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就像流水一样,冷离叶他们一行乘着船在时间上行走着。
也许是巧合,又或者是老天不忍他在受难后还在船上挣扎。这次的船行走的要比往常快了许多,中午时分他们就到达了落叶镇。因为比往常要早了许多,所以湖边看不到人影。
无奈,只好自家扛着自家购买的物资一步一蹒跚的背着大包裹往镇里走去。和其他人相比,大憨就显得很轻松。就像他老爹说的:
我这辈子最开兴的就是生了大憨还有阿香。重活有大憨,细活有阿香,我这个老头子啥也不用干,坐在家中抽烟就行,啧啧,那滋味,可舒服咯!
由此可见,大憨气力到底有多大,毕竟一个家的重活可是非常多的,能够一个人把这些重的活儿给做完,没个大力气和好的耐力那是不行的。
大憨小心的将包裹背起来,步子平稳的将要往镇里走去。就在这时,无良三叔的声音就传来:
“哎!大憨你走那么快干什么?去,到三叔家里把柴房里的大板车给推出来,这娃子伤口太多,得小心,不然裂开了那就那麻烦了。”
“哦!”
大憨听到,也没说什么,只是哦了一声算是答应了,而后就快步的往小镇里走去,三叔家里也是在小镇里面,只不过三叔房子要比其他人的房子建的更靠近小镇门口。
看到大憨应了声,三叔就点了点头,而后又回到船里。
刚进来就看到小柿子扶着冷离叶在船边看风景,不由的呵呵一笑。也倒是没有说什么煞风景的话来。
“怎么样娃子?我这里风景不错吧!呵呵!我告诉你啊,别看这里的出行不方便,但是论起风景来,三叔我敢打包票,还没哪个镇有我这落叶镇好看哩!”
三叔进来就直接坐在靠近旁边的椅子上,抽着不知道从哪里摸出来的大旱烟,一边抽着一边得意洋洋的说着。
冷离叶听着三叔的话,也是点了点头,嘴角的笑意也显得他心情很愉悦。
能不愉悦吗?
好山,好水,加上淳朴的村民。
除了一些城市病患者,相信没有哪个人会拒绝这样的生活。
而冷离叶看着这样的风景,也是渐渐的痴了。
过往的经历和兄弟的背叛已经让他身心疲惫,正好可以借着这次的事来放松几年。
就先让你们得意一段时间吧!我会来找你们的!
冷离叶心中冷笑着。
……
而此时的大憨又在干什么呢?
“哟!大憨呐!你可是好久没到婶子家来了啊!快坐快坐!你说你这娃子,除了过年过节,婶子都没见你来过,要不是我问了下巧云,我还以为你讨厌婶子我呢。”
因为三叔是开船的,所以生活相比普通的居民要稍微好一些。而三婶虽然一直说三叔没出息,但是只有我们这些相近的人才知道,三婶其实心里很愧疚的。毕竟三叔是从外面进来的,见过大世面,但是因为她才定居在这里,从来没有出去过。
小镇上的人虽然没什么文化,思想也是有点古板,一直对那些外面进来的人很热情,却有点看不起自己,典型的早期农民心态。
好在到了大憨这一辈已经可以上学了,虽然上学很不方便,但是落叶镇的居民也是咬着牙让自家小孩子上完了初中,虽然没办法出人头地,但是能认个字以后出去买东西也能看的懂一些。
毕竟这里久居深山,出行不方便,电话线又不好搭,交流还是用原始的写信,认字以后还能够写信读信什么的。
就像前些年去世的老镇长说的,我们这里啊,估计是全国最落后的小镇咯!
画面回转。
大憨等三婶抱怨完了,才将三叔要他做的事情对三婶说。
“昨天夜里,三叔救了个人,现在那个人身上很多伤,三叔叫我来拖大板车。”
大憨外表看起来木讷,但其实他很聪明,察言观色自然不在话下,所以不等三婶提出疑问就直接用话堵住。
“我知道三婶有很多问题,等三叔回来会和您说清楚的,就这样吧!我这么一大堆东西,得早点回去了。”
三婶虽然面带不愉,但还是忍住了自己一大堆想要说的话,引着大憨来到了柴房,帮忙把大板车给拖出来组装好。
“那婶子我就走了,东西先放您这,待会回来我再带走。”
“行嘞!你就先过去吧!东西丢不了!”
三婶摆了摆手,就拿了个小凳子坐在大包裹旁边,清洗着自家还没卖的人参上的泥土。
大憨看到心中默默点了点头,就直接拖着大板车往三叔那走去。
石头做的弯弯小路,在中午的阳光下显得格外耀眼。
此时虽然没有到最热的6月,但也已经开始步入夏季。
倒是偶尔会听到一下早一点的知了在鸣叫,吵的大憨心中有点烦闷,连走路的步子都变大的些许。
没过多久大憨就拖着大板车到了湖边,此时三叔、小柿子还有冷离叶已经在那里站着。
当然了,冷离叶身上有伤,自然就由小柿子搀扶着。
小柿子今年13岁,是个孤儿。他父母早些年上山砍柴摔死了。要不是发现的早,估计他父母的尸身都喂山上的野狼了。
三叔和三婶没有孩子,所以在帮小柿子父母举行了葬礼后就收养了小柿子,三叔和三婶也是把他当作自己的儿子来养,有好吃好用的都是先给他。
而小柿子也是很懂事,从来没有给三叔三婶惹过事情。他还拒绝了三叔继续叫他读书的好意,跟着三叔开船,倒是学的一身好本领。摸鱼抓虾,潜水救人都是一把好手。三叔也是经常说:
我这辈子做的最开心的两件事就是娶了翠花和收养了小柿子。
……
“三叔三婶,那我就先回去了!”
