想为了你的师父做些什么吗?当年在落凤坡,无花和尚差一点炸死了你的师父,你难道不想为你的师父报仇吗?现在的无花和尚作了白马寺的住持,俨然成了北方武林的泰山北斗,你难道就希望这个阴险的小人如此春风得意下去吗?我想如果欧阳兴大侠在此的话,他一定不会答应的。” “一定会答应的,因为我就是欧阳兴。”虽然心里这样想,但是嘴上却不能这样说:“如果我的师父在的话,我一定听从他的安排,但是,他现在不在,我只有自己判断,我认为这样做不妥。” 唐月亮有一点急了:“即使是为了你自己考虑,你也应当做这个武林盟主。你来自苍山派,然而苍山派是一个小门派。现在僵尸谭家虽然被你击退,但是,谭天正并不是一个遵守诺言的人,他已经开始计划打击苍山派了。从他通知黑胡子你们的行踪这件事上来看,他一直想吞并苍山派,单凭你的力量,能够保护吗?另外,你要去洛阳去找无花和尚取‘正气丹’,你难道天真地认为,无花和尚会把‘正气丹’送给他的仇人吗?虽然我尊敬你的师父,敬佩你们的暗器功夫,但是一个人的力量毕竟有限。如果你成了武林盟主了,那么这一切都将是小菜一碟了。” “我承认你说的有道理,但是我是一个初出江湖的人,什么也不懂,让我统领整个武林,我怕我做不好。” “没关系,还有我们呢,唐门将是你最坚强的后盾。你只要享受你武林盟主的好处就可以了,至于其他的繁琐小事,我们会替你打点好的。” “说来说去,还是你们想做武林盟主,把我推出来,只是一个幌子。我是一个傀儡,你们才真的是武林盟主,这样的事情,我不做。” 谈话不欢而散,唐月亮无法理解我为什么对许多人梦寐以求的好事嗤之以鼻,只是摇头叹息。 唐牛一直一言不发,见最终我没有答应,走到门外,对那一千多个武林人士摆了摆手。那一千多个人立刻分散到王家大院的各个房间里,像军人一样井然有序,以此看来,唐门的确是一个组织严密的门派。看来,如果我答应了,一定会有一番慷慨激昂的演说等着我。 唐孔雀显得很失望,给我斟了一杯茶,转身离去。 晚上,我和赵虎在王家大院的客房里休息,赵虎也是一脸的不解。 “朱大哥,我真的不明白,这么好的机会,你为什么放弃呢?” “世界上没有免费的晚餐,他们之所以要帮助我,一定是要利用我,被人利用,做人不能自己,岂不是很无聊。自由,你知道吗,这个世界上最宝贵的是自由。” “自由有什么好的,如果拥有了自由,就必须选择贫困,一辈子默默无闻,受人欺负,那么我宁愿放弃自由。”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当你失去了自由的时候,才会懂得自由的珍贵。” “反正人家是要你做武林盟主,你不愿意就算了,你一定有你的道理,临行的时候,师父嘱咐过我,让我一切听从你的安排。不过你的道理太深奥了,我不理解,还是睡觉吧。” 赵虎意兴阑珊,我知道他并不是为了我不做武林盟主,不能给苍山派增加荣耀的事情而烦恼。而是为了唐孔雀。一天来,唐孔雀几乎没有和他说一句话,让他徒增咫尺天涯的感觉。一个初次动情的男子,被心爱的女人如此的冷落,的确高兴不起来。 二更天的时候,隔壁传来几声敲墙的声音。我竖起耳朵仔细的听,的确是有人在敲墙,每隔几分钟,就会传来三声轻微的敲击声。我立刻想到了唐孔雀,于是我也回了几下,如此往返三次。墙上的一张画突然哗啦一声掉到了地上,唐孔雀的脑袋从里面钻了出来。 唐孔雀如一只轻灵的猫咪一样,从空洞之中跳出来,顺手点了赵虎的昏睡穴,站在地板上笑嘻嘻的看着我。 “唐姑娘,你怎么还不去睡觉?”我奇怪的问道。 “朱哥哥,告诉我,你真的不愿意做武林盟主吗?” “的确不愿意。” “为什么?” “我只是不愿意做傀儡而已。” “难道和我朝夕相处不好吗?做了盟主你就可以天天和我在一起了,难道你不愿意吗?” 对于这种大胆的表白,我一时手足无措,“你是一个好姑娘,任何人都想和你在一起,赵虎就是其中的一个。” “不要说赵虎,我只问你,你喜不喜欢我。” “我。。。当然喜欢你,可是。。。” “没有什么可是,只要你喜欢就可以了。”唐孔雀上前一步,紧紧地抓住我的双手说道:“我再问你一句,你是无论如何也不愿意做武林盟主的吗?” “的确如此。” “那好吧,你赶紧离开吧,现在就走,否则来不及了。” “为什么?” “我的父母虽然尊敬你,希望得到你的帮助,但是,他们宁可少一个朋友,也不愿意多一个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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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一章 逃亡 [本章字数:2405 最新更新时间:2006-04-14 10:14:24.0] | |||
| 二十一:逃亡 赵虎醒来的时候,发现在其正躺在一个漆黑的山洞里,四周围一片寂静,深秋冰凉的空气冻得赵虎浑身发抖。 “这是怎么了,我怎么会在这里?”赵虎惊呼。 “睡的和死猪一样,一整天了还不醒,被人杀了还不知道呢。”唐孔雀的脑袋突然从黑暗中钻出来,手里拿着一块烤肉说道:“吃吧,幸亏这里是一头野猪的客厅,否则我们可要饿肚子了。” 赵虎接过烤肉并不吃,而是急切地问:“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情?” “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我的父亲母亲,也就是当今武林第一大家族的掌门人正在追杀我们。至于这里,就是石头镇后山上的一个山洞。”唐孔雀嬉皮笑脸。 “什么!”赵虎大惊失色,一下子跳了起来,脑袋撞倒山石上。赵虎不顾头部的疼痛,四处乱转,开始寻找。 “不用担心,猪哥哥正在洞外把风呢。” “我没有在外面,我已经进来了。”我走进山洞,拉着赵虎坐下,说道:“事情发生了变故,要不是因为唐姑娘帮助我们,也许我们已经被唐牛他们杀死了。” “他们为什么要杀死我们,我们又没有得罪他们。”赵虎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唐孔雀说道:“现在没有,将来就会有了。你的朱大哥不愿意做我们的武林盟主,这样就会阻碍我们唐家的发展大业,既然朋友做不了,那么就消灭一个潜在的敌人。” “怎么会这样。”赵虎默然。突然赵虎似乎明白了什么,死死的盯着唐孔雀说道:“救我们的怎么会是你,你可是唐牛的女儿啊。” “为什么?”唐孔雀幽幽的看了我一眼说道:“发神经病呗。” 我说道:“唐姑娘为了我们一定让父母生气了。” “哼,岂止是生气。”唐孔雀白了我一眼说道:“唐门的规矩很严格,我现在背叛了唐门,也成了追杀的对象了。无论我的妈妈多么的喜欢我,也不能违抗唐门的规矩,我被抓住了,一样是死亡。” 我抱歉地说道:“为了我们,唐姑娘受委屈了。” “委屈,光一句委屈的话就算了吗?本姑娘放着好好的唐大小姐不做,却做出如此大逆不道的事情来,要不是因为你。。。”唐孔雀看了我一眼,狠狠地说道:“从今往后,我们一起浪迹天涯,你要为了我的一切着想,不能让我受一点委屈,否则,哼哼。。。” 这一层我倒是没有想到过,本来以为唐孔雀大义凛然,看不惯自己的父母的所作所为,救我们于水火之中,不愧为女中豪杰。然而,她现在也成了唐门的叛徒了,有家不能回,这一切,都是因为我的缘故,如果把它丢下不管,的确有一点不道义。但是,整天和这样的一个杀人女魔王在一起,却又让我感觉到非常难以忍受。 唐孔雀看我正在犹豫,不由得勃然大怒,说道:“好啊,我为了你连家都不要了,你居然还在犹豫,你的良心被狗吃了吗?” “唐姑娘不要误会,我只是觉得,我们在一起不方便而以。” “不方便?鬼话,我们不是已经一起度过了一个多月了吗,有什么不方便的。何况,我并不是一个什么都不会的农家女子,不要以为你的师父是欧阳兴就觉得自己有什么了不起的,你的真实功夫还不一定有我高呢,要不是我,你能打死这头野猪吗,看见野猪就想往树上爬,真丢人,当时我可是还在下面呢,你难道就不怕我被野猪吃了?” 我不禁汗颜,当时我和唐孔雀背着赵虎,从王家大院里面跑出来,因为害怕唐门追杀,因此没有敢走大路,而是爬到了山上的一个山洞里。准备在山洞里面躲藏几天,等风头过去了,再找个机会溜走。可是没有想到的是,我刚刚把赵虎放下,山洞里就窜出来了一头大野猪,野猪因为有人打搅了他的好梦,非常愤怒,咆哮着向我冲了过来,情急之。我爬上了一颗附近的大树。惊魂一定,当我回头再看书下面的时候,却发现那头野猪已经死了,唐孔雀正在树下鄙视的看着我。现在,唐孔雀又旧事重提,而且是当着赵虎的面,让我尴尬异常。要知道,当时我只顾着逃跑了,而赵虎还在昏迷中,根本不知道有一只狂暴的野猪曾经威胁过他的生命。 “嘿嘿。”我不好意思地座了下来,说道:“唐姑娘。。。我。。。” “你到这个时候还叫我唐姑娘吗?”唐孔雀气得直跺脚,扭过脸去,居然抽泣了起来。 我不知所措,想要走过去安慰她几句,但是有一点不敢,对于这个唐孔雀,我从心里对她敬而远之。我实在不愿意相信,如此美丽的女孩子,杀起人来居然就像家常便饭似的毫不手软。然而,男人对于女人的眼泪天生就没有抵抗力,我看唐孔雀哭的梨花带雨,楚楚可怜,心里不忍,于是向赵虎投去了求助的目光。 赵虎看了我一眼,居然把头别向了一边,根本不理会我的求助。这也难怪,我惹怒了他心目中的女神,他不爆起打我一顿,已经算是给我留了莫大的情面了。看他的样子,似乎和我有夺妻之恨似的。赵虎眼巴巴的看着唐孔雀,几秒钟之后,一个堂堂五尺男儿,居然也流下了伤心的眼泪! 没办法,我只好走到唐孔雀的身边,拍拍她的肩头说道:“不叫你唐姑娘叫你什么,难道是唐小姐,可是在我的家乡,小姐的称呼似乎不那么尊敬。” 唐孔雀不理不睬,依然哭泣。 “那么叫你小唐,可以吗。” 唐孔雀还是哭泣。 “那么叫你孔雀,不过。。。” 唐孔雀立刻转过头来,用双眼死死的盯着我,脸上还带着几滴晶莹的泪水,夜色中显得分外妖娆多姿。“我本来就叫孔雀,你也得叫我孔雀,从今往后只能叫我孔雀,如果你再叫我一声唐姑娘,小心我赏你一粒铁蒺藜。” “好好好,就叫你孔雀,行了吧,孔雀妹妹。” 唐孔雀破涕为笑,说道:“这还差不多,猪哥哥,你以后就叫我孔雀妹妹吧。” 赵虎抬起头来,面色严肃地说道:“孔雀妹妹,我。。。” 唐孔雀飞起一脚,把赵虎踢了一个仰八叉,怒道:“孔雀妹妹也是你叫的,记住,我是唐大小姐,以后别这样没大没小的,一点也不懂得规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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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二章 赵虎的悲哀 [本章字数:2260 最新更新时间:2006-04-14 10:14:25.0] | |||
| 二十二:赵虎的悲哀 随后的几天赵虎一只闷闷不乐,我知道那天唐孔雀实在是伤了赵虎的心。 赵虎也有意躲着我,尽量不和我说话,即使说话,称呼也从“朱大哥”变成了“朱大侠”。 反倒是这件事情的当事人唐孔雀毫不在乎,整天欢天喜地的,似乎没有忧愁。似乎我们不是在逃亡,而是在山洞里面观光度假。 因为已经接近冬天,气温比较低,那头死野猪的肉并没有变质,每天有烤猪肉吃,日子过得还不算艰难。虽然没有什么调料,但是唐孔雀到外面拔了一些奇怪的野草来,裹在肉里一起烤,居然别有一番滋味。 三天后的傍晚,赵虎突然和我说:“朱大侠,我打算回苍山去。” “什么?”我大吃一惊,一块好好的烤猪肉还没有咀嚼,就直接进了我的咽喉,我连忙喝了一口水说道:“为什么?” “我想现在这里已经不需要我了,我已经成了你们的累赘。”赵虎平静得说。 “哪里话,赵虎,你不要胡思乱想。我们现在是在逃亡,随时都会有危险的,你一个人出去,让我怎么放心的下呢。” “正是因为我们有危险,我才必须回去。僵尸谭家一定不会善罢甘休,而我们现在又得罪了唐门。我怕他们会对我的师父们不利,我必须回去报信,让他们有所准备。” 我默然,这的确是一个棘手的问题。谭天正已经开始行动了,想必他之所以还没有公开动手,是因为忌惮我手中的无声手枪。另外,刘英春有什么本事,他还没有摸清楚,一旦他知道了刘英春只是一个什么都不会的小女孩子的时候,苍山派就可能立刻岌岌可危了。更为可怕的是唐门,唐门的实力数倍于僵尸谭家,而且现在已经正式和我撕破脸。我不但没有按照他们的意思去办事,而且还拐带跑了掌门人唐牛的宝贝女儿,想必唐门如果要行动起来,一定不会留情面。唐门高手的狠毒我已经见过了,我实在是不希望刘英春受到同样的伤害。 因此我说道:“你说得也对,白云道长他们的确面临危险,你回去报个信也好。可是,现在你出去,让唐门的人发现了就坏了。” “这个不用担心。”唐孔雀说道:“我是唐门的大小姐,我知道唐门想要得是什么,他们只想得到你,对于赵虎,根本不在他们的考虑范围之内。赵虎稍微化化妆,应当可以蒙混过关的。毕竟,认识赵虎的人只有我的父母,而他们两个有许多的事情要做,不可能专门出来寻找我们的。” “化妆,你说的是易容术,你会吗?”我问道。 “江湖儿女,那个不会易容术,除非像你这样的一个傻子。白白糟蹋了一个最好的师父,却除了孔雀里翎什么也不会。”唐孔雀现在以我的救命恩人自居,从来不放过对我的稀落。 唐孔雀是一个性格奇怪的女孩子,爱憎分明,喜怒型于脸上。她喜欢我,会毫不犹豫的表达出来,他不希望和赵虎在一起,就想方设法得让他离开。这不,赵虎刚刚说要离开,唐孔雀就立刻张罗着给赵虎易容,恨不得在下一刻,赵虎就消失在她的视线之内。 赵虎凄凉的坐在地上,任凭唐孔雀把一些奇怪的东西涂抹在她脸上。半个时辰过后,一个老态龙钟的流浪汉出现在了我们的面前。 唐孔雀拍拍手,收拾起易容的材料,说道:“你现在可以离开了,下山的时候,注意把衣服撕破一些,最好在野地里打几个滚,这样,我保证没有人会认识你,即使是你的师父师娘也不能。” 赵虎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脸,然后站起来,二话没说,就在衣服上面斯了几个大洞。 “二位保重。”赵虎说完,转身就走,无论我怎样呼喊,就是不回头,走到洞口的时候,顺手抓了一把烤肉剩下的灰,边走边往自己的身上涂抹。眨眼之间,就消失在丛林之中。 看来,赵虎是真的伤心了,此地既然无可留恋,能早一天离开,就少一天的伤害。 其实,我倒是很佩服赵虎,敢爱,敢恨,快刀斩乱麻,不愧为一个江湖儿女。 我无奈的对着赵虎离开的方向高声说道:“路上小心,告诉你家掌门人,我办完事情立刻就回去。” 一阵沉重的脚步声传来,赵虎从一棵大树的后面转出,走到我的面前,说道:“朱大侠,朱大哥,一定要好好的照顾唐姑娘,拜托了。” 说完,赵虎立刻向山下狂奔而去,这一次,是真地走了。 我垂头丧气的回到山洞里,只见唐孔雀正在码垛柴禾,准备生火烤肉。 现在夜色已经降临,即便是有些许烟雾从山洞里面冒出去,也不会引起人们的注意。 唐孔雀唱着欢快的歌曲,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微笑,看到我走进来了,说道:“猪哥哥,今天我给你烤另外一种风味的肉,保准你爱吃。” 我坐在一块山石上面,没好气地说道:“赵虎走了。” “反正早晚要走的,早走比起晚走,要好得多。” “你难道不觉得你太无情了吗,连挽留的话也不说一句。” “我为什么要挽留他?” “你难道没有发现赵虎喜欢你妈?” “就凭他?癞蛤蟆也想吃天鹅肉?”唐孔雀把嘴一瞥,不屑一顾的说道:“正是因为如此,他才更应该离开,我是为了他好。” “怎么讲?” “你想啊,他一厢情愿的喜欢我,而我根本对他毫无兴趣。这样下去,他所受到的伤害更大。我之所以这样对待他,是想在他还能够承受的时候绝了他的想望,免的到时候痛不欲生。” 我默然,唐孔雀的话未尝不无道理,也许,这样的结局,对于赵虎来说是件好事。 唐孔雀突然说道:“猪哥哥,我想求你一件事情。” “是么事情,你说吧。” “能不能。。。让我。。。看看。。.。你的孔雀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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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三章 孔雀翎打孔雀 [本章字数:2770 最新更新时间:2006-04-14 10:14:26.0] | |||
| 二十三:孔雀翎打孔雀 唐孔雀兴高采烈的把玩着我的无声手枪,我坐在一边观看。 我不怕手枪会突然走火,因为我给她的时候,已经悄悄的卸下了子弹。 无声手枪是我的秘密武器,是孔雀翎,我本来不想给唐孔雀观看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无法拒绝唐孔雀的要求。 “我的名字是因为你的武器得来的,我已经叫了将近二十年的唐孔雀了,但是我连孔雀翎是什么样子的都没有见到过,岂不是很冤枉?”唐孔雀如是说。 唐孔雀研究了半天,也没有看出个所以然来,问我道:“这个东西怎么使用?” 我告诉她,如何将手枪对准目标,如何扣动扳机。 唐孔雀照着我说的作了一次,对准一块石头,扣动了扳机,“喀”的一声,手枪发出了一声空响。 “怎么没有你说的子弹发射出去?” “因为你没有杀气,你不是孔雀翎的主人,你无法使用孔雀翎。”这一次我没有说实话。 如果告诉唐孔雀是因为里面没有安装子弹才不能发射的话,唐孔雀一定会闹着要一颗子弹来试验的。子弹已经不多了,何况,我还需要借助无声手枪的神秘性在这个世界招摇撞骗呢。如果,所有的人知道了无声手枪的秘密,我这个孔雀翎的传人的身价可能会一落千丈的。 唐孔雀见自己无法使用孔雀翎,意兴有些阑珊,又揣摸了一番,把手枪交给了我。 突然,唐孔雀的眼睛里闪出兴奋的光芒来,抓住我的手臂说道:“猪哥哥,你教我使用孔雀翎吧。” 教她使用无声手枪,不是一件难事。我相信,只要她知道了手枪的秘密,不出一分钟,她就会比我打得准。毕竟唐孔雀是一个暗器高手,瞄准和掌握平衡的功夫比我强了不知有多少倍。可是我不能教她,孔雀翎的神秘是我在这个世界得到尊敬的唯一底牌,在这个危机四伏的环境中,多保留一点秘密,就多一份生存的希望。 “我不是已经教了吗,只不过是因为你的杀气不够,孔雀翎不承认你是她的主人,你才使用不了而已。” “我就不相信,连一把武器都会挑剔主人,难道这个东西是具有灵性的神器不成?” 唐孔雀耍起了小性子,再次抢过手枪,目露凶光,杀气腾腾,连连扣动扳机。 然而,除了制造出了刺耳的噪音之外,孔雀翎并没有喷射出传说中可以吞噬一切的恐怖的火焰。 折腾了好半天,见孔雀翎终于没有屈服于她的意志,唐孔雀失望的放弃了。 唐孔雀把手枪还给我说道:“猪哥哥,你来用一次,让我看看。” 我接过手枪,摇了摇头道:“不行,孔雀翎是一种具有灵性的武器,杀气太重,出必见血。” 江湖传说,有很多神兵利器具有灵性,每次使用必须生饮敌人的鲜血才肯罢休,唐孔雀肯定也知道这样的传说。因此,我这样一说,她反倒没了脾气,信以为真。 “我到山下抓一个人上来。”唐孔雀兴奋过度,跃跃欲试。 “不行。”我大怒。“你怎么可以随随便便的决定一个人的生死呢?山下的人和你有深仇大恨吗,他们犯了什么错误,要被你杀死。你有没有考虑过,他死了,他的妻儿老小会有多么伤心。你一个小小的女孩子,怎么如此狠毒,对于人的生命居然如此冷漠。” 唐孔雀吃惊的看着我,小脸憋得通红,说道:“这个世界本来就是这样的,弱肉强食,他们羸弱,因此他们该死。如果,有一个强者战胜了我,他要取我的性命,我会毫无怨言。当年,你的师父战胜了我的母亲,我的母亲也是心甘情愿的引颈就戮的。这就是江湖的规则,你难道连这一点也不明白吗?” 看着唐孔雀振振有词,把杀人当作天经地义的事情,我的愤怒更大了。 我吼道:“孔雀妹妹,你给我听好了,无论江湖上存在着什么样的规则,但是在我面前,生命就是生命,他们是平等的,没有任何一个人有权利剥夺另外一个生命的生存的权利。我承认,你会功夫,你比那些平民百姓们强大,你可以随意杀死他们,而他们却无力反抗。但是,你能不能设身处地的站在他们的角度去想一想,他们好好的生活着,从来没有做过任何的坏事,突然间,有一个强者要剥夺他们生存的权力,他们会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这样的残酷现实,你愿意接受吗?” 唐孔雀吃惊的看着我,没想到平日里唯唯诺诺的我会发这么大的脾气。我们相识已经有两个月了,在这两个月里,我一直扮演一个毫无主见,随波逐流的弱者的形象。一路上唐孔雀和我发了无数次脾气,很多的时候是无理取闹,每一次我都默默的忍受了,对他总是和颜悦色的。没想到,今天,我会为了一个不相干的人而对他大喊大叫。 “不去就不去,何必发那么大的脾气。”唐孔雀低声说道。 本来,我喊叫了一番,心里非常后悔。依照唐孔雀以往的性格来看,一场暴风骤雨会立刻降临到我的头上来,为此,我的身体向后缩了几尺,做好了迎接风暴的准备。可是唐孔雀似乎突然变性了,不但没有发脾气,反倒低头认错,女人,真是让人无法捉摸。 “孔雀妹妹,是我不好,我不该对你吼叫。但是,我不希望你成为一个杀人魔王。你是一个好姑娘,平静的生活不好吗,为什么喜欢打打杀杀呢?”