在将冷离叶用大板车载到三叔家里后,大憨就回去了。
小柿子就扶着冷离叶到他的房间里去。
好在三叔三婶在收养了小柿子后就把房子给做大了些,特别是小柿子住的房间,都是按照3人间建的,说房间大住着舒服,以后结婚也不用担心没房子住,结婚用的家具也放的下,有面子。
小柿子善良活泼,特别是这个年纪,更是好动的时候。在和冷离叶说过几句话后就一直缠着,问这问那的。
“阿离哥,真的有比我们这边的山还要高的房子吗?下暴雨的时候不会倒掉吗?”
“还有还有,外地真的没有那么多的大胡子吗?那些大胡子不会欺压我们吗?还有还有……”
冷离叶听着小柿子的话,也是不恼,安静的听小柿子问完。
他的脾气一向很好,也从来不会看不起任何人,在他的行业,如果心存高傲,那么离死也就不远了。
毕竟他也不过是个凡人,充其量也就是个比较强大的凡人而已。世界上有很多东西可以杀死他,所以他必须时时刻刻都保持着温和好学、行事谨慎的生活方式。
更何况小柿子之所以这样也不过是对与外界的好奇而已。
对于好奇的人他从来都不会吝啬自己的耐心。
“当然不会了,哪有那么容易就倒的,除非是大海发大水,地震了,不然的话是没那么容易倒掉的。”
“至于你说的到了外面大胡子欺压我们,那是不可能的现在我们国家已经不是很早之前的时候了,那些大胡子现在想要到我们国家来还得问我们国家同不同意。”
这些话阿离可是实话实说,外国人如果没有拿到长期居住证是没有办法长时间久居在华夏的,一旦被发现那就是被遣送的命运,并且以后申请居住许可证的时候也会因为这个前科而被延期甚至直接不通过。
……
时间就在小柿子和阿离的一问一答中如昙花一般快速的流逝着,转眼间就到了夜晚。
因为快入夏了,所以夜晚的月亮显得格外明亮,小柿子拿着一本很破旧的字典练习着写字。
虽然没有读书了,但是小柿子却没有放弃识字和写字。好在早些时候上学老师教过拼音,小柿子碰到认不懂的字倒是可以查找字典,磕磕绊绊的写下去。
而阿离则是躺在木头做的摇椅上,用脚尖不停的点着土地,身子随着摇椅不停的摇着。
他双手抚摸着摇椅的把手,思绪逐渐的飘远。
还记得小时候经常看到死老头在摇椅上抱着我摇来摇去,转眼间就过了这么久了啊!不过果然还是这种摇椅有味道,市面上那种改过的摇椅还是不行啊!
咦?我的手竟然不痛了?
阿离轻轻的将手抬起,发现竟然一点都不疼。要知道中午的时候还疼的要命,怎么到了晚上就一点都不疼了?
难道?
阿离眉头微微皱起,脑中突然闪过一丝亮光。他调整着呼吸,以一种特殊的方式去呼吸,发现胸口没有一点刺痛,反而比以往更加的顺畅。
这是为何?
他轻轻的扒开胸口的纱布,发现狰狞的伤口已经结痂了,那些细小的伤口也只剩下一条红印子。
阿离倒吸一口冷气,突然想起来之前小柿子说的话。
当时我三叔看你全身是血,眼见快不行了,所以拿出了用来保命的祖传药丸给你吃了,吊住了你一口气,然后才有时间给你处理身上的伤……
想到这里,阿离才明白了。
这个三叔的药丸到底是什么东西?竟然有这么厉害的功效,这几乎可以和小说里的少林寺大还丹相比了。
不对,应该说比少林寺的大还丹还要厉害,我感觉我的身体在进化,思绪变的更加清晰了,身体中好像有一股热流正在不断的修复着我的伤口。最重要的是,我感觉我现在能够控制一部分身体的一部分细胞。
阿离看着自己的手,意念异动,指甲飞快生长,不一会就生长了好一段,再次意念一动,生长的指甲快速的分解,变短,而后变回原来的长度。
阿离震惊的看着自己的手,而后思索道:
我既然能够控制自己的细胞,那么我能不能控制身体中的那股热流呢?
想到就做,阿离闭上眼睛,集中精神去控制那股热流。
不过很可惜,在尝试了好几遍后阿离就放弃了,因为根本没办法控制,那股热流就和绝缘体一样,绝缘一切。而他现在只能控制自己手上的部分细胞,还没达到控制全身细胞的地步,也是没办法用细胞来控制那股奇异的热流,只能让热流不断的修复着自己的身体。
好在自己的伤口修复的差不多了,还能剩下一大部分热流在体内,等以后再想办法吧!
阿离如是的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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