见好就收,我安慰了唐孔雀几句。 “你以为我愿意吗?”唐孔雀抬起头来,幽幽的说到,语气中充满了无奈:“我出生在武林世家,我天生就是一个江湖人,我命中注定要在刀光血影中度过,我没的选择。” “你有选择的,并且你已经选择了。你现在已经脱离了唐门,正可借此机会,彻底的脱离武林的仇杀,过一种平凡人的生活。” 唐孔雀的眼睛里闪出兴奋的光芒来,说道:“是啊,我可以脱离江湖了,我可以找一个世外桃源隐居起来,过一种平静的生活,多好啊。” 唐孔雀的目光有一些迷离:“我愿意,你愿意吗?” 对于这样的问题,我不好回答,因此我装作没有听见,只顾低头拨弄着手枪。 唐孔雀幽幽的叹了一口气,迷离的目光逐渐黯淡了下去。 然而一分钟之后,唐孔雀的目光中再次闪出了兴奋的光芒来,她兴奋得在山洞里来回跳动,那个活泼的唐孔雀又回来了。 “孔雀翎的发射必须每次见血吗?” “是。”我莫名其妙。 “那好吧,来来来,你在我的身上试验一下。” “什么,你让我用孔雀翎打你?”我吓得跳了起来。 “当然,既然孔雀翎的发射必须要见血,既然你不愿意我到山下抓一个人来代替,既然我十分渴望见识一下孔雀翎的威力,那么唯一的办法,就是你在我的身上做实验,来吧,我不怨你的。” 唐孔雀昂首挺胸的站在我的面前,静静的看着我,嘴角带着兴奋的微笑。 简直是胡闹,为了见识一下孔雀翎的威力,居然用自己的身体作靶子。 我刚想拒绝,但是心里突然一动,我抬起头来,默默地注视着唐孔雀,缓缓的举起手枪,扣动了扳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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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四章 剪掉玫瑰的尖刺 [本章字数:2898 最新更新时间:2006-04-14 10:14:26.0] | |||
| “啪。” 手枪撞针清脆的声响在山洞里回荡,唐孔雀的身子剧烈的振颤了一下。 唐孔雀慌忙低头在身上寻找,然而,没有伤口,也没有鲜血。 抬起头来,却发现我正在一边戏虐的微笑,一边把孔雀翎收进贴身的口袋里。 “你骗我。”唐孔雀娇呼一声,纵身扑了过来。 “别。。。” 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已经被唐孔雀扑倒在地上。立刻,一股温热的感觉传遍了全身。 唐孔雀把头深深的埋在我的怀里,声若蚊蝇的说到:“你坏!” 温香软玉在怀,我的心脏剧烈的跳动了起来。隔着几层衣服,我明显的感觉到唐孔雀的心脏也在剧烈的跳动。 我轻轻的推了几下唐孔雀,她丝毫没有挪动的意思。我的手臂逐渐变软,最后落在了唐孔雀的后背上,我轻轻的拍着唐孔雀温软的脊背,希望时间就此凝滞。 “我坏。”我轻轻地说。 唐孔雀“嗯”了一声,依然没有移动,似乎已经进入了梦乡。 。。。。。。。。。 当清晨第一缕阳光照进山洞的时候,唐孔雀睁开了眼睛。 他揉了揉惺忪的眼睛,似乎刚刚发现正趴在我的身上,立刻脸色大变,一下子跳了起来。 “你,你这个色魔。。。” 色魔?我揉了揉被压得麻木了的胸口,苦笑道:“我一没有动手,二没有动脚,并且还被你压着,你见过这样的色魔嘛。” “哼,动手动脚,你还想动什么?” “你希望我动什么。”我站起来,装腔作势的向唐孔雀逼过去。 唐孔雀尖叫一声,逃离了山洞。 女人就是这样,是一朵带刺的玫瑰,虽然会刺得你遍体鳞伤,但是,只要你把玫瑰的刺全部剪掉,那么,女人就只是一朵美丽的鲜花了。 我也在山洞里活动了一下身体,开始收拾起携带的东西。 我一边收拾东西,一边回忆昨夜的点点滴滴。火热的身体,宜人的香气,轻声的娇喘,一一重现脑海,似幻,实真。虽然最终我们把持住了最后的防线,然而我非常清楚,这一切对于一个唐代的女孩子来说意味着什么。在昨夜最关键的时候,我突然想起了刘英春,一股寒流立刻充斥了我浑身所有的毛孔,才算把我们两个人从深渊之内解救出来。 虽然,刘英春对于我来说,从来没有什么承诺,我也从来没有对她提起过这件事情。但是,我一直认为,如果我们不能回到二十一世纪中去,她将是唯一一个适合我的伴侣。我们拥有同样的文化背景,同样的生活习惯,拥有最多的共同语言。虽然有一点一厢情愿,但是,我相信,如果真的回不去了,刘英春一定和我是同样的感觉。因此,在没有确定能否回到二十一世纪之前,我是不会接受任何一个女子的。 唐孔雀虽然美丽,甚至长相和性格和刘英春几乎一摸一样。但是,我依然不能接受她。因为她是一个古人,一个现代人不能在古代留下任何的后遗症;因为她是一个杀人魔王,怀里搂着这样的女子入睡,后背会经常发冷。 可是,我昨夜又作了些什么呢?如此对待一个年轻的女子是否有一点过分,假如我真的和刘英春回到了二十一世纪,留下唐孔雀是否有点残忍?我所作的一切,岂止是一句情难自己所能解释和原谅的。 一股浓浓的负罪感在我的心头升起。 一刻钟之后,唐孔雀抱着一大堆柴禾回来了。 “猪哥哥,我们一起来烤肉吧。” “不吃了,都连续吃了四天了,现在我一见到烤猪肉就想吐。” 这时候唐孔雀也看到了我收拾的东西,一丝阴影爬上了她美丽的脸庞。 “我们这是要走了吗?” “对,我们也该走了。赵虎已经离开了,这里除了猪肉什么也没有,我们不能在这里坐以待毙。” “可是外面很危险。” “我已经仔细想过了,这里并不安全,最安全的地方是洛阳。” “为什么?” “这里虽然隐蔽,但是毕竟距离唐门的据点很近,一旦被上山的人无意发现,我们就是想跑也来不及了。反倒是洛阳最安全。这几天你不是一直和我说你们唐门和洛阳的白马寺已经互相争斗了几十年,互相攻防,互有胜负,但是彼此的势力一直没有延伸到对方的核心地带。白马寺的势力在渝州附近是个空白,而唐门在洛阳也没有什么势力的存在。我认为,最安全的地方,是在敌人的敌人旁边。因此,洛阳是最安全的。” “敌人的敌人,你把我的父母当作了敌人了。”唐孔雀的声音中充满了哀怨。 “即使我不把他们当作敌人,他们已经把我当作敌人了。为今之际,我们只有到你们唐门无法涉足的地方去,才能脱离你的父母的追杀。何况,我本来是要去洛阳的办事情的,这样一举两得,何乐不为呢。” “可是无花和尚也是你的仇人啊,如果,他知道了你也去了洛阳,一定不会放过你。” “都三十年了,仇恨真的能这样持久吗,何况我不是欧阳兴,我是朱元璋。无花和尚再凶恶,也要冤有头债有主才行。再者说了,我才来到大唐的国土上两个月,几乎没有人认识我,即便是无花和尚见了面,他也不知道我是谁。”我不以为然。 “你错了。”唐孔雀说道:“现在江湖上一定已经知道了你的存在,甚至还很可能传得风风雨雨的了。谭天正虽然为了保住自己的脸面,不可能主动向外人宣称败给了欧阳兴的弟子,但是,我的父母一定会的。而且他们一定会首先让无花和尚知道你的存在,因为,他们知道无花和尚痛恨欧阳大侠。既然不能让你成为我们的朋友,那么就让你多一个敌人。何况,你长得和欧阳兴非常相向,无花和尚见了你一定会认为你是欧阳大侠的儿子的。当日,我和父亲和你们在渝州分手之后,我的父亲向我的母亲形容了你的长相,我的母亲立刻就判定你和欧阳大侠一定有所联系。因此才派我来跟踪你们,否则,我们怎么会及时出现,帮助你解决了黑胡子他们呢?” 原来如此,一直存在我心中的一个疑团终于得到了解答。对于大唐来说,我只是一个新来的过客,不会武功,赵虎也只是一个三流角色,怎么会引起唐门掌门人的注意呢?原来是我的长相的缘故。不过,认为我是欧阳兴的儿子可就大错特错了,自己做自己的儿子,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身分已经暴露,行踪也被敌人摸得一清二楚,我反倒安定了下来,既来之,则安之;不入虎穴,焉得虎子。既然前面的道路上注定了充满刀光剑影,那么唯一的办法就是直面它,躲避不是长久之计。一时之间,一种豪迈的气息填充了我的心胸。让无花和尚来吧,让唐牛和唐月亮来吧,只要无声手枪在手,我就有信心拼个鱼死网破。 我现在唯一想作的就是,赶快去洛阳,想方设法弄到“正气丹”,然后回到苍山派,带着刘英春一起试验“往生宝玉”,看看能不能借助月亮的光华回到现实中去。如果可以,就离开这个血腥的世界,如果不可以,就和刘英春在苍山上终老一生。至于,前面的道路上是否充满了危险,已经不在我的考虑之内了。 “孔雀妹妹,我意已决,无论前面的道路多么艰险,我也一定要去洛阳。”我坚决地说。 看劝不动我,唐孔雀也来了精神,说道:“好,不畏艰险,敢作敢为,这才是我心目中的大英雄。洛阳即便是龙潭虎穴,我也要去,我跟定你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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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五章 再访洛阳 [本章字数:2492 最新更新时间:2006-04-14 10:14:27.0] | |||
| 二十五:再访洛阳 依然是醉仙楼,依然是那张桌子。 三十年的的风霜改变了许多东西,但是,醉仙楼依然故我,只不过有些陈旧罢了。然而陈旧又陈旧的好处,古色古香,让人留连。三十年了,虽然物是而人非,我是我是一个怀旧的人,因此执意入住醉仙楼。 我和唐孔雀坐在一楼大厅的一张桌子边,努力的和一桌丰盛的饭菜搏斗。三天的晓行夜宿,没有吃过一顿好东西,我们已经饿坏了。可怜那些色香味俱全的饭菜,刚刚端上桌子来,还没来得及让人看清楚摸样,就被生生撕碎,进入了黑暗的肠胃之中,开始了生命中最后的轮回。 “就是那张桌子。”我吞下一口红烧肉,指着一张靠窗的桌子说道:“三十年前,我的师父就是在这里见到你的妈妈的。他被你的妈妈的美貌所吸引,跟踪了三条街道,结果被你妈妈痛打了一顿。” “好色之徒,不自量力,活该。” “说的也是。”我尴尬的笑笑。 想一想当时的情景,真的觉得就如同在梦中一样。三十年前,我在这里看到了风华正茂的唐月亮,被他的美貌吸引,才有了后来的落凤坡决战。三十年之后,我依然是当时的我,唐月亮却已经成了半百老妪。今天在同样的地方,我和唐月亮的女儿唐孔雀坐在一起吃饭,言谈甚欢。沧海桑田,转变的似乎有一点太快了。昨天刚刚被妈妈迷的神魂颠倒,今天却又被女儿追得上窜下跳,是尴尬,是无奈,是幸福,还是恐怖? “我妈妈当年美丽吗?” “当然美丽,就像今天的你一样,青春,活泼,美丽,人见人爱。” “你怎么知道的这样清除,按照你的年龄,似乎当年你才出生。” “这个嘛。。。是我的师父告诉我的。”一句话说漏了嘴,我赶紧弥补。 “你和你的师父的关系一定很好,这样的事情他也告诉你。” “那时当然,我和我的师父就像一个人一样,同吃同睡。”本来就是一个人。 “有什么样的师父,就有什么样的徒弟。” “我怎么了?”对于唐孔雀善于祸水东引的习惯,我深有感触。 “一样是色鬼喽。”唐孔雀笑嘻嘻的说道:“在山洞里面你毛手毛脚的,心存不轨,要不是本姑娘功夫高超,就着了你这头色狼的道了。” “你怎么不讲理呀。当时可是你自动趴在我身上的,怎么倒打一耙呀。那天你可是睡舒服了,我一夜都没有睡觉。” “哼哼,不打自招了吧。如果你的心中没有鬼,你会睡不着觉?” “是你压在我的胸口,我的呼吸不顺畅,又不敢把你推开。早知道这样,我还不如把你推开呢。三天了,这件事你已经提了十几次了,什么时候才算结束啊。” “要想结束,除非我死了,否则,我会一辈子记得这件事情,会和你提一千一万次。” 男人真是奇怪,没有女人的时候,做梦都在希望和美女亲密的接触。可是当真的有一天,有美女自动的送上门来的时候,却往往会选择退缩。上赶的不是买卖,真是一句至理名言哪。想一想,以前的自己,光棍一条,每天的娱乐就是走在大街上欣赏过往的美女,一边看,一边心里愤愤不平——如此美女,居然让牛粪糟蹋了。今天,时过境迁,彼此易位,我虽然陶醉于路人羡慕嫉妒的目光,但是,却十分害怕享受美女的恩泽。 自从三天前,唐孔雀在我的怀里睡了一夜之后,她整个人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她不再刁蛮任性,三天来没有对我发过一次脾气,虽然有的时候喜欢说几句风凉话,但是,她的确变了。对于我说的话,她再也不像以前一样不屑一顾了,我说什么,她就做什么,简直是盲从了。对于这些变化,在三天之前,是我十分希望看到的。我一直以为,这样的性格配上一张这样的脸,是我心目中完美的女朋友的形象。然而,当唐孔雀真地变成了这个样子的时候,我却有些不知所措。也许,男人喜欢追女人,并不是真的希望拥有对方,而是喜欢享受追求的过程。当结果来临,过程已经不再具有吸引力,无论失败还是成功,对于男人来说,都是一件扫兴的事情。 因此,我现在开始头痛起来面前的这个美丽的女孩子了。唐孔雀正在陶醉于自我的幻想之中,在她的眼里,明天是一片光明。然而,她却不知道,在她希望所托寄的地方,一丝阴影正在逐渐的扩大。 “看什么看你,又在寻找美女呢,小心我挖下你的眼睛来。” 我被唐孔雀丢过来的一块鸡骨头打醒了,放眼望去,果然进来了一个美女。 一男一女走进了醉仙楼,在当年唐月亮坐的位子上坐下。男的身材魁梧,相貌平平,女的却是国色天香。他们两个坐在桌子旁便窃窃私语,看样子是一对夫妻。 唐孔雀顺着我的目光看过去,突然脸色大变,拉起我就走。 “还没有吃完呢。”我赶紧抄起一只鸡腿。 “快回房间,我有事情和你说。”唐孔雀低声地和我说道。 来到二楼,唐孔雀径直走进了我的房间,关上门,神神秘秘地说道:“你看见他们了?” “看见了什么?” “就是那一男一女,身上带剑的,刚进来,坐在了靠窗户的那张桌子上。” “看见了,似乎是夫妻两个。” “对了,他们就是江湖中赫赫有名的金童玉女。男的是关外万兽山庄的庄主,号称万兽之王的张四大,女的是邯郸快刀大侠杨万林的独生女杨展。” “张四大,这个名字很奇怪。” “他本来叫张啸天的,可是成名之后因为自认为有四样东西比别人的大,才改名张四大的。” “他有什么比别人的大?” “头大,鼻子大,拳头大。” 果然,印象中刚才的那个男人除了高大魁梧之外,脑袋和鼻子特别的大,至于拳头是不是也特别大,我倒是没有注意,不过,看他的身材,应该小不了。 “三大了,还有一大呢?” “还有一大就是,就是。。。”唐孔雀突然脸一红,低头不语了。 我一下子明白了,这一‘大’必定是有关男人特有的一大。这个万兽之王张四大,居然敢拿这个来在江湖上显摆,一定是一个特立独行的人。 “原来你知道得这样清楚啊。”我嘿嘿的阴笑。 “你找死!” 张牙舞爪的唐孔雀向我扑过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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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六章 万兽之王 [本章字数:2286 最新更新时间:2006-04-14 10:14:27.0] | |||
| 在大唐极北之地,有一片茂密的原始森民——长白山。山上除了生长着大量的人参之外,最多的就是老虎,豹子,黑熊和野猪之类的凶猛野兽。 在这个人迹罕至,凶险之极的地方有一个神秘的武林世家——万兽山庄。 万兽山庄的庄主姓张,相传是一千多年前中原地带的一个望族,因为为了躲避秦祸,举家迁往长白山地区。千百年来,张姓家族在长白山地区繁衍生息,依靠向中原地区倒卖药材和兽皮为业,逐级成为了当地的第一大家族。 两百多年之前,张姓家族的一个聪明绝顶的先祖张毅,通过模仿各种动物的动作,创立了一套奇异的武功——万兽神功。此神功讲究大开大颌,凶猛无比,一经问世,就轰动武林。张毅依靠这套万兽神功,纵横江湖三十年,竟无人能当。 自此,张氏家族把自己在长白山的根据地命名为万兽山庄,开山立派,广收门徒。 通过两百多年的发展,万兽山庄名动武林,俨然成了北方大地上的武林霸主,与江南的南宫世家,蜀中的唐门,塞外的飞鹏堡并称为江湖四大家族。 听了唐孔雀的一番解释,我对万兽山庄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 “虽然万兽山庄是武林四大家族之一,但是和我们有什么关系,你为什么把我拉回来。”我不解的问道。 “如果你想要得到‘正气丹’,眼前就是一个机会。” “此话怎讲?” “江湖四大家族,虽然表面上和和气气,但是私下里的明争暗斗从来也没有停止过。因为历史的原因,我们四大家族的根据地都地处边远之地。唐门在逾州,万兽山庄在长白山区,飞鹏堡在玉门关外,南宫世家在百越之地。这些都是苦寒之地,地广人稀,我们四大家族都向往中原的繁华,因此都想要入主中原。然而,几百年下来,因为我们们四大家族的实力彼此相当,谁也没有在中原站住脚根,这才有了洛阳白马寺在中原一支独大的局面的形成。白马寺在近三十年的时间里,通过无华和尚一系列的大胆举措,逐渐统一了中原武林,俨然有称为武林第五大家族的可能。” 唐孔雀在房间的椅子上面坐了下来,接着说道:“正因为白马寺的实力的壮大,我们四大家族才暂时放弃了各自的成见,携起手来共同对抗白马寺。毕竟,中原无主已经是千百年来的事实了,既然无法一家独占,不如四家均分,也比被别人抢了去好。可是,这种联合并没有持续多久,万兽山庄因为做的是药材和皮革生意,所有的货物都必须经过白马寺的地盘,对抗的结果是万兽山庄损失惨重,因此,万兽山庄的新任庄主张四大一上任,就立刻解除了与我们的联合,和白马寺讲和了。否则,白马寺无论实力多么强大,也不是我们四家联合的对手。” “但是,张四大和‘正气丹’又有什么关系呢?” “有,张四大就有‘正气丹’。自从万兽山庄和白马寺联合之后,庄主张四大就和无花和尚成了好朋友,无华和尚为了表示诚意,曾经送给了张四大的妻子杨展一瓶‘正气丹’,杨展是杨绾林的独生女儿,根本用不着,也许还有呢。” “你怎么知道?” “因为当年无花和尚送‘正气丹’的时候,我正好在场。” “你也在场,你们不是和无花和尚有仇吗?” “江湖上的事情,都是以利益为先的。万兽山庄为了自己的利益,不得不和白马寺讲和,而我们和万兽山庄又没有什么深仇大恨,自然还是礼尚往来的多。五年前,我十四岁的时候万兽之王张四大曾经到过我们唐门,那一年,正是我需要出外历练的年纪,因此跟随张四大到了关外。” “历练,什么历练。” “唐门子弟,只要到了十四周岁,都要到外面历练三年的。根据这三年历练的成绩,唐门会安排他相应的职位。我就是因为这三年历练的成绩非常突出,才成为了唐门三十六个分坛的一个坛主的。”唐孔雀一脸的得意。 “原来你还是一个坛主大人呢,失敬,失敬。”我调侃她。 “那一次,张四大回归关外,路过洛阳,到白马寺里面拜访了无花和尚,无花和尚给了杨展一瓶‘正气丹’,是我亲眼所见的。” “你们能够和万兽山庄和平相处,但是一定不能和白马寺和平相处的,当时,无花和尚一定不知道你是唐门的人。”我推断道。 “无花和尚知道的,因为我和我的妈妈长得非常相向,无花和尚看到我的第一眼就认出来了,只不过是因为有张四大在场,不便说出来而已。” “可是,即便是张四大拥有‘正气丹’,但是,你怎么能够得到呢?”我不失时机地提出了我的疑问。 “因为张四大有一个弟弟——张啸海。”唐孔雀故弄玄虚,引而不言。 “怎么又冒出来了一个弟弟,越来越复杂了。” “当年,我历练的时候,有一年是在关外度过的,认识了张四大的弟弟张啸海,他。。。他。。。张四大一直希望。。。希望。。。”唐孔雀忽然扭捏了起来。 看到平日里刁蛮的女孩子突然变成了一个害羞的小女子,我的心情大畅:“还是我来说吧。张啸海喜欢上了你,张四大一直希望你成为他的弟妹,是不是这样。” “知道你还问。”唐孔雀低下头,手足无措的摆弄自己的裙角。 我心中大乐,继续说道:“为了几粒‘正气丹’,连美人计都用上了,孔雀妹妹,哥哥我真不知道敢怎样感谢你了。” “知道就好,我为你做了这么多,如果你将来读不起我,哼哼。。。”虽然还是低着头,但是唐孔雀的语气逐渐恢复到了平时的水准。 我也默然了,这个烫手的山药,距离自己是越来越近了,我真不知道,等见了刘英春之后,应该怎样和她解释。 唐孔雀也感觉到了气氛的尴尬,站起身来说道:“走,我们去见张四大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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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七章 落凤坡前怀古 [本章字数:2364 最新更新时间:2006-04-14 10:14:28.0] | |||
| 二十七:落凤坡前怀古 来到一楼。张四大夫妻已经不在了。 问过店里的伙计,说是临行的时候,打听了落凤坡的方位,可能是去落凤坡了。 落凤坡,自从三十年前的那场轰动武林的惨烈大战,已经成了武林人士的圣地,凡是来到洛阳的武林人士,无不前往落凤坡去看看。站在落凤坡前,听当地人讲解三十年前的那个中秋夜晚,死神天枫十四郎无人能敌的迎风一刀斩,无花和尚博大精深的浑元一气功,孔雀翎神秘莫测的霎那芳华。。。无疑让每一个前来凭吊的人热血沸腾。 三十年了,这里不再是一处普通的山坡,这里俨然成了一处旅游光光的圣地,所不同的是,别处的旅游景点的游客大多数是富家子弟,文人骚客,而这里前来观光的都是武林人士。既然是武林人士,恩恩怨怨必然少不了,因此,三十年来,这里经常会上演刀光血影的杀戮场面。一拨人来了,倒下了,又有一波人前仆后继的到来了。终于,寂静的落凤坡改头换面,山脚下逐渐有了人家,渐渐的形成了一个颇具规模的镇子。 落凤坡下面的小镇居民,大都以开餐馆客栈为生,有聪明的人还做起了导游的生意。甚至,在小镇上还有一家棺材铺子,可见,到这里来旅游,并不总是一件轻松愉快的事情。 我和唐孔雀从镇子的中央穿过,向坡顶的平台走去。有几个当地的导游前来拉生意,都被我拒绝了。 “猪哥哥,你怎么不要一个导游呢,我看刚才的那个导游很不错,价格也公道。”唐孔雀不解的问。 “要导游做什么?” “讲解啊,来这里旅游的人都要请个导游的,这样才能了解当时的情景吗。” “我的师父曾经参加了当日的决斗,你的妈妈也曾经在这里和我的师父比过武,天下的导游哪有我们知道的详细,听他们胡说八道,还不如听我给你说呢。” “可是你一直埋头走路,一句话也不说啊。”唐孔雀生气了。 “好,我从这里开始给你讲解。”我停住脚步,指着一块石头说到:“当年,第一个出场的人是何坤,他被天枫十四郎一刀砍下了头颅,那头颅从坡上滚下来,被这块石头阻挡才停了下来。何坤一家人抱住何坤的脑袋在此痛哭,何坤的老婆悲痛欲绝,一头撞在这块石头上,鲜血流得满石头都是。听说何坤的老婆在第三天的时候死了,想必是因为在这里受得伤比较重的缘故。” 唐孔雀正坐在那块石头上面休息,闻听此言,吓得一下子跳了起来。 “怎么样,如果是请的导游,他们会告诉你这些吗?”我幸灾乐祸的说道。 我们继续往前走了十几丈远,然后我又指着一块比较平坦的地方说道:“当时,我师父的马车就是停在这里,他在车上看到了事情的全部经过。见那天枫十四郎狂妄之极,藐视我中华武林,杀人手段极其残忍,并且口出狂言,义愤填膺。因此才从这里走上高台,孔雀翎第一次露面,就杀死了一个日本鬼子。痛快啊,痛快。” 杀死一个日本人,是我生平最大的骄傲。我恨不得向每一个认识的人宣布,我杀死了一个日本人的祖先,适当的慰籍了南京三十多万的亡灵,以及中国大上的几千万的亡灵。我要对他们说,你们安息吧,我已经在一千多年之前,给你们报仇了!(汗。不要丢臭鸡蛋。) 走上高台,高台的正中央有一个直径三米多的大坑。 在距离我们大约八十米的地方,张四大和杨展正在一个导游的陪同之下参观另外一个景点,那里是当年见证人所在的地方。 为了不引起对方的怀疑,我们没有立刻上前相认,而是继续在装摸做样的参观。反正地方就这么大,相信很快就会被他们发现。到了那个时候,唐孔雀就会装作是偶然相遇,和对方寒暄几句,找个机会,讨要“正气丹”。 我指着那个大坑说道:“当年无花和尚就是在这个地方埋藏了火药,我的师父借助轻功逃脱,你的母亲和无花和尚在对面的那块石头上面打了起来。如果不是你的母亲发现的及时,我的师父也许就会命丧当场了。” “哼,你的师父是一个胆小鬼。明明知道我的妈妈在和无花和尚战斗,却自己逃跑了。”唐孔雀为唐月亮鸣不平。 “不是这样的,我的师父当时身受重伤,只好先行躲避,等他回来的时候,你妈妈已经不见了。” 其实哪里是躲避,根本就是回不来了。 “没有那么严重吧,我妈妈说了,爆炸的时候你的师父施展无上轻功,居然跳起了十几丈高,如果身受重伤,能做到吗?何况,你师父手里有孔雀翎,只需要一下,就可以解决了无花和尚,可是他却选择了逃跑。把我的妈妈留在了这里,幸亏无花和尚被你师父的功夫下怕了,怕你的师父回来,转身逃走,否则,说不定我妈妈会有危险的。” 我哑口无言,总不能告诉她,我是因为进入了太虚幻境,跑到了一千年之后的时代去了,如果这样说,她一定会认为我是神经病。然而不这样说,却有一点交待不过去,一个堂堂的五尺男儿,手里空有超级武器,却把一个小姑娘置于危险之中而不顾。我正在思索之中,唐孔雀却发现了问题。 “不对,猪哥哥,你不是说你从遥远的英格兰王国来的吗,从来没有到过洛阳,你怎么对这里的一切这样清楚呢?” “是。。。我的师父告诉我的。”事已至此,只好硬着头皮上了,把一切推到另外一个我头上去。 “光凭讲解也不能这样详细啊。”唐孔雀不依不饶,不过她自己思索了一会儿继续说道:“难道是,你的师父给你做了一个沙盘?” 小女孩子居然还懂得沙盘,那可是战场上的将军们才会使用的技术,不过,她自己给我找到了一个抬价,于是我也就就坡下驴,说道:“是啊,我的师父作了一个沙盘。” 唐孔雀还想再说些什么,然而,却被一阵打斗声吸引住了。 顺着声响望过去,只见张四大夫妇正在和三个黑衣人激烈的战斗。 在展圈之外,一个老者手提巨剑,和十几个同样身穿黑衣服的人观敌瞭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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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八章 一大群野兽 [本章字数:2481 最新更新时间:2006-04-14 10:14:29.0] | |||
| 本章是昨天内容的修改,看过的不要再看。 今天很开心,因为明天就可以回去了,更新终于可以恢复正常了。再也不用要到网吧里来了,万岁,哈哈哈!!! 二十八:一大群野兽 见此情景,唐孔雀立刻飞掠而去,在距离张四大夫妇大约三十米的地方,发出了三支袖箭,将围攻的三个黑衣人逼退。 我不会轻功,只能依靠双腿慢慢地向前跑。可是我刚刚跑了几步,又停下了,装作一个看热闹的人,慢慢地向前凑过去。 想必是落凤坡上经常发生打斗场面的缘故,大多数游客见此情景,都没有惊慌失色,而是逐渐围拢过来,在距离双方20米左右的地方,津津有味的看起了热闹。如果,棺材铺的老板也在场的话,他一定心里乐开了花——嘿嘿,生意上门了。 围观的人群大多数是江湖豪杰,带刀佩剑的,有互相认识的,还三三两两的聚集在一起评论起打斗双方的功夫的优劣来。 唐孔雀的三支袖箭逼退了张四大的敌人,张四大长剑一摆,和杨展双双跳出圈外。 “唐家妹子,你怎么来了。” 唐孔雀和杨展夫妇战成一排,注视着对面的一群不速之客,说道:“张大哥,小妹碰巧路过,是什么人吃了熊心豹胆,胆敢惹我们的万兽之王啊?” 张四大说道:“参帮雄霸天,明里斗不过我们,暗地里做起了手脚。” 唐孔雀对雄霸天朗声说道:“在下唐门唐孔雀,请雄老帮主看在唐门的面子上,就此罢手吧。” 雄霸天手提巨剑跃众而出说道:“原来是唐大小姐驾到,失敬,失敬。不过,这是我们和万兽山庄的恩怨,请唐大小姐不要介入,得罪之处,日后一定登门赔罪。” “如此说来,雄老帮主是不愿意给小妹这个薄面了。”唐孔雀面沉似水。 “不是不给唐大小姐面子,是我们和万猫山庄的仇恨无法化解。”因为仇恨,万兽山庄在雄霸天的嘴里成了万猫山庄。 杨展拉了拉唐孔雀的衣襟,示意她后退,说道:“唐家妹子,多些关心,这是万寿山庄和参帮的事情,就凭雄老二和他不成器的几个手下,还没有本事奈何得了我们夫妻的。” 唐孔雀举目四顾,在围观的人群里寻找,很快就找到了我。唐孔雀看见我已经把手伸进了口袋,知道孔雀翎已经准备好了,于是,展颜一笑道:“杨姐姐说的那里话来,不要说当年我在万寿山庄的时候承蒙姐姐和大哥的照顾,这份恩情我不得不报答。就是我们同列江湖四大家族的尊严,也不容的别人小视。今天有我唐孔雀在,就不能让人欺负了你们。” 一句话逗得张四大和杨展相视一笑。张四大成名已久,万兽神功威震江湖,并且是江湖四大家族的一代掌门人。杨展也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侠女,一把柳叶弯刀快如闪电,自从十年前现身江湖之后,罕逢敌手。近年来张四大夫妇联手江湖,快意恩仇,不知慕煞了多少豪杰,江湖人称长白双绝。 而唐孔雀是一个刚刚出道的无名小辈,虽然后面有庞大的唐门作坚强的后盾,但是,如此说话,未免有一点太大了。 唐孔雀在场地当众一站,把相斗的两拨人从中分开,一阵风吹过,头发和裙裾飞扬,还真的有一点威风八面的样子。 受到如此藐视,雄霸天不怒反笑:“哈哈哈,有气魄,好胆识。就凭你这一点,我就的对你们唐门高看一眼,不愧为江湖第一大家族的人。不过,只有胆识和气魄是不够的,江湖上从来没有被大话吓退的豪杰,没有这个实力,只能是自寻死路。” 唐孔雀胸有成竹,认为胜券在握,可是却愁坏了在场外围观的我。这个丫头实在是太鲁莽了,以为我手中有孔雀翎,就可以无敌于天下了吗?我的手枪里面只有八颗子弹了,而对方却有二十多个人,这一次双方看来的确有死仇,不太可能像上一次一样,凭借一枪之威,就可以把他们吓退。如果真的要拼个鱼死网破的话,我方的胜算不大。毕竟,看刚才的情景,雄霸天一方只出动了三个黑衣人就和张四大夫妇打了个平手,如果其余的黑衣人也和这三个一样厉害的话,即便我能打死八个人,也于事无补。何况,对方的主将雄霸天的功夫如何,谁也没有见识过。按照常理来推断,雄霸天的功夫应当是这里面实力最强横的一个。 这个唐孔雀,如果这次的危机渡过去了,我一定要好好的修理她一番,总是这样鲁莽行事,早晚我的小命要葬送在他的手中。 唐孔雀冷冷得说道:“雄老帮主,我最后一次问你,你是真的要和我们唐门为敌吗?” 雄霸天还没有回答,张四大却抢先说道:“唐家妹子,不用和他废话,我们万兽山庄和他们参帮的恩怨由来已久,已经到了无法化解的地步了,今天正好借此机会,决一死战,一了百了。” 张四大转身对雄霸天说道:“雄霸天,你真地以为我们落单了吗?你错了。你从长白山一直跟随我们南下,我们早就知道,也知道你的目的,之所以没有惊动你们,是想要你们调集人手,好来个一网打尽。” 说罢,张四大仰天长啸一声,那声音声振九霄,真的我的耳朵嗡嗡只响。 随着张四大的长啸,落凤坡的后山传来一阵野兽的咆哮声,不一会儿工夫,烟尘滚滚中上百头大型野兽来到了落凤坡上。人群中传来之阵阵的惊呼,胆子小的已经开始抱头鼠窜。只见这群猛兽有老虎,黑熊,花豹,野猪,在兽群的最后面,是四头巨大的战象,每头战象的背上端坐着两个手持兵刃的大汉。 张四大双手一杨,骚动的兽群逐渐平静了下来。“雄霸天,你难道忘记了,我们万兽山庄最拿手的本事就是驯服野兽吗,我这个庄主来到了这里,我的这些家丁们怎么不会跟随呢?” 事情到了这个地步,雄霸天只能逃走了,然而出乎我的预料的是,雄霸天不但没有逃走,反而再次发出了大笑声:“我怎么会忘记呢,可是你们却忘记了一件事情,我们参帮的历史比你们久远,在你们的祖宗们还没有来到长白山的时候,我的祖先们就已经是长白山的主人了,我们拿手的本事除了寻找人参之外,最拿手的恰恰就是猎熊杀虎。” “就凭你们几个就想闯我的万兽大阵,简直是痴心妄想。”张四大气定神闲。 “今天,我也让你见识一下我们参帮的真正实力。”雄霸天把手中的巨剑举向空中,大喊一声道:“孩儿们,出来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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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九章 唐孔雀的诡计 [本章字数:2169 最新更新时间:2006-04-14 10:14:29.0] | |||
| 终于回来了,能够正常更新了! ************************************** 伴随着雄霸天的呼喝,当年无花和尚藏身的大山石头后面的一大片灌木丛突然剧烈的晃动了起来,一个个黑衣人抛开手中的灌木树枝,出现在了山坡上。 这群人大概有三百多个,全部身穿兽皮,背后一杆三股猎叉,腰间一把砍柴刀,手持弯弓,弓弦紧绷,三百多只箭对准万兽山庄的兽群。 围观的人群见此情景,纷纷向山下散去。毕竟看热闹虽然很好,能够增长见识,但是看几百人和几百头猛兽的战斗就不仅仅是热闹了。一个不留神,可能见识没有增长,连自己的命都会搭进去。 说老实话,当我看到一大群猛兽的时候,就有一种逃跑的冲动。野兽和人不一样,他们没有思维,不惧怕手枪,何况,即便是我把八颗子弹全部射出去,能不能打死一头大象还是一个未知数呢。然而我知道我不能这样做,唐孔雀还这场上,野兽并不是敌人,是张四大养的宠物。可是紧接着雄霸天的人马出现了,双方势均力敌,一场大战在所难免,在这样的战斗中,没有人能够保证绝对的安全。 看客已经跑光了,巨大的平台上只有我一个局外人孤零零的迎风站里。 我必须开始行动了,我在四下里寻找了一番,发现距离我十几米的地方有一棵巨大的槐树,茂密的枝叶遮天蔽日。于是我慌忙跑到槐树的旁边,三下两下爬上了槐树,在中间的一个枝杈上坐了下来,居高临下的俯视着整个战场。 唐孔雀也发现了我的行踪,投过来一缕埋怨的目光。我知道,她是在埋怨我的怯懦,然而生命交关,也顾不得这么多了。我在树杈上面坐好,拿出手枪对唐孔雀晃了一晃,唐孔雀见了,才稍微安定了一点,把目光转向了熊霸天。 古人真是幼稚,一种传说中的暗器居然能够产生如此大的心理作用。面对数百强敌,唐孔雀显得气定神闲。似乎只要有孔雀翎的存在,对面的几百个敌人就可以忽略不计。有的时候,盲目崇拜的害处是致命的。不要说我手里拿的是一支无声手枪,即便就是一挺重机枪也于事无补。在我还没有杀死几个敌人的时候,完全不会武功的我就会被弓箭手射成马蜂窝,或者被野兽撕成碎片。 然而盲目崇拜也有其他的好处,认为胜券在握的雄霸天发现唐孔雀的眼神里面不再有恐惧,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十分自信的眼神。这种变化让他百思不得其解。他不相信面前的这个小姑娘能够拥有战胜自己的实力,唯一的解释就是唐门的子弟都是视死如归的勇士,这让他不得不重新掂量起唐门的实力来。 参帮和万兽山庄的仇恨无法化解,雄霸天今天是一定要和万兽山庄拼个你死我活的,但是,如果得罪了唐门,是不是值得。唐门是江湖中公认的第一大武林世家,论实力远远超过了其他三大世家。雄霸天知道,即便是今天能够把张四大夫妇击杀当场,但是自己也要付出惨重的代价,也许自己参帮的老本会折损过半,实力大打折扣。如果唐门的子弟都是像唐孔雀一样的捍不畏死,那么,面对唐门疯狂的报复,是不是也就预示着参帮将会就此灭绝呢?消灭了敌人,同时搭上了自己,这个帐很难算得清楚。因此,雄霸天并没有立刻命令进攻,而是,静静的站在当场,注视着唐孔雀和张四大的反应。 同样的问题也在张四大的脑海里面回荡,本以为掌握了参帮的行踪,将雄霸天他们引诱到了这里,将他们一网打尽,一劳永逸的解决长白山区的问题。可是没成想,对方还有后招。看今日情形,对方占据着地利的优势,三百多个弓箭手,在第一轮的齐射中就可以报销自己将近一半的实力。虽然自己剩下的野兽也可以将对方撕个粉碎,然而这样的胜利是自己无法承受的,何况就对方刚才展示的实力来说,自己未必能够取胜。然而,对方却没有发动进攻,难道是因为唐孔雀的缘故? 张四大向唐孔雀投去询问的目光,唐孔雀报以微微一笑。 唐孔雀也分析出了面前的局面,不由得心中暗暗高兴,在双方之间的空地上来回走动了一圈,说道:“张大哥,雄帮主,今天的情形似乎很不妙啊,以小妹看来,不如散了算了,免的到时候血流成河,尸横遍野,两败俱伤。” 张四大不置可否,虽然他非常希望就如此结束了,但是主动提出来又面子上过不去。 雄霸天却说道:“唐大小姐,就凭你一句话我们就化干戈为玉帛,你也未免把唐门的面子看得太大了点吧,今日情形,老夫占了上风,虽然不能够完胜,但是消灭了你们之后,老夫必能全身而退。嘿嘿,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若干年之后,参帮一定会再次屹立于江湖之中,长白山,一定会再次归入我参帮的旗下。” 唐孔雀微微一笑说道:“我自然没有那么大的面子,但是有人却有。如果我能找出一个大家都信服的人来,大家是否可以罢手言和呢?其实你们双方也没有什么大的冲突,并非有杀父之仇似的无法化解,不就是因为人参的买卖吗,何不借此机会,大家坐下来好好的商量商量,看看有什么两全其美的办法。” 雄霸天说道:“能够让老夫佩服的人,似乎不存在,除非当年的欧阳大侠出来,否则,一切免谈,此战在所难免。” 唐孔雀拍手道:“雄帮主,此话当真?” 雄霸天道:“绝无戏言。” 唐孔雀向我待的大槐树方向招了招手,然后指向张四大的一只花豹,说道:“你们看仔细了,孔雀翎现身了。” 我会意,立刻对着那只花豹的脑袋扣动了扳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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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章 握手言和 [本章字数:3036 最新更新时间:2006-04-14 10:14:29.0] | |||
| 实在对不起大家,食言了,我这里来了客人,还没有走呢,更新不正常,抱歉抱歉!! ++++++++++++++++++++++++++++++++++ 也许是因为过于紧张的缘故,本来瞄准花豹耳朵的一枪,却打偏了,子弹从后脑进入,遇到颅骨的阻挡,花豹并没有像我预想的一样立刻死亡,而是大吼一声,跳了起了一丈多高,一边咆哮着,一边向我这边冲过来。 我吓坏了,拿枪的右手剧烈的颤抖了起来,本来想再补上一枪,可是怎么也无法稳定枪身。我想再往树上爬,可是手脚无力,只能勉强支撑住不掉下去的状态。 花豹越来越近了,他嚎叫着,双眼放射出愤怒的绿光,泉涌一样的鲜血顺着脑袋流进嘴里,血盆大口变得更加阴森恐怖。 我在树上的高度大约有四米,我真怀疑,花豹的垂死一越是不是能够到达! 幸运的是,花豹的狰狞很快走到了尽头,在大槐树的底下,花豹作了一个扑越的动作,可是却没有能够跳跃起来,它低声哀鸣了一下,吐出最后一口鲜血,气绝身亡了。 危险暂时解除,我瘫软在了树上,抹了一把吓出来的冷汗,偷偷的向唐孔雀望过去。 一看之下,不由得我怒发冲冠——唐孔雀正在那里得意地笑。 我都几乎要丧身豹嘴了,她居然毫不紧张,不但不关心,还在那里轻松惬意的微笑。再一次,我在心中告诫自己,一定要好好的收拾一下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莽撞丫头,否则我的姓名早晚被他的鲁莽给吞没了。并且,我下定决心,如果得到了“正气丹”,就立刻返回大理。唐孔雀不跟随最好,如果他一定要跟随的话,所有的事情都不准她拿主意了。到了苍山派之后,找一个地方安排了唐孔雀,就立刻和刘英春离开古代。这种刀头舔血的日子,我是一天也不想度过了。 正思考着怎么整治唐孔雀的时候,唐孔雀已经带领着一群江湖豪杰向我的方向走过来了。看他们满脸笑容的样子,似乎已经忘记了种种恩怨。 人既然已经来了,我也只好下去了,蹲在树上和人交谈,似乎不太礼貌。本来想从树上跳下去,这样既快又威风,然而刚才的惊吓让我浑身发软,如果真跳下去了,一定会摔倒在地上。我虽然不怕在众多武林高手的面前出丑,但是当着唐月亮出丑就另当别论了。计划中我要好好的收拾她,如果弄得一点威信都没有了,难度就会大大的增加。 然而事与愿违,在我刚刚到达地面的时候,脚底一滑,还是摔倒了。我尴尬的站立起来,拍拍身上的泥土,脸上只有苦笑。当然,本来已经想好的一个威风凛凛的姿势也没有必要摆出来了。落风坡真不是一个好地方,两次来,两次跌倒。 按理说,无论唐孔雀把我形容得多么伟大,欧阳兴在江湖中拥有多么崇高的地位,我的这一跤已经把一切都跌的荡然无存了,江湖中人崇尚的是武力,而我明显是一个下盘不稳的菜鸟,然而我在众人中没有发现丝毫的不敬和鄙视,他们的目光反倒更加的热切和尊敬。日后,我才从唐孔雀的嘴里找到了答案。原来,我上一次以欧阳兴的身份现身落风坡的时候,也曾经几乎跌倒,这已经成为了江湖佳话,说什么真正的强者往往示敌以弱,我是欧阳兴的唯一传人,完全继承了欧阳兴大侠的伟大情操之类的。靠。听到这样的解释的时候,我差一点晕倒在地上。这都哪跟哪啊,摔跤还摔出世界水平来了。 唐孔雀抢先几步,对我使了一个眼色说道:“朱大哥,我已经和张庄住,雄帮主解释清楚了,你不是要化解万兽山庄和参帮的百年恩怨吗,两位当家的愿意接受你的调解。” 雄霸天说道:“不知欧阳兴大侠的高徒在此,我们刚才班门弄斧了,还请朱大侠见谅。” 张四大说道:“朱大侠和唐家妹妹一起前来,在下有失远迎,见谅见谅,日后一定要和唐家妹妹一起去我的万兽山庄盘横几日。” 张四大是一个老狐狸,看出了我和唐孔雀的关系非同一般,三言两语之下,就把我们和他的距离扯近了一大截。看来如果张四大生活在现代,一定是一个金牌业务员。 我学着他们的样子打了一个拱手,说道:“两位前辈,何必要闹得血流成河呢。” 雄霸天说道:“不敢当,当年欧阳大侠大战天枫十四郎的时候,我的父亲曾经在一旁观战,按道理我们应当是平辈。令师是先父一生最敬佩的人,先父一再和我们讲起当年欧阳大侠的风采,今日得见欧阳大侠的高徒,果然英气逼人,而且有幸一睹孔雀翎的风采,实乃三生有幸啊。” 马屁如流,让我徒生异样的感觉。刚才还不可一世,视死如归的江湖豪杰们的胆识哪里去了,傲骨哪里去了。悲哀啊!就象当今社会的追星族一样,那些所谓的明星们即便是泼出一盆洗脚水。追星族也会当作玉液琼浆一样的疯狂抢夺,大饮特饮。 张四大说道:“是他们想要置我于死地,我不得不反击。” 雄霸天哼道:“你们还不是一样,当年要不是你们在高平伏击我们的商队,我们的生意能被你们抢去吗?” 我一看事情要遭,如果让他们彼此争吵下去,大战随时都可能发生,到时候未免殃及池鱼,我可能来不及再次上树就会挂掉了。 因此我高声说道:“两位当家的听在下一言如何。” 张四大和雄霸天立刻闭嘴,双双看着我说道:“愿听朱大侠的吩咐。” 我说道:“对于你们的恩恩怨怨,我已经有所了解,不就是为了人参的买卖吗?两家为何不合作呢,买卖大家做,饭菜大家吃,银子大家赚,岂不是比起打打杀杀要好得多么?” 张四大和雄霸天对望了一言,没有作声。 唐孔雀说道:“万兽山庄和参帮都是江湖的大家族,哪里有和别人一起做生意的道理,什么样的大生意,他们都能接得下来。何况,每年出产的人参,貂皮等物数量有限,买主也有限,只有一家独做才有钱赚。” 我摇头道:“要想生意越做越火,追求最大的利益,只有垄断才行。” 我看大家的脸上现出迷茫的神色,于是解释道:“所谓垄断,就是把所有的货物集中到一家的手中,这样就能控制了市场。别人想要货,只能从的你手中购买,你可以任意调整价格,而别人却拿你没有任何的办法,利润自然也就会成倍的增加了。你们两家争了很多年,有没有为了争夺买主竞相压价的事情啊,如果有,也就难怪你们的生意越来越没有钱赚了呢。” 唐孔雀抢着说道:“他们啊,当然有了,我听我的妈妈说,当年她年轻的时候,一株百年老山参,最少需要一百两银子,而现在,只需要不到六十两就可以了。即便是他们的人参是白检来的,利润也低了四成。” 张四大和雄霸天恍然大悟。 张四大说道:“朱大侠,我们万兽山庄愿意接受你的调节,和参帮一起合作,只不过不知道雄帮主的意思如何。” 雄霸天哈哈大笑说道:“如此美事,老夫岂有不从的道理,你我今日联手,把生意垄。。。垄断,一定要让那些参商们把这几十年来侵吞我们的银子全部吐出来,哈哈哈。” 我心下得意,二十一世纪的生意经,对于这些古人来说简直比孔孟之言还要管用。 我左手拉住张四大,右手拉住雄霸天说道:“既然二位已经准备合作了,日后就不要再提起以前的恩恩怨怨了吧。不如我们三个击掌为盟,就此达成协议如何。” 三只手掌击在了一起,几百人同时欢呼了起来。 和平永远是人们向往的事情,即便是血腥的江湖也不列外。 张四大说道:“朱大侠,走,我们到洛阳天外楼去,今天我请你吃虎心,豹肝,大象鼻。” 雄霸天说道:“你那些东西已经不新鲜了,我正好带着千年人参王,等会儿我给朱大侠煮汤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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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一章:毒蛇的蘑菇 [本章字数:2407 最新更新时间:2006-04-14 10:14:30.0] | |||
| 第三十一章 毒蛇的蘑菇 进城喝酒的有我,唐孔雀,张四大,杨展,雄霸天,以及雄霸天的两个徒弟。至于其他的人,一来没有资格,二来太多人进程是在显眼,被官府的人知道了,难免会有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在我的一再坚持之下,我们还是来到了醉仙楼,张四大出手豪爽,把整个酒楼都包了下来。 本来以为,双方的矛盾被利益驱使,暂时都被掩盖了起来。大家到醉仙楼喝上几杯水酒,彼此客套一番,商量出来一份合作计划,也就算了。而我呢,只希望唐月亮尽快开口,向张四大讨要几粒‘正气丹’,然后立刻起身返回。至于我走后,他们是不是真的能够保持和平,根本不在我的关心范围之内。说得难听一点就是本人讨厌麻烦,想尽快脱身;说得好听一点就是,现代人尽量不要干涉古人的生活,以免打乱历史车轮前进的方向,给现代人造成不必要的灾难。因此,从进城开始,我就一直打算尽快离开。 可是,事与愿违,。 首先是张四大的豪爽,包下一整座酒楼价格不菲,既然对方花了如此大的代价,不好好的喝上几杯,实在有点对不主张四大的热情。更让我震惊的是当我们刚刚落座,张四大的两个手下就前来报道说,老虎,大象,金钱豹,狗熊已经宰杀完毕,所需要的各种材料已经送进了醉仙楼的厨房。为了六个人吃一顿饭,四头国家一级保护的大型动物就这样惨遭屠戮,简直太奢侈,太浪费了。我心里一直在怀疑,张四大带着几百头动物满世界旅游,这些动物在他的眼里究竟是万兽山庄的象征,还是一队勇猛的保镖,或者仅仅是一个移动菜园子? 其次,雄霸天的投资更是惊人。张四大的手下刚刚离开,雄霸天的手下也前来报道了。除了那枝千年人参王本身就是无价之宝之外,参帮一下子又拿出了十枝百年老山参,数十种珍贵的菌类,只看得前来取料的厨师们一个个目瞪口呆。这种大象只取鼻尖,狗熊只要左前掌,老虎只有内脏,金钱豹只要臀肉的奢侈吃法固然前所未闻,就是这种拿百年老山神当作大萝卜的吃法也是匪夷所思的,这样的一顿饭,可能够上百人幸福的生活十几年! 唐孔雀在一旁笑嘻嘻的看着,脸上丝毫没有惊诧的神色,也许这种场面他司空见惯了,或者她认为根本就是理所当然。 而我看着这一切,却不能平静下来。抛开这顿饭的价值不说,光是双方对我的尊敬就让我惭愧不已。我只是个依靠手枪坑蒙拐骗的过客,随时准备逃离这里,对他们可以说毫无用处,然而,他们言语之间表露出来的对我的尊敬和信任,却是那样的真诚和热切。这里面不仅仅是因为我是孔雀翎的主人,更多的因素是他们是把我当作了公正的化身,这是一种超出战斗力之外的另外一种实力。被绝对信任的公正的力量,有的时候是可以凌驾一切的。 第一次,我开始认真地考虑起来_——我在这个世界究竟能够做什么? 以前的我在浑浑噩噩中活着,我想的事情无非就是赶快拿了正气丹,回到大理去,在那里要回玉牌,回到现代中去,如果说还有想得再远一点的事情,那就是回到了现代之后,如何把刘英春追到手。我从来不愿意想象,如果我不能回到现代去,我能在古代做什么。我拒绝想象,因为我害怕,然而这种可能确实存在,而且几率非常高,接近百分之百了。 今天,一粒小小的子弹再次创造了神奇,并且从中感受到了“超越时代的科技,就是神的科技”这句话的真实含义。因此,我开始认真地考虑起来,凭借我超越古人千年的文化积淀,和我手中的无声手枪,更为重要的是我在江湖中的身份和地位,我一定能够开拓出一番局面来。开山立派我不可以,但是一统江湖也许不是梦想。如果真的一统江湖了,到那个时候我振臂一呼,万千豪杰风起云涌,嘿嘿,推倒皇帝自己做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我正在美美的想着的时候,张四大的一声惊呼打断了我的美梦。 “蛇菇!雄老帮主,你居然把这镇帮之宝也拿出来了。” 我寻声望去,只见雄霸天的手下刚刚打开了一个锦盒,里面放着一盒类似木耳一样的东西,只不过颜色有一点发白。 雄霸天拿着锦盒得意地说道:“今天朱大侠赏脸,岂能藏私。朱大侠帮助我们化解了百年恩怨,又给我们指出了一条共同发财的好门道,此等大恩的启示区区几个蛇菇能够报答得了的,不像你,只会拿一些畜牲身上的东西来糊弄朱大侠。” 雄霸天边说边笑,很显然,它并不是在讥讽张四大,因此张四大并没有生气。“如此说来,我今天倒是占了朱大侠的光了,得此口福,这一趟中原还是真的来对了。” 我非常好奇,问道:“两位当家的,这蛇菇是什么东西,我看也不过是普通的蘑菇而已。” 雄霸天说道:“在你朱大侠的眼睛里这的确是普通的蘑菇,而在我雄霸天的眼睛里,这可是万金难求的旷世奇珍,比起我那根千年人参王不知道要宝贝了多少倍呢。” 我越发的好奇,伸手拿过那个锦盒,横看竖看,里面的东西都像是白色的木耳,放在鼻子边上闻了闻,不但没有清香的味道,反倒隐隐有一股臭味。 张四大看我迷惑不解,解释道:“难怪朱大侠不知道,除了万兽山庄和参帮之外,这个世上似乎没有人知道这个东西的存在,我们和参帮的百年恩怨也多多少少和这种东西有所关联。长白山内有一座天湖,方圆百里。我们万兽山庄坐落在天湖的东面,参帮的总坛在湖的西面,湖中心有一个小岛,面积不大,只有三百多亩,每天有成千上万的飞鸟在此栖息觅食,外人称之为鸟岛,而我们叫它蛇岛,因为岛上有好几万条毒蛇。” “几万条毒蛇?” 唐孔雀一声惊呼,我以为是小女孩子听到了毒蛇害怕,然而我一看,发现唐孔雀的脸上满是兴奋的光芒才明白,原来小姑娘是因为知道了这样一个地方而高兴。唐们以毒闻名于世,看来名不虚传。 张四大接着说道:“蛇岛中央有一个山洞,是毒蛇死亡埋骨的地方,亿万年来,不知道有多少毒蛇在蛇岛上面栖息繁衍,死后都埋在了山洞之中,因此洞内空气奇毒无比,然而,就是在这样一种环境中,生长着一种珍贵无比的药材——蛇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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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一章 义结金兰 [本章字数:2379 最新更新时间:2006-04-14 10:14:30.0] | |||
| 三十一:义结金兰 我不以为然,“不就是毒蛇窝里面的蘑菇吗,除了有毒之外,还能有什么用处?” 雄霸天说道:“朱大侠有所不知,蛇菇并没有毒性,不但无毒,而且是解毒的圣药,平常人吃了蛇菇会极大地增强抗毒的能力,一般毒物再也不能伤其分豪。” 我不解道:“拥有解毒的功效,也不至于让你们和万兽山庄结仇阿。” 张四大解释道:“解毒是蛇菇的一个用处,他更大的用处是对于练武的人有特别的好处。” “什么好处,是不是可以让人练武的时候事半功倍,内力突飞猛进?”唐孔雀抢先问道。 张四大说道:“差不多,练武的人只要吃了一朵蛇菇,就可以抵得上修炼了十年的内力。” 唐孔雀说道:“你骗人,哪有这么神奇,如果吃一朵就会增长十年的功力,那么你吃上五十朵,不就成了神仙了吗?” 唐孔雀的问题,正是我想要问的问题,因此我注视着张四大和雄霸天,示意他们继续解释。 雄霸天说道:“蛇菇的功用是帮助练武之人打通奇经八脉,经脉既然已经通了,再吃多少蛇菇也没有用处了,因此平常的人只要吃一朵就足够了,多了反而浪费。” 我恍然大悟:“也就是说,练武就象打通一堵墙壁,没有蛇菇的人只能依靠双手的力量一点一点地把墙壁挖开,但是吃了蛇菇的人,就如同拥有了一把锋利的镐头,能够很轻易地把墙壁刨开。然而,墙壁既然已经打开了,前面是一马平川,镐头也就失去了作用了,是不是?” “是。”张四大说道。 “那么蛇菇的功用和白马寺的‘正气丹’比较起来那个好一点呢?” 张四大微微一笑:“‘正气丹’那里能够和蛇菇相比,一瓶‘正气丹’也未必有一朵蛇菇的功效大。” 我心下狂喜,这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我此次前来洛阳主要的目的就是得到‘正气丹’,而现在有比‘正气丹’好得多的蛇菇,简直是太好了。 我再次拿起那个锦盒,数了数里面的蛇菇,一共五朵,在灯光下放射出银白色的光芒。 雄霸天说道:“蛇菇极其珍贵,五十年才成熟一次,一百年前,正是为了争夺成熟的蛇菇,我们参帮才和万兽山庄发生了冲突,现在看来,的确有些不值得。” 张四大颇有感触地说道:“的确,虽然一百年前的那场争斗以我们万兽山庄的胜利告终,但是,一百年来彼此敌视所造成的损失,却不是区区几朵蛇菇所能够承受得了的。” 雄霸天说道:“是啊,因此,今天为了表示诚意,我把当年剩下的五朵蛇菇献给朱大侠。从今往后,参帮再也不会踏上蛇岛一步。” 雄霸天如此说,张四大反倒觉得不好意思起来:“雄帮主哪里话来,当年成熟的蛇菇一共二十三朵,我们万兽山庄抢得其中的十四朵,参帮只得到了其中的九朵,五十年前蛇菇再次成熟的时候,我们采摘了十八朵。一百年来,我们使用了其中的二十五朵,目前还剩下七朵。我们本来就比你们的多,如今你们再放弃蛇菇的争夺权力,似乎是认为我们万兽山庄过于霸道了。” 雄霸天说道:“张庄主说笑了,我没有这个意思,为了这些身外之物,我们争斗了一百多年,不值得。” 张四大说道:“既然雄帮主如此大义,那么我代表万兽山庄承诺,无论日后采摘到了多少蛇菇,一定把其中的一半送给参帮。” “妙啊!”唐孔雀拍手叫好,说道:“百年恩怨,一朝化解,传入武林,必是佳话,既然;两位当家的如此有诚意,不如和我们朱大侠义结金兰如何。” 张四大和雄霸天齐齐的看向我,很显然,他们对唐孔雀的提议很感兴趣。虽然很恼怒唐孔雀的自作主张,但是我也很赞同这个提议。古人对于结拜很重视,结拜兄弟往往比亲生兄弟还要亲切,如果能够和这两大势力的首脑人物结拜为兄弟,我在江湖中就有了依靠。以前的我,只是凭借一个虚名在这个世界打拼,我急于需要有一方自己的势力,这才是安全的保证。 我说道:“如果两位庄主不嫌弃的话,朱某愿意从命。” 雄霸天哈哈大笑说道:“我雄霸天,虚度56岁,看来这里我的年龄最大,我就勉为其难的作这个大哥了。” 我说道:“朱元璋,三十三岁。” 张四大说道:“张四大,31岁,我最小,大哥,二哥,情受小第一拜。” 张四大说完就要跪地行礼,我赶忙伸手拉住。我讨厌古人的跪拜礼,这是一种不平等的现象。虽然有人跪在地上给自己叩头是一件很得意的事情,但是,张四大叩头完毕,就要轮到我了,这样的事情我可不做。 我说道:“三弟,不必多礼,在我们那里是不兴这个的。结拜为兄弟,不在乎礼节的多少,而在乎的是心理的诚意。你说呢大哥。” 雄霸天也是一个豪爽的人,并没有坚持,而是大声喊叫伙计拿酒来,要和我们痛饮三大碗。 然而应声进来的并不是店里的伙计,而是五个光头和尚。 为首的和尚把一封书信放在桌子上面冷冷得说道:“奉白马寺住持无花大师的差遣,特地前来向朱元璋朱大侠,张四大张庄主,雄霸天雄帮主请安。” ***************************************************************** 尊敬的读者朋友们,我实在是汗颜,我刚刚看了自己写的东西,一个字——烂。 现在的章节没有条理,几乎是想到那里就写到哪里,这简直是对各位的不尊敬。 写书遇到了瓶颈,几乎所有的作者都有,然而,我现在几乎是为了更新而更新呢! 我太不负责任了,对不起大家了。 最近虽然没有什么事情,但是心情比较烦躁,根本没有办法静下心来。 因此,我决定,更新的速度放慢。最多两天一章。 不过,大家放心,绝对不会太监。 凡是看到上面的几句话的朋友,我谢谢你们了,你们是我最好的读者,最好的朋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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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篇 |
| 十二:彻底绝望 [本章字数:2761 最新更新时间:2006-05-04 20:51:17.0] | |||
| 拥有了超能力的阿旺认为世界彻底改变了摸样,爱情,财富将再也不是遥不可及的美梦,而是实实在在的摆在面前的面包,只要他肯伸手,就会成为他的囊中之物。他再也不是那个懦弱的废物了,在歹徒面前,阿旺将会变成他们的噩梦。小静也一定会回到他的身边。 因此,凌晨回到家的阿旺满心欢喜,躺在床上作了一个有生以来最美妙的美梦。在梦里,阿旺和小静结成了夫妻,生了一对双胞胎,拥有了花园洋房,汽车游艇,带着老婆孩子幸福的在世界的各个角落旅游…… 当清晨第一缕阳光照到B市最高的建筑物的尖顶的时候,兴奋不已的阿旺起床了,穿上自己最得意的一套衣服,翻箱倒柜的找出了自己最后的积蓄——158块人民币,破天荒地打了一辆出租车,去花店买了一束玫瑰花,早早的来到了小静家的楼底下,躲在一根电线杆子的后面,打算给小静一个惊喜。 然而,阿旺等到的不是小静甜美的笑容,而是一个晴天霹雳! 早晨七点半,一辆红色的跑车停在了楼下。 阿旺认识这辆车,并且熟悉这辆车的主人——本市市长大人的三公子,人称三少爷的张少宇。 车上的正是张少宇,他下了车,拿出手机,开始打电话。 阿旺非常奇怪,堂堂的三少爷为什么会出现在这个贫民区里?它应该在高级场合才对,比如高尔夫球场,保龄球馆,大酒店。这里贫穷,混乱,肮脏,根本不是他这样身份的人应当出现的地方。 答案很快就揭晓了,三少爷刚刚放下电话没有一分钟,一个白衣白裙的美丽少女就从楼道里冲了出来,娇呼一声,扑进了三少爷的怀抱。张少宇顺势揽住少女纤细的小蛮腰,另外一只手在少女的背部和臀部不住的游走,血盆大口一张,吞没了少女的樱唇,立刻,两根舌头纠缠的声音让五米开外的阿旺热血沸腾。 足足过了五分钟,两个人才依依不舍的分开,彼此透了一口新鲜的空气。张少宇揽着少女的腰,上了跑车,绝尘而去。 阿旺从电线杆子后面转了出来,手里的玫瑰花已经变成了一堆残枝败叶。 “为什么?” 阿旺把手中的玫瑰花丢在地上,拼命的用脚踩塌,抑制不住的泪水滚滚而下,这是阿旺一生中最后一次流泪。 那个白衣少女,居然是小静! 阿旺终于明白了,昨天小静根本不是来和他谈判的,而是通知他一个事实,无论当时他表现得如何勇敢,都没有办法挽回和小静的情感了。勇敢算什么,阿旺太了解小静了,在小静的眼睛里,勇敢永远也无法和财富和地位相抗衡。 小静和阿旺相处的时间里,曾经无数次的感叹命运对自己的不公平,认为自己天生丽质,应该得到某个大款的青睐,得到梦寐以求的奢侈生活。每当这个时候,阿旺都无地自容,他知道,凭借自己的本事,除非出现奇迹,否则自己一辈子注定了平庸。然而,今天,奇迹终于出现了,正当阿旺准备大展拳脚,干出一番事业的时候,小静却提前找到了自己梦想的东西! 伤心欲绝的阿旺漫无目的的在城市的街道上徜徉,从早晨一直到中,最后,他来到了本是最高级的大酒店的门前。这是一家会员制的酒店,不对普通人开放。凡是来这里消费的人都必须拥有会员资格,或者由会员带领才能进入,而一张最普通的银卡会员的代价是五万美金。 阿旺并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到这里的,也许是头脑混乱,也许是潜意识里曾经希望成为这里的一员,也许是停在门口的那辆红色的敞篷跑车吸引了他的视线,反正,当阿旺明白过来自己走错了地方的时候已经晚了,两个凶神恶煞般的保安已经向他的方向快速跑来。 “滚开,这里不是你要饭的地方。” 阿旺看了看酒店大厅金碧辉煌的装修,又看了看门前停车场里的一排排高级轿车,特别是里面的一辆红色的宝马显的是那样的刺眼,一股屈辱的怒火从丹田之处磅礴而出。 阿旺不理会保安的阻拦,举步向酒店的大厅走去。 两个保安没有想到面前这个落魄的青年居然根本没有理会他们的意思,自尊心受到了巨大的伤害,几乎在同一时间,两个保安举起了手中的警棍,一左一右的向阿旺的两个耳朵砸来。警棍带着呼呼的风声,看样子使用上了全力,如果被砸实了,一定会当场昏迷,弄不好还会有生命危险。 阿旺没有停留,甚至也没有看那两个带着死亡气息的警棍,敏锐地感觉让他清除的知道,警棍运行的路线和到达的时间。阿旺的头一低,身子微微的转动了一个角度,两个看似必中的警棍就呼啸着从他的身边划过,连带着用力过猛的保安打了一个趔趄,当他们站稳脚跟,准备再次挥动警棍的时候,阿旺已经走进了酒店的大厅。 大厅里面播放着悠扬的钢琴乐,几个迎宾小姐深深地对阿旺鞠躬,脸上带着甜甜的职业的笑容。她们和门口的保安不同,她们的任务是伺候好这里面的每一个人,无论这个人穿的是什么样的衣服,甚至没有穿衣服也是她们的上帝。 两个保安也跟了进来,但是在这里他们不敢造次,如果在酒店里发生了打斗,惊动了这里的尊贵的客人,他们的饭碗铁定要丢掉。因此两个保安只是紧紧地跟着阿旺,看看他究竟要做什么,并没有抡起警棍。 除了服务人员,酒店里三三两两的有十几个人,他们或高或矮,或胖或瘦,或老或少,但是,无论他们的样子如何,身边的女人却都是一个个花枝招展,青春年少,似乎本城所有的美女都云集到了这家酒店,甚至还有两个洋妞依偎在一个糟老头子的身边,用自己粉嫩的樱桃小嘴一口一口的给老头喂饮料。 阿旺在大厅里面巡视了一番,径直向后门走去,穿过后门,是一个小型的室内游泳池。 游泳池的水面上冒着一层淡淡的水雾,看来这里的是热水,池水很安静,里面没有人在游泳。在游泳池的边上,四对男女赤身裸体在四张大躺椅上面不住的翻滚缠绵。原来,这里是一处罗体浴场。 阿旺看了看那四对忘我缠绵的肉体,口中有一些干涩,转身准备离开。 “哗啦。”池水突然翻滚起几个浪花,两个脑袋从水底冒了出来。 “哈哈哈,三少,你坏死了,弄得我好痛哦。” “怎么样,小妖精,你不是说你的水下功夫很高吗?来,再来一次。” 张少宇靠在水池边得意地说着,两只手在小静的肩膀上轻轻一按,小静刚刚露出水面的脑袋就顺着张少宇裸露的胸膛逐渐下滑,深深的沉没在了池水里。 “啊……”阿旺发出了一声野兽般的嚎叫。 “扑通,扑通。”两声巨响。两个保安还没有弄明白是怎么一回事,就被狂怒的阿旺一把抓住了腰间的武装带。阿旺举起两个保安,奋力的向水池中一甩,两个保安就像两发炮弹一样在张少宇的身边爆炸开来。 在一片惊呼声中,阿旺发疯似的跑出了酒店的大